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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om50512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11-06 13:02:02
看板 C_Chat
作者 qwer338859 (溫莎公爵)
標題 [閒聊] 二創憑什麼向版權方大聲?
時間 Sun Nov  4 12:59:17 2018


最近SSSS的官方說禁止把電光超人的IP拿來商業用

或不當行為 引起了一些討論 還有之前馬娘的先例

有人說二創可以幫原作宣傳


但是大多二創都不是義工 都是賣本子或賣周邊斂財

不過好像有一部份人覺得這樣被吃豆腐的行為沒什麼

我是覺得二創就像是翻唱 你就算唱的比原唱好


但是你用別人唱的曲子 還拿來賣錢

這樣的行為真的沒問題嗎?  如果官方默許的話就算了

如果官方都出來喊停了 二創方是憑什麼向版權方大小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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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114.237
※ 文章代碼(AID): #1Rtdodgj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41307559.A.AAD.html
godivan: 你打壓創作自由,全文完1F 11/04 12:59
GFLR20: 吵糖吃啊2F 11/04 12:59
joe199277: 本來就不行啊 二創的人自己要有自知之明...3F 11/04 13:00
grandzxcv: 狼性4F 11/04 13:00
rmow: 這樣下去是不行的5F 11/04 13:00
dieorrun: 習慣成自然 當成理所當然了6F 11/04 13:00
s840302s: 乞丐趕廟公7F 11/04 13:00
Hiyosaca: 我覺得神主應該退出東方(略8F 11/04 13:00
tonyxfg: 簡單來說就是給方便當隨便了9F 11/04 13:01
ayubabbit: 最代表就是本家做不到的  我們同人幫你作到了10F 11/04 13:01
gaym19: 別說了 DOA自從事件爆發後 現在完全沒人畫新本11F 11/04 13:01
Dolphtw: 二創看很爽所以12F 11/04 13:01
joe199277: 不要反客為主 像我一直很期待型月能走回Hgame老路 很久13F 11/04 13:01
joe199277: 沒看到奈須的H場景描寫了 可是就是不可能 還好官方也願
joe199277: 意讓本本一直出
ayubabbit: 很多遊戲熱心玩家跑去搞甚麼HD 重製  被砍掉大家就森7716F 11/04 13:01
Koyomiiii: 你有聽過成語嗎? 得寸進尺17F 11/04 13:02
joe199277: 本本數量多 FGO才能繼續撐下去 所以FGO可以再戰十年18F 11/04 13:02
gaym19: 只剩下SFM跟同人圖 被告的那個人真的很欠扁19F 11/04 13:02
Koyomiiii: 雖然某些同人作家還蠻喜歡的 但拿別人角色畫獵奇的就有20F 11/04 13:03
Koyomiiii: 點超過
roger2623900: 版權方想告還是能告吧 給方便當隨便而已22F 11/04 13:03
kumaliu: 打電話問問谷阿莫23F 11/04 13:03
shell5566: 乞丐阿24F 11/04 13:03
gaym19: 版權方只要你不要太超過基本上都默許你25F 11/04 13:03
ckniening: QAQ26F 11/04 13:04
plzza0cats: 馬娘還有呼吸嗎????27F 11/04 13:04
gaym19: 說難聽點 DOA那個能夠讓光榮開告真的很厲害28F 11/04 13:04
roywow: 為啥獵奇就超過 被幹就不超過 ㄆㄆ29F 11/04 13:04
chocobell: 我們幫你漢化是給你面子幫你推廣作品30F 11/04 13:05
GAOTT: 這就是自由的空氣阿 你以為日本是對岸支那嗎31F 11/04 13:05
waitan: 雖然是互利的關係 但不是正版的就跟沒名分的小妾一樣32F 11/04 13:05
