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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6-08 10:38:44
看板 Tech_Job
作者 sharkdd (雪克)
標題 [新聞] 公司可合法監聽你!營業秘密監聽六月啟動
時間 Thu Jun  5 23:13:35 2014


新聞來源:http://ppt.cc/owCO

公司可合法監聽你!營業秘密犯罪監聽今年6月啟動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2014.06.04

台灣高科技業界接二連三的營業秘密外流引起社會關切,雖然為了儘速止血,已修改原本
貧弱的《營業秘密法》,祭出重度刑責及高額民事賠償,但很多案件是先將台灣科技業高
層挖角到大陸,除了離職時帶走公司的研發機密,有的還會回台灣繼續「挖牆角」,或是
慢慢從台灣前同事身上探聽營業機密。為了揪出這些不易舉證的不法行為,《營業秘密法
》的最新配套措施即將在今年6月啟動:若企圖竊取營業機密到域外使用,將納入合法的
監聽範圍!一旦罪證確鑿可是會吃上公訴罪,最高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不法利益最
高還可處罰金5億元!


來看看這個數據:在2012年11月以前,155件和企業競爭有關的訴訟,結果原告勝訴的比
率只有26%。公司就算明知道營業秘密外洩,但因舉證困難所以敗訴機率高,律師最不喜
歡接的Case,就是營業秘密案件。


近年來國內發生不少營業秘密紛爭,像是聯發科與晨星案、友達光電主管跳槽中國華星光
電案、台積電前研發長跳槽三星案等,都讓企業蒙受重大損失。高科技人才西進已經不利
台灣競爭優勢,加上伴隨著過去的營業機密,對於台灣高科技產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負
面效應可說持續擴大。


表一、近年台灣科技業重要營業機密洩密案

台灣雖然從1996年起開始實施《營業秘密法》,但因為只有民事責任,其它相關法律的刑
事責任不是規範不足,就是處罰相對過輕,因此對於違法者的嚇阻效果有限,在高薪利誘
下,不時仍會聽聞離職或被挖角的員工,帶走原任職公司的營業秘密。


在今年5月iThome舉辦的「營業秘密保防研討會」中,智慧財產局法務室主任林清結強調
,新版的《營業秘密法》已於2013年1月30日修法完成,增訂刑事責任及加重民事賠償金
額,並從去年2月1日開始執行。林清結提醒,修法後的刑事責任非常重,不僅是員工,甚
至聘僱公司都要特別注意修法後所帶來的影響。


表二、《營業秘密法》修正重點

智慧財產包括專利、商標、著作、營業秘密四大項,其中,「專利」和「營業秘密」之間
關係特別密切,公司若有牽涉技術性的專利,可向國家提出申請保護,但有些是公司獨有
的know how,這部分就是營業秘密,這是在專利裡看不到也不公開的部分,因為營業秘密
一旦公開,就不是秘密了。營業秘密可分為「技術性資訊」和「商業性資訊」兩大類,國
內大廠都會將技術申請很多專利,但有更多是不能公開的know how;另外像是新竹的米粉
、彰化的肉圓,這些有名小吃所謂的「祖傳秘方」都是店家的營業秘密。


申請專利還是營業秘密?

林清結解釋,「專利是技術面的東西,國家給你專利,但你必須公開,在專利權期間內,
別人要用你的技術就要授權,否則就是侵權;營業秘密則不受期間限制,不過一旦公開就
不是秘密了,全球最著名的就是可口可樂的配方,非常保密。假設技術內容已經非常成熟
,應該快去申請專利,以保障獨佔的權利;若技術內容外界無從得知,可以走know how保
護,端看企業怎麼抉擇」。


不過,並非所有東西都是營業秘密,必須具備「秘密性」、「價值性」和「採取合理的保
密措施」三項要件,才能得到《營業秘密法》的保護。企業平常就要提醒員工,「這是營
業秘密不可洩漏」,如果本身沒有採取合理的保護措施,法院就會認定喪失秘密性,以後
公司想要主張營業秘密被侵害,當然很難成功。另外,公司內所有的重要文件一定要蓋上
「機密」或「密件」字樣,影印文件時,會好也會以浮水印提醒機密等級。

--------------

原文有點長,包括說明哪些事情列入監聽範圍,

不過重點是:

公司可以"依法"監聽員工了!法源依據,get!

