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efanie (stefanie)
標題 [問題] 要不要告公然污辱?
時間 Mon Nov 20 09:44:01 2023


大概是在中華西路跟健康路交叉口 (寶雅附近)

我在中間車道要左轉要切內側車道 這位賓士哥在內側車道 因為要直行 要切來中間車道

或許是他覺得我先切進來沒讓他先切出去不爽吧


https://imgur.com/a/vILvYc6
[圖]

其實我一直沒注意到 賓士哥還一直按喇叭 而且移動他的中指要讓我看到

當下我還以為有人跟我比讚是怎樣XD 一秒後才發現是中指

朋友是說大事化小 損人不利己 我的想法是應該給這個賓士哥一個教訓

這台車一百多萬 我上網查若有成立大概3000-5000的罰款

我是覺得如果這個賓士哥如果因為罰款學乖 那我也是功德一件

他被罰多少 我跟者捐同等金額給公益團體











★以下為加強提醒請勿刪除★
1.發文前請詳閱並遵守板規
2.本類別為提問專用,限台南特定相關事件資訊
  認定方式:問題的內容條件  而非發文者的居住地
3.請參考 #13wWJAy2 (Tainan) [公告] 關於問問題與回答問題
[公告] 關於問問題與回答問題 - 看板 Tainan - 批踢踢實業坊
作者: SES (自煮餐有孤單的味) 最近板上的文章有個缺點 1. 問問題的板友 自己本身是否先做過功課? 很多問題 其實與其在台南版等人為你解答 不如自己點個網頁去找找 不會比較慢 如果你找過資訊 卻還是看不懂
  a.是否先做過功課?(爬文+精華區+孤狗)
  b.把參考的資料貼出來,提出不懂的地方
4.若文章內容條件與台南無相關將不通知直接刪文,註明區域也方便板友提供資訊
  (哪裡&PO在台南板≠台南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8.64.71 (臺灣)
※ 作者: stefanie 2023-11-20 09:44:01
※ 文章代碼(AID): #1bMhdZF_ (Tainan)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00444643.A.3FF.html
※ 編輯: stefanie (42.78.64.71 臺灣), 11/20/2023 09:45:15
w2776803: 就告吧1F 11/20 10:00
我是打算告

Sechskie: 你要有明確證據 以及有時間跟他耗2F 11/20 10:02
這照片中指不明顯嗎?呵呵

HPV: 那裡靠路口處都有雙白線,先確認你們切來切去有違規嗎?3F 11/20 10:04
我有影片 我在那前就切了 要告我會提供影片 當然先看看自己有沒有違規
※ 編輯: stefanie (42.78.64.71 臺灣), 11/20/2023 10:11:38
daoqu: 自己的行車糾紛自己解決4F 11/20 10:29
感謝回答
smallsun0810: 告5F 11/20 10:29
※ 編輯: stefanie (42.78.64.71 臺灣), 11/20/2023 10:30:24
cyp001: 不要浪費時間在垃圾人身上6F 11/20 10:39
unique951753: 支持。對方也都成年人了,可以承擔自己的壞行為7F 11/20 10:40
SilentBob: 公狼五路8F 11/20 10:41
hat13201: 提前領年終9F 11/20 10:46
dss: 手有伸出車窗嗎10F 11/20 10:46
有 還搖來搖去怕我沒看到
iamcnc: 問一下 這照片中指叫明顯嗎?看得出他比誰嗎?11F 11/20 10:49
我有影片 律師說看完可以認定是比我
比又不止一次
nicemood: 告下去雙方都可以拿到對方的個資 要想清楚耶 上次遇到瘋12F 11/20 10:51
我又不怕

