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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8-20 11:19:2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eaqu (十字軍東征)
標題 [新聞] 37刀砍母剁頭從12樓丟下 吸安男二審大逆
時間 Thu Aug 20 11:10:46 2020


1.媒體來源:
SETN

2.記者署名:
楊佩琪

3.完整新聞標題:
37刀砍母剁頭從12樓丟下 吸安男二審大逆轉獲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35歲梁姓男子被控吸食毒品後,持菜刀瘋砍親生母親37刀,並剁下頭部,自12樓往
外丟到樓下。一審梁男被判無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20日宣判,結果大逆轉,認定梁男行
兇時沒有意識,判決梁男無罪,「責付」桃園市衛生局,全案可上訴。


梁男被控於2018年10月18日,突然持菜刀、開山刀、西瓜刀等凶器,對自己的親生母親瘋
狂砍殺,一共砍的37刀,即便母親已經倒下,他還不放過,砍下母親的頭部,自12樓住處
往外拋出,頭顱因此掉落在1樓社區中庭,嚇壞目擊的鄰居。


警方趕抵現場,另在屋內發現梁母的遺體與被砍下來的手臂。一審桃園療養院認定梁男行
兇時,辨識行為違法能力降低,梁男的2個姐姐也求情,強調弟弟是受到毒品的影響,希
望法官不要判死刑,法官最後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梁男無期徒刑。


高等法院審理時,於2月間曾指派台大醫院替梁男進行精神鑑定,梁男的委任律師則強調
,梁男當時的神智狀態,受到毒品影響與原本的個性所致「連自己怎麼殺的都忘記了」。
不過檢方反駁,梁男因為吸毒導致殺人,是「自行招致」,不能成為減刑的理由。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pse.is/U96QY
37刀砍母剁頭從12樓丟下 吸安男二審大逆轉獲判無罪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圖]
桃園市35歲梁姓男子被控吸食毒品後,持菜刀瘋砍親生母親37刀,並剁下頭部,自12樓往外丟到樓下。一審梁男被判無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20日宣判,結果大逆轉,認定梁男行兇時沒有意識,判決梁男無罪,「責付」桃園市衛生局,全案可上訴。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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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aftime: 請問台灣哪時候吸毒變無罪了?1F 08/20 11:11
Corce: 現在是怎樣 靠腰喔2F 08/20 11:11
smalltwo: op3F 08/20 11:11
BlacKlonely: 好棒 我也要吸毒4F 08/20 11:11
mimiLin5566: 所以殺人無罪,結案5F 08/20 11:11
chyou2003: 更多數據研究,OK的6F 08/20 11:12
timeaftime: 不好意思我吸個毒 殺個人 法官:很好無罪7F 08/20 11:12
Isveia: 原來殺人只要先吸毒就能判無罪,鬼島真的非常非常棒。8F 08/20 11:12
priest66: 蛤?????????9F 08/20 11:12
nikewang: 吸毒殺人=無罪10F 08/20 11:12
p8122632: 台灣法官好棒棒11F 08/20 11:12
oceanplus: 台灣之光12F 08/20 11:12
muchu1983: 司法改革蒸蚌13F 08/20 11:13
CjackC: 司改成果 死刑犯當司改委員14F 08/20 11:13
flavorBZ 
flavorBZ: 台灣之光15F 08/20 11:13
brian060587: 吸毒可以當無罪理由 鼓勵吸毒嗎?16F 08/20 11:13
iam0718: 酒駕殺人17F 08/20 11:13
Antetokumpo: 你各位以後要殺仇人前記得先吸毒18F 08/20 11:13
joy2105feh: 謝謝政府讓我知道19F 08/20 11:13
NTULioner: 殺人前吸毒就無罪啦20F 08/20 11:13
gama: 原來吸毒吸到ㄎㄧㄤ掉殺人會無罪21F 08/20 11:13
jeff21115: 幹你娘 以後殺人前記得吸毒  免死刑 讚22F 08/20 11:13
pigking75: 吸毒+思覺失調= license to kill23F 08/20 11:13
iam0718: 法律人犯案SOP 吵架先嗆一下有金牌吸毒 對面都會怕24F 08/20 11:13
CjackC: 法官是誰拉25F 08/20 11:14
d12345631: 北七 我吸個毒 再來殺法官26F 08/20 11:14
rrayallen: 記者標題跟內文有一樣嗎27F 08/20 11:14
d12345631: 這樣可以嗎?28F 08/20 11:14
rrayallen: 噓錯了。補推29F 08/20 11:15
Howard61313: 吸安事變30F 08/20 11:15
funnyway: 怎麼分辨他是殺完吸 還是吸完殺?? 祝法官一生平安咧31F 08/20 11:15
timeaftime: 不好意思我吸個毒 殺個人 法官:無罪GJ32F 08/20 11:15
treeman47: 小菸司改成功33F 08/20 11:15
timeaftime: !這都是歹丸啦34F 08/20 11:16
timeaftime: 嘖嘖
iam0718: 樓上 可以參考酒測前喝酒36F 08/20 11:16
neon666: 姐姐還求情 這種糞家庭養出這種人不意外37F 08/20 11:16
gtrx: ?????38F 08/20 11:16
bcs: 以後殺人先喝個酒/吸強力膠就是了…39F 08/20 11:17
oldmangoes: 我英政績加一40F 08/20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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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tcblow2001, Vaclav_Havel, Sifox, AHTONG, sin8143, DoubleV 共 6 個人 說瞎!
1樓 時間: 2020-08-20 11:27:14 (日本)
+1    (編輯過) JP
濫用人權+廢死 = 罪惡保護傘 ~ 感謝DPP(黨綱)+數十年來的努力~~
2樓 時間: 2020-08-20 11:38:43 (台灣)
  08-20 11:38 TW
資進黨德政
3樓 時間: 2020-08-20 11:57:38 (台灣)
  08-20 11:57 TW
請支持司法改革「陪審團制」,人民判看看就知道。
4樓 時間: 2020-08-20 12:12:06 (台灣)
  08-20 12:12 TW
台灣並沒有廢死,在日本的翻牆仔請不要亂帶風向。
刑法有一個基本概念叫三階理論,就是構成要件、違法性、有責性,
(1)「殺人」這個動作,「人死了」這個結果,是構成要件,
(2)有沒有正當理由(比如:法警開槍打死死刑犯或正當防衛),就是違法性,
(3)有沒有精神上問題,是有責性
三個要件缺一個,就是不罰!法律上就是無罪的意思
在人民基本法學常識都不足,看了標題就高潮的水準下還要支持陪審團制… 呵。
別忘了全台還有500多萬人投給韓,你能想像你的陪審團都抽到韓粉的結果嗎?
5樓 時間: 2020-08-21 00:48:03 (台灣)
  08-21 00:48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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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是說2008年投給貪污民進黨的544萬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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