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onxx 223.136.105.247 (台灣)
2021-11-01 04:02:16 推 missimp: 半年差不多就是要進入下一個階段了.不是分手就是邁向3到5年.熱情已經沒有一開始那麼強烈.妳可以先把自己的事情作好(冷處理).再觀察3個月.如果他沒有主動.就可以bye了 77F 11-01 12:59
作者:
sorrowfulsad (堅持憂鬱)
223.136.49.155 (台灣)
2021-02-15 09:39:56 → missimp: 說你已經有女友了,或是已經有喜歡的人 68F 02-15 11:38
作者:
tr89179 (小培)
180.217.43.135 (台灣)
2021-01-23 11:48:33 → missimp: 不要理朋友.不要催促自己交.爛關係比單身更糟糕
你會卻步一定是有原因的正確選擇.要相信自己判斷 105F 01-23 13:24
作者:
online69 (奶油豆沙包)
114.136.30.244 (台灣)
2021-01-23 12:12:47 → missimp: 該勸退你.沒辦法接受感情分合的家庭不要碰 20F 01-23 13:22
作者:
gary88955 (達達)
118.150.173.70 (台灣)
2021-01-12 00:55:51 推 missimp: 作一天和尚撞一天鐘.離職前工作還是要好好作.然後把你撞鐘的收入都給她.當奶粉錢.巨嬰喝完奶之後就不哭了 47F 01-12 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