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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1-21 09:27:2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log (A肉哥)
標題 [新聞] 瓦斯超過2個月日罰1元!老闆娘:要賠償請
時間 Tue Jan 21 00:57:45 2014




瓦斯超過2個月日罰1元!老闆娘:要賠償請告到法院


# 訊息來源:ETtoday 東森新聞雲(已獲得授權)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121/318077.htm#3eb11e

# 好讀原文

http://static.ettoday.net/images/506/d506383.jpg
[圖]
 
東森新聞記者蕭化明、蔡宛芹/桃園報導

桃園有間瓦斯行被民眾投訴,一桶瓦斯限定2個月內要用完如果用不完
一天就要加罰1元,不少人分別被罰30到60元不等。瓦斯行老闆和老闆娘態度強硬
表示現在大多是外食族,回到家不開伙,經常一桶瓦斯用到「天長地久、海枯石爛」,
對店家來說根本不符合成本,不得已才會訂出這樣的規矩。

http://static.ettoday.net/images/506/d506382.jpg
[圖]
 
桃園這家瓦斯在門口貼出公告,使用日期以60天計算,瓦斯費用依中油牌價規定
再加收超過天數乘以 1元,其中關鍵字還用紅字標示提醒。有民眾投訴,
瓦斯店老闆從2013年開始,要求顧客叫一桶新瓦斯2個月內要使用完畢
否則超過一天要加收1元,投訴民眾被罰60元,覺得相當不合理。

就連光顧十幾年的老客人也忍不住大吐苦水,也曾被罰30元

瓦斯鋼瓶上用紅色和黃色粉筆清楚標記日期,紀錄客人叫瓦斯的時間,
計算有沒有超過規定的時間。被投訴瓦斯行老闆表示,由於現在外食族多,
幾乎都不開伙,瓦斯用量自然少,「一桶瓦斯用到天長地久、海枯石爛都用不完,
光是每年的檢驗費固定要出好幾百塊,賺的錢不夠於付檢驗費」
由於成本考量才會訂出這樣的規矩。

老闆娘對於客訴表示,店裡清楚寫明規定,如果客人覺得「不高興」
可以到其他瓦斯行,想要使用多快多慢都可以自己也不在意顧客變少
夫妻倆做好玩就好」。許多人向消保官投訴,但因為店裡面清楚寫明規定,
目前也無法可罰,老闆娘對此也老神在在說「律師兒子就講說,調解沒有用
要叫他(被罰客人)告到法院去,看他要求賠償,還是什麼」。
http://static.ettoday.net/images/506/d506381.jpg
[圖]
 

