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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9-18 1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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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ravda (真理報)
標題 [新聞] 交通違規浮濫檢舉 為罰單上法院成新民怨
時間 Mon Sep 18 09:50:21 2017




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10701/2707349
交通違規浮濫檢舉 為罰單上法院成新民怨 | 交通罰單惹民怨 | 要聞 | 聯合新聞網
[圖]
智慧型手機、行車記錄器普及,造就交通違規檢舉量大增,六都今年一至八月,檢舉開罰件數已超過一百五十萬件,警方及裁決單位擔心不開罰反會被投訴檢舉,幾乎照單全收,愈來愈多民眾為罰單上法院「討公道」,形成一股新民怨。 ...

 

原文內容:

交通違規浮濫檢舉 為罰單上法院成新民怨

2017-09-18 02:27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林保光、廖炳棋/連線報導

愈來愈多民眾拍照或錄影檢舉交通違規,警方或裁決單位也跟著大量開罰,愈來愈多的民

眾上法院提告要求撤銷罰單,成為一股新民怨。 記者黃義書/攝影


智慧型手機、行車記錄器普及,造就交通違規檢舉量大增,六都今年一至八月,檢舉開罰

件數已超過一百五十萬件,警方及裁決單位擔心不開罰反會被投訴檢舉,幾乎照單全收,

愈來愈多民眾為罰單上法院「討公道」,形成一股新民怨。


裁罰撤銷案暴增 法官很頭痛

警方及裁決單位幾乎有案必罰的結果,也造成各地法院行政法庭的負擔,以新北、桃園兩

都為例,行政法庭超過八成的案件,都是民眾不服違規裁罰要求撤銷,法官也為暴增的撤

銷案頭痛。


桃園市陳姓男子車停自家門口五天,二小時就被檢舉一次紅線違停,一天內收到警方寄出

卅四張罰單。 記者許政榆/翻攝


「行政機關不該怠於職權調查義務對人民裁罰」,新北地院行政庭長潘長生表示,許多交

通檢舉資料有瑕疵,第一線的警方應多加把關,不能有人檢舉就開罰,裁決機關收到申訴

也應負起調查義務,否則民眾若求償上法院耗費的時間、心力、金錢,警方及裁決機關恐

更頭大。


22張罰單 官司打了一年撤銷

高雄市李姓男子在家門口騎樓停放輛機車,去年遭檢舉違停,依高市府單行法規,騎樓停

車車頭要向內、車尾要切齊騎樓線,連開廿二張罰單,李不服向裁決所申訴無效,官司打

了一年多才撤銷。


兩小時就檢舉 收到34張罰單

李抱怨「全高雄市沒人這樣子停」,認為檢舉人故意找碴,更抱怨警方只依照片和高雄市

單行法規就開罰「根本是擾民」。高市府在法院判決定讞後,修改法規取消車頭朝外等規

定,警方作法仍是照單全收,新北市有民眾因檢舉人二小時檢舉一次,停車五天接到卅四

張罰單。


高雄李姓男子機車沒切齊騎樓線(手指處)及車頭未向內,遭檢舉違規被連開廿二張罰單

,打一年官司才撤銷罰單。 記者林保光/攝影


民眾檢舉 成了交通罰單主流

調查顯示,民眾檢舉已經成為「交通罰單新主流」,臺北市光今年一到八月檢舉類交通罰

單就高達四十六萬八千多件,其餘五都除臺南七萬多件之外,成案的檢舉罰單也都在十萬

件以上;員警自己都形容「光開單都手軟」,成為沉重業務負擔。


員警無奈:不開罰怕會被投訴

對於民眾埋怨警方未善盡調查、全收開單,警方表示,民眾檢舉與警察取締不同,沒有微

罪勸導的空間,除非檢舉內容有明顯違失,否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只能開單

舉發;員警無奈表示,這是「帝王條款」,不開罰恐被投訴吃案。


警方認為,現行法令民眾檢舉違規,舉發單位須查證及回覆,反而檢舉人不用負責,無規

定有到案說明義務,平添警方負擔和困擾,變相助長檢舉案「浮濫」,建議限縮民眾檢舉

項目或修法解決。



心得/說明:

感覺是帶風向的新聞,很多檢舉是挾怨報復沒錯,但也不能因此就忽略警方長期怕事苟

且的執法過程,一堆外側車道的汽車違停警方也都是視而不見,很多更誇張的還是在警

局門口。違停伸張正義的警察很多,但不少的是根本省事而視若無睹,今天如果不是拜

攝影裝置的便宜,很多投機取巧的人違停根本就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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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L13: 賺文章數也不能誇張到和上一篇的新聞完全相同吧!1F 09/18 09:52
jcamo: 怎麼一堆違規的,還有臉說話?2F 09/18 09:52
Hua0722: 洗文3F 09/18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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