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標題 Re: [討論] 林志潔:女性同樣要服義務役才合理
時間 Sun May 28 16:57:40 2023


※ 引述 《LeeSeDol (嘖嘖...)》 之銘言:
: 推 Delisaac: 馬上就有台男出來示範,說女生要生孩子     36.227.13.84 05/28 16:32
: → Delisaac: 才能不用當兵,儼然把女生當成生育工具     36.227.13.84 05/28 16:32
: → Delisaac: ,嘔嘔嘔,難怪柯粉會變成行走避孕器       36.227.13.84 05/28 16:32


說女性生小孩不用當兵的是大法官

釋字第490號

節錄

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於兵役法第一
條規定: 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

大法官嘴巴說男女平等

實際上把女人當作生理不便的弱者

擺明就是一種歧視


是不是應該請大法官重新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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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9.205 (臺灣)
※ 作者: Sinreigensou 2023-05-28 16:57:40
※ 文章代碼(AID): #1aSnU6le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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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林志潔:女性同樣要服義務役才合理
05-28 16:57 Sinreigensou
rogudan: 這一條直接寫在憲法上,規定是男子一定要有,並沒有反對女子不能服兵役,但是全民國防是一個對國家主體的維護,應該從教育著手,培養共識1F 42.77.217.174 台灣 05/28 17:02
dakkk: 現在女性根本沒有特定功能角色 這條釋憲可以廢了5F 101.136.56.71 台灣 05/28 17:02
audic: 台灣不拿槍只拿掃把的掃地弱雞能打贏美國女大兵?7F 106.1.241.157 台灣 05/28 17:02
dakkk: 不然就是役期到了 沒生的當兵 有生的可以免9F 101.136.56.71 台灣 05/28 17:03
zixiang: 如果你找員工這樣寫
你馬上被檢舉
這些人做事可以有個標準嗎11F 114.137.73.10 台灣 05/28 17:03
Fallenshit: 不知道女性大法官怎麼看14F 125.229.126.47 台灣 05/28 17:04
spa41260: 女性能當志願役,同樣也能當義務役,這沒有什麼問題15F 114.45.175.85 台灣 05/28 17:10
berryc: 支持有生的可以免役. 而且女性能當志願役卻不必服義務役, 這點就沒邏輯
根本女權自助餐17F 36.226.7.11 台灣 05/28 17:13
Lailungsheng: 女生生孩子也是要當兵啊 綠粉:幹歧視歧視...20F 39.10.56.83 台灣 05/28 17:15
rwhung: 兵役可以是義務,也可以是權利22F 114.39.84.222 台灣 05/28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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