# 備註

我希望未來有個律師兒子做顧問 ˋ( °  ▽° )ノ 超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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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log            來自: 114.35.250.145       (01/21 00:58)
Fuuuck:                南部 不意外1F 01/21 00:58
psdcgb:拜託你們好玩不要玩到別人的錢好不好 幹2F 01/21 00:58
tkfc5566:真有夠囂張的…3F 01/21 00:59
kisaku1980:從沒聽過用瓦斯還得限時用完的4F 01/21 00:59
gogo3333:不會叫別家喔5F 01/21 00:59
OrzOGC:689專出這種垃圾6F 01/21 00:59
gca00631:沒聽過這種規矩,叫別家吧7F 01/21 00:59
martinifaya:古美門:誰有三千萬日幣 我就讓誰勝訴8F 01/21 00:59
MadeInChina:一定9.2%9F 01/21 00:59
weirdgrape:為啥不符合成本?10F 01/21 01:00
gogo3333:消費者可先查查他的營業地址 是否符合法規安全11F 01/21 01:00
urdie:不爽不要用阿  老闆娘都嗆聲了 自己愛用就別在那裡投訴啦12F 01/21 01:00
johnny3:不會定其他家喔13F 01/21 01:00
Amontillako:還蠻囂張的嘛14F 01/21 01:00
jodojeda:反正賠錢不想幹 就引爆瓦斯 誰住鄰居誰倒楣15F 01/21 01:00
maxxV3:爛  台灣的老闆越來越積掰了16F 01/21 01:00
zxcvbbb:推 超屌的 不爽不要用17F 01/21 01:00
andey:話說我家附近至少三家瓦斯行的說...這老闆娘還真兇..XD18F 01/21 01:01
zxcvbbb:哪裡機掰?公告都貼門口 有人逼你用嗎?19F 01/21 01:03
wht810090:海巡瓦斯行無誤 慢慢用也不行?20F 01/21 01:03
gca00631:話說現在桶裝瓦斯沒用完可退錢,可以一個半月就換一桶21F 01/21 01:04
wht810090:改叫其他瓦斯行的瓦斯吧+122F 01/21 01:04
season002:店家訂好規則放在那  的確是不爽不要用  沒啥好哭的23F 01/21 01:04
alog:這就是企業化經營,搞不好下個儲蓄東就誕生了24F 01/21 01:04
otaku5566:法規說店面只准存放6桶瓦斯,別說我沒提醒你喔25F 01/21 01:05
victor3099:我覺得 他應該是桶子放在人家裡 又不用 也不環26F 01/21 01:05
alog:用了十幾年突然被這定價方式應該會覺得很不習慣27F 01/21 01:05
victor3099:生意這樣很不好做吧?28F 01/21 01:05
INNBUG:會計成本不會增加,但機會成本會增加,有人用太久就沒法賣29F 01/21 01:06
tjf:瓦斯桶要檢驗、維修,你叫了都不用,當然是成本啊。30F 01/21 01:06
alog:店面六桶?那火鍋/夜市怎麼辦,一桌就就一小桶ㄟ31F 01/21 01:06
chinhan1216:這啥鳥老闆阿 幹32F 01/21 01:06
alog:我是覺得他們應該是沒做到那種常用瓦斯的客戶 這種小錢..33F 01/21 01:07
otaku5566: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儲放之液化石油氣,總儲氣量不得超過34F 01/21 01:07
lolic:只好拿去他家前面點火惹35F 01/21 01:07
otaku5566:128公斤。36F 01/21 01:07
INNBUG:給其他人,這個規則還蠻合理的阿,只是沒買過不知道兩個月37F 01/21 01:07
INNBUG:會不會太短就是
aresa:用安全法規搞死他阿,從來沒有顧客怕店家的39F 01/21 01:08
alog:長知識了「液化石油氣儲存場所管理要點」40F 01/21 01:08
kvjo:人家又沒囂張逼你用 也沒騙你用 他喜歡做這種生意 推文有事?41F 01/21 01:08
wu7477:沒人逼你用 事前也說白了 告啥42F 01/21 01:08
