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upu20317 (慶寶)
標題 [轉錄] 吳沛憶 threads
時間 Wed Apr 17 10:18:3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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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沛憶 threads

3.轉錄內容︰
看到很多人說這次財經內閣是史上最多來自產業界人士,感謝他們願意協助國家政策推動
,同時擔心他們未來在立法院遭受情緒羞辱。
看看傅崐萁、黃國昌兩位總召,這週一在司法委員會黑箱、拒絕逐條討論通過的法案是什
麼?不只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藍白還要修刑法。
其中國民黨翁曉玲、傅崐萁提案要修刑法,包括官員如果無故缺席質詢、拒絕答覆,最多
可坐牢關三年。官員在總質詢隱匿,最多要關一年。
國民黨主張官員接受質詢要動用刑法規範,拒絕答覆要坐牢。
國民黨立委假冒沒出席立委名義投票,國民黨說不用查。
看開國民黨這些提案,有沒有爭議?當然有爭議。沒有爭議,藍白幹嘛這麼害怕逐條討論
,害怕人民透過議事直播聽到你們的濫權提案。
這什麼國會改革法案?根本立委特權合法化法案。
https://i.imgur.com/Lqapgjy.jpg
[圖]
https://i.imgur.com/PLWXSF9.jpg
[圖]
https://i.imgur.com/dwSDbWG.jpg
[圖]


4.附註、心得、想法︰
藍白也不看看自己什麼水準
如果他們拿錯誤資料質詢
然後被行政官員更正
算不算反質詢?算不算呈口舌之快?
這樣是不是就要因藐視國會罪抓去關?
講到「刑法」的事情本來就要謹慎
然後藍白整包包一包黑箱出審了
真是棒喔

