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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ChiChi7.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6-10 19:09:0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rock971230 (鋼鐵的福爾高雷)
標題 [新聞] 颱風捨命搶救老夫婦 3義工竟判刑4個月..
時間 Tue Jun  9 20:50:25 2015


1.媒體來源:
et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
颱風淹水捨命搶救老夫婦 3義工竟判刑4月賠600萬


3.完整新聞內文:
網搜小組/台北報導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登山遇難,法院上月判南投消防局賠償家屬近267萬元,讓第一
線救難人員士氣低迷。不過事實上,好心救人卻背負法律責任,這早已不是首例,網路上
近日就熱傳一篇新聞追蹤報導,是為2008年卡玫基颱風期間,台南3名義工從大水中救起
一對老夫婦,卻荒謬地遭法院判刑4月,賠償600萬元。

華視節目《新聞追追追》2011年報導,2008年7月卡玫基颱風襲台,台南縣救難協會3名義
工救援一對買姓老夫妻,但救生艇被大水打翻,義工雖獲救,老夫妻卻不幸溺死。家屬怒
告義工沒有讓老夫妻穿上救生衣,法官竟重判3人各關4個月、賠償家屬600萬元,讓這3名
義工徹底心涼了,沒想到人世間真是好心沒好報。

案發當時,坐在救生艇上的3名義工與買姓老夫婦都被沖走,其中一名義工拉著香蕉樹葉
求救,讓岸上消防員拋出繩槍救起,沒多久另一名義工也被發現拉起,最後一名義工則自
行脫困上岸,歷劫歸來的3個好兄弟在攝影鏡頭前相擁而泣。

但不幸的是,買姓老夫妻在大水中溺斃,當時也是被義工救出的兒子,竟然一狀告上法院
,說是3名義工害死爸媽。台南地院2011年一審宣判,3名義工因為未讓老夫婦穿上救生衣
,觸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各被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家屬請求的民事賠償600萬元,後來也
獲判勝訴。

面對這樣的結果,當初的其中一名義工鮑國光表示,他救人的熱忱如今已全部涼了,事發
當時他們都有勸買姓夫妻穿救生衣,但老夫婦不肯,他們沒有強制執行力,加上當時情況
危急根本無時間考慮。他被起訴後,嚇到整整一年不敢再幫忙救人,好不容易重拾信心,
沒想到又被這個判決再次打擊。

對於這樣的判決,買老夫婦家屬低調不願回應,但連新聞報導都不禁批評,雖然失去父母
的痛可能讓提告的兒子非常憤怒,可是當時溪水暴漲,情況如此危急,救生艇意外翻船,
義工自己也差點滅頂,如果這樣捨命救人,還要換來判刑賠償,那這樣以後誰還敢當救難
義工?

判決經報導廣為人知後,民間救難人員與義消強烈反彈,發起連署抗議,二審經地方人士
居間協調,終於讓鮑國光、黃英傑、林峰寅等3名義工獲判無罪。賠償金部分也與家屬達
成和解。民間救難人員還樂捐了共約52萬元,挹注家境並不富裕的三名義工。

張博崴案獲判國賠後,鮑國光也在臉上書有感而發說,「南投國賠,造成全國警消和民間
救難團體深深的打擊,士氣低落,讓我想起多年的事,昰否選擇退出,體制與法則上出的
很大問題,個人支持警消成立公會。」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609/518342.htm?from=fb_et_news
颱風淹水捨命搶救老夫婦 3義工竟判刑4月賠600萬 | ETtoday網搜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圖]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登山遇難,法院上月判南投消防局賠償家屬近267萬元,讓第一線救難人員士氣低迷。不過事實上,好心救人卻背負法律責任,這早已不是首例,網路上近日就熱傳一篇新聞追蹤報導,是為2008年卡玫基颱風期間,台南3名義工從大水中救起一對老夫婦,卻荒謬地遭法院判刑4月,賠償600萬元。(國賠,山難,義工,老夫婦,判刑,4月,賠償,600萬,卡玫基,台南) ...

 