kvjo:而且也不是壟斷市場  推文都是大爺?43F 01/21 01:08
aak:聰明點做法,先調高點價格,然後如果兩個月內用完給折扣44F 01/21 01:09
halulu:用不完就請boyo拿去用好了45F 01/21 01:09
gca00631:兩個月蠻短的吧?我家一周開伙5天以上,大概3.4個月叫一次?46F 01/21 01:09
INNBUG:而且才罰一元,租書租DVD也會罰阿還罰更多47F 01/21 01:10
chuegou:看有沒有瓦斯熱水器48F 01/21 01:10
otaku5566:你看瓦斯行有時外面會停擺滿瓦斯的貨車,就是躲法規用的49F 01/21 01:12
kvjo:講的好像一副法律欺負你一樣   無言....50F 01/21 01:12
alog:其實他們可以鼓勵客戶 兩個月內還瓶可以折1~5元51F 01/21 01:12
gca00631:要破解可2個月就叫桶新的,但舊桶沒用完的就依規定退費52F 01/21 01:12
alog:kvjo 每一個人對那種言語的感受都不同,如果你有開店面53F 01/21 01:12
kvjo:他們就說沒想賺錢阿  只是弄個生意 找事做而已....54F 01/21 01:12
alog:突然房東漲你租金,我相信你也會覺得很不舒服55F 01/21 01:13
otaku5566:被檢舉就說放交通工具上要運送/補貨,不是放在販賣場所56F 01/21 01:13
kvjo:問題是人家也沒惡霸你阿 又不是你叫了 才突然說ㄟ罰錢57F 01/21 01:13
INNBUG:如果兩個月太短就不合理了,瓦斯跟書DVD一樣都是租的阿,58F 01/21 01:13
alog:他們的做法是比較現實點就是了 不利客戶關係經營59F 01/21 01:13
jiunyee:做好玩 乾脆關門算了 可以嗎 一堆毛60F 01/21 01:13
INNBUG:訂使用期限本來就不過分了61F 01/21 01:13
kvjo:都明文說了 也聲明了 不符合你的需求 你就叫別家阿  有事嗎?62F 01/21 01:13
alog:>.O 你可以開店做生意這樣玩呀63F 01/21 01:14
Saber92:買又不爽的人 再想啥XD64F 01/21 01:14
XDboy:規定都寫清楚了 文盲靠杯啥?65F 01/21 01:14
hlcian:= =明文說了 明知道還要叫這家 又要事後該 澳客喔66F 01/21 01:15
gca00631:http://0rz.tw/ateXB 桶裝瓦斯沒用完可秤重退錢67F 01/21 01:15
neverlight:租金要是變成房客要住才能收又不能租別人不知會怎樣68F 01/21 01:15
kvjo:當然可以阿 所以有事嗎? 又不是租你房子那種 租5000突然1.5倍69F 01/21 01:15
domy1234:好垃圾的規定 有律師撐腰的嘴臉真噁心 反正我不會用到70F 01/21 01:16
kvjo:到底要 噹他們什麼啦  他們沒有賣東西規則的自由權益嗎?71F 01/21 01:16
alog:^.< 那為什麼推文的人不能當大爺72F 01/21 01:16
neverlight:瓦斯桶就人家生財工具用租書店比喻真的蠻貼切的73F 01/21 01:17
kvjo:那就找可以讓你當大爺的人的店消費阿 不就好了74F 01/21 01:17
domy1234:這種鳥店都可以光顧十幾年 是要抱怨什麼  根本M75F 01/21 01:17
alog:那為什麼推文的人不能當大爺@_@?76F 01/21 01:17
alog:反正這裡就是八卦版
alan3100:那去咖啡廳 速食店點一杯飲料做整天 店家就活該了?78F 01/21 01:18
illreal:為啥現在天然氣管線還不能普及79F 01/21 01:18
alog:為什麼不能批停店家的做法XD80F 01/21 01:18
andymai:真的是不要再有"花錢就是大爺"的心態了~又沒人逼你去叫他81F 01/21 01:18
wahaha23:附近瓦斯行可以推行還瓶退錢活動吸引客源82F 01/21 01:18
neverlight:看推文諸位大爺只能說掌握媒體話語權真重要83F 01/21 01:18
kvjo:你當然可以講阿  可是明顯是 沒事找事 你愛講他當然可以84F 01/21 01:18
andymai:家的瓦斯~自己看完規定又要破壞~哪招???85F 01/21 01:19
shintz:那就去撿舉他阿86F 01/21 01:19
kvjo:人家又沒犯法 也沒耍詐 要檢舉什麼啦XD87F 01/21 01:19
alan3100:國外有限定條件不然就趕人 台灣只要霉體操弄一下黑都變白88F 01/21 01:19
