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wi0526 (wiwi)
標題 [問卦] 公費助理跟民代算公務人員嗎?
時間 Tue Aug 15 10:10:21 2023




立委是民代,立院助理是公費助理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公務員身份


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故無論文武職、民意代表、

地方自治 人員、編制內外、聘僱人員或臨時派用人員 均屬之,


去年還是前年,最高檢查單位在開會後,

決議公務員溢領加班費相關案件,一律以詐欺罪起訴

但最近的案子,卻沒以會議決議,詐欺罪起訴



請問上述法條,那邊可以認定立委跟助理,是不具公務員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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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4.128 (臺灣)
※ 作者: wiwi0526 2023-08-15 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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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2065423.A.D3E.html
kent: 公職1F 36.225.68.135 台灣 08/15 10:10
InfinitySA: 廣義公務員2F 60.251.107.150 台灣 08/15 10:11
yurikim: 民代算 助理不清楚3F 101.136.86.116 台灣 08/15 10:12
wawaking1: 柯憐哪,問題是在身分嗎?4F 1.168.11.17 台灣 08/15 10:12
yun0112: 國賠法、刑法、公務員各種法的公務員範圍都不同
所以民代在A法是公務員,在B法就不一定,而且貪污治罪條例第三條有規範,跟公務員共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就也會適用5F 36.237.251.16 台灣 08/15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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