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llua92 (樁白)
標題 Re: [轉錄] 洪梓傑FB
時間 Sun Sep  3 14:34:15 2023


※ 引述《Harvard5566 (哈佛五六)》之銘言:
: ※ 來源為FB/推特,則文章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
: 1.轉錄網址︰
: https://reurl.cc/5170gG
: 2.轉錄來源︰
: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
: ※ 轉錄社論請附上完整標題 ※
: 洪梓傑(民眾黨台南市黨部執行長)
: 3.轉錄內容︰
: 關於網路上那位xx貓的po說我身為現任黨部執行長卻犯過傷害罪這件事,我第一時間的感覺
: 事情發生在2017年,那時我還在台南市中華路經營養生館(純的喔,別再把我抹黃了),晚上
: 後來我們車子到的時候對方也掛完號,但是兩個人就坐在他們機車上不願離開,一直在那邊大聲說:路又不是你家開的,因為很大聲,我外甥女在車裡面已經嚇哭了,所以我姐夫就下車理論,雙方包含我確實有爭吵的行為,後來因為我姐夫車子已經擋到後面車子的進出,我跟我姐夫就各拉了對方一下要他們離開,當下警察也有看到,向對方勸導後他們才移動車子離開,我們也以為事情就這樣落幕了!
: 沒想到一個月後我收到警局通知說我被告傷害,要我到案說明,做筆錄的時候警方就問我說我有沒有打她,我說:沒有,我只有要把他拉走,但是就因為拉的這個行為就等於是傷害了,對方當天約一小時後到奇美醫院驗傷,驗傷報告是顯示對方手腕處有個被握紅的痕跡
: 後來有先協商過,對方拿出一隻壞掉的手機說要我們賠,當下就大概知道怎麼回事了,所以我跟我姐夫當下就拒絕協商直接跟對方說:我們寧願罰錢給國家,也不可能賠錢給妳!
: 後來因為做筆錄時我們也確實承認有拉她的行為,因此判決傷害罪成立,判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
: 有被判過刑的人應該都知道傷害判拘役20天其實是很輕的,我們也覺得很衰,因為這樣罰了四萬元,不過法律就是這樣,畢竟我們有做拉人這個動作就是不對,這樣的行為會被判定為傷害我們也接受,該罰就罰!不過拉扯頭髮等等其他行為都是對方自己說的,我們真的沒有做,說真的,有看過我姐夫的都知道他體型是怎樣,我們兩個大男人如果要對女生動手,會只有手腕紅紅的這樣嗎?
: 所以這件事我當初也在我粉專提醒大家,就算有什麼糾紛,真的連拉扯都不行,不然很容易被告,這對我們來說也是個警惕,在這邊也再提醒大家,不管怎樣都不要有肢體接觸!
: 我也知道這件事大概又會被有心人士炒作成仇女啦,對女性使用暴力啦,我只想說,我如果仇女的話我就不會在家裡這麼聽叔嫂的話了
: 一個人的風評,名聲如何我相信是需要靠長久經營的,不是隨便一個報導,或是我自己說了算,我是怎樣的人,大家最清楚,是吧
: 4.附註、心得、想法︰
: ※ 40字心得、備註 ※
: 心存善念!盡力而為!
: 洪執行長因糾紛 當年與女性小小拉扯
: 被判了傷害罪 拘役20天
: 並不是「拖進去打」
: 柯黑塔綠班不要再造謠了!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https://i.imgur.com/ZZC0r34.jpg
[圖]

但判決書上面寫著

有胸壁挫傷,頭皮痛

很明顯不是只有拉衣袖 拉拉手臂這些舉動而已

而是有拉頭髮

胸壁挫傷我就不知道是怎麼發生了

解釋太多等等又被柯糞過度解讀



大家想一下

兩個大男生拉扯女生頭髮,

會是怎樣的情景

是善意的勸導對方移車該有的行為嗎?

怎麼這回應說的好像 我只是拉拉對方的衣袖就傷害罪成立了

當大家都沒法律常識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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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79.110 (臺灣)
※ 作者: killua92 2023-09-03 14:34:15
※ 文章代碼(AID): #1az2Zfqf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93722857.A.D29.html
※ 同主題文章:
09-03 13:08 Harvard5566
Re: [轉錄] 洪梓傑FB
09-03 14:34 killua92
09-03 14:38 bobby94507
09-03 14:44 pp771017
09-03 15:49 medama
kougousei: 我沒被判刑過所以不太清楚1F 111.250.209.95 台灣 09/03 14:35
brella 
brella: 我想到逼良為娼的畫面2F 27.53.129.1 台灣 09/03 14:35
kougousei: 他講得好像很多人被判刑過一樣 =  =3F 111.250.209.95 台灣 09/03 14:35
FishJagor: 民眾黨都天生神力啊 拉一下凡人就重傷
還好有柯CF下凡轉化這些人4F 37.4.250.216 德國 09/03 14:36
vul3wl6: 笑瘋 不信判決書 採信FB留言的顆顆
不過題外話716果然照妖鏡wwwww7F 42.73.27.135 台灣 09/03 14:37
centra: 他是常威天生神力嗎9F 112.104.174.82 台灣 09/03 14:39
ken121: 胸壁挫傷可能是拉人去撞牆?還是拖在地上走?10F 1.162.144.124 台灣 09/03 14:41
fortrees: 輕輕地而已 是對方太虛弱12F 116.241.214.52 台灣 09/03 14:42
tzengagan: 判決書都寫了也敢凹~果然是民眾堂13F 36.227.239.145 台灣 09/03 14:44
nanakodubao: 沒被判刑過不太清楚 嘻嘻14F 123.192.90.4 台灣 09/03 14:51
stanley9876: 毫無悔意,到現在還在訕笑,可憐15F 101.138.36.64 台灣 09/03 15:39
devin0329: 最基本的…不能動手吧…16F 1.162.144.153 台灣 09/0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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