zzxzero:空桶要成本啊   不想付自己花錢買一桶 自己付檢驗費啊89F 01/21 01:20
hlcian:是要講啥 瓦斯行又不是國道 規定訂出來不接受換家就好90F 01/21 01:20
neverlight:難怪南一中四少這麼唱秋反正先怪店家就對了91F 01/21 01:20
wahaha23:店家也不在意客源減少 樂得輕鬆92F 01/21 01:20
andymai:人家有律師兒子撐腰~根本沒在怕好不好...93F 01/21 01:20
kvjo:那要不要檢舉 很多餐廳 規定只能吃兩小時  ????94F 01/21 01:20
zzxzero:明明就很合理  要是全部人叫桶子一年叫一兩桶 店就要倒了95F 01/21 01:20
hlcian:不接受 => 叫別家  硬要去罵爛規定完全沒意義阿= =96F 01/21 01:21
euphoria01:那就不付罰款啊 沒違法幹嘛付給他 放給她倒97F 01/21 01:21
andymai:是啊~為什麼吃到飽要訂時間?為什麼不能吃整天?無理取鬧嘛98F 01/21 01:21
alog:所以推文的碰友看到店家的做法不能給酸酸的評論就對了?@@99F 01/21 01:22
neverlight:租書店憑什麼我遲還就罰我錢根本惡劣阿100F 01/21 01:22
haohaobobo:態度決定高度~這樣的態度跟徐旭東有何不同101F 01/21 01:22
wahaha23:店家確實有權利說"不爽不要買" 可以叫別家瓦斯行啊102F 01/21 01:23
hlcian:還好欸  遇到爛店就是跟別人說哪邊爛  以供參考103F 01/21 01:23
neverlight:跳針儲蓄東也太快人家有國家逼叫瓦斯嗎104F 01/21 01:23
kvjo:愛酸就酸 這是每個人的自由 OK啦  只是我搞不懂有啥好酸 = =105F 01/21 01:23
alog:應該來推薦一下不錯的瓦斯行好惹 ^.<106F 01/21 01:23
hlcian:有人不介意的話就照去阿...107F 01/21 01:23
domy1234:這種爛店自己硬要買 怪誰?108F 01/21 01:24
alog:就說拉~每個人感受不同,否則就不會有這種怪報導出來拉109F 01/21 01:24
alog:我對於店家的做法其實蠻同意的,但手法有點讓人不舒服就是
kvjo:可是推文看來   大部份都不覺得有問題.... = =111F 01/21 01:24
wahaha23:遠通來拿比不是很恰當 國道是全民的 瓦斯行不是112F 01/21 01:25
hlcian:儲蓄東是我們沒有其他國道可以走 瓦斯行一條巷子就幾間...113F 01/21 01:25
kvjo:而且 文字都是記者寫的 誰能證明 老闆真的很唱秋的這樣描述?114F 01/21 01:25
screwer5566:外租屋沒開伙的話  用電熱水器就好了  偏不叫你瓦斯115F 01/21 01:25
alog:儲蓄東開瓦斯行不知道怎麼扣款116F 01/21 01:25
kill10125566:垃圾689必噓117F 01/21 01:25
alog:其實可以跟ettoday反映,另外我想改轉帖中央社了QQ118F 01/21 01:25
alan3100:明明就霉體爛 一堆寫稿不經大腦 有用腦的又常顛倒是非119F 01/21 01:26
peterhuo:對啊,為什麼不告?這是法制社會耶120F 01/21 01:26
INNBUG:提醒鄉民推文小心人家兒子是律師喔,說不定會上ptt^.<121F 01/21 01:26
screwer5566:而且現在你不想做客人生意  一堆人等著要做122F 01/21 01:26
peterhuo:不敢告又沒種抵制,只敢出張嘴罵,典型的第三世界國家123F 01/21 01:26
domy1234:沒違法是要告三小124F 01/21 01:27
wahaha23:嚴格來說 台灣真的被歸類在第三世界國家125F 01/21 01:27
peterhuo:她有寡占嗎?是方圓幾里就這一家還是家裡被斷水斷電?126F 01/21 01:27
llzzyy01:店家也沒什麼錯吧,就真的不爽不要叫啊127F 01/21 01:29
huamin:應該是因為瓦斯桶沒有收租金吧?若是如此,我倒覺得老闆是128F 01/21 01:30
huamin:正確的噎。應該要明文規定收取租金。若不是的話……那老闆
huamin:應該要出來說清楚。其實一個空桶也不便宜喔
mc12355:瓦斯桶改規定前是自己購買一桶 然後換著用的吧?131F 01/21 01:32
