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eimasaka2 (垂哥)
122.120.97.204 (台灣)
2011-11-20 03:02:46 推 ringfan: 半夜好文推一下:D 81F 11-20 04:33
作者:
jamesyu545 ( )
211.23.209.133 (台灣)
2011-11-11 16:16:14 推 ringfan: 專業!XDDDDDDDDDDDDDDDD 29F 11-11 16:20
作者:
leecoco (小白是黃色滴)
122.117.87.181 (台灣)
2011-09-26 18:27:45 推 ringfan: 推這篇... 169F 09-26 19:48
作者:
leecoco (小白是黃色滴)
122.117.87.181 (台灣)
2011-09-26 18:27:45 推 ringfan: 推這篇... 169F 09-26 19:48
作者:
TC13 (T.C.)
114.44.109.119 (台灣)
2011-07-03 10:24:00 推 ringfan: "備案"沒有任何的法律效率,你的身份證不見要看是自己掉了 91F 07-03 12:08
→ ringfan: 還是被偷,後者才是刑事案件,才能請警察處理 93F 07-03 12:09
→ ringfan: 備案沒有法律效力,就算你掉了備案事後被冒用,也不會因為你有做備案的動作就不需負擔身份證遺失期間被他人冒用責任 107F 07-03 12:15
→ ringfan: 簡單來說,警察的管轄範圍是刑法相關案件,你如果只是單純 111F 07-03 12:17
→ ringfan: 遺失而不是被偷、被搶或被竊等刑事案件,本來就不是警察管轄範圍,就像你不能叫警察去救火一樣
重點不是戶政機構連線好或不好,而是備案同樣也無法讓你不 116F 07-03 12:17
→ ringfan: 會遭受冒用,被冒用的正常程序應該是事後去證明非本人,而不是認為事前透過備案或戶政報失就可以有免死金牌,免除一 121F 07-03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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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C13 (T.C.)
114.44.109.119 (台灣)
2011-07-03 10:24:00 推 ringfan: "備案"沒有任何的法律效率,你的身份證不見要看是自己掉了 91F 07-03 12:08
→ ringfan: 還是被偷,後者才是刑事案件,才能請警察處理 93F 07-03 12:09
→ ringfan: 備案沒有法律效力,就算你掉了備案事後被冒用,也不會因為你有做備案的動作就不需負擔身份證遺失期間被他人冒用責任 107F 07-03 12:15
→ ringfan: 簡單來說,警察的管轄範圍是刑法相關案件,你如果只是單純 111F 07-03 12:17
→ ringfan: 遺失而不是被偷、被搶或被竊等刑事案件,本來就不是警察管轄範圍,就像你不能叫警察去救火一樣
重點不是戶政機構連線好或不好,而是備案同樣也無法讓你不 116F 07-03 12:17
→ ringfan: 會遭受冒用,被冒用的正常程序應該是事後去證明非本人,而不是認為事前透過備案或戶政報失就可以有免死金牌,免除一 121F 07-03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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