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spslaw (sps)
標題 Re: [新聞] 快訊/全程「緘默權」失效!雄檢聲押惡鄰 20:00開羈押
時間 Sat Sep 16 20:40:11 2023


※ 引述《WuSam》之銘言
: 快訊/全程「緘默權」失效!雄檢聲押惡鄰 20:00開羈押庭
: ETtoday新聞雲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 涉嫌殺害高雄夫妻的吳姓嫌犯,被依殺人罪移送地檢署後,仍然行使緘默權,檢察官複訊後
: 向法院聲請羈押,檢方發出新聞稿表示他罪嫌重大,且有變裝逃逸,有滅證之虞,因此聲押
: ,法院方面將在今天(16日)晚上八點召開羈押庭,同時強調「至於何時會有結果,目前尚無
: 法表示任何意見」。

現在記者都可以這樣隨便下標的嗎?到底什麼叫做緘默權失效?看到標題嚇到,以為遭到逼供,又回到刑求的年代。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一項第二款
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下列事項:
二、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
這就是法律上賦予的緘默權,跟羈押庭有沒有開一點關係也沒有。

只能說希望記者不要再只會想聳動的標題,騙點擊率,難怪被人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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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176.185 (臺灣)
※ 作者: lspslaw 2023-09-16 20:40:11
※ 文章代碼(AID): #1b1Q8jW-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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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快訊/全程「緘默權」失效!雄檢聲押惡鄰 20:00開羈押庭
09-16 20:40 lspslaw
bbjackson: 看標題知道是在指緘默權也沒用 還是被聲押 你才大驚小怪吧1F 1.200.43.39 台灣 09/16 20:43
auden: 緘默權失效確實是很奇怪的描述
這年頭的記者就只會在網路上亂抄, 也難怪3F 1.174.64.118 台灣 09/16 20:44
NinJa: 哪裡大驚小怪 根本是莫名其妙的標題5F 119.77.141.59 台灣 09/16 20:48
eddisontw: 電影不是都有演 律師來之前有保持緘默6F 118.160.81.158 台灣 09/16 20:49
zephyr105: 記者D能而不要意外了7F 118.165.37.209 台灣 09/16 20:49
eddisontw: 的權利 律師一直沒來 就可以一直緘默8F 118.160.81.158 台灣 09/16 20:49
IBIZA: 一樓到底在講甚麼, 緘默權就只是你可以不說話, 跟會不會被聲押有甚麼關係9F 111.240.202.206 台灣 09/16 20:52
Chengzer: 緘默權沒失效啊。他不是緘默了嗎?
緘默權有包含可以不被聲押嗎?11F 42.76.131.49 台灣 09/16 21:00
aprendes: 期待犯嫌落網後乖乖配合、一五一十交代案情的人,簡直比犯嫌還愚蠢。13F 223.140.236.98 台灣 09/16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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