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nyIce (耀西)
標題 [求救] 被第六分局軟禁中
時間 Sat Jul 29 18:05:07 2023




剛剛超級倒霉的
我剛在台中新光三越12樓
要去上廁所,然後看到廁所都是滿人
所以就在洗手台整理儀容
順便等廁所的人出來

看到有人出來後,我馬上進廁所
就有人急著敲門,我就回說有人

對方越敲越急,說要我趕緊出去
我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
我就趕緊上完廁所趕快出去

對方就把我壓在牆角說我是不是偷窺他?

???

我說沒有,可以找樓管一起來檢查我手機

他不肯,後來我們一起聯繫警察報案
他告我偷窺,我想告他強制跟妨礙名譽
結果警察都偏袒他,一直威脅我
(尤其是一個老警察一直威脅我)

並要我交出手機查扣
但我手機都給他們檢查過了

我上廁所進出前後不到20秒
而且當時在場有一個阿伯也可以證明

結果警察都不願去做調查
全都相信一邊的單方說詞

不讓我做筆錄也不理我的說詞
我現在被軟禁在囚犯椅上
除非我交出手機才肯放人

其實要我交出手機一萬趴沒問題
問題是我手機每天都要聯繫客戶
根本不可能等到手機回來

我現在完全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一個老警察三不五時來挑釁我
說你好了沒?要多久?之類的話

我上網查了律師發現我都請不起
完全沒人要聽我講話…

上個廁所就被帶來警局扣押…
我超無助的
誰可以幫幫我…

謝謝各位


—-

更新現況,已經做完筆錄了,但警察也沒說要不要送地檢署,也完全不理我,放我一個坐著
發呆。

律師說警察都會故意這樣給你精神壓力,可能故意讓你在這過夜耗時間,想辦法讓你認罪之
類的。說我們之後在反告討回公告就好。



至於覺得我錯是幻想文的要不要一起來賭鄉民吃雞排?
出分局時我會拍張照
不知道今天出不出的了就是了…


成功出來了
https://i.imgur.com/MQaTXOi.jpg
[圖]
謝謝各位板友的意見跟關心
也謝謝黃議員告知我如何自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70.115 (臺灣)
※ 作者: LonyIce 2023-07-29 18:05:07
※ 文章代碼(AID): #1anEHLF3 (TaichungBun)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690625109.A.3C3.html
※ 同主題文章:
[求救] 被第六分局軟禁中
07-29 18:05 LonyIce
Yyyyyy: 你還不是要找律師?  你以為鄉民可以保你出來?1F 07/29 18:09
ventusboy: 台中警察很鳥2F 07/29 18:09
q347: 被扣押可以上網喔?3F 07/29 18:11
charles0939: 所以為什麼要相信你?4F 07/29 18:12
KEYSOLIDER: 好像電影劇情5F 07/29 18:13
giancarlo82: 我覺得會在蔡英文確診的新聞底下打RIP的不值得同情6F 07/29 18:14
bbsterence: 希望大家都平安!阿彌陀佛,阿們!化解誤會!
疑! 這不是耀西嗎!7F 07/29 18:15
LonyIce: @q347 因為我要求拿回來聯繫人…9F 07/29 18:16
q347: 你被男的說偷窺? 好可怕10F 07/29 18:17
kaorucyc: 打你那區立委的電話啊11F 07/29 18:17
k70113: 我有認識賣會客菜的,需要可以私訊12F 07/29 18:17
q347: 那邊是大便立委嗎?
可能頂多送便當給你 不知道我們能幫你甚麼忙?
那邊有時代力量的吳姵瑜的樣子?13F 07/29 18:18

