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
標題 Re: [新聞] 快訊/網激憤灌爆臉書!「廢死聯盟」發
時間 Thu Dec 28 19:57:54 2023


依循自己內心最原始的慾望
不願意用理性溝通的方式來解決爭端
只想用暴力的方式來處理事情


這就是那個國中生幹得行為


也是一群網友鄉民信奉的真理




※ 引述《DDDDRR (DDDDRR)》之銘言:
: ※「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 1.新聞網址︰快訊/網激憤灌爆臉書!「廢死聯盟」發聲:以暴不能止暴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228/2652933.htm?from=ettoday_app
: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 2.新聞來源︰
: Ettoday
: 3.完整新聞標題快訊/網激憤灌爆臉書!「廢死聯盟」發聲:以暴不能止暴
: ※ 內文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刪減 ※
: ※ 注意發文標題 為原始新聞標題從頭張貼 切勿修改與刪減 ※
: 4.完整新聞內容︰
: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 新北一名國三男學生在25日午休時間,注意到別班女同學到班上找人,於是說「你不是

: 班的」,要求離開,怎料,他卻因此被女同學的「乾哥」以彈簧刀揮砍,經搶救傷重不

: 引發社會震驚。事後不少網友將矛頭指向廢死聯盟,群起灌爆廢死聯盟臉書,要求他們

: 。對此,廢死聯盟也發出聲明回應了。
: 「以暴不能止暴」,廢死聯盟28日傍晚發出聲明指出,日前發生於新北市某國中的割喉

: 被害人經搶救不治死亡,年輕生命的逝去,令人感到悲痛、震撼,但在案情尚未釐清之

: 及社會大眾情緒高漲的當下,更應該沉澱、冷靜,「這個時候,最重要的是安撫與陪伴

: 人家屬,針對目睹事件發生的學生及相關人員,應盡速進行輔導與創傷照護。」
: 廢死聯盟也針對此事件提出3點呼籲,盼媒體善盡社會責任,勿擴大對立與傷害,避免
造?
: 模仿效應,同時也期待社會大眾能夠自制,停止曝光嫌疑人等之身份或照片,停止惡意

: 無關的人員,以避免造成更大的傷害。
: 廢死聯盟認為,以暴制暴無法讓社會更安全,網路公審無助於案件釐清,謾罵攻擊亦無

: 慰傷痛。
: 以下為廢死聯盟3點呼籲:
:  正確理解少事法立法目的,重刑化無助減少犯罪
: 少年事件處理法是對於少年的特別程序,因而將案件由「少年法官組成的刑事案件法庭

: 理。少年事件處理法制定目的是「為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調整其成長環境,並矯

: 性格」,依此,少年法庭會去尋找成因、連結資源,改善少年的環境並矯正其性格。
: 近日許多留言、評論當中,有針對少事法提出質疑、做出錯誤的論理,甚至要求對於嫌

: 判處死刑並執行。然而,由於少年的身心發展還沒完全,若以處理一般成人刑事的法律

: 理,對少年並不適合;對於未成年人,依法也不得判處死刑。我國少年司法的設計也與

: 界在兒少司法權益上的觀點和作法是一致的。對於兒少,應提供合適的資源,使其能有

: 的身心發展並回到社會,重刑化並無法避免未來悲劇的發生。因此,呼籲大家應回歸少

: 的立法意旨和理由,而非僅落入「懲罰」與「應報」之思維去看待任何一個案件和個人

:  偵查不公開,對未成年人更應加以保護
: 案件在司法調查階段,無論是任何一個案件,相關司法人員本應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

: 隨意公開或揭露偵查內容。媒體應善盡社會責任,謹慎拿捏議題設定與報導尺度,切勿

: 獵奇、煽動之心態,散播不實或惡意資訊,避免造成更多社會不安。
: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亦有規定:「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

: 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之記事或照片」。現今社群媒體普及,隨手在網路上轉貼、

: 、留言相關少年資訊,都有觸法之疑慮,不可不慎。也呼籲主管機關正視此一問題,勿

: 類言論在網路世界中不斷被散佈。
:  重視心理輔導機制,照顧各種形式的創傷
: 校園的資源輔導系統是非常重要的,也並非個別案件的發生才需被正視的。本案除了被

: 、加害者雙方的司法資源、支持系統之外,協助校園其他師生以及家長之心理照護也是

: 持續關注的。無論是目睹、聽聞,或者以任一方式接收消息者,都有可能產生不同程度

: 傷與傷害,後續的諮商輔導中心、社工師、心理師等資源必須要長期穩定的提供支持,

: 其回復日常生活。
: 我們希望大家要持續關注並支持相關單位給予案發之學校更多協助。此外,在教育現場

: 家庭端的兒少關懷,是否能有更多資源挹注,也是大家應持續關心的重點,身為這個社

: 一分子,我們需要一起努力修復創傷、預防未來下一個悲劇的發生。
: 廢死聯盟最後也補充相關法條,《刑法》第63條:「未滿十八歲人或滿八十歲人犯罪者

: 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兒童權利公約》第
37
: 第(a)款:「...對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犯罪行,不得處以死刑或無釋放可能之無期徒刑
..
: 」。
: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 5.附註、心得、想法︰
: 支持廢死聯盟
: 不過我支持的是廢死這一塊
: 希望廢除死刑 以流程簡易的鞭刑代替
: 以暴不能制暴
: 但現在社會現況是完全制不了暴
: 現在死刑擺在那裡 不執行就是不執行
: 希望我賴神大統帥一上任直接把死刑犯都儘速處決或是儘速修法鞭刑代替
: 希望明天被砍死的是廢死聯盟的家屬
: ※ 40字心得、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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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8.181.233 (臺灣)
※ 作者: tn00270144 2023-12-28 19:57:54
※ 文章代碼(AID): #1bZMB4Zd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3764676.A.8E7.html
Emper: 跟哥布林一個樣1F 61.64.5.37 台灣 12/28 19:58
what1026: 殺人後在警局自拍 要跟他理性  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吧2F 42.71.121.165 台灣 12/28 19:59
gino12456: 阿喵表示:4F 114.41.185.181 台灣 12/28 20:03
dandes0227: 這些網友也只敢挑軟的下手啊XD
這麼氣幹嘛不去找殺人犯5F 1.163.71.200 台灣 12/28 20:03
vicklin: 柿子挑軟的吃結果是同一類人7F 1.171.227.210 台灣 12/28 20:10
hydra3179: 未成年不管怎樣都是沒死刑吧8F 42.70.34.210 台灣 12/2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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