有興趣可以進去看完整點的說明

http://ppt.cc/owCO





※ 編輯: sharkdd (1.160.136.30), 06/05/2014 23:16:27
popo60433:五億? 罰企業都沒這嘛霸氣1F 06/05 23:22
QQ101:結果都聽到在訂團購 收宅配... 股票下單...跟業務調情..etc2F 06/05 23:22
sunnyhung:技術都挖了,才止血3F 06/05 23:45
waxapple1:2006年就人才早就開始流失,與世界爭才早就是必須面對4F 06/05 23:52
b6byc:看來鬼島可以隨意監聽了. 法? 是拿來玩的. 早點離開鬼島吧.5F 06/05 23:57
QQ101:園區附近那麼多motel 就是要給人家去談機密的啊...6F 06/05 23:59
QQ101:誰會用公司分機啊 傻傻der
llzzyy01:用公司的Email和IM軟体本來就可以監控吧8F 06/06 00:07
※ 編輯: sharkdd (1.160.136.30), 06/06/2014 00:10:36
b6byc:http://ppt.cc/FARl  有說只監聽公司部分?9F 06/06 00:34
b6byc:換個方式說,這政府在乎違法嗎? 在乎,就不會有血腥鎮壓.10F 06/06 00:39
b6byc:打記者,驅逐記者了.
shter:你離開了嗎?12F 06/06 00:45
balaboo123:本末倒置,不去想為何會跳槽外流,反倒是強迫勞方吞下13F 06/06 00:52
balaboo123:去,真是越改越戒嚴
ddos:https聯外最近一直憑證錯誤跟這有關嗎  抖15F 06/06 00:56
psinqoo:會監聽到小三吧????????????????????????????????????????16F 06/06 00:57
DrTech:原本就有了法條可監聽了17F 06/06 01:13
DrTech:這只是加重刑事責任而已。
swatch3484:果然是鬼島~    處處位資方設想!!19F 06/06 01:41
StubbornLin:這國家沒救了 快點開放奴隸制度比較快20F 06/06 06:42
StubbornLin:想跳槽或出去自己出去開公司都不行了
StubbornLin:你的腦袋已經是公司的 因為裡面裝了公司的 "營業秘密"
StubbornLin:偉哉鬼島 還是快點逃吧
eva19452002:奴隸:不做虧心事,就不用怕被監聽了24F 06/06 07:00
eva19452002:慣老闆不思改進職場環境,反而拿錢請人監聽員工
sentinels:感謝分享26F 06/06 07:03
way5978:在這邊喊鬼島的誰真的帶種逃了?還是只是鍵盤表態?27F 06/06 07:50
ptta:這個監聽應該是連你不在公司時都可以 如手機 家裡電話和網路28F 06/06 08:58
b6byc:例子強者我朋友已經跑到美國去,信不信由你.本魯蛇跑不掉.XD.29F 06/06 09:00
b6byc:之前朋友是魯蛇,現在變人生贏家了. 好羨慕.
loseptt:聯發科條款....31F 06/06 09:15
loseptt:大老闆拿公司帳養小三 要不要抓阿
bandrock:不讓別人來台灣,還允許員工帶公司機密投奔中國33F 06/06 09:21
bandrock:鬼島青年的邏輯.......
loseptt:給樓上 不用跑到中國 竹北和台北一堆陸資惹35F 06/06 09:22
b6byc:還允許員工帶公司機密投奔中國<---哪個人說允許了?你的邏輯36F 06/06 09:36
b6byc:實在不及格. 重點是監聽,依照鬼島專制體制,已有法律藉口.
b6byc:至於是否擴大解釋.依照鬼島作風,誰敢保證?
b6byc:也許只是說最近我們主管身體不好. balabala,洩密.
b6byc:不可能? 有什麼不可能的嗎?
caseyy:何時才要落實勞基法41F 06/06 10:06
SGBA:to way5978 事實就是鬼島阿.能逃的早就逃了42F 06/06 11:24
gggg9999:說鬼島的 真我感覺頗喝  不知道多少國家可憐43F 06/06 11:32
b6byc:恩,看來只能跟落後國家比了. 很有道理.44F 06/06 11:44
b6byc:還想跟先進國家比,不自量力.
b6byc:看來只能跟國民所得低,戰爭狀態國家比,鬼島變天堂. 讚~
b6byc:至少還有得吃,沒有砲彈落下. 真的是天堂.
shellpig:也不能說只跟落後國家比,跟很多歐洲國家比或許都還好一點48F 06/06 11:56