超扯,我剛 po 完文,那個老警察就跑來威脅我說幹嘛上 PTT po 文

kaorucyc: 要選舉了 你可以鬧大啊 台中警察欺負人之類的16F 07/29 18:19
bbsterence: 如果是真的,那真的蠻可怕的,這又是什麼詐騙手法?17F 07/29 18:20
abc1232579: 哪部==18F 07/29 18:20
kaorucyc: 你SIM卡拔了就好  手機留著也行啊19F 07/29 18:20
KEYSOLIDER: 趕快跑去媽媽市長臉書告狀 相信小編會處理很快20F 07/29 18:20
roadmanjia: 看一下這人過往的推文大概知道為啥會這樣了...21F 07/29 18:21
kaorucyc: 總不會警察說照片放在SIM卡裡吧22F 07/29 18:21
q347: 羅庭瑋跑得很情快 你去他FB留言看看23F 07/29 18:21
※ 編輯: LonyIce (49.217.70.115 臺灣), 07/29/2023 18:21:48
kaorucyc: 台中市國民黨的執政  所以應該找民進黨的比較不會被無視24F 07/29 18:22
LonyIce: @kaorucyc 主要客戶都是 line 聯繫為主26F 07/29 18:22
kaorucyc: 你不會說沒幹虧心事怕我PO網幹嘛27F 07/29 18:23
q347: 六分局不意外阿28F 07/29 18:23
kaorucyc: LINE可以網路備份  換手機一樣可以資料都在
繼續上面的 你回他我被告偷窺都不怕PO網了 你警察怕29F 07/29 18:23
q347: 賊頭就是這樣啊 你要吃甚麼便當?31F 07/29 18:24
kaorucyc: 啥 如果秉公處理 有啥好怕的32F 07/29 18:24
LonyIce: 他一直說我怎樣之類的,一直語氣很兇,我說可以找廁所其他證人證明之類的,他說什麼偵查不公開33F 07/29 18:24
q347: 把他的員警編號貼上來啊35F 07/29 18:25
kaorucyc: 聽他在屁偵查不公開 偵查不公開跟找證人有啥關係36F 07/29 18:25
LonyIce: 他還說什麼我手機偷拍可以刪除,我光擦屁股都來不及了  還馬上開門出去37F 07/29 18:25
scarbywind: 錄音 然後找民代 end39F 07/29 18:26
LonyIce: @q347 他不給看40F 07/29 18:26
charles0939: 拍一張照片照片來看看
不然太假了41F 07/29 18:26
scarbywind: 然後你應該告對方強制罪43F 07/29 18:26
q347: 偵查不公開是偵查內容不對外公開 不是當事人不能
知曉 他當你不是當事人嗎?44F 07/29 18:26
jj841067: 偵查不公開是針對辦案人員跟司法人員,當事人在網路上談自己發生什麼事,並不違反偵查不公開喔46F 07/29 18:27
scarbywind: 有錢找律師 沒錢找民代 鳩醬48F 07/29 18:27
q347: 《刑事訴訟法》第245條說得很清楚49F 07/29 18:27
KingChang711: 直接要對方給你一支備用手機,讓你可以繼續聯絡客戶50F 07/29 18:27
LonyIce: 他在我座位旁邊寫警局內禁止拍這51F 07/29 18:27
scarbywind: 然後警察最大的專ya是嚇人52F 07/29 18:27
kaorucyc: 哪有不給看得 報案三聯單不都要有受理人姓名53F 07/29 18:27
ujiasobu: 偵查不公開出現在這?!54F 07/29 18:27
KingChang711: ,原來的手機就讓警方去查,原發帖者如果沒做虧心55F 07/29 18:27
q347: 奇怪 這警察是當大家沒有被告過嗎?56F 07/29 18:27
KingChang711: 事的話,應該會同意我的想法57F 07/29 18:28
debb0128: 被軟禁還能滑手機喔?58F 07/29 18:28
jj841067: 反正你有手機,記者、議員、立委、警政署狂call不會?59F 07/29 18:28
kaorucyc: 另外我覺得你轉八卦比較好  人多上新聞快61F 07/29 18:29
roadmanjia: 證物怎麼還會在你手上 真的不專業62F 07/29 18:29
kaorucyc: 警察最怕上新聞了63F 07/29 18:29
charles0939: 手機定位圖顯示來看看64F 07/29 18:29
kaorucyc: 標題可以打聳動點65F 07/29 18:29
lbsiii0315: 哪部?66F 07/29 18:30
kaorucyc: 八卦嗜血性應該一下就爆文 然後記者就抄上新聞67F 07/29 18:30
charles0939: 先證明你在第六分局68F 07/29 18:30
JohnHong: 應該發去八卦吧...69F 07/29 18:30
q347: [問卦] 在台中大便 結果被第六分局抓來警局?70F 07/29 18:31
jj841067: 沒收私人物品要法院同意,警察只能拘留人而已71F 07/29 18:31
kaorucyc: 上新聞就不用怕被警察動手腳72F 07/29 18:31
zivking: 耀西不是女的嗎?你跑去男廁幹嘛?73F 07/29 18:31
samnpc: 沒想到大家對被指認為偷窺的人的容忍值真高,除了正常的找律師外,又是找民代又是找記者,讓子彈飛一下74F 07/29 18:31
q347: 妹76F 07/29 18:32
gn01657736: 第六分局辦案有名的差77F 07/29 18:32
kaorucyc: METOO一堆亂說的  沒證據前  你確定他真有偷窺???78F 07/29 18:32
op840906: 不是阿,阿手機都被檢查過了,沒偷拍東西為啥還可以放人
打錯:抓人79F 07/29 18:32
samnpc: 不好嗎,急著私法正義等會又翻車82F 07/29 18:32
q347: 叫第六分局去抓百貨公司門口停紅線阿83F 07/29 18:32
jamupme: 勿忘督割84F 07/29 18:33
Antihsieh: 認真,手機開錄音,全程錄,保護自己85F 07/29 18:33
kaorucyc: 不管有沒有偷窺  那些事都可以做啊86F 07/29 18:33
bbsterence: 耀西原來你不是男的喔?87F 07/29 18:34
zivking: 在廁所被抓,應該是以現行犯逮捕,為什麼你可以用手機?88F 07/29 18:34
q347: 他只是被指控 並沒有犯行 不能算現行犯90F 07/29 18:34
JohnHong: 很怪僅被指控  沒理由能被限制91F 07/29 18:35
kaorucyc: 別人說他偷窺 目前沒證據 所以不算現行犯吧92F 07/29 18:35
zivking: 你重看他內文,是不是刑訴88條3項1款所稱的準現行!93F 07/29 18:36
jj841067: 聯繫記者、民代跟上PTT都是他的自由阿,能找到非正常管道的有力人士讓他出去也是他的本事,我不知道他有沒有做,我也沒興趣知道。94F 07/29 18:36
ujiasobu: 現行犯是不是有附帶搜索 為什麼能用手機97F 07/29 18:38
zivking: 要聯絡律師,聯絡民代有什麼用!
對啊,超奇怪的,現行犯逮捕後要移送,為什麼可以上PTT發文?98F 07/29 18:38
yeeily: 好小,亂帶風向593F 07/30 07:02
jamwu: 不做評論 等雙方說詞594F 07/30 07:52
tenkaakido: A了ID,有做就有做,你以為在廁所裡裝死刪照片就不會有紀錄?傻傻的。595F 07/30 08:44
hsutifen: 台中盧媽執政真棒,笑死597F 07/3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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