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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5-02 09:36:2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zoeapezoo ()
標題 [新聞] 嘉義殺鐵警判無罪 嘉義地院重裁交保50萬
時間 Fri May  1 21:24:02 2020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 沒有在這打上記者或編輯署名的新聞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卜敏正丶邵心杰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嘉義殺鐵警判無罪 嘉義地院重裁交保50萬加8限制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刺殺鐵警李承翰致死鄭姓男子,因思覺失調症經嘉義地院判處無罪,裁定五十萬元交保,因
家屬沒錢具保還押嘉義看守所。嘉義地檢署昨晚不服提抗告,嘉義地院將檢方抗告狀送抵台
南高分院,台南高分院合議庭今天傍晚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嘉義地方法院。


嘉義地院晚間重裁,除維持原五十萬交保金,也限制鄭男住居,交保後應立即至台中榮總嘉
義分院就診,評估是否應住院治療。

鄭男如不需住院,每周應到身心科診所就診1次,每月至少回台中榮總嘉義分院1次,醫院只
要評估應住院即應立即入院,交保期間應依照醫囑用藥,每周向地院陳報就診情形、治療結
果,並不得涉犯刑事犯罪,如違反以上任何一條,將立即執行羈押。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指出,原審既認為被告可依刑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判無罪,原裁定理由中也
說明,被告罹患思覺失調症至今未痊癒,且其犯罪情節造成社會大眾恐慌,為確保被告具保
後不至於對社會安寧造成危害,導致社會大眾恐慌,是否應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規範被
告遵守?


另被告既因在大眾交通工具持刀殺害員警被訴,且依原審判決認定之犯罪事實,被告對此亦
無爭執,僅因欠缺責任能力宣判無罪,則被告是否屬精神衛生法第四一條所定,有傷害自己
或他人之虞的嚴重病人?得否依上開條文及相關規定,為被告辦理住院治療?這些都是裁定
被告具保同時應一併考量。