5.備註:
台灣不太適合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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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100.167
※ 文章代碼(AID): #1LTk4KeA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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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naka: 家屬告三小義工阿,馬的廢物1F 06/09 20:50
O800092000: 林杯036 沒害到他   鬼島救鬼  比救人好2F 06/09 20:51
kuninaka: 路上看到別人有難,台灣人教育大家不要救人3F 06/09 20:51
e2167471: 家屬怒告義工沒有讓老夫妻穿上救生衣4F 06/09 20:51
Israfil: Welcome to Ghostland5F 06/09 20:51
suhaw: 以前幫助被撞倒的老先生(車子肇逃) 後來....6F 06/09 20:52
dp44: 沒有義務就不要去救人7F 06/09 20:52
kairi5217: 買姓 可以戰了 啾咪8F 06/09 20:52
suhaw: 現在就算人死在我眼前我也不會過去幫忙9F 06/09 20:52
amphiprion: 以後不敢去了,還好以前沒發生事情10F 06/09 20:52
bustyma19: 看姓氏就知道是可惡的外省人11F 06/09 20:52
goodjeff: 老了 死了就算了12F 06/09 20:52
nakayamayyt: 法官事後諸葛 甚麼也可以做到 開槍都是神槍手13F 06/09 20:52
ahaw99: 有功沒賞 打破要賠14F 06/09 20:52
Kmmmmmmmmmmt: $$$$$$$$$$$$$$$$$$$15F 06/09 20:52
benson60913: 幹幹幹16F 06/09 20:53
DASHOCK: 和解還是要賠錢阿17F 06/09 20:53
steelheart3: 廢物新聞  都不去完整的看法官的意見18F 06/09 20:53
silentence: 鬼島最美麗的風景19F 06/09 20:54
kinomon: fb上傳的很兩光 明明就獲判無罪了還故意藏起來 心態真不20F 06/09 20:54
kinomon: 可取
zone0317: 這故事告訴我們 你家沒錢不要玩有錢企業家的正義遊戲22F 06/09 20:54
F100: 法官意見已經不重要,重點在結論23F 06/09 20:54
Riya520: 這家屬也真的不知感恩24F 06/09 20:54
steelheart3: 恭喜公務廢體系  又可以囂張了  怠惰都免責25F 06/09 20:54
bomberhack: 先看判決文在來下定論.26F 06/09 20:55
zone0317: 看看人家米國漫畫不是都畫給你看了 人家都嘛企業家小開27F 06/09 20:55
renmin: 台南買姓是西拉雅平埔族後代28F 06/09 20:56
kkman321: 公布台南哪一家 台南很多姓買的29F 06/09 20:56
zone0317: 沒錢就像蜘蛛人整天綠帽 蝙蝠俠鋼鐵人就是日子爽爽過30F 06/09 20:56
voicepig: 二審改判無罪了吧!31F 06/09 20:56
widec: 下次看到人家落水 拍照打卡然後報警就好 救什麼救啦32F 06/09 20:57
MASAMIFANS: 我以後也覺不幫助人   就算那個人被砍要我報警33F 06/09 20:57
kkman321: 以後看到有人車禍 我也不管34F 06/09 20:58
kim: 那麼一審判有罪到底是不是真的?35F 06/09 20:58
MASAMIFANS: 我也不會打電話報警 免得被告  延誤時機報警  有過失36F 06/09 20:58
silentence: 重點是差點溺死了還被人渣告  幹你娘37F 06/09 20:58
F100: 這種根本就不應該成案,甚至連賠償金都不應該有38F 06/09 20:58
silentence: 法官法律念那麼多  結果判例下來是製造更多問題39F 06/09 20:59
vividcat46:   現在有很多判例都讓人感到義憤填膺40F 06/09 20:59
vividcat46:               以前為人好的心可以收了
F100: 像這種新聞,只會加深一般民眾信念:自掃門前雪就好42F 06/09 21:00
kim: 有人說應該看判決原文,那麼請這些專業的版友43F 06/09 21:01
Gallardo: 臺灣法官爛成這樣 只會亂判 只好支持廢死了44F 06/09 21:01
d9637568: 職棒球員買嘉儀 買家瑞也是那裡出身的45F 06/09 21:01
neilisme: 台南人不意外46F 06/09 21:01
kim: 為我們好好解釋一番,如何?47F 06/09 21:01
kinoyamato: 幹你娘、死好48F 06/09 21:02
cvsd04957: 好險我都不幫忙別人49F 06/09 21:02
silentence: 只會講判決原文  是不能理解一般人對官司煎熬的恐懼喔50F 06/09 21:02
Gallardo: 臺灣司法只有老鼠屎 沒有粥 代表冤獄鐵定一大堆51F 06/09 21:03
MacOSX10: 登山遇難去救應該要收費收全額才對52F 06/09 21:03
kuninaka: 你當個義工被法官判要賠錢,誰理你判決文53F 06/09 21:04
kuninaka: 看了判決文還敢去救人嗎
hmt17: .................55F 06/09 21:04