asazen:沒人叫他們家的瓦斯就自然會取消囉132F 01/21 01:32
wei1102:已經先講明了..又沒騙人.. 不要沒事就想搞店家133F 01/21 01:32
alan3100:照這邏輯全台每個有低消的都可以寫一篇了 店家就不爽賣134F 01/21 01:33
ul4fm4xk7:老闆娘也沒很兇 就現實而已 大家都用奧客的心態在審視135F 01/21 01:35
ul4fm4xk7:他也只是拿罰款來補檢驗費的成本
domy1234:罵店家沒問題 但罵完繼續用就是自己犯X137F 01/21 01:36
max123:看來八卦板也是充滿奧客 難怪狗也能當總統138F 01/21 01:37
awang44:規則寫的這麼清楚 不爽不要用 (大絕招)139F 01/21 01:37
haohaobobo:合不合理是其次,但態度讓人不爽><140F 01/21 01:37
alog:不過蠻想知道檢驗費究竟在貴什麼 下次來問問朋友好惹141F 01/21 01:37
haohaobobo:尤其搬律師兒子出來更讓人覺得是懂法律人再欺負人142F 01/21 01:39
lulocke:真的不爽叫瓦斯就裝天然氣嘍  不過申裝費超貴143F 01/21 01:40
ul4fm4xk7:態度明明就沒怎樣 根本是規定不合自己胃口反應到認為態144F 01/21 01:41
ul4fm4xk7:度不好
destroyfire:改用電熱水器不就好了146F 01/21 01:42
haohaobobo:懂法就該謙卑啊~~147F 01/21 01:42
domy1234:還好我已經改用天然氣了 不會有機會遇到這種店家148F 01/21 01:42
mc12355:這篇報導一點都不中性 才是大問題吧?149F 01/21 01:43
mc12355:還是很好奇 瓦斯桶不是自己押了一瓶在瓦斯行了嗎?
ul4fm4xk7:規定說兩個月後要罰款,結果你還是用超過兩個月,在那邊151F 01/21 01:43
jennywalk:瓦斯桶沒用完可稱重退費阿,店家主要是不讓你佔著桶子,152F 01/21 01:44
ul4fm4xk7:該罰個屁,這不是奧客什麼才是奧客153F 01/21 01:44
mc12355:怎麼會有兩個月使用期限呢? 桶子放壞了不是都低價回購嗎?154F 01/21 01:44
ican5566:浪費地球資源 去死死啦155F 01/21 01:46
jennywalk:畢竟每之都要驗瓶費,至於說店家囂張,誰知記者有無加油156F 01/21 01:46
jennywalk:添醋?一句話可各自表述是基本能力呢。
howwong:瓦斯航10家有11家存放超過規定量  檢舉讓他罰錢啦158F 01/21 01:50
howwong:看是哪一家家~~找法規釘到他關門
YesHi:說真的 別叫這家就好了啊!!! 不爽不要用啊160F 01/21 01:59
albb0920:讓消防局天天去稽查不就好了161F 01/21 01:59
kvjo:大家推文聊聊就好  不要太認真了 聰明點162F 01/21 02:00
silentence:這是流氓吧  那條規定能這樣收163F 01/21 02:01
cappin:只有609才會斤斤計較垃圾609164F 01/21 02:20
blacksword:瓦斯行不是隨隨便便就能開的...165F 01/21 02:53
snowrain:我覺得可以接受 因為你是租借人家的瓦斯桶 有本事你自備166F 01/21 02:55
Chungli28:瓦斯桶是買的不是租的啊167F 01/21 03:00
tdkblur:做好玩的還需要那麼計較 自打巴掌168F 01/21 03:03
ACDC69:用電磁爐煮飯阿169F 01/21 03:04
cvop720:叫別家啊....又不是沒跟你講170F 01/21 03:21
homerunball:boyo171F 01/21 04:30
chenweichih:我家上次過期不給我退 下次要找別間了172F 01/21 05:02
ichch:瓦斯這種能源行業 有時候真的不是說不爽不要用 尤其瓦斯行173F 01/21 05:03
ichch:不是到處都是 通常兩家距離都超過好幾公里 你想叫別家 別家
ichch:也還不一定要幫你送  然後那種說可以改天然瓦斯的 就更風涼
ichch:了 像我家這種老舊公寓 十幾年前天然瓦斯想要來挖管 就被民
ichch:代用各種名義擋了 [因為我家附近就有家瓦斯行
lindviorair:不知道為什麼覺得好威猛178F 01/21 05:09
yowming:如果因為外食的緣故,就代表沒消耗家裡的瓦斯179F 01/21 05:30