gggg9999:哈哈 我就知道要矛盾跳針了49F 06/06 11:59
gggg9999:不管怎樣都可以掰  這就是投不下綠綠的思維
b6byc:說句實在的,要進步,就要要求自己. 台灣真的好嗎?51F 06/06 12:05
b6byc:我只看到越來越沉淪. 不過是選民的選擇,能說啥?
b6byc:很多人常講的鬼島,一方面一吐怨氣,另一方面,提醒大家
b6byc:台灣真的沒有這麼好,而且有向下沉淪的趨勢.
b6byc:如果要逃避現實,那可以繼續幻想633.台灣很民主,很守法.
b6byc:法律很公平,食物都沒有問題,政府不貪污,總統為國家著想.
b6byc:但是,這真的好嗎?
WenliYang:鬼島無誤 塊陶啊~~~~~58F 06/06 12:14
duser:企業違法重罰三萬 勞工違法重罰五億?59F 06/06 13:04
duser:鬼島政府不虧是資方打手
duser:營業秘密法都確實執行 勞基法睜隻眼閉隻眼?
girlvivi25:不斷的大欺小 最後台灣公司都給大陸管看台灣老闆還活62F 06/06 13:59
girlvivi25:不活的下去
bndan:勞基法不現加入刑事責任 反而是這個先...呵呵64F 06/06 15:40
lave70:鬼島就資方政府啊65F 06/06 15:54
lave70:一直跟差的比 就永遠不會進步!
sca133:9.2表示 敢說kmt不好就是綠綠外加沒競爭力67F 06/06 16:40
lsw0529:著作權真的是在保護原著作者嗎?68F 06/06 18:05
lsw0529:根本是再向資方靠攏
lsw0529:所以勞工要一輩子老死在同家公司嗎
liscu:標題譁眾取寵  現在信箱, msn...etc已經都被MIS掌控了71F 06/06 18:34
liscu:監聽公司分機有差嗎?  一堆人又扯到鬼島呀 勞資協議呀
liscu:內文提到"域外"  知道面板&LED產業的問題嗎?
liscu:繼續幻想靠政府 靠法規, 靠東靠西就是不靠自己
b6byc:http://ppt.cc/FARl  有說只監聽公司部分?75F 06/06 18:49
b6byc:我想應該有人連看都不看.76F 06/06 18:49
b6byc:此外520分水嶺實在超明顯.
b6byc:不靠政府 不靠法規,  那靠啥? 根本就是搞笑.
b6byc:不過鬼島人也不意外就是.
liscu:我的錯  我誤會本版版友都跟立法院柯大王大 一樣位高權重80F 06/06 19:27
liscu:隨時都有一堆人掛線監聽
liscu:我的錯 原來本版版友都在IC設計 面版 LED 掌著大權,
liscu:而且鬼島上每個人都不會拿著營業秘密去投靠他人.
liscu:原本520前台灣一直都很民主,很守法.
liscu:法律很公平,食物都沒有問題,政府不貪污,"總統為國家著想"
liscu:我的錯  原來靠政府靠法規 整天上網放炮就會變人生贏家了
liscu:可憐我還辛苦念書工作 腳踏實地的想法這實在太搞笑了
b6byc:關心地問上一句,你崩潰了嗎?88F 06/06 20:02
liscu:看抱怨族的文章有時真的會崩潰,   打人臉倒還好89F 06/06 21:27
liscu:關心他人也要注意自己歐  糾咪 ~~~
b6byc:那看來還好,第一,勞基法不用靠? 所以基本工資,工時都不用規91F 06/06 21:46
b6byc:定? 第二:監聽公司分機有差嗎? http://ppt.cc/FARl 法條有規
b6byc:定只監聽公司嗎? 不監聽個人私人相關通信?ex:住宅,個人通信?93F 06/06 21:49
b6byc:第三:沒聽說政府不用對國內勞工負責的,因為政府執行勞工相關
b6byc:法規,以及規定. 你說不用靠政府改善? 第四:台灣向下沉淪比
b6byc:前任總統更快,這就見仁見智.這是個人意見.不過現今政府違法
b6byc:違憲,簡單例子,血腥鎮壓,我看不出哪條法條可以這麼做.意味著
b6byc:目前的監聽法條,不會做不到像全民公敵那樣.此外,套句馬英九
b6byc:愛說的,依法行政. 就算監聽也是合法的.
b6byc:以上簡化很多,加入政策,執行,與現實等考量.我不認為你說的對
f1234518456:.......101F 06/07 09:21
philip571:會不會秘密是被負責監聽的人賣了然後嫁禍給可憐的替死102F 06/08 02:13
philip571: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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