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fune12369 (大衛)
標題 Re: [新聞] 大法庭今裁定:雷射測速儀在規定範圍外
時間 Sun Aug 27 11:26:18 2023


來分享一個最近處理申訴後撤銷罰單的案例

不囉唆直接上圖:

https://i.imgur.com/yBiDIjk.jpg
[圖]

懶人結論:

測速取締標誌(警52)規定100公尺~300公尺

就這個區間超速被取締才算

在這個區間以外取締就不算

不管你砲台(移動式照相機)擺哪


心得:

但大家還是別超速啦

超速真的危險

然後不是我超速真的不是我QQ

我二輪仔啦(誤

※ 引述《wfelix (清雲)》之銘言:
: : 以後看到照相標誌再來踩煞車都來不及囉,這個解釋出來我看各單位要來採購大砲了
,反
: : 正警察就算躲在兩公里三公里外都合法,大砲要照到那麼遠根本不是難事
: 一般道路 執法路段是警告標誌之後,100~300公尺
: 目前大法庭解釋這段的意思是
: 過了警告標誌之後 在 100~300米這個區段不能超速
: 至於警察只要能證明你在 這個區段超速即可
: 它的設備沒有規定要放在這個區段之內
: 所以 理論上只要不要超速太誇張
: 看到警告標誌再減速還是來得及的
: 因為你有100公尺的減速距離
: 然後等距離警告標誌超過300米後
: 即便警方遠遠的拍到你有超速也不能舉發
: 因為他能取締你有超速的路段 是警告標誌後100~300米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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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0518huan:沙威瑪是一塊方方正正吃起來很甜的那種零食嗎...?06/05 11:19
 ChiangPing:樓上說的是殺騎馬                                     06/05 11:31
suleyman:沙威瑪是麵包夾肉 跟沙奇瑪差很多 XD
	
 
06/05 11:37
 DASHOCK:沙威馬是拿來洗澡的  我滿喜歡那味道                      06/05 15:22
DancePotato:樓上那是沙威隆06/05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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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49.140 (臺灣)
※ 作者: afune12369 2023-08-27 11:26:18
※ 文章代碼(AID): #1awi9VKz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93106783.A.53D.html
※ 編輯: afune12369 (49.217.49.140 臺灣), 08/27/2023 11:32:05
TCdogmeat: 超速讚 才有更多行車記錄器可以看1F 08/27 11:32
ultratimes: 不管啦 一定要嘴 以後照相設備擺外太空都可以了
只要抓1~300公尺內,設備擺外太空都可以的意思2F 08/27 12:21
大法庭裁定沒對你說的完全說死
但不無可能
※ 編輯: afune12369 (49.217.49.140 臺灣), 08/27/2023 12:27:25
ialeou: 不然改成設備擺在100-300公尺內,外太空超速也被抓你說好嗎?4F 08/27 12:27
※ 編輯: afune12369 (49.217.49.140 臺灣), 08/27/2023 12: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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