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ray10100.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3-22 13:34:27
看板 Boy-Girl
作者 mileslo (羅仔)
標題 Re: [討論] PTT被告妨礙名譽 (經過四叉貓本人同意轉錄)
時間 Thu Feb 20 15:36:55 2014


※ 引述《bigbowl ( Gathering Storm。)》之銘言:
: 回覆一下在推文中看到的提問:
: 1.誹謗 妨害名譽的追朔期是多久呢?
: 六個月
: 2.被告會不會知道原告的資料?
: 會的
: 如果案件確定要開庭(簡易庭也算)
: 傳票上會有雙方的身份證姓名跟戶籍地址
: 我的看法是
: 訟棍真的很可惡
: 我自己常常被釣到 以為對方是真的認知有偏差需要被罵醒
: 結果居然來欺騙我認真嗆人的心
: 而一些用很隨便態度很難聽字眼罵人的也很可惡
: 所以若是遇到訟棍 不要怕就照著4x的建議作
: 若是真的遇到亂罵人的而你不是釣客
: 也不要客氣告下去
: 只要證據齊全又心態正
: 對方的亂罵行為會受到制裁的
: 以上是我闖蕩ptt跟法院的心得
: 歡迎噓但請小心用語
: 我心眼很小的

你好,雖然我要說的東西可能用推文就可以完成,但是考量到PTT很多版友

並不會完整看完推文,所以我決定用回文的方式。


如果去womentalk版應該會看到我對這篇文章有所回應,重覆的地方不談。

今天主要是針對你說的第一點回覆進行勘誤。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告訴乃論之告訴期間)
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得為告訴人之有數人,其一人遲誤期間者,其效力不及於他人。


從這一條的內容中,可以得知你所說的「六個月」這答案,並不完全正確,

應該是說,「知悉犯罪或犯罪者開始算的六個月內」。

畢竟有時候網路上面的東西,東傳西傳的,不知道哪時候突然爆出來。


網路訟棍可以說是臺灣網路文化下引發的產物。

因為很多人在網路上面「匿名留言」,久了,沒有人制裁或者反抗,

這些留言者就會越來越囂張、過分。

所以並不完全代表有人因為網路留言而提告,是一件壞事。

而是那些為了圖利而濫用司法的人的行為才是浪費國家資源。


但是反過頭來看看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情?

以為我在中和待過,中和民眾相當恐怖,動不動就是互相提告,稍有不順心就是提告。

你告我妨害名譽,我告你誹謗;你家小狗吵到我不能睡覺,我告你妨害自由,你說我

妨礙你養狗自由,告我妨害自由。

各種阿哩不達狗屁倒灶的事情都有,待過派出所的同仁應該都知道,更別提這是有提告

的案件,其他沒有提告,只是撥打110報案或者1999市民專線或者直接投書分局的那些

更多,然後基層警力奔波勞累之外,上面督察還會緊緊相逼問你處理好了沒,轉頭卻

對那些浪費警力資源的人說「客倌您滿意嗎?」


我的臉書上面,偶爾會看到同學分享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報案內容案例,臨時我手邊

也找不到,不過大家可以從之前消防跳出來高喊訴求「回歸本職」的案例當參考,

消防跟救護整天就是被那些濫用資源的人使喚的團團轉(鑰匙掉水溝、救護車當計程車等)

同樣的,類似的狀況也是發生在警方身上,檢方院方也是(濫訴)。


http://www.setnews.net/News.aspx?PageGroupID=6&NewsID=10979
獨家/傻眼!客運冷氣「太冷」 感冒姐報警求救 | 政治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16日新竹埔頂派出所接獲報案,一名搭乘國道客運的女乘客,因為受不了車上冷氣太冷,竟然打電話給110,要警方幫忙聯繫,把冷氣關小一點,只因為她感冒不舒服,警方聽了也很傻眼,只好跟報案乘客說,司機就在駕駛座,麻煩直接跟駕駛反應。 ...

