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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6-18 22: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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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ocow (void)
標題 [新聞] 假贈與真避稅 國稅局連補帶罰近千萬元
時間 Sat Jun 17 17:16:13 2017


內文: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17日電)假贈與真避稅,難逃國稅局法眼。台北國稅局表示,日
前查獲轄內某民眾贈與其子免納贈與稅的公設保留地,但隨即於贈與當天出售,涉規避贈
與稅,因此連補帶罰新台幣近千萬元。


台北國稅局官員表示,該民眾於2012年11月9日簽訂土地所有權贈與移轉契約,將名下的
公設保留地贈與給小孩,並於當年12月1日辦理贈與稅申報。由於符合都市計畫法的公設
保留地可免徵贈與稅,因此國稅局核發贈與稅免稅證明書給該民眾。


然而國稅局官員後來發現,該民眾在贈與公設保留地給小孩的當天,就以小孩名義,將公
設保留地及都市計畫移轉權益出售;且在簽約當日由小孩向買方收取價款,「刻意避稅的
行為太明顯」,認定該民眾藉由贈與免徵贈與稅的公設地,再由小孩出售取得價金等合法
行為,來規避贈與稅。


因此,國稅局以實質課稅原則,對該民眾補稅近500萬元,並處以所漏稅額1倍罰鍰,連補
帶罰近千萬元。

官員表示,稅法的實質課稅原則規定,不僅是以形式外觀的法律行為為依據,而是就經濟
事實為課稅基礎。以此案例觀之,民眾贈與免徵贈與稅的公設保留地給小孩,依法雖免徵
贈與稅,但在贈與「當天」就賣掉的行為,顯然是為了讓小孩無償取得土地出售的價款,
與實際贈與小孩現金並無不同。


此外,該民眾簽訂土地所有權贈與移轉契約書給小孩時,已明知將會出售公設地及容積移
轉相關權益,但其辦理贈與稅申報時,卻未揭露申報及陳述此一事實,致使國稅局短漏核
定稅捐。該民眾疏於申報,核有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之過失責任,除補稅外,仍須按
漏稅處罰。106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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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所以中間要距離幾年才不會被國稅局課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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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sca: 其實可以打官司看看 說不定法官會判賠少一點1F 06/17 17:23
fit: 實質課稅原則就是國稅局的尚方寶劍,先課稅再跟你講道理2F 06/17 17:25
aloness: 國稅局一出手,除非立場誤判,不然幾無翻盤可能3F 06/17 17:51
gglong: 這個打行政救濟有機會贏4F 06/17 17:54
skj0225: 哆哆:有錢人口袋深沒差啦5F 06/17 17:55
lordguyboy: 跟國稅局打官司 結果判罰更多的不少6F 06/17 18:14
kusomanfcu: 是課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吧?7F 06/17 18:25
kusomanfcu: 重點是小孩未滿20歲的運作問題吧
delhouse: 實質課稅原則是稅法的六字箴言 如果覆議失敗 大概9成法9F 06/17 18:45
delhouse: 官會同意稅局的見解 碰到剩下那一成算運氣好
a10141013: 跟距離幾年無關啊 這個是自作聰明11F 06/17 18:53
a10141013: 明明是出售卻想用贈與逃掉  國稅局應該是全台最有效率
a10141013: 的公務機關
castalchen: 認定蓄意逃稅 不但補稅還可以加罰至多三倍14F 06/17 19:00
castalchen: 除非上級法院裡面有可靠的暗樁 不然吞下去比較好
castalchen: 家人不在裡面的話 有機會可以參加獅子會扶輪社一類的
castalchen: 組織 有機會結識各級法院的法官作朋友
castalchen: 報人家幾樁賺錢的生意 有機會會用得到
castalchen: 九成官司會輸掉 你以為剩下一成贏的是僥倖?
castalchen: 人家的努力你沒看到而已
seelove: 這個弄在過戶附近~整個太明顯~吃相難看21F 06/17 19:13
nousgu: 當天賣掉一定是沒救了吧...22F 06/17 19:28
Tosca: 早上是真心想贈與 中午兒子改變心意想要賣 這樣法官買單嗎?23F 06/17 19:30
aflan5420: 國稅局GJ24F 06/17 19:31
xan: 國稅局很聰明的,不過依照ptt鄉民言論公務員都是笨蛋,反正他25F 06/17 19:34
xan: 們從來沒有也沒機會跟國稅局交手XD
abcccbbs: 意思是九成會輸  一成要靠關係XDDD27F 06/17 19:36
petshopboys: 實質課稅原則很模糊 都是國稅局再說 最後還是靠關係28F 06/17 19:59
newhander: 套套:不怕,扣不到稅。29F 06/17 20:18
zeroxod: ...就說有在抓了,要當投資客也吃相好看點=_>="30F 06/17 21:02
MrSteve:  贈與用公告現值...比直接賣掉再給兒子現金低多了...31F 06/17 21:10
kusomanfcu: 兒子名義賣掉還是所得稅啊32F 06/17 21:13
slc172: 父母一年各贈與220W就440W了 多贈幾年不就得了33F 06/17 21:18
erickruklin: 國稅局效率高很好啊,課死這些逃稅廢物34F 06/17 22:01
boringuy: 吃相難看,一堆人已為硬凹人家就會聽你的35F 06/17 22:18
OldGBy: 102年、舊制、土地免所得稅gggggg36F 06/17 22:43
ab32110: 這絕對是沒救 準備補稅吧37F 06/17 23:38
jagin: 無限支持國稅局依法抓逃漏稅38F 06/18 01:21
dormice: 你很難打贏國稅局的39F 06/18 02:06
jamo: 只要跟國稅局交過手,都會覺得國稅局很賤40F 06/18 03:44
skj0225: 做賊喊捉賊XD41F 06/18 07:53
aimlin: 讚讚42F 06/18 09:22
teardropbox: 國稅局很懶得查 但一查連你祖宗十八代都查43F 06/18 09:47
ckp4131025: 國稅局真的不查得很多,因為很忙,他們也喜歡用談的因44F 06/18 18:42
ckp4131025: 為麻煩,但你皮皮跟他唱反調,他就會把你翻個兩遍
cobrabaton: 國稅局的感覺跟國有財產局有得拼XD46F 06/18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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