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1-19 18:39:14
看板 Tech_Job
作者 gofunfull (沉潛)
標題 [分享] "被離職"時,仍可能有領取年終的權利!
時間 Mon Dec 18 16:07:44 2017

※ [本文轉錄自 Employee 看板 #1QDsqCxE ]

本魯最近剛打贏跟前公司要年終的官司
(12/1終審確定)
我的案情是 (判決連結https://goo.gl/V6VKAJ)
(1)年終獎金發放前自提離職
(2)但根據合約的保障,有權受領年終獎金

以上是本文前的開場白,順便騙騙p幣(x)


====以下本文開始====

今日在臉書勞工社團回復版友有關"被離職"的問題,整理以下勞工應該要知道的權益:
#台灣最軟的是勞工
#勞基法還要修惡真是好棒棒


一、是否有各種"月薪之以外"的工資(例如年終、績效獎金)
  1. 相關的聘僱合約、工作規則、或公告有具體約定嗎?
  2. 若有,具體約定的內容為何?
  3. 若無,過去的慣例為何?
【小結】根據以上內容具體判斷是否為「固定工資」,及是否有「限制條件」。
若屬「固定工資」且滿足「限制條件」,當然有權受領。


二、公司是否有權終止契約而不需付資遣費
  1. 須看是否有勞基法第12條的適用
  2. 其中,若牽涉到勞基法12條1項4款,「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須再進一步審酌:
     (1)公司相關規定或公告中,訂有相關標準嗎?
     (2)不管是否訂有相關標準,都應進一步檢視相關懲處是否符合一般法律原則
       (比例、誠信、禁止不當連結...)
     (3)資方是否在知情的30日內終止契約
【小結】若不適用勞基法第12條的規定,公司必須依勞基法規定給予資遣費與相關權利。


最後提醒
1.【留存證據】請盡可能收集、保存好對自己有利的所有證據;否則真的有爭議,也會因為缺乏證據而增加爭取權利的難度。
2.【別亂簽名】所有不合理或有問題的文件,能不簽名就不要簽名;就算形勢比人強而不得不簽名時,至少要表達反對意見,並把表示反對證據保存下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161.18
※ 文章代碼(AID): #1QDsqCxE (Employe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mployee/M.1513581836.A.ECE.html
※ 轉錄者: gofunfull (61.70.161.18), 12/18/2017 16:07:44
ChuMay: 海邊嗎?1F 12/18 16:21
gofunfull: 海邊出來的老闆2F 12/18 16:23
 提醒! 大家留言時請謹慎發言! 以免涉訟!
hsnumax: 幫推高調3F 12/18 16:49
感恩 高調 XD
tibayfather: 是自願離職的嗎?4F 12/18 16:58
我的案子是自願離職
但根據合約跟相關規定
是有權利領到年終獎金的 =)
maiayuami1: 結果被離職,之後求職變困難,真的是好棒棒5F 12/18 17:03
真的會這樣 幫勞工們QQ
GameHeven: 讚,有贏官司有推6F 12/18 17:51
感謝鼓勵!
spirit119: 分享給推7F 12/18 18:05
感謝!
a818208: 簽名簽得跟平常不一樣算不算反對的證據?8F 12/18 18:16
這樣可能比較難舉證跟說服法官 >.<
suyisan: 請問打了多久呢9F 12/18 20:07
1審+2審共1年~~~ Q_Q (先經勞工局調解應發放年終,公司還不願意)
資方會自律... (語畢 哄堂大笑)
bluedragon: 請問為什麼被離職,之後求職會變困難呢?10F 12/18 23:14
其實不一定會困難,
端看前公司的主管或人資有沒有黑你,
還有求職公司會不會詢問前公司並相信他們的說法。
基本上,你設想自己是求職公司的用人單位,
向前公司探聽時卻聽到負面的評語,
錄用這件事大概就科科惹...
jstar5566: 一看就知道是海邊,曾經告贏過(握)11F 12/19 06:40
讚讚
biglarge: 有先上過勞資調解會,還是直接提告?12F 12/19 07:13
biglarge: 抱歉,編輯過我看到了
biglarge: 有民事一審的判決嗎?想看為何敗訴
一審法官的法律見解較主觀...
我們尊重他...
.....
遇到對的法官也很重要
ruthertw: 別想太多 日子能平安過最好 省得自己耗費體力精力15F 12/19 08:13
(這位大大感覺HEN有經驗啊!!)
打官司真的是要耗掉一些時間與精力
不過 10來萬的官司贏了 cp值還算不錯
又能為低落的"勞權"在官司歷史中留下勝訴紀錄
不虧!!不虧!!
eggbao: 真是很讚的分享跟好的結尾(官司)!16F 12/19 14:37
你人真好!
ckallen:17F 12/19 17:52
black205: 幫推18F 12/19 18:04
乾蝦哩(感謝您)~~~
oneget: 幹得好19F 12/20 09:49
感謝大大鼓勵~
Leon45: 法院認證的???公司...20F 12/20 13:59
認證簽這份制式合約的員工,應該都有權拿年終 (σ′▽‵)′▽‵)σ
balius: 推親身經歷分享21F 12/20 15:12
(゚3゚)~♪
※ 編輯: gofunfull (61.70.170.105), 12/20/2017 19:42:07

--
※ 看板: Tech_Job 文章推薦值: 2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794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Leon, johnny0629 說讚!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