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UnUd (妖尼姑!!妖尼姑!)
標題 [問卦] 陳沂說: 「公然侮辱」不需要指名道姓
時間 Sat Oct  7 19:08:23 2023


 陳沂 5 小時  ·

給大家科普一個法律常識。

「公然侮辱」不需要指名道姓,只要大家知道妳在說誰就可以。
至於用注音文辱罵別人,是否構成「公然侮辱」呢?

最近法院判例認為構成!
有一個人因為網購糾紛,留言「ㄍㄋㄋㄐㄅ」,被賣家提告公然侮辱,被判處五千罰金。
所以要慎選律師。

連基本法律常識都沒有的律師,要怎麼期待她能幫你打好官司

What a mess!女人大律師李怡貞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10224771966709066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10224771966989073

陳沂說: 「公然侮辱」不需要指名道姓是真的嗎??

--
[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100.37.234 (日本)
※ 作者: bUnUd 2023-10-07 19:08:23
※ 文章代碼(AID): #1b8JmjW4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6676909.A.804.html
darkMood: 人類都是白痴。在台灣每個人都是。
看法官自由心證囉, 台灣法官最會啦。「大家都知道在說誰」,這根本屁話啦1F 175.181.111.5 台灣 10/07 19:09
longlydreami: 姑奶奶金榜4F 111.185.16.235 台灣 10/07 19:10
david0426: 她在戰雞排妹這方面是專業 其他不知道5F 118.232.69.212 台灣 10/07 19:12
UD305: 沒跟到,鳳梨粉李怡貞大律師甚麼了?!6F 1.165.16.42 台灣 10/07 19:12
adasin: 現在台灣法界是有罪推定主義是不是?
說你侮辱就侮辱 你要證明自己無罪7F 118.171.26.84 台灣 10/07 19:12
scarbywind: 你要不要先回去刑法的故意要件?9F 220.132.56.3 台灣 10/07 19:13
deerdriver: 依照字面解釋大致上是正確的吧10F 223.139.200.160 台灣 10/07 19:18
sars7125889: 基本上也是看法官阿 但的確不一定要11F 118.232.5.150 台灣 10/07 19:29
loopdiuretic:  https://i.imgur.com/0Eq3OCt.jpg罵人高手高手高高手 實話實說12F 1.200.125.115 台灣 10/07 19:30
[圖]
ultraccs: 台灣的公然侮辱真的離譜到極點 別人就算看不懂 也能告成功 文字獄無誤14F 223.141.70.134 台灣 10/07 19:31
pigofwind: 我以為這是法律常識,沒想到一堆人不知16F 114.136.130.238 台灣 10/07 19:31

--
作者 bUnUd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