Oisiossos: 可以大小聲33F 11/04 13:05
Oisiossos: (講幹話的自由、丟臉的自由)
Oisiossos: 但不能商用
Oisiossos: (侵犯著作權)
waitan: 再怎麼大聲 立場上就是站不住腳37F 11/04 13:05
Satoman: 奈須的H寫的很差吧www38F 11/04 13:06
hpw841031: FGO的二創大概敢,老實說我看本本的時間比開遊戲的時間39F 11/04 13:06
hpw841031: 多了好幾倍
gaym19: 型月重工可不是叫假的41F 11/04 13:06
KinoYW: 老虎鉗就算了吧(X42F 11/04 13:07
haha98: 乞丐趕廟公阿 乞丐住久了就覺得是他的 乞丐心態43F 11/04 13:07
joe199277: 我只是想看他的鐵鉗描寫 很有趣 而且以前年紀小 H看得44F 11/04 13:07
joe199277: 少 過去總是最美嘛…
gaym19: 老虎鉗 烤箱 釘入釘子 虎頭鉗46F 11/04 13:07
joe199277: 對對對 型月重工XDDDD47F 11/04 13:07
LouisTung: 素質問題48F 11/04 13:08
waitan: 就像上面說的一樣版權方給你方便 就是會有豬隊友二創方當49F 11/04 13:08
waitan: 成隨便
ga2006221985: 馬娘的時候吵過了 自己去翻好嗎51F 11/04 13:09
剛剛還有人說只要出本長的和六花一樣但是說他不是六花就可以
simon0131: 這真的是螂性52F 11/04 13:09
waitan: 不然二創做出來的版權通通歸版權方就沒問題啦 代工的概念53F 11/04 13:10
※ 編輯: qwer338859 (36.233.114.237), 11/04/2018 13:10:55
roywow: 馬娘是因為後面還有馬主人 所以GG54F 11/04 13:11
twosheep0603: 這就跟把神主趕出東方一樣好笑啊XD55F 11/04 13:11
linzero: 大聲又沒犯法56F 11/04 13:12
jeff235711: 二創所得的10%交給版權方,多棒57F 11/04 13:13
ga2006221985: 不說背後是誰,那時候整個版吵的內容也一堆都跟這篇58F 11/04 13:13
ga2006221985: 文一樣,兩方論述都有
RabbitHorse: 哪裡大聲?有人叫官方開放版權嗎?60F 11/04 13:13
痾 難道沒有嗎 我倒是看到一禁下面就哀嚎一片 還有罵官方的
m9o2o: 螂性61F 11/04 13:13
CostDown: 二創只是賺點奶粉錢和賺回印刷費的畫勞 官方不應打壓!62F 11/04 13:13
※ 編輯: qwer338859 (36.233.114.237), 11/04/2018 13:15:17
RabbitHorse: 如果可以  能買官方抱枕+同人本子  不是皆大歡喜嗎?63F 11/04 13:15
waitan: 想用別人的ip自己去談啊64F 11/04 13:16
as3366700: 想到之前有人私自拿東方做遊戲,被神主抓出來婊還一堆65F 11/04 13:16
as3366700: 那遊戲的玩家罵神主毒瘤的
ga2006221985: 而且我現在是沒看到有哪些繪師在挑釁官方的啦,我也67F 11/04 13:16
ga2006221985: 不懂聲明文底下會罵的到底見識多淺,事實就是發了聲
ga2006221985: 明之後還是一堆創作
waitan: 說難聽點 二創做的那些東西版權方也能自己做來賣啊 憑什70F 11/04 13:17
waitan: 麼給二創賺
zseineo: 那種搞不清楚狀況的意見又不重要w72F 11/04 13:17
belmontc: 本來就沒有什麼灰色地帶,別人沒動作不代表你合法73F 11/04 13:17
roywow: 反正我就是想看你的角色被幹 ㄆㄆ74F 11/04 13:18
as3366700: 之前馬娘事件倒是有繪師出來嘴官方講得不清不楚75F 11/04 13:18
linzero: 大聲沒犯法阿,做了被抓或者說不準還做才犯法阿76F 11/04 13:19
waitan: 打壓二創是像強國那樣好嗎 還沒生出來直接墮掉77F 11/04 13:19
waitan: 是啦 別人的孩子總是比較好玩
acharles01: 互利沒啥不好的 官方如果有心要經營那麼大的周邊市場79F 11/04 13:20
acharles01:  當然樂見其成 如果沒有又蓄意打壓二創 那還蠻白痴的