yowming:但是消耗了外面的瓦斯,瓦斯行根本沒虧,不該罰錢。
amsonmoon:不是有付瓦斯瓶壓金嗎 就算都不還也不會虧錢好嗎181F 01/21 06:08
Zodiac10:我推kvjo,叫瓦斯無法定期回收也有安全上的顧慮。182F 01/21 06:21
Zodiac10:而且這規定對做餐飲的店家根本沒影響。
Zodiac10:在此規定前叫的瓦斯也沒影響,難道鄉民一桶瓦斯用三年?
wimiu:難怪家人也曾遇過說用量太少不賣的..185F 01/21 07:24
seraph01:作瓦斯行有很好玩嗎?186F 01/21 07:35
davidbright:既然是做好玩,管別人何時還?187F 01/21 07:42
EX37:推kvjo188F 01/21 07:42
pipitruck:爽就好 反正也不是跟你叫189F 01/21 07:49
incandescent:這篇竟然這麼多人護航店家,是鬼島190F 01/21 08:55
incandescent:奇蹟嗎
suckpopo:以為是吁噓東嗎192F 01/21 08:58
Alouba:店家又沒錯 不爽不要買阿193F 01/21 09:10
ainor:真的做好玩的就不會想賺這個錢194F 01/21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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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4-01-21 04:22:02
  01-21 04:22
又是一個'唸'法律的.
2樓 時間: 2014-01-21 09:47:15 (台灣)
  01-21 09:47 TW
蠻合理的阿  人家借你鐵桶放你家你用個三五年用不完,鐵桶當作免費不用還喔?
3樓 時間: 2014-01-21 10:24:26 (台灣)
  01-21 10:24 TW
鬼你媽個B~店家貼清處告示了,又不是沒別家瓦斯店.要叫又要靠北,販劍嗎!?去吃飯店家跟你說要+10%服務費你會不會靠北?隔壁不用服務費的店不會去吃泥?
4樓 時間: 2014-01-21 10:38:21 (台灣)
  01-21 10:38 TW
瓦斯鋼瓶? 有合格標章嗎?
5樓 時間: 2014-01-21 11:02:29 (台灣)
  01-21 11:02 TW
真無言還有人護航
6樓 時間: 2014-01-21 15:07:33 (台灣)
  01-21 15:07 TW
律師兒子:⋯⋯⋯
7樓 時間: 2014-01-21 17:35:40 (台灣)
  01-21 17:35 TW
護航護的很好啊 不爽不要買 那社會之前在罵噓噓東 你也該出來幫補一下啊 畢竟不裝還是可以上國道 是在罵遠通做啥? XD
8樓 時間: 2014-01-21 17:37:17 (台灣)
  01-21 17:37 TW
說到底 其實噓噓東沒有比較惡劣 台灣人很多本質就是這樣 只要稍微有錢有勢 就會跩個二五八萬的!
9樓 時間: 2014-01-22 01:22:12 (台灣)
  01-22 01:22 TW
我也覺得合理,對店家來說每年的驗鋼瓶就是一個很大的成本,而且很多鋼瓶都是用"借"的,大家一桶用個幾個月,代表他就必須買更多的鋼瓶
10樓 時間: 2014-01-22 05:57:16 (台灣)
  01-22 05:57 TW
她說的也沒有錯阿,當初叫他的瓦斯的時候,開宗明義的就說會罰錢,消費者也一定是有看通知或者告示的,我想這些告示他一定會告知消費者
而消費者一定也是知道這個情況之下同意玩起這個遊戲規則才使用她的瓦斯 這是一樁當初妳情我願的交易,這肯定是後來消費者被罰錢了,心有不甘才香說把這件事情爆發出來,只為了他那幾十塊錢的罰金
這只是一件再度濫用社會資源的案例
11樓 時間: 2014-01-22 13:37:20 (台灣)
  01-22 13:37 TW
內政部消防署:
Q:瓦斯桶內瓦斯沒用完可不可以退費?
 
A:瓦斯桶內殘餘之瓦斯,依照契約第8條規定,消費者可以回收容器當日之交易價格,要求瓦斯行退還未使用殘餘瓦斯之價錢。
所以我可以每天只煮一次開水 就打電話叫他來換一桶瓦斯嗎
12樓 時間: 2014-01-23 17:45:22 (台灣)
  01-23 17:45 TW
回樓上,可以,但是你應該算起來還是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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