合議庭認為,檢察官所提,原裁定未斟酌審認精神衛生法,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有理,因
此將原裁定撤銷,發回原審法院重新調查、裁定。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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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s.gd/Pa4S5W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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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mee:   你要是再拿不出思覺失調的證據 就得將常威他呀 無罪釋放~1F 05/01 21:24
yang421: 好重好重..50萬耶..要工作多久才會有呀~這也太殘忍了吧!2F 05/01 21:24
rednah: 武漢肺炎 vs 呆丸精神病3F 05/01 21:25
makimakimaki: 殺了人 不用關 還不用住院4F 05/01 21:25
jokem: 好多限制喔 好可怕5F 05/01 21:25
sorrywow: 翻譯:再殺死一個才關6F 05/01 21:26
tom92186: 文組沒救了7F 05/01 21:26
soulfully: 嘉義法院的法官…唉8F 05/01 21:26
sid3: 這根本是在逼迫患者  只會讓被病情更嚴重9F 05/01 21:27
chang0327: 絕望10F 05/01 21:27
LienFong: 殺人無罪還不用被關還能交保!全球第一!這麼好的地方11F 05/01 21:27
LienFong: 還不快搬來住XDD
zxcv5566: 比武漢肺炎還恐怖     搭捷運火車還怕被不認識的人砍13F 05/01 21:29
ewolf: 一樓害我笑的美丁美當XD14F 05/01 21:29
sbflight: 所以原本沒有這8個限制哦?15F 05/01 21:30
lesnaree2: 哇好多限制喔 我再殺一個16F 05/01 21:30
ebeta: 放任殺人炸彈在路上亂跑,台灣法官真不虧是台灣毒瘤17F 05/01 21:30
quisk: 文組不意外18F 05/01 21:31
lesnaree2: 我多殺一個你他媽多加一個限制 我還是照樣出來殺19F 05/01 21:31
cfl511: 把人送到法官家管束好嗎!!!20F 05/01 21:31
HunsKing: 一堆說文組不意外的,怎不說最近砍自己老婆那個大立光21F 05/01 21:32
larusa: 本來一審法官判決就問題一堆,邏輯上就矛盾22F 05/01 21:32
HunsKing: 的工程師ㄎㄎ23F 05/01 21:33
Semaj543: 一樓有畫面有聲音24F 05/01 21:33
soxgo: 念法律的不知民怨沸騰後 暴動革命了還在談司法人權25F 05/01 21:34
cfl511: 法律已經證明無法制止他殺人了,再加100個條件也沒屁用。26F 05/01 21:34
cfl511: 法官要不要定期做邏輯測驗啊
tml1203: 如果評估不需住院治療,不是很矛盾,讓個殺人犯趴趴走?28F 05/01 21:36
Centerpan: 法院醫院都拿他沒辦法 誰要負責?29F 05/01 21:37
darkangel119: 所以繼續等看看哪一個人被殺?30F 05/01 21:40
sheng76314: 無罪 放出來再殺一個還是無罪  免死金牌31F 05/01 21:40
DLN2010: 又不是第一天生病,就是根本不會配合那條件,警察才死的32F 05/01 21:42
yesonline: 司法體系把球踢給醫療體系. END33F 05/01 21:43
DLN2010: 放人出來然後要醫院評估去留,以後死人責任推給醫院34F 05/01 21:43
polyasia: 我書讀得少 一樣無罪釋放的意思嗎?35F 05/01 21:44
cbstgb: 他就沒有病識感 還給他自己去就醫 要是又不吃藥哩?36F 05/01 21:45
DLN2010: 至少說交保要住院治療觀察多久,連這都還推給醫院37F 05/01 21:45
generally: 不用強制住院很扯><38F 05/01 21:49
gsc0478: 每個月在路上有一個倒霉鬼可能被殺39F 05/01 21:50
strollinrain: 可以住法院嗎40F 05/01 21:52
alex00089: 所以交保了?41F 05/01 21:53
baobaoyui: 我就問法官一句,如果這傢伙再殺一個人,你會怎麼判?42F 05/01 21:53
imkimi: 法官連最基本的邏輯概念都錯,當什麼法官43F 05/01 21:54
Aerialy: 一時發病一時殺,一直發病一直殺?44F 05/01 21:54
imkimi: 只會推諉卸責,每個月領高薪,對的起良心嗎45F 05/01 21:55
av08: 傻了花50萬把他保回家等被砍嗎46F 05/01 21:57
lancer0960: 法官帶回家養我就服氣47F 05/01 21:58
youngway12: 有差嗎?48F 05/01 21:59
thkkedu: 反正都沒有人有責任,一切都算被害者衰遇到精神病患者49F 05/01 22:01
funkD: 塊陶阿!!!50F 05/01 22:02
funkD: 有沒有這嫌犯的照片  看到躲遠一點
taurus1981: 過濁水溪殺人無罪啦52F 05/01 22:04
kenro: 烙跑就好笑了53F 05/01 22:05
liwang21320: 翻譯:反正出事的不是社工醫護就是警察54F 05/01 22:08
ludoren: 嫌犯不是住台南嗎?每月還要再回嘉義看診哦?這樣他要怎55F 05/01 22:12
ludoren: 麼去?
sammy98: 嘻嘻 感覺醫院遇到這個人 要遭殃了57F 05/01 22:13
frank00427: 各位自求多福^^58F 05/01 22:17
Ringo2525: 別人的孩子死不完59F 05/01 22:17
lockeyman: 別來雙標了,這次引起眾怒這樣搞,那下次?60F 05/01 22:19
lucy07030703: 喵的太扯61F 05/01 22:20
zxc90147: 阿是有差逆62F 05/01 22:51
petesam: 放出來繼續思覺不調犯罪嗎,這法官有同理心嗎63F 05/01 22:53
renee4: 法官問題最大拉64F 05/01 22:54
donatello: 刑法對他無效 怎樣都是無罪 他要做什麼你能奈他何65F 05/01 22:58
sergt: 總有一天台灣社會,將被這些法界人士搞垮。66F 05/01 22:59
vvanch: 怎麼去 就再做火車然後逃票 又有警察來67F 05/01 23:13
geeg: 如果有人幫他交保,讓他住法官附近。會不會被用嗦殺人起訴68F 05/01 23:28
partner: 他以前不知道要就醫嗎? 判錯了,裁定這種馬後砲有何用69F 05/01 23:50
Ruid: 出門就醫前里長記得廣播讓大家離遠點70F 05/01 23:54
ru370737: 可以送到法官家嗎?71F 05/02 00:19
gwenwoo:  螞蝗表示:"人道考量"72F 05/0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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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AyawayTaiwan 說讚!
1樓 時間: 2020-05-01 22:04:29 (台灣)
  05-01 22:04 TW
就判無罪, 他再殺一百個, 理論上也是無罪呀, 還交保呢
2樓 時間: 2020-05-01 22:11:38 (台灣)
  05-01 22:11 TW
交保還得去治療五年啦
3樓 時間: 2020-05-01 22:23:52 (台灣)
  05-01 22:23 TW
治療也不過一個月跑個醫院,好像很委屈阿樓上???
4樓 時間: 2020-05-01 22:36:10 (台灣)
  05-01 22:36 TW
有委屈嗎
5樓 時間: 2020-05-02 00:46:09 (台灣)
  05-02 00:46 TW
反正殺人都無罪了,多殺幾個有差嗎?限制個雞巴毛勒,垃圾法官!
6樓 時間: 2020-05-02 09:09:41 (台灣)
  05-02 09:09 TW
地院奇葩案決的又一個例子...
7樓 時間: 2020-05-02 12:56:34 (台灣)
  05-02 12:56 TW
法官拿善良百姓執法公務員的性命做功德,為何不自己下去輔導這些所謂的精神病和「可教化」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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