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uLiZn5566 (同理心5566)
標題 Re: [爆卦] 6/30停讓行人新規實施,暫緩啦!
時間 Thu Jun 22 07:53:20 2023




稍微補充一下

法規的規定是


道交處罰條例44-2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
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警政署目前的取締基準是

一、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
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

二、路口有人指揮時,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得逕予認定舉發。

三、以攔停舉發方式執行為原則,但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直接逕行舉發。




簡單來說

法規並沒有規定要停讓行人幾公尺

只有說沒有停讓行人就可以處罰


但什麼叫做停讓行人呢?

有的人認為不撞死就是停讓

有的人認為不擋住行人就是停讓

有的人認為斑馬線要淨空才是停讓



警政署原本的規範是

反正你要怎麼停讓不管

但是你如果沒有超過三米就算沒有停讓

但現在是說

有人要過馬路

你還開過斑馬線就算沒有停讓



問題是之前那個三米的規範的時候

行人也沒有被讓到啊

每個駕駛人心目中的三米都不太一樣

警政署說取締

一樣是沒效果啊



現在之所以要拉到整條斑馬線

大概就是開大絕

每個人的三米都不一樣

那整條斑馬線總沒爭議了



但看起來台灣人就不喜歡這種做法

所以不是今天就喊卡了嗎XDD

至於什麼是停讓一樣是各自表述

反正沒有撞到行人就算停讓

至於撞死就是沒停讓

這種作法看起來也是一樣沒有爭議




反正這種事情就是停讓的文字遊戲

你要挺行人還是挺駕駛

用台灣人和稀泥的方式處理

在那邊各方各退一步

到最後就會回到叢林法則

那一樣是誰比較硬誰就硬

到最後一樣是

行人<機車<汽車<大車




看到政策喊卡不意外啦

畢竟選舉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嗎

政策有宣示效果就好了

不是嗎XDD


※ 引述《wild2012 (噹噹噹噹噹)》之銘言:
: 根本不需要特別規定
: 法規上就有寫
: 停讓行人要距離三米以上
: 只要是在綠燈時踏上斑馬線
: 那怕是在最後一秒鐘踏上斑馬線 都要讓
: 交通部只是出來重申一次 法規而已
: 還那麼多人跳腳 真的可笑
: 配合法規 目前最需要做得有兩件事
: 1.斑馬線退縮三米
:   讓轉彎車輛有空間停等
: 2.設置轉彎專用號誌
:   絕大多數的嚴重車禍 都是車輛左右轉的時候發生
:   設個號誌燈 讓車輛先轉彎完 就可以減少大量車禍了
: 這樣子 轉彎車輛不會卡住直行車道
: 有了轉彎專用號誌 不用擔心直行車輛 衝出來側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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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2.119.177.24 (美國)
※ 作者: CuLiZn5566 2023-06-22 07:53:20
※ 文章代碼(AID): #1aauroHw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7391602.A.47A.html
CREA 
CREA: 台灣人不ey 體現漢人劣根性1F 61.61.82.206 台灣 06/22 07:55
keydata: 要就全台都改行人專用時相2F 42.76.8.198 台灣 06/22 07:57
jesiuty: 那個斑馬線鳥規車都不用動了 死的人更多信不信?3F 36.236.147.152 台灣 06/22 08:00
如果真的執行

要怎樣才會死得更多?

駕駛停讓到不爽下車揍路人?
※ 編輯: CuLiZn5566 (92.119.177.24 美國), 06/22/2023 08:01:50
widec: 重點就是要有行人燈號啦
不然第一車才看得到行人,第二三四車撞上去糾紛一定他媽的多5F 1.165.29.46 台灣 06/22 08:09
jesiuty: 我們斑馬線沒內縮 會擋到直行現在停讓已經一堆摩托車被撞了 國外可沒這個問題 左轉燈10幾秒要過兩個斑馬線 一定過不去 停在路中間被大車撞爛 會不會死更多人?是我太聰明還是你太不行?8F 223.139.128.109 台灣 06/22 08:10
widec: 不要跟我說三小停讓,弄個燈號很難嗎?
沒有人想撞行人,問題就是狗官不弄可行規制13F 1.165.29.46 台灣 06/22 08:11
jesiuty: https://reurl.cc/jD3NgL 找你要嗎?15F 223.139.128.109 台灣 06/22 08:12
算誰的?他停車禮讓行人 卻慘遭後車撞飛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算誰的?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全國警方5月1日起同步交通大執法,其中「路口不停讓行人」罰鍰大幅提升,小型車與大型車提高為3600元、機車1200元,卻因此出現亂象,彰化縣鹿港鎮就發生一起爭議交通事故,1名機車騎士行經路口左轉處時停車,欲禮讓1名女性行人通過斑馬線,不料慘遭後方1輛左轉的轎車給撞飛受 ...

 
KITAN: 推文裡面藏了個腦殘,只會我們政府好棒棒16F 223.140.76.126 台灣 06/22 08:12
jesiuty: 就算你不開車也要騎車吧 記得多去廟裡拜
斑馬線不會畫 只會罰錢 建議都國賠還是找這位大爺要17F 223.139.128.109 台灣 06/22 08:13
cchh179: 先停再開很難?21F 101.12.25.200 台灣 06/22 08:18
nixon: 直接抄深圳的禮讓行人規定不就好了22F 146.70.205.108 日本 06/22 08:21
killkids: 沒時間分流要讓整條斑馬線就不合理啊23F 42.72.128.144 台灣 06/22 08:21
warchiefdodo: 其實就抓死三米  開放檢舉獎金就好白爛才在那靠警察抓24F 122.116.107.61 台灣 06/22 08:22
htme: 理想是很好,但現實是後方會有一堆路怒症駕駛不耐煩等而變換車道或機車鑽亂切鑽,交通事故發生機率只會大增26F 220.133.42.208 台灣 06/22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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