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itzwilliam (version 2.021)
標題 [閒聊] 執法問題
時間 Wed Sep 27 09:33:56 2023



同一個人在同一個派出所轄區的不同地點,
對不同人犯下了兩次同樣的犯行,
這是一條罪還是兩條罪?

地點不同,受害者不同,
應該不能併案處理才對?
而是處罰和刑期都要分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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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Fitzwilliam 2023-09-27 09: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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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yiee: 一罪一罰,但是合併執行的刑度有上限1F 09/27 09:36
carwhat: 除了行為數 也要看侵害多少法益2F 09/27 09:37
HSUS: 從你所述來看似乎是想像競合,是一罪一案件。不過這還需要其他資訊來判斷,這只是初步結論,有錯請包涵。3F 09/27 09:48
captain03: 看行為是什麼5F 09/27 09:55
flowerabby01: 一罪就是一罰6F 09/27 10:17
hayashikaze: 想像競合前提是一行為吧?7F 09/27 11:08
HSUS: 對啊,我也只是從這論述語氣判斷是單一行為決意所以是一行為。你有其他想法嗎8F 09/27 11:15
Fitzwilliam: 例如:A在這條街上對路人B潑漆,然後跑到隔壁巷子對路人C潑漆,這兩個應該是兩件不同案子?10F 09/27 11:18
hayashikaze: 嗯嗯 是想說論述看不太出是否有時空密接性
(回樓上HS大)12F 09/27 11:32
HSUS: F大,a是否是基於同一目的而為?兩個行為時間和空間差距多大14F 09/27 11:37
antelung: 連續犯跟慣犯的差別16F 09/27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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