RabbitHorse: 本來本子就是畫師有愛才畫的  不然下班就躺在那邊看81F 11/04 13:21
RabbitHorse: 動畫不就好了
dieorrun: 版權在他手上 他不爽出周邊也是他的權力83F 11/04 13:21
waitan: 總是有老鼠屎撈過界84F 11/04 13:22
lodpdp: 就是平時白占便宜爽久了 要限制就氣pupu 你看迪士尼要告85F 11/04 13:24
lodpdp: 有人敢講嗎
haha98: 嘴巴上說有愛才畫 誰不知的有錢才畫87F 11/04 13:24
linzero: 敢講的還是一堆,講講又不犯法,迪士尼能告講話大聲的嗎?88F 11/04 13:25
et310: 真的,難道大聲講話犯法了嗎?大聲講話官方就能告我抓我?89F 11/04 13:26
kuria610478: 有愛才畫的一定有,但更多的是什麼紅畫什麼吧90F 11/04 13:28
logitech2004: 二創就是佔便宜,沒有一創的成果你會二創嗎91F 11/04 13:29
l6321899: 出本印刷費昂貴阿,是有多少人有愛敢冒風險吞成本(笑92F 11/04 13:29
logitech2004: 要二創盈利,原創只是看他要不要跟你計較而已93F 11/04 13:29
roywow: 原創守護神 看免費尻尻一定是為了守護官方的利益94F 11/04 13:31
roywow: 讓你們二創仔賺不到錢
ilove640: 真這麼有愛去跟官方買版權來宣傳啊 我覺得如果你表明是96F 11/04 13:34
ilove640: 粉絲不會算你多貴啦
crossworld: 沒資格 但有些二創方並不一定有帶腦98F 11/04 13:37
cities516: 因為現在的人完完全全沒把著作財產權當作一回事99F 11/04 13:37
crossworld: 嘴巴說愛 但其實話只講一半 愛的是能讓我賺的100F 11/04 13:38
cities516: 好像創造一個IP只要在繪圖板上撇幾撇就好101F 11/04 13:38
bitcch: 二創跟商用是兩個概念 大聲也只是言論自由的一種表達方式102F 11/04 13:38
corlos: 乞丐趕廟公啊103F 11/04 13:39
cities516: 事實就是二創87%都是寄生在宿主身上104F 11/04 13:39
valorhu: 你賣錢就是商用呀,二創不賣錢喔?105F 11/04 13:40
summer08818: 二創先跟一創談過授權再來講後面106F 11/04 13:42
a125g: 二創能夠延續熱度107F 11/04 13:42
summer08818: 真的有本事幹嘛二創 搞原創嘛 沒很難啊108F 11/04 13:43
a125g: 與作品能見度,有人看到茜的圖可能就入坑了109F 11/04 13:43
mikeneko: 擋人財路就是殺父仇人啊110F 11/04 13:43
a125g: 但缺點就是會擋人財路111F 11/04 13:44
valorhu: 畫圖OK呀,拿去賣錢那又是另一回事了112F 11/04 13:44
Manaku: 紮稻草人打得好高興 再用力一點吧113F 11/04 13:44
roywow: 請大家尻槍看的記得都要注意有沒有官方授權喔 ㄆㄆ114F 11/04 13:44
roywow: 沒官方授權請拒看
a204a218: 講斂財就有些過了,不少同人基本都賺不到多少錢甚至很多116F 11/04 13:51
a204a218: 都是自掏腰包在做的
Dante6: 斂財,你知道有很多二創能回本就了不起了嗎?能斂多少118F 11/04 13:53
mamamia0419: 乞丐罵廟公,譬喻真好XD119F 11/04 13:53
necotume: 中國人偉大的基因 無許可創作自由 盜版是幫你拉人氣120F 11/04 14:01
ashkaze: 嘴巴上說有愛才畫 誰不知的有錢才畫+1121F 11/04 14:03
tedandjolin: 二創就可笑阿 一堆畫本子的在版權頁寫翻印必究122F 11/04 14:05
tedandjolin: 每次看到這四個字都笑死XDD (當然不是指原創的)
valorhu: 二創也是有版權的,只是原創要找你麻煩也是可以的124F 11/04 14:07
roywow: 嘴上說挺官方 多的是轉身就點開熊貓尻尻的125F 11/04 14:07
qqq3892005: 護航戰力弱到只能講這種話了嗎126F 11/04 14:08
ga2006221985: 一堆推文都當初馬娘之亂就看過的,原PO也早就不知道127F 11/04 14:08