 
獨家/傻眼!客運冷氣「太冷」 感冒姐報警求救

僅舉前陣子的一個案例,網路搜尋都找的到。



看出來我要說的是甚麼了嗎?

在臺灣人整天高喊人權,崇尚人權,標榜著臺灣是個高度民主法治國家/社會,

並以此沾沾自喜的時候,卻沒想到「濫用權利」這個現象也已慢慢浸蝕了整個社會。

最近常見的新聞,遠通暴怒哥怒罵遠通服務人員,麥當勞暴怒哥怒飆薯條不好吃,類似

案例層出不窮,時有所聞,「我是消費者我最大」、「我有納稅我最大」

「我有人權我最大」

這種現象在臺灣只有越演越烈的狀況。

這已經超出了民主,超越了法治,已經瀰漫在整個社會當中了,真要舉例子的話更恐怖。

「我是學生有人權,老師你不能隨意體罰我,儘管我上課拿著手機錄老師也不行管我。」

「我是民眾有人權,我可以反抗拒捕拒絕酒測,警察只要動我一根寒毛就是執法過當。」

太多太多了。



追根究柢,真的挖開了這些事件追本溯源。



「教育」。


從小老師不能管,家長動不動跳出來抵制老師,老師上課無法管只能放任,

放任之後學生大了進了社會,警察不能開我罰單,有問題找民代找記者,我有人權耶!

生了小孩送小孩進去學校被人欺負,我小孩被人霸凌老師通通不適任!

不小心選上了個民意代表或者村里長,底下鐵桿票選民被警察抓酒駕,馬上震怒去派出所

拍桌!你們怎麼可以抓無辜老百姓?你哪隻眼睛看到他酒駕了?沒吹都不算!


吹了你們有依照法定流程嘛?有給他漱口嘛?叫你們分局長過來!




我還要繼續說下去嗎?

套句神魔之塔玩家時常用來打招呼的用語:你輪迴了嗎?

臺灣人應該都可以跳出來說,我輪迴了!



言教不如身教,古人誠不欺我,但言教身教,卻又不如媒體偏頗的報導。

臺灣就是這樣走進了一個無限迴圈,民意無限高漲,還沒有制衡的方法。


立委議員為了選票,甚麼狗屁都能拿來放嘴上,為了保護選民,甚麼能拿來攻擊政府


(或另一黨)就通通都是我的武器!記者為了報紙銷售量、新聞收視率,不是重口味的

不報,不是聳動標題不報,斷章取義不算啥,無中生有更是信手捻來。

民眾就活在這樣的一個環境當中。


你說,能阻止這些網路訟棍利用司法賺錢嘛?



(我上面說的已經離題太遠,最後只能用這超無力的結尾來當最後一句。)
(就當是小子有感而發,把心底話又不小心說漏嘴了吧。)
(搏君一苦笑,下台一鞠躬。)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82.196
SaChiA5566:推一下1F 02/20 15:50
Tiunn:從小老師不能管,家長動不動跳出來抵制老師2F 02/20 15:53
icexfox:新興行業:網路釣魚客!收入:不定,視釣到的漁獲量。優點3F 02/20 15:55
icexfox::不用出海一年半載。缺點:不能露臉。
steven211:台灣刁 不意外5F 02/20 15:59
FinalAce:真棒這篇6F 02/20 16:13
post91:臺灣快變民粹了...7F 02/20 16:17
Maplelatte:雖然害我以為走錯版 但推8F 02/20 16:34
Ok303:推9F 02/20 16:46
abc704540:推10F 02/20 18:22
kinhb2my:說的真好 給推!11F 02/21 00:09
viviya:完全說出心聲...非常棒的文,大推12F 02/21 00:24
viviya:可是有理性有什麼用呢? 在社會只會被打壓毀謗,最後失去聲音
allen1972:14F 02/21 16:12
qweann:推15F 02/22 01:11
yonderknight:推16F 02/22 05:24
Muroi:推17F 02/23 14:07

--
※ 看板: ray101000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86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