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obe8bryant (kobe)
標題 [心得] 為什麼要討厭林秉聖
時間 Tue Oct 17 00:33:51 2023


林秉聖暑假先跟新竹攻城獅簽約,後來選擇不報到跟另一支球隊台北台新戰神簽約

這是道德上有瑕疵, 新竹攻城獅提告 我想也很難跟法院證明自身受到損害,畢竟沒付薪資

如果合約中明確規定違約的處罰則可能有法律基礎。


這樣講好了,當年我在打工一小時好像100元還120元,有聽到資深同事談到離職同事找

到新工作一個小時多20元就跳槽了

就算一般正職工作,一般人多個3000就會想換工作。主管職除外

主管職會考慮有否配車、配手機、停車位、公關費報銷……

這樣講好了,如果你是林秉聖 你會怎麼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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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80.188 (臺灣)
※ 作者: kobe8bryant 2023-10-17 00: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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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ga1991: 你有簽兩份合約再來比1F 10/17 00:36
ZIDENS: 因為你第二行的第一句2F 10/17 00:36
joejoe14758: 愛大聖 不過給噓3F 10/17 00:38
sunset02417: 台新要好好經營球迷阿 找不到什麼看點4F 10/17 00:41
Inori0912: 打工跟簽約能比喔5F 10/17 00:41
jiawei9999: 一般人不會同時跟兩間公司簽約 我說的是一般人6F 10/17 00:44
jerrylin: 人品定勝負7F 10/17 00:47
gekkou: 林秉聖是黑人粉的浮木啊8F 10/17 00:50
wizozc54128: 如果說無知或一時腦衝就算了 重點事後感覺一副無所謂事不干己的態度9F 10/17 00:54
workhardplz: 大聖的行為跟黑人有啥關係==硬要引戰欸11F 10/17 00:57
tnfsh01008: 低調道歉很快就過了,但偏偏想演示公關負面教材12F 10/17 00:57
r44621: id13F 10/17 00:57
md1128: 為什麼不能討厭林秉聖?14F 10/17 00:57
NanashiMumei: 你自己都說完了 就道德上有瑕疵15F 10/17 00:58
Ian527: 跟Kobe一樣有人喜歡他也有人討厭他16F 10/17 00:58
christic: P寶要崩潰到何時…17F 10/17 00:58
bny: 因為是猴子18F 10/17 00:58
dgq75148: 林秉聖會在還有合約時 還簽另一份約不就是被慫恿先簽沒關係 只要不要承認就好19F 10/17 00:59
jason60528: 為什麼不21F 10/17 01:00
power75927: 因為他不請經紀公司又搞出這齣 一個字就是貪 所以大家瞧不起他22F 10/17 01:01
ROCArmy623: 就已經先簽約了,還可以再簽一份?
補噓24F 10/17 01:05
j112233446: 阿不就都講完了
你這篇還是等到他幫台灣拿金牌再發一次好了 到時候再幫你推回來26F 10/17 01:08
WadeElly: 1.公開說早已婉拒私底下卻還在凹更多好處
2.ABL事件已經鬧過一次雙約還學不乖
3.口口聲聲說會改還偷刪道歉文
我就問護航的
你會先跟一家公司簽約之後
拿著這家公司給的待遇去另一家公司
要求更好的待遇
然後再回頭去第一家公司
拿著第二間公司給的待遇要求更好的條件
這樣玩兩面手法嗎?
如果會的人 那你覺得大聖的事情沒有不妥
我也覺得沒關係
抬薪拜託找個口條邏輯清晰一點的人來偽裝網友發文好不好,工讀生這種例子也可以拿出來==29F 10/17 01:10
chenborruey: 兩份合約凹凹凹43F 10/17 01:18
olin7745: 你工作有簽合約嗎44F 10/17 01:22
