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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2-02 21:43:35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pishain (屁仙)
標題 [討論] 社會住宅到底是給誰住的?
時間 Wed Dec  2 21:05:29 2020


罵柯文哲的很多,連小燈泡媽媽都出來罵,但是身為立委的她,卻連基本問題都搞不清楚


https://pip.moi.gov.tw/V3/B/SCRB0501.aspx?mode=A1

內政部有定義
https://imgur.com/PCBpIy8
[圖]

一、社會住宅簡單來說就是由政府蓋房子出租給民眾,或者是由政府承租民間的空屋轉租
給民眾的住宅,同時它的租金也會比較便宜,跟過去以出售為主的國民住宅不同,社會住
宅是只租不售的住宅,使政府提供的住宅資源能循環利用,照顧更多的民眾。


二、按照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百分之三十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
,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也就是說這種住
宅資源除了能夠幫助在市場上租不到房子的弱勢族群,例如身心障礙者、老人、低收入戶
或特殊境遇家庭等等外,也同時可以照顧青年族群就學、就業階段的居住需求。


三、在品質方面,政府興建之社會住宅將導入綠建築、太陽能光電、智慧建築及無障礙空
間等設計概念,擁有完善社區管理,及提供社區照護服務等必要公共空間與設施,是讓入
住民眾可以感到幸福與便利的高品質住宅,並透過訂定住戶生活公約,讓社會住宅社區都
能有秩序地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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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王立委有問題,先去問內政部啊。

一、在政府來看,台灣人沒有住宅問題,原本國民住宅條例時代,國宅是要100%協助弱勢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之國民住宅,係指由政府計劃,依左列方式,用以出售、出租、貸款自建或提
供貸款利息補貼,供收入較低家庭居住之住宅。

但是在103年時,內政部和立法院都覺得台灣已經沒有房屋的問題了,所以把國民住宅條例
廢除掉,改為住宅法。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176658
國宅條例廢止 國宅走入歷史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立院內政委員會下午審議「國民住宅條例廢止案」;內政部長陳純次表示,國宅自65年至今共辦理約39萬戶,協助約158萬人解決居住問題,但我國自有住宅率已達85%,將以100年12月30日通過的「住宅法」,取代「國民住宅條例」,此後中央將不會再推動供出售的合宜住宅,而將以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為主,對於地 ...

 

陳純敬表示,我國住宅自有率已達85%,比很多先進國家還高,住宅比起戶籍數已經1.07,
超出我們的戶數了,一戶籍有1.07住宅,所以希望住宅用在特定的族群,譬如年輕人、弱
勢,來彌補15%不足的部分,六都以外縣市則是比較是租金補貼,讓他去租現有房子會比較
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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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會住宅不等於幫助弱勢。

住宅法中,把原本國民住宅條例第二條改掉了,主要有二點不同。

(1)從100%給弱勢,變成只要給弱勢30%。

(2)將保障收入較低家庭(經濟弱勢)改為相對弱勢,也就是包含老人、原住民,甚至是愛滋
病患者,全部都算弱勢,來分這30%的保障房。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195
住宅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歡迎使用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本網站提供各界經由網際網路單一窗口簡單、方便、公開查詢法規資料及各機關法規網站,以達有效管理及公開法令資訊,建構法治社會之目標。 ...

 

第四條
主管機關及民間興辦之社會住宅,應以直轄市、縣(市)轄區為計算範圍,提供至少百分之
三十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
、就業有居住需求者。


所以一直在那說房租太高?社宅根本就不是設計給經濟或社會弱勢的人,他們只佔30%社宅
要照顧的人,是收入在五十分位數以下的中產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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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會住宅不是只有蓋才是社會住宅。

所以也不是說柯文哲就是對的,比如柯粉愛說的台北市是全台蓋最多的,但社會住宅其實
有三個部份,包括新建、包租代管、公益出租人,如果用上列來看,桃園比台北只少一千
戶不到,新北則遠超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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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償率是不是重點?