ga2006221985: 躲哪去了,發釣魚廢文真D爽
qqq3892005: 挺官方的意思是:挺官方合情合理的決定。禁不禁同人129F 11/04 14:08
qqq3892005: 本來就是他的權力
roywow: 既然官方沒告 就不用在這邊7pupu啦131F 11/04 14:09
qwer338859: 我沒躲起來阿我只是看大家討論 別氣PUPU132F 11/04 14:12
TempoStorm: 二創大聲說得正氣凜然 以後這版也別酸山寨和抄襲 謝133F 11/04 14:13
TempoStorm: 謝
qqq3892005: 怎麼看都是護二創的比較7PUPU R135F 11/04 14:14
lidian: 二創本身是灰色地帶低調是常識吧136F 11/04 14:21
a502152000: 站在別人的肩膀上 以為自己是巨人 有種自己搞出名堂137F 11/04 14:35
egg781: 一直以來允許你二創就是佛心,要求開放是踰越立場了138F 11/04 14:36
kungchihiao: 沒盈利就沒差不是,只是就沒錢賺的事沒人做而已139F 11/04 14:37
kungchihiao: 之後免費出的畫師真的要給他respect
jokerjuju: 禁抱枕還好吧 官方自己賣的也很猛啊 阿斯141F 11/04 14:38
davidwatt: 難怪台灣唸設計那麼不值錢 反正抄一抄原創就能拿來賣142F 11/04 14:46
davidwatt: 錢了 還有一堆人會幫你護航
wryyyyyyyy: 引戰廢文144F 11/04 14:57
notneme159: 不行啊 合理使用145F 11/04 14:57
lv256: 沒盈利或是不多,原廠就不跟你計較而已。賺太超過被計較還146F 11/04 14:58
lv256: 要嫌人度量小嗎?
notneme159: 還敢跟原創吵148F 11/04 14:58
isu0911: 二創重新定義抄襲,抄襲角色設計不算抄襲,明明就只是寄149F 11/04 15:02
isu0911: 生在官方底下存在
isu0911: 真的能自己設計角色就不會是二創了
BoatLord: 你自己看著作權法的立法目的152F 11/04 15:07
poor147: 喔153F 11/04 15:15
rayven: 真的是年經文 #1DbaVhSx (C_Chat)154F 11/04 15:18
deathslipkno: 拒看沒官方授權的本本,從你我做起!155F 11/04 16:00
OldYuanshen: 軟土深掘  欸嘿156F 11/04 16:00
kerry0496x: 講難聽點,真的是乞丐敢廟公157F 11/04 16:08
kerry0496x: 二創不賣錢的可能還有轉換地帶,但一堆本本就是要賣
kerry0496x: ,版權者說不準完全合理。
kerry0496x: 靠,好多錯字
kerry0496x: 趕廟公、轉圜、不准
cat5672: 大概就..想看本本吧162F 11/04 16:12
cat5672: 不過他們原意應該不是要禁本本就是了
kaltu: 著作權概念的啟始目的就是刺激人類的創作,天職是防止的智164F 11/04 16:29
kaltu: 慧財產的盜取,用智財保護反過來打壓任何形式的創作就已經
kaltu: 是跟智財保護的核心宗旨背道而馳了
kaltu: 把創作財產化最大的隱患就是二創會被打壓,任何國家的智慧
kaltu: 財產權法制定的時候都盡了最大的努力在防止版權方有辦法打
kaltu: 壓二次創作,但是實務上窒礙難行,你根本無法在足夠保障智
kaltu: 慧財產不被盜用的狀況下又防止版權持有者濫用智慧財產法律
raepopo: 拿原創者創造的人設來創作其他商品叫哪門子的創作自由啊171F 11/04 16:32
raepopo: 如果是雞雞/幻肢癢的自由我還比較理解
kaltu: 著作權的天職是保障人類的知識創作可以不用顧忌被盜用等後173F 11/04 16:35
kaltu: 顧之憂向前邁進,被反過來防止人類智慧財產的擴張就是惡意e
kaltu: xploit智慧財產保護法律無可避免的缺漏而已
rayven: 所以說真小人就是比偽君子還好上了那麼些些176F 11/04 16:36
kaltu: 智財法律最不樂見的就是有人在人類知識擴張的一個面向上使177F 11/04 16:38
kaltu: 用了知識保護,然後自此人類就無法在此面向向前邁進或者速
kaltu: 度大幅下降,這是全人類的損失
kaltu: 迪士尼就是最常被拿來出來當負面教材的例子,他使用了公領