GGGHILL: 你的比諭跟林秉聖的事件根本兩回事….45F 10/17 01:22
chenborruey: 貪一下補噓46F 10/17 01:28
allen0981: 發覺這id近期都是被噓居多的廢文47F 10/17 01:28
GGGHILL: 假設你開公司,今天跟A廠商簽約了,然後A廠商開始進行簽約後的相關事宜。結果明天B廠商開了更好的條件給你,於是你單方面的公告說我要婉拒A的合約,轉跟B簽約,造成A廠商損失,然後你拍拍屁股走人,表示不干我的事,我頂多道德瑕疵,外界批評我的行為都是小題大作。你這篇文的意思是這樣嗎?48F 10/17 01:29
wadeyu3: 這咖見一次噓一次54F 10/17 01:31
Wb2029T: 扯什麼55F 10/17 01:34
GGGHILL: 樓上有版友講的很好,做錯事第一時間道歉止血就好,56F 10/17 01:34
linpinchen: 廢文ID給噓57F 10/17 01:34
GGGHILL: 主要是他那種一副無所謂、事不關己的態度讓人看了很睹爛58F 10/17 01:34
WadeElly: 之前看到某些護航仔留言說反正沒履約喵不用支付給大聖薪資,有什麼損失?
我真的笑死 是不是沒有聽過預算這種東西
假設今天喵打算拿五千萬補強(舉例)
說好給大聖3千萬 剩下2千萬要簽阿拉薩
結果阿拉薩要求2千5百萬 超過喵的預算
所以就只能忍痛放棄阿拉薩
最後大聖還說毀約就毀約
這樣你跟我說沒影響沒損失 有事嗎==60F 10/17 01:38
AndyJheng: 所以他選擇被討厭也要多拿錢阿 很難理解嗎69F 10/17 01:40
hinesika: 嗯嗯70F 10/17 01:41
WadeElly: 貪錢沒錯 人之常情
只是不能講的都是別人誘騙你啦
你還不是自己一個人簽約欸
親友陪著你的不是嗎 要怎麼強迫你啦71F 10/17 01:43
ROCArmy623: 没錯,Hill大講得很好75F 10/17 02:03
rocket101: 幫補76F 10/17 02:20
frank880619: 那簽約幹嘛的77F 10/17 02:21
cobras638: GGGHILL比喻的較好78F 10/17 02:32
wayne830730: 邏輯死亡79F 10/17 02:52
MrYES: 看完你胡言亂語只能噓了80F 10/17 02:56
drunkmunky: 我覺得你故意發這篇來臭。81F 10/17 03:13
LincolnBoy: 人之常情 人往高處攀82F 10/17 04:01
s07012: 笑死83F 10/17 04:18
jackpig10235: 本來只是小火,被他跟台新處理成大火84F 10/17 04:55
jacket664: 因為吃相太難看85F 10/17 04:57
Yu112927: 聖粉很努力86F 10/17 05:07
erichlin: 欸?不能討厭嗎?87F 10/17 06:57
lercon: 例子好爛 完全無關88F 10/17 06:59
zaa0210: 可以馬上試著約兩個朋友,爽約一個看看阿89F 10/17 06:59
Asuero: 就法律上來說,這就是錢的問題而已,勞務契約又沒有強迫履行,那實際上因為球星有社會觀感需求,這樣做道德非議會有些黑粉,當事人自己評估沒差那最多就是賠錢。討不討厭見仁見智,殺人犯長得帥的豆油狂粉了,簽兩份約也不算什麼事,長相還是關鍵90F 10/17 07:00
sss1234: 台新還說林秉聖沒錯,錯的是對方,哈哈95F 10/17 07:01
entsai: 廢文真多96F 10/17 07:03
xvited945: 推文只會扯黑人、扯P寶,沒別的護航方式了嗎?97F 10/17 07:04
sss1234: 秉聖就先兩邊都簽,然後兩邊談,好奇如果最後是跟攻城獅簽約,會如何?看起來會被台新告更多條。比現在更嚴重。
猴子應該不敢玩台新,畢竟有法律群。98F 10/17 07:04
nnn1106: 實力跟LBJ一樣,當然會被討厭?!313F 10/17 17:43
rl55586: 多三千就會工作也太少
*換314F 10/17 18:27
Jichang: 有道理316F 10/17 18:42
triangle10: 拿打工來跟簽合約的比,你腦子還好嗎317F 10/17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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