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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10-15 14:07:3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yamaybe (華麗轉身(* ̄▽ ̄)
標題 [問卦] 高雄火災法規是不是很特別?
時間 Thu Oct 14 15:36:09 2021


高雄市工務局搞得我有點亂
求助 有點看不懂


高雄市工務局建管處調查發現,城中城早年是商場,後來違規當住宅使用,不過因為是16層樓以下住宅不必向政府機關進行公安申報,換句話說,這棟老舊大樓,完全是公安規範的「漏網之魚」。
工務局表示,這棟大樓在90年初即停業至今,但並沒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由於不做商業使用,不必向建管單位進行公安申報,因此不在建管單位列管名冊內。除此,城中城建物低於16層,依規定16樓以下的建物也無須進行公安申報。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815786?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高雄工務局的說法白話一點:
因為城中城一直沒申請變更使用,違規使用
所以我們建管單位列管名冊沒有,不關我們事。


但是我又查了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第八條: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以下簡稱設置標準)第十二條 第ㄧ款規定之場所,未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者,其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 災警報器並維護之。其設置規定準用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

消防法第六條第五項所定住宅場所管理權人,應於出租住宅場所前設置住宅用 火災警報器;已設置者,應確認其功能正常,並於租賃期間維護之。
https://outlaw.k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661


法規上來說如果是住宅就要裝火災警報
但工務局說沒有變更使用就不關他們的事

那把商業住宅「違規」當住宅使用
到底法規上算是誰的責任?市政府一開始切割是違規使用

但城中城從90年初即停業
快二十年市政府都容許違規使用?

有人能翻譯翻譯 到底高雄火災法規算不算特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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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0.241.156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XPzthtx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4196971.A.DFB.html
flavorBZ 
flavorBZ: 看黨證1F 180.217.213.85 台灣 10/14 15:36
knives: 高雄法規就是暖2F 211.21.37.96 台灣 10/14 15:36
omoi1988: 台北違建:3F 223.139.160.72 台灣 10/14 15:36
如果台北說自己20年沒管 又發生大火 會被罵爆ㄅ
dermis: 黨怎麼說  就是怎樣4F 1.160.101.54 台灣 10/14 15:37
doro0202: 這是韓國瑜的鍋,都是他任內允許的5F 125.224.2.73 台灣 10/14 15:37
alwang: 消防局阿6F 125.227.140.245 台灣 10/14 15:37
he12345623: 高雄特別法7F 223.139.66.97 台灣 10/14 15:39
※ 編輯: yamaybe (27.240.241.156 臺灣), 10/14/2021 15:40:34
alwang: 羚羊跟志遠去發住警器 要查有沒有簽名安裝8F 125.227.140.245 台灣 10/14 15:39
jerrykyo: 我沒管就沒我的責任啊9F 1.34.210.83 台灣 10/14 15:39
yilin11: 農地工廠都可以平安無事了10F 125.224.6.145 台灣 10/14 15:40
AustinRivers: 怕11F 39.9.102.168 台灣 10/14 15:40
freeclouds: 都吳敦義的責任 推給吳敦義就對了12F 1.200.17.30 台灣 10/14 15:42
freeclouds: 民國90年應該是吳敦義當市長的時後
ks2384im: 黃泉不下鄉的概念14F 49.216.133.55 台灣 10/14 15:42
novashine: 翻譯就是前朝遺毒,乾我闢事15F 223.137.244.108 台灣 10/14 15:48
wendy1wang: 每年都要做的消防安檢做到哪裡去了?16F 61.230.30.90 台灣 10/14 15:53
liuhan: 看顏色做事阿 還有人不懂塔綠班宇宙?17F 220.130.185.229 台灣 10/14 15:55
Irelia56: 消防法第37條,住宅沒有罰則18F 42.73.145.202 台灣 10/14 16:01
andycheng60: 翻譯:以前的人沒管到,我不知道有這19F 42.74.232.33 台灣 10/14 16:04
andycheng60: 東西,跟我沒關係…真希望我也能跟長
bulden: https://0rz.tw/9eYo721F 60.248.61.61 台灣 10/14 16:04
andycheng60: 官這樣報告…唉…台灣…22F 42.74.232.33 台灣 10/14 16:04
wolver: 出了台北沒有勞基法 其他法也一樣啊23F 111.83.90.34 台灣 10/14 16:05
bulden: 商業用或是工業用都有各別的法規24F 60.248.61.61 台灣 10/14 16:05
ks2384im: 工務局有暖長官貼心不攬事25F 49.216.133.55 台灣 10/14 16:06
bulden: 如果沒有變更成住宅用,就是要依原商業用26F 60.248.61.61 台灣 10/14 16:06
bulden: 法規列管
forsakesheep: 政府機關就這樣,說真的你到各個縣28F 218.166.119.47 台灣 10/14 16:18
forsakesheep: 市看其實都一樣,場所違規使用不申
forsakesheep: 報最多也只是罰錢
xxxx9999xxxx: 房東沒事,超爽的。31F 42.77.52.213 台灣 10/14 16:24
deathtrap: 被檢討的只能是柯文哲,懂?32F 122.121.76.146 台灣 10/14 17:50
pippen2002: [url=http://imgur.com/028jFqe]https://i.imgur.com/028jFqe.jpg[/url] 選?33F 203.75.79.118 台灣 10/14 18:32
tsuneo: 簡單的說就是沒好處..不像以前建高捷34F 36.239.100.61 台灣 10/15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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