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標題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
時間 Tue Feb  6 16:35:34 2024


: 合約貼上來方便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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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搞不懂 這個案子 明明就是大日害到NET少經營兩年

但是全部的Net律師  都不去對付大日開發 反而都在攻擊市府

這真的很詭異阿 如果我是Net的委任律師 我一定是跟大日開發求償我司的損失阿

大日開發又不是沒錢 每年營業額也有好幾億


https://luckyparking.mobuy.tw/web/inde.html#our-studio

如果 Net覺得大日開發被終止契約是錯的 那應該是跟大日開發合作

一起打契約終止無效的訴訟  然後應該找大日開發的人一起拒絕市府點交

但是這個案子大日開發好像消失了 明明大日開發才是這個促參案的當事人

NET只是 協力廠商而已  促參案真正的乙方 卻半點聲音都沒有  


然後協力廠商 再說 當初那個商場是他蓋的

那應該也是你跟大日開發的糾紛問題 關市府屁事啊

這個案子 一直有政治跟輿論的操作的痕跡很深

而且違反一般法律人了解的常情 = = 真的很怪

到底大日開發是有什麼魔力  讓NET不去對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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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8.121.214 (臺灣)
※ 作者: deann 2024-02-06 16:35:34
※ 文章代碼(AID): #1bmUzOMZ (Keelu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eelung/M.1707208536.A.5A3.html
visa9527: 大日喔,看起來就 NET 的代理人頭,不插手雙方紛爭1F 02/06 16:38
所以大日是當初NET拿來當防火牆用的??
cloverfan: 你不覺得奇怪嗎,全部協力廠商出錢,怎會算是協力呢?2F 02/06 16:45
HSUS: 因為他要的是建築物吧,從新聞來看,net都是主張所有權3F 02/06 16:48
那它應該是要告請求把建築物登記在它的公司之下吧
但是NET自己又是該促參案的協力廠商而已 當初營運資產的改建或興建費用
當然是它跟大日的事情啊= = 促參營運資產都是公有的 又沒登記在NET名下過
※ 編輯: deann (220.128.121.214 臺灣), 02/06/2024 16:51:33
Hamazura: 當人頭這違反公司法…..4F 02/06 16:52
SAKUHIRO: 水很深5F 02/06 16:58
HSUS: 可能主富自始至終都認為是市府侵害自己所有權,大日沒找它麻煩,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所有權歸屬應該不會太難,法院函詢應該就會有結果了,但是如果是行政訴訟,那就有得拖了
整個問題點就是出在主富認為自己是所有權人6F 02/06 17:02
如果是侵害所有權 那就是從林右昌時代就開始侵害囉 笑死
※ 編輯: deann (220.128.121.214 臺灣), 02/06/2024 17:10:46
lesnaree2: 一樓說的不是沒有可能 這案疑點太多10F 02/06 17:10
house40105: 所以一開始就說兩個始作俑者大日跟林右昌至今神隱www11F 02/06 17:13
whale12: 只看合約我昌哥也沒問題吧12F 02/06 17:14
ryan0714123 
ryan0714123: 整個重開標過程,修理前朝合作企業的味道濃厚13F 02/06 17:15
kk7635: 明面上沒問題,但net為什麼會簽這種傻合約,懂得都懂14F 02/06 17:15
ryan0714123 
ryan0714123: 後面粗暴點交是敗筆,急什麼呢?15F 02/06 17:16
a79111010: 昌哥沒問題啊  問題是NET為何敢賭這麼大的 是豬頭三?市政府又沒差 你愛蓋就蓋 反正合約後都記得給我就好16F 02/06 17:16
HSUS: 實務這種所有權糾紛,有一部分都是民事訴訟敗訴,就接著提行政訴訟
後面點交,就應該是涉及行政執行的合法性了,有無合乎相關行政程序18F 02/06 17:17
Iraq: 戰略性模糊啦 他一個協力自己變事主也是很奇怪22F 02/06 18:14
IBIZA: 交通處科長跟技正為什麼要把信二投標資料給大日呢
是科長指示還是上面交代?23F 02/06 18:33
SAKUHIRO: 樓上那個案子到技正就切割了,嘻嘻25F 02/06 18:45
AMSTERDAM14: 你律師?26F 02/06 18:55
pony05: 很好奇大日跟林右昌要躲到什麼時候27F 02/06 19:26
castlabell: 問題市府半夜去沒鬼嗎
走法理程序 監察院監督 不要急基隆市府28F 02/06 22:03
v3aa7n: 看新聞有句,大日點交時沒派代表就覺得有貓膩了30F 02/06 22:07
castlabell: https://i.imgur.com/dGkmFzd.jpg
30年微風犯法了31F 02/06 22:13
[圖]
lesnaree2: 都已經幾個禮拜了還在30..唉33F 02/06 22:18
abcm1042: 還在跳針30年的…34F 02/06 22:19
castlabell: 等法院不要急35F 02/06 22:32
Oilchicken: 對 不要急  哈哈哈哈哈36F 02/06 22:44
cloverfan: 你怎會覺得你想的到,net委任律師想不到,去檢舉這個招標契約就作廢了37F 02/06 22:45
Oilchicken: 叫人不要急 結果每篇都回這個39F 02/06 22:47
ghghfftjack: 這張圖一直PO也不會變成NET的產權啦40F 02/06 22:56
house40105: 哇真是世紀大發現 支持cast大把這個分享在八卦版或向監察院檢舉 直接給謝草包致命一擊www41F 02/06 22:57
your0207: 某人真的跟某人很像,最近突然出現在基隆版講一些讓人覺得很好笑的事,也一樣不會回應人家的質疑43F 02/06 23:25
loliloso: 真好奇微風跟市長要躲到什麼時候45F 02/07 01:40
kaojet: 微風要說什麼? 它照合法的投標標到
市長你問哪位?
林右昌說他不評論
謝國樑他也把合約公開了,剩下就交給NET上法院解決不是嗎? 不過顯然NET只能  大日啦,剩下就是鎖賠個錢而已46F 02/07 03:09
oboesoul: 難怪基隆開始又髒又臭 就是上面這些人造成的 嘻嘻51F 02/07 06:06
hazel0093: 現在網路最糟糕的就是發現自己理虧的第一反應就是像某律師一樣,先上網喊冤訴諸輿論再說,講難聽點道理在我方直接按照法律做事就好了,我記得綠的打順風局很少會先在網路上哭52F 02/07 08:46
nask: 前朝有關係沒關係 現在沒關係有關係56F 02/07 09:31
Hamazura: 20+10,是經營20年看成效再續約10年57F 02/07 10:31
arbun: 合約寫的很清楚了,表示續約時甲乙雙方都認同1-4樓商場屬於市政府,大日只是被委託經營而已58F 02/07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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