國宅法中沒有規定要自償,當初六都要蓋國宅時中央也都有補助,也就是說要看自償率多
少,要看市長自己決定,比如台北市政府在追求自償率跟居住品質這件事情,所以他要求
居住品質要好,然後又不會增加負擔100%自償率,導致這個建築成本拉高,進而租金壓不
下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5043208

對此,都發局說明,北市社宅需考量興建成本、55年管理營運成本、重置費用、地價房屋
稅等費用,住戶僅需負擔店鋪、停車場、租金及管理費,而租金也會參考周邊市場房屋來
定價,明倫社宅租金是參考周邊中古屋華廈價格,每坪約840元。(當然840*44=36960,也
就是都發局發聞稿打臉自己,不過應該沒人在意這點)


也就是說,柯要從人民身上把全部拿回來,達到永續經營的目的,但桃園是錢要回本,不
考量完全回本,如果不能回本,就當成社會福利。

https://imgur.com/UYZVaFH
[圖]

再來算租金的部份,桃園市認為大公要由市政府吸收,所以只收室內坪的租金,台北市是
把全部的成本都攤給租戶,因此每坪920元來收,44坪才會收到4萬多,但如果比照桃園的
收法,44坪的實坪是26坪,920*26=23920,如果這樣算也就不會讓大家那麼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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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宅不是給窮人的保障?

明倫社宅租金達4萬,柯文哲「不希望都住窮人」挨批歧視,其實柯文哲並沒有錯,因為在
政策上來說,社會住宅本來不是專門要給經濟弱勢的人,它面向是所有人,只是有30%要給
相對弱勢的人,但是為了想批柯的人就拿這條出來批,其實完全站不住腳,因為103年廢除
國宅條例時政府就已經說了,台灣人沒有房子的問題,所以如果你沒有房子,那應該是你
的問題,不是國家。


對了,當天開會廢除國宅條例的立法委員有委員陳其邁、吳育昇、段宜康、邱議瑩、張慶
忠、周倪安。

https://lis.ly.gov.tw/lgcgi/lypdftxt?10308801;5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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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sai34: 理論上這才是合理的策略 , 不然低收甚麼補助都有1F 12/02 21:08
saisai34: 然後比低收狀況好一點的剛好卡在不上不下的族群 ,啥都沒
DDRMIX: 哎唷不錯這個屌3F 12/02 21:09
saisai34: 辛苦打拼反而過得還沒低收好 ,反而變相不公平4F 12/02 21:09
iamsocool: 鄰近縣市三等親不能有房的規定還是很瞎...5F 12/02 21:10
azcookie: 有做功課給推6F 12/02 21:14
stlinman: 簡單說不是沒做功課或不懂,而是為了打柯先射箭再畫靶!7F 12/02 21:17
iwilltry: 民主國家就是給偏弱勢巴 若連中產也是無房公宅8F 12/02 21:17
iwilltry: 這真的還是民主國家嗎.....
iwilltry: 就算不是也快滅亡了巴
pchunters: 看法規就是這樣沒錯,不過這篇在政黑沒人要看11F 12/02 21:18
iceroy: 一條黑龍產業都做出來了,繼續抹就對12F 12/02 21:19
benqlove: 所以如果你沒有房子,那應該是你的問題,不是國家13F 12/02 21:20
benqlove: 靠北柯糞只有在今天承認這點,其他天都在吃屎裝傻嗎
pchunters: 樓上,你是不是不懂甚麼叫反諷?15F 12/02 21:24
DDRMIX: 這篇有人要轉嗎?16F 12/02 21:30
panachiao: 好啦 4萬的房型請柯粉去租爆 讓人知道應該是要租6萬17F 12/02 21:30
benqlove: 所以蚵糞理想解決方案是蓋國宅讓人轉售嗎,照你說是反諷18F 12/02 21:31
freshmints: 柯粉真的是護航到自己都不知道在講什麼19F 12/02 21:31
freshmints: 如果不是租給弱勢 為何要設定158萬的天花板?
pchunters: 蛤,你要不要去看原文阿,不要跟我說最後一句不是反諷21F 12/02 21:32
freshmints: 今天的弱勢不是低收入戶欸 正常的低收入戶根本不可能22F 12/02 21:32
freshmints: 付得起3萬的房租好嗎?
benqlove: 因為我看附件國宅停建就是覺得轉售解決不了問題,改成社24F 12/02 21:32
benqlove: 宅出租給需要的
benqlove: 你一下說是反諷,一下又說不是反諷,都你毛R
seastar1982: 任何人有月薪13萬就可以住27F 12/02 21:33
freshmints: 基本上在台北沒有辦法買的起房的青年都算是弱勢 用這28F 12/02 21:34
freshmints: 個定義的話你存款千萬以下的人都是窮人啊
pchunters: 蛤,你真的要去問一下你國文老師,甚麼叫反諷耶30F 12/02 21:34
iwilltry: 可以隨便轉巴,不過這文 其實有很大的邏輯問題31F 12/02 21:34
pchunters: 歹事,我幫不了你32F 12/02 21:35
iwilltry: 若無法幫助弱勢,連中產都可以隨意租豈不是貧富差距更大33F 12/02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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