iamcnc: 為什麼我一直看成食指13F 11/20 10:51
因為你沒有放大
nicemood: 子 警察跟我說要成案對方就有我的住址電話 後來只能作罷14F 11/20 10:51
不會 要到檢察官那邊才有
nicemood: 怕之後被騷擾 不是很大的事 只能說還是要保護自己15F 11/20 10:52
我戶籍地我又不住那
iamcnc: 反正影片還沒出來 讓子彈再飛一會兒16F 11/20 10:54
我沒打算放影片啊
給警察就好
幹嘛給你看
kilof: 要啊 我最愛告人17F 11/20 10:57
CurryGOD: 你這個怎麼告得成 即便他比中指有一定對你比嗎18F 11/20 11:04
我文章中有說 法官不笨 有前後因果
他有不斷的鳴喇叭跟揮舞手
SEEDA: 台南水準19F 11/20 11:07
tndh: 時間你的  我當然支持20F 11/20 11:11
shuan0130: 我只看到一隻手垂在那耶21F 11/20 11:11
jameshcm: 建議不要浪費時間告,直接車不小心擦撞下去(不是撞人)那隻手可能是在丟吃過的檳榔渣22F 11/20 11:14
alfi2016: 告下去24F 11/20 11:17
batis: 當然告阿25F 11/20 11:25
你以為我沒辦法怎樣他嗎
grimma04743: 我向來勵民興訟 反正後續被報復跟我又沒關係26F 11/20 11:28
taristocrat: 一直按喇叭 移動他的中指 找律師討論27F 11/20 11:36
問過了 律師建議我告
我家律師清楚我喜歡代替月亮懲罰這些XX
BIGBBB:   啊一定要 再更新後續28F 11/20 11:40
bbear: 他也可以說是在比別人29F 11/20 12:10
是可以
就考驗法官智商
MadeTW: 別浪費時間了,3000-5000怎可能讓人學乖30F 11/20 12:10
wujet09100: 有錢真好31F 11/20 12:12
Elvis1991: 支持提告啊告爛32F 11/20 12:12
Raredlove: 提告完全是自由,浪費他的時間也爽,支持33F 11/20 12:13
mylove0617: 人家開賓士有錢人,想搞你很簡單,想查你家更簡單,如果你沒後台,還是算了吧34F 11/20 12:22
我最大一個疑問
誰跟你說開賓士的就是有錢人
我家也有欸
uuumeme: 其實我看不太出來有中指耶,但如果真的提告我會想知道後36F 11/20 12:29
BGK: 有告有機會,起碼你告了對方也要花相應的時間做筆錄38F 11/20 12:43
hate0322: 這種人不會因為幾千罰金就學乖的啦39F 11/20 12:45
bbbing: 這種人只會覺得你害他被罰,哪有甚麼學乖40F 11/20 12:58
順便背上前科
crossline: 圖片上看不太出來是中指,比較像食指。如果告了,好奇後續。41F 11/20 13:07
我要代替月亮懲罰它
cully: 是不是太閒,又不是什麼大事43F 11/20 13:22
※ 編輯: stefanie (111.255.230.36 臺灣), 11/20/2023 13:24:08
※ 編輯: stefanie (111.255.230.36 臺灣), 11/20/2023 13:24:41
slp: 我猜告不成吧 畢竟他會說我又不是在對你比44F 11/20 13:34
cityman9999: 告啊!後續才能讓大家知道遇到這種事要如何處理和划不划算45F 11/20 13:41
yesyesyesyes: 為啥開賓士的都是有錢人啊?加油加300的梗聽過嗎?可以提告,但是你要舉證他是對你比中指,否則很難成立,地檢署的時候他可以硬凹說是對別人47F 11/20 13:42
BIGBBB: 開賓士就不敢  喔 好可怕欸50F 11/20 13:47
zirong: 車板今天也有一篇告人的,但比中指的照片清楚多了51F 11/20 13:58
iam0718: 支持提告 但你覺得這種學乖跟背前科 我只能說 太天真了賓利就算了 這年頭開賓士的高低上下限差太多了52F 11/20 14:06

--
作者 stefanie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