還有看到一個民眾黨的
應邀備詢的人,經主席同意才能協同律師一起來
啊如果主席不同意咧?故意就是要弄咧?
真的是好日子要來了~
https://i.imgur.com/gR7zM3X.jpg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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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07.33 (臺灣)
※ 作者: pupu20317 2024-04-17 10:18:38
※ 文章代碼(AID): #1c7p60JH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3320320.A.4D1.html
cttw19: 官員電爆立委請問要被關幾年?1F 42.77.12.225 台灣 04/17 10:23
lazycat5: 進化成國民大會,老賊化2F 223.137.147.185 台灣 04/17 10:25
antistar: 拿錯誤資料被糾正當然不是反質詢,用這蠢理由阻擋國會改革滿可憐的3F 49.216.51.34 台灣 04/17 10:27
hk410050: 民眾黨那個不是備詢的是調閱委員會5F 61.223.213.72 台灣 04/17 10:32
bluegold: 好了啦 過去4年立法院怎樣運作的6F 61.60.129.33 台灣 04/17 10:34
no2muta: 拒絕逐條?反著說也行喔,民進黨提40次散會耶XDD7F 42.72.74.104 台灣 04/17 10:34
gogobar 
gogobar: 前科犯貪汙經濟部長我操你娘真棒9F 220.133.218.212 台灣 04/17 10:36
pupu20317: 民眾黨寫備詢之人員耶?10F 49.216.107.33 台灣 04/17 10:36
cg323: 擔心官員遭受情緒羞辱,快笑死人了 XD11F 60.248.227.72 台灣 04/17 10:38
eierom: 裡面沒提到立委本身說謊或提供錯誤資料會怎樣,這樣變成有個繆論,如果立法委員諮詢的資料本身是錯誤的或立委說謊那回答的官員要被罰嗎,這相當於提升立委的權力到一個無法理解的程度,正常法案會有正反兩面,而這個看起來是單方面12F 111.71.133.66 台灣 04/17 10:38
pupu20317: eierom 無誤18F 49.216.107.33 台灣 04/17 10:40
a9563741: 藍先抓那個投票作假的人好嗎?19F 42.70.127.22 台灣 04/17 10:40
pupu20317: https://i.imgur.com/zjgNgWn.jpg20F 49.216.107.33 台灣 04/17 10:40
[圖]
antistar: 立委拿錯誤資料當然不成立,不要說法官判決,搞不好到檢察官那就直接不起訴了,是不是連構成要件都不會看?還在那自慰無誤咧21F 49.216.51.34 台灣 04/17 10:45
eierom: 所以立委本身不用負責錯誤資訊跟說謊的風險,你覺得這樣合理嗎25F 111.71.133.66 台灣 04/17 10:46
antistar: 你主子說謊都當總統了,還在問合不合理
一堆狗官說謊也沒下台你問合不合理?27F 49.216.51.34 台灣 04/17 10:48
eierom: 你的言論只是為反而已,無法正視問題本身30F 111.71.133.66 台灣 04/17 10:50
herbertlin: 立委是詢問方 官員是答詢方…當然是官員有最正確的資訊…如果立委資料有誤..提供給官員正確資料就可以了啊
…這篇文章感覺怪怪的31F 223.137.210.226 台灣 04/17 10:51
pupu20317: 講得好像自家主子沒說過謊一樣,笑死藍白可不會覺得自己資料有誤好嗎 第一天認識?35F 49.216.107.33 台灣 04/17 10:52
eierom: @herbertlin 立委質詢一定都有準備資料要說什麼,你說有錯誤資訊下次提供正確資訊就好了,你確定嗎 反過來是要直接被罰,這樣合理?
一樣都是公職,基本的求證你要要求官員當然立委本身也要做到,不然你用什麼立場去諮詢38F 111.71.133.66 台灣 04/17 10:57
herbertlin: 拒絕答覆 又不等於 糾正立委資料錯誤 …45F 223.137.210.226 台灣 04/17 11:00
antistar: 為了護航提一些蠢理由說別人為反而反?我也是笑笑啦,難道檢察官起訴用錯誤證據,這檢察官就要坐牢? 難道你主子以前承諾的國會改革是打假球?喔,母豬真的說謊,還很開心當8年總統呢,剛好驗證我說的呢47F 49.216.51.34 台灣 04/17 11:00
no2muta: 笑死 所以現在官員在國會撒謊很合理?不給資料很合理?XD53F 42.72.74.104 台灣 04/17 11:01
antistar: 以為刑事責任不用經訴訟程序?真的是標準的主子餵什麼屎就吃的範例55F 49.216.51.34 台灣 04/17 11:02
eierom: @herbertlin
https://i.imgur.com/vQXCrEZ.jpg57F 111.71.133.66 台灣 04/17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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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muta: 蔡英文2012就提國會改革了耶 不要打臉小英啦59F 42.72.74.104 台灣 04/17 11:05
eierom: @no2muta 所以要國會改革不是,我沒有說這個法案不好,而是正反兩方都存在這要解決的問題61F 111.71.133.66 台灣 04/17 11:05
pupu20317: 沒關係啦 就繼續為反而反啦64F 49.216.107.33 台灣 04/17 11:05
herbertlin: 這和糾正立委資料錯誤提供正確資料
有啥衝突…65F 223.137.210.226 台灣 04/17 11:06
pupu20317: 一堆矛盾看不到,然後都覺得沒問題
立委一開始就拿錯誤資料質詢,行政官員當場糾正,講得都是進行式,不是在講事前還是事後67F 49.216.107.33 台灣 04/17 11:06
eierom: @herbertlin 他並沒有白紙黑字寫明,所以你要如何解釋糾正不是藐視國會71F 111.71.133.66 台灣 04/17 11:09
antistar: 被打臉就鬼扯為反而反真的好笑,構成要件都不成立了,檢察官直接就不起訴,還跳針咧,講的好像不用經過刑事訴訟程序一樣73F 49.216.51.34 台灣 04/17 11:09
pupu20317: 既然檢察官都不會起訴,那給立委多個調查權幹嘛?
不就只是作秀77F 49.216.107.33 台灣 04/17 11:10
antistar: 以你的智商不知道立委調查的還有行政議案是很正常的,或是些案還沒進入司法調查,民代有吹哨者先查也是,這是智商問題不怪你啦
不過你可以儘量罵母豬作秀我是不反對啦80F 49.216.51.34 台灣 04/17 11:14
eierom: 法案本身就是死的,不是任何人說了算,但推動法案時就可以解決這些矛盾為何不做,反而是在矛盾點裡爭論,討論好後白紙黑字寫清楚,照著走才是解決根本85F 111.71.133.66 台灣 04/17 11:15
a8976262: 2012林佳龍跟鄭麗君的版本也是支持用刑法跟罰鍰欸?怎麼那個時候就沒問題?現在換別人提就嘰嘰歪歪?
https://i.imgur.com/iw1GUiI.jpeg89F 180.217.198.127 台灣 04/17 11:16
[圖]
pupu20317: 不用一直拿2012版本出來了啦,所以這個有出審委嗎?請問93F 49.216.107.33 台灣 04/17 11:18
eierom: 上面不就有三方圖給你看了嗎,問題不是在刑法跟罰金95F 111.71.133.66 台灣 04/17 11:19
pupu20317: 沒關係啦 我支持繼續這種態度,什麼都不用逐條看,反正還沒燒到你們無感,鐵拳來了不要哭97F 49.216.107.33 台灣 04/17 11:20
antistar: 說法案死的也很好笑,不知道法官有裁量解釋法律的權力?你連基本的要經過訴訟程序都不知道,你的問題根本不是問題,還跳針是要解決什麼問題啦?
對了,偷偷講一下,反正以你們的智商一定也不知道,如果這麼怕主子的狗官坐牢,請支持民眾黨版的,只有罰鍰喔!揪咪>_^100F 49.216.51.34 台灣 04/17 11:26
no2muta: 哭哭喔 提到2012就崩潰喔XD 都幾年過去了還一堆毛研議中再討論喔XD108F 42.72.74.104 台灣 04/17 11:36
a8976262: 沒出審委就不是民進黨的態度喔?要不要看看你在講什麼?還是承認當初自己就是在鬧?當初林佳龍在台上講那些都是屁話110F 180.217.198.127 台灣 04/17 12:01
pupu20317: 繼續噓喔 看來這議題是重點針對對象114F 49.216.107.33 台灣 04/17 12:17
georgez: 40%塔綠班高端哥布林側翼害命雙標詐騙潑糞帶風向畜牲仔的選擇-前科犯貪汙經濟部115F 180.217.137.111 台灣 04/17 12:24
tspes40801: https://i.imgur.com/cMyCIRj.jpg
民進黨以前幹嘛也要罰鍰?118F 114.27.198.146 台灣 04/17 12:31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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