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ricisfish (柯粉王子)
標題 Re: [問題]身處行人地獄的台南市民,我們還能多做些什麼
時間 Mon May  8 21:42:04 2023


就是檢舉

行車紀錄器真的沒多少錢

二手畫質可以的一張藍色鈔票有找

而且行車紀錄器是保護自己的方式

我認為二輪更該配備

體感台南檢舉未禮讓行人還算好過

https://imgur.com/eIJgsSO.jpg
https://imgur.com/9QA71JF.jpg
https://imgur.com/OfjHIe9.jpg
https://imgur.com/hQeVDhB.jpg
https://imgur.com/aUM5GCv.jpg
https://imgur.com/tmeDpMi.jpg
https://imgur.com/4ogTBtp.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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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一次救的可能是未來的一個命

加重罰則如果不多取締跟檢舉是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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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21.178 (臺灣)
※ 作者: ericisfish 2023-05-08 21:42:04
※ 文章代碼(AID): #1aMFmkYR (Tainan)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83553326.A.89B.html
※ 編輯: ericisfish (1.173.21.178 臺灣), 05/08/2023 21:43:19
yantung: 推檢舉1F 05/08 21:43
bennybennyb: 有一說一,這次認同你了。不過考慮用fixtw嗎?可以省下不少時間2F 05/08 21:44
我本來就沒反對改善路口阿....
※ 編輯: ericisfish (1.173.21.178 臺灣), 05/08/2023 21:45:24
bennybennyb: 你還是看不懂,我只是不認同丟下那一句“扯多了”4F 05/08 21:46
victorlove: 檢舉沒獎金,通常不妨礙到自己,實在也很懶得回家花時間弄這個5F 05/08 21:59
不會,當作做善事
※ 編輯: ericisfish (1.173.21.178 臺灣), 05/08/2023 22:00:06
KarlMarx: 未讓行人標準很嚴苛了,應該是放寬未讓行人的標準,更多智障被罰才會更多人把讓行人先走當成反射動作。7F 05/08 22:07
ericisfish: 還算寬啦
你有看我照片嗎,通通檢舉成功9F 05/08 22:08
smallreader: 好!檢舉都成功,真的鼓勵多多檢舉11F 05/08 22:11
KarlMarx: 要拍到車頭,還要三個枕木紋,這標準根本吹毛求疵。12F 05/08 22:11
ericisfish: 紀錄器幾乎都拍得到,三個枕木紋其實很遠欸
拜託不要覺得難,檢舉下去就對了13F 05/08 22:12
KarlMarx: 三公尺叫遠喔,你乾脆說還沒輾過去都算遠。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ptgY95hVM15F 05/08 22:13
ericisfish: 阿我就很容易檢舉成功阿17F 05/08 22:13
KarlMarx: 這個孕婦還要停下來讓貨車先過,真遠。18F 05/08 22:14
ericisfish: 扯一堆理由,快點去檢舉
樓上那個檢舉失敗是因為角度不足19F 05/08 22:14
KarlMarx: 所以我才說標準抓太死,要車頭還要三個枕木紋,交通部都低能兒也不意外。21F 05/08 22:15
ericisfish: 如果機車前面一點應該是會成功23F 05/08 22:15
tedyen: 有聽說是三塊枕木當行人禮讓基準但是不太確定24F 05/08 23:36
hiimnemi: https://i.imgur.com/4CCOyNW.jpg 大概一個車道25F 05/08 23:41
[圖]
jackloutter: 推,罵一罵就沒自己事,之前看你這篇#1aGtuqwb 在戰26F 05/09 00:12
Re: [小心] 4/21前鋒路近小東路口事故影片 - Tainan板 - Disp BBS
[圖]
Alphaplus 法? 謝謝你的熱心,不然這有得吵了。 不過這個男騎士腦子是不是有問題? 載別人家的女兒一同捍衛路權,我要是她爸拳頭應該不會灌在汽車駕駛上但這個騎士大概 是要下跪才不會再受傷一次了。
threebar: 這篇才是最有效的方法,警察不作為真的只能靠自己
與其在公司幫慣老闆加班,不如回家搞這個還比較像做功德27F 05/09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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