gx9900824: 以後不用救了,浪費時間56F 06/09 21:04
d9637568: 一人要賠200萬……57F 06/09 21:05
NesKeG: 這種垃圾人不值得救,幹58F 06/09 21:07
kop5236: 他媽的告義工還勝訴是三小59F 06/09 21:09
MacOSX10: 平平是要賠錢 像鄭捷那樣插幾刀再賠比當義工賠划算多了?60F 06/09 21:09
heat0204: 不是有很多法官律師在這裡 問他們就好啦61F 06/09 21:10
scratch01: 誇62F 06/09 21:10
ant00039: 以後救人前學強國人先錄影 再更以後乾脆不要救63F 06/09 21:10
heat0204: 我支持登山釣魚的都不要救64F 06/09 21:11
spacealien: 法律系表示溫馨  是外界無知65F 06/09 21:11
misu2718: 鄭捷殺人不用怕,被害人得不到賠償,他還過得很爽,醫護66F 06/09 21:12
misu2718: 義工救人卻是被當應該,就不成還可以要錢,以後不要救人
misu2718: 來害自己
spacealien: 噓廢死 爛法官也都挺廢死69F 06/09 21:12
bottony20: 幹70F 06/09 21:13
Bokolo: 不知感恩71F 06/09 21:14
bcismylove: 幹  垃圾72F 06/09 21:15
nao719: 醫病告不夠,現換救災的,下次要告??73F 06/09 21:19
ABA0525: 法律系真的是台灣亂源74F 06/09 21:20
euphoria01: 沒義工直接變浮屍啊 還怪義工?義工差點都死了還被告75F 06/09 21:22
silv31: 這案例雖然後面解決沒那麼誇張 但那種被時間折磨的痛苦76F 06/09 21:23
silv31: 會讓人再也不敢伸出援手 冷血是為了保護自已
JudgmentLin: 在台灣救人是有罪的78F 06/09 21:24
eiw123: 不用救也比較環保79F 06/09 21:26
kkman321: 反告那一家買姓人家不當得利啦 幫他們解決兩個負擔ㄟ80F 06/09 21:29
kkman321: 省了很多錢 也免去扶養義務
euphoria01: 是我真得是心死 付出一切 今天沒拉上岸死得是我 但就82F 06/09 21:30
euphoria01: 因為我活著 所以家屬心有不甘告人 原來家屬就要人死
euphoria01: 了才叫盡心盡力無過失 結論:去你的 放給你死算了
hidewin200: 祖國無縫接軌了 沒救了85F 06/09 21:33
drinkmuffin: 當初讓那個兒子淹死就沒事了86F 06/09 21:33
tkhunter: 台灣人的冷漠,法官要付最大責任87F 06/09 21:38
wrisp: 比十年漂白豆芽菜的80萬多七倍…88F 06/09 21:42
junkjizz5566: 法棺腦子不知道裝什麼 幹他媽腦殘89F 06/09 21:48
SHIU0315: 以後不用救了90F 06/09 21:51
badkidXD: 當初是哪個智障法官判的91F 06/09 22:01
ch1rmon: 反廢死:恐龍法官只是少數喔92F 06/09 22:02
elemental: 二審才獲判無罪好嗎,還求償六百萬http://goo.gl/PGf7xM93F 06/09 22:15
IHD: 才600太少了 看看幫被車撞開刀的3000 法官已經手下留情啦94F 06/09 22:17
dan85175: 臺灣法官是怎樣阿95F 06/09 22:18
Benjamin: 既然有人告,法官就得兼顧情理法,我倒不覺得法官有問題96F 06/09 22:18
IHD: 這種不用討論最後有沒有罪 只要告訴救人的 沒把握 不要去救97F 06/09 22:19
Benjamin: 倒是這對兄弟居然也告得下去.不怕揹著忘恩負義的臭名嗎?98F 06/09 22:19
IHD: 五大科都告爽爽了 還有忘恩負義的問題嗎? 是醫師讓人生病的?99F 06/09 22:19
m4tl6: 法官才是最大的惡100F 06/09 22:23
preferalie: 什麼家屬……亂七八糟!!101F 06/09 22:24
Zhang274: 關鍵字 要他們穿不穿...自己死好怪誰?102F 06/09 22:26
tatasun: 這篇到底在講刑事還是民事搞得我好亂啊,記者多唸點書好103F 06/09 22:43
rem20020426: 二審判無罪是一回事,被告就已經夠靠北了104F 06/09 22:49
DevilCool: 二審至少浪費一年多時間,廢物法律人時間最多了105F 06/09 23:02
sabrina2597: 自己不穿 要人賠……106F 06/09 23:20
gwenwoo: *以後誰敢救??*107F 06/10 10:26
nckukath: 還是要推陪審制度108F 06/10 10:26
samonella: 法官: 我是神,大家都要當聖人,糾咪!!109F 06/10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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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5-06-10 20:25:40 (台灣)
  06-10 20:25 TW
以後都別救了,讓他們死一死好了~!!
2樓 時間: 2015-06-10 22:12:52 (台灣)
  06-10 22:12 TW
支持警消創立公會+1
3樓 時間: 2015-06-10 22:18:40 (台灣)
  06-10 22:18 TW
被低能妓者開個標題就一堆人幹鬼島,真好煽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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