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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6-01 10:05:3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oshinoAsuka (ほしのあすか)
標題 [新聞] 蓋樓疏失害路面崩塌危25戶 建商不起訴
時間 Wed Jun  1 05:19:09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蓋樓疏失害路面崩塌危25戶 建商不起訴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年05月31日19:07

高雄市自強三路2年多前一處興建中的大樓發生工安意外,導致漢神商圈附近路面3度崩塌,
25戶民宅變成危樓而拆除,事後高市府與受災戶怒告建商建國工程公司負責人陳啟德及實際
施工的興總建設負責人盧國烽涉犯損壞建築物等罪,但高雄地檢署認為業者雖有過失,但
非故意犯法,今將2人不起訴,僅須連帶負擔鄰損賠償責任。


受災戶與市府提告指出,盧國烽與陳啟德明知該建案所在位置地層較軟,卻在施做地下連續
壁工程時未確實做好擋土措施及鄰房防護措施,導致2013年11月16日、2014年6月7日及7月
20日,因連續壁破洞漏水沖刷地基,造成路面大面積塌陷,25戶民宅崩毀傾斜,因而對兩建
商負責人提告公共危險罪、違背建築術成規罪、毀壞建築物罪。


檢方根據高雄土木技師工會等單位鑑定報告認為,該處連續壁工程施工工法並無違反建築常
規,且當第一次崩塌出現後建商也有緊急處置並做相當程度的防止鄰損措施,但施工單位因
連續壁單元接頭品質不良且未妥善處理仍有過失,但毀損等罪只處罰故意犯,過失犯者不罰
,故只能將建商不起訴。


受災戶史正祥表示:「住了50年的祖厝就這樣沒了,實在不勝唏噓。」他表示興總公司和建
國工程「事先該做的都沒做!」興建前建商都應做地質檢測,當時就該發現這邊並沒有岩盤
等堅硬地層,必須先做地質改良才做連續壁,可是他們都沒做,雖然後續工法被鑑定符合常
規,但為何不追究他們一開始的明知故犯呢?史正祥希望高雄市政府相關單位能夠主持公道
,出面協調相關爭議,不要讓他們沒房子住。


當地里長郭國民表示建商承諾要給受災戶每月2萬5 千元的租金補償,但給到今年2月就沒有
下文,房子建商也還沒蓋起來,「這些受災戶房子沒了,還要自己花錢租房子,如果興總再
不負責,不排除發動抗爭。」另外他也指出,除了已經拆除的25戶之外,相鄰昇平街也有多
戶民宅發生嚴重傾斜和龜裂,建商除了怕房子真的塌掉以大鋼柱支撐外,對於居民的訴求都
不聞不問,真的很不負責任!


檢察官特別指出,本案施工和補強單位為歐城和陸陽,分別受興總和建國公司直接管理,第
3次崩塌是單元接頭施工品質不良所導致,興總和建國因有督導不周的問題,必須共同分擔
民事法律責任,建議受災戶循民事法律解決問題,獲得合理賠償。(郭芷余/高雄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31/875028/
蓋樓疏失害路面崩塌危25戶 建商不起訴 | 即時新聞 | 20160531 | 蘋果日報
[圖]
高雄市自強三路2年多前一處興建中的大樓發生工安意外,導致漢神商圈附近路面3度崩塌,25戶民宅變成危樓而拆除,事後高市府與受災戶怒告建商建國工程公司負責人陳啟德及實際施工的興總建設負責人盧國烽涉犯損壞建 ...

 

5.備註:

鬼島真是建商天堂 不假扣押資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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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nstu: 建商/經濟犯/食品廠商,這些害死不特定多數的他媽的罪都那1F 06/01 05:20
zxnstu: 麼輕
zx97009: 先查查是哪黨蓋的3F 06/01 05:20
JCS15: 毀損等罪只處罰故意犯4F 06/01 05:21
amovie: 好像是燻雞的家5F 06/01 05:22
mengertsai: 樓下幫四叉QQ6F 06/01 05:22
mengertsai: 幹 推錯
COOLTARO: 鬼島日常8F 06/01 05:23
linceass: 台灣的司法真的很幸福9F 06/01 05:25
yamaplover: 楊伊湄不是說過他家在那裡?漢神對面的巷子10F 06/01 05:32
DICB: 翻譯:自己去找強的律師告民事賠償啦!11F 06/01 05:33
yamaplover: 那棟量體太大了  住在旁邊的人真倒楣  壓迫感很重12F 06/01 05:33
DICB: 建商狠一點 搞脫產+破產 什麼東西都拿不到...還可以用新公司13F 06/01 05:36
DICB: 繼續蓋下去.
LaodaIsHere: 準備脫產囉15F 06/01 05:41
hcwang1126: 所以拆錯房子只要不是故意就好?16F 06/01 05:55
orze04: 沒事兒沒事兒 這是高雄的日常17F 06/01 06:10
AUwalker: 司法的日常18F 06/01 06:19
chivalry70: 脫產臺灣司法能拿奸商怎麼辦?19F 06/01 06:33
Khadgar: 哈哈, 罪惡守護者 -- 台灣司法又來了20F 06/01 06:41
shintz: 這理由真歡樂耶21F 06/01 06:43
gunseed: 什麼判決 做錯事都沒事22F 06/01 06:46
hqu: 給少少人錢比給很多人錢省 有錢就沒罪23F 06/01 07:10
viro72: 車禍撞死人也不是故意的,還不都判刑了...兩套標準24F 06/01 07:13
SammySosa: 記得 以後殺人後報警 幫叫救護車 就說不是故意的25F 06/01 07:16
morgan13: 當法官的,台檯面下行情真好26F 06/01 07:20
Cybermark: 就無法可罰啊27F 06/01 07:23
skyringcha: 歡迎來到鬼島!28F 06/01 07:25
apollo62: 新北不意外。什麼?高雄喔,沒事兒沒事。29F 06/01 07:31
p16771: 推文都是智障,這本來就是民事案件,硬要告刑事當然輸30F 06/01 07:34
Khadgar: 科科,那民事判了多少呢,司法人員自己作賤自己怨不得人31F 06/01 07:38
cppwu: 求償走民事很合理,這只是刑事庭的判決結果而已好嗎32F 06/01 07:56
seannewlee: 幸福城市~~33F 06/01 08:02
lainhoter: 高雄的日常 不意外34F 06/01 08:14
sharkimage: ....35F 06/01 08:29
BerserkerAxe: 沒事兒 沒事兒36F 06/01 08:44
AGODFATHER: 所以毀損不起訴,公共危險罪勒37F 06/01 08:47
ABA0525: 幸福城市 睡菊不意外38F 06/01 08:59
cc219310: 扯39F 06/0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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