kaltu: 域的童話做了創作,然後便鎖住了該面向的發展,最麻煩的是
kaltu: 他甚至利用政治手段延長智財的年限,使得智財保護對這種濫
kaltu: 用的抵抗能力大幅下降
kaltu: 臺灣人跟發展成熟的民主國家有個天壤之別的差異是,臺灣人
kaltu: 很盲從法律,並不會去思考立法目的和自己其實是有修正法律
kaltu: 的立馬義務的,要達到這種能夠質疑現行法律的民主素養不知
kaltu: 道還要幾十年
kerry0496x: 樓上可以繼續講歪理(呵欠)188F 11/04 16:50
kerry0496x: 你還把智慧財產權的重心硬是往二創帶,根本亂講。
kerry0496x: 希望樓上可以把心力拿來譴責中國山寨歪風,這幾年
kerry0496x: 歐美開始一改對中國寬鬆的處置,認真用智慧財產權
kerry0496x: 的概念封殺中國山寨,這類才是中心,當然不是要鼓勵
kerry0496x: 廠商都像賈博斯那樣濫用專利權,但智慧財產權的重心
kerry0496x: 根本不是樓上講的那樣把二創權捧高高
Fate1095: 就不要畫就好了啊,免費宣傳不要就拉倒咩195F 11/04 17:29
whitewolf518: 我第一次看到智慧財產權是保障二次創作的說法 太神196F 11/04 17:54
whitewolf518: 了= =
freedom753: 著作權最早應該是一種財產保護的概念,類似地契權狀198F 11/04 18:13
freedom753: 本意應該不是上面有人提到那樣
freedom753: 上面的人提到的,應該是現今對於一些著作權的濫用,才
freedom753: 有的驚覺及反思
freedom753: 就類似專利法裡的專利蟑螂,恃法亂為的才是應該注意
freedom753: 的
kk2025: 某人的智財法不知道是誰教的,智財從一開始就是要打壓無授204F 11/04 19:12
kk2025: 權的再運用,後面的濫用問題才"比較"有在考慮壓抑強度太高
kk2025: 的問題,從一開始保護+打壓就是主要目的了
kaltu: Richard Stallman和自由軟體基金會認為,智慧財產保護已經207F 11/04 19:20
kaltu: 從17世紀卡普佐夫和皮爾蒂保障全人類知識擴張的公眾利益扭
kaltu: 曲成保障保護知識創造者的私人利益
kaltu: 要談智慧財產的宗旨甚至初衷,麻煩翻一下歷史
kaltu: 特別是拿著「一開始」三個字說嘴的時候…
kaltu: 智慧財產的初始論述是「如果一個人的智慧勞動成果可以無償
kaltu: 地被任何人剽竊,那麼對人類整體的知識發展而言是災難性的
kaltu: 」
kaltu: 因此「為了保證人類整體知識發展的利益,以此為前提必須保
kaltu: 障知識創作者的私人利益,然而這項保障不得牴觸前述前提。
kaltu: 」
kaltu: 現代的智財保護幾乎都已經牴觸前提了
kaltu: 為了保障這個前提,任何國家的智財保護都必須囊括一大堆的
kaltu: 不適用但書,但是寫死的法律有可能跟活人比嗎?
loking: 過時的前提還適用於現代嗎?221F 11/04 19:49
zero00072: 自由軟體喔,他們不是自己寫了一套原創嗎?不就不爽不222F 11/04 19:49
zero00072: 要用人家的正版,連盜版也鄙視嗎?然後自己原創走自己
zero00072: 的路不是?人家爽封閉不要理他們就好。
zero00072: 拿 GPL 為盜版仔護航真是沒下限,確定不是豬隊友?
crossworld: 這問題的鑑別率真的很高226F 11/04 20:54
crossworld: 難怪半年一年就問一次
aa091811004: 好屌的言論,“創造財產化最大的隱憂就是二創會被打228F 11/04 21:25
aa091811004: 壓”,廢話不然要智慧財產權幹啥= =
aa091811004: 更何況沒經過原作同意的二創能不能稱作二創都是個問
aa091811004: 題
w40w40w40w40: 我覺得kaltu說的挺有道理的 至少比短短說個幾句後批232F 11/04 21:26
w40w40w40w40: 平別人是護航盜版仔再說人沒下限來的有道理
kerry0496x: 看那言論,他八成很挺中國山寨234F 11/04 21:28
w40w40w40w40: 況且二創跟中國山寨是一樣的東西嗎? kaltu大也沒有235F 11/04 21:28
kerry0496x: 智慧財產權的重心永遠不可能是二創,相信我(認真)236F 11/04 21:29
w40w40w40w40: 支持中國山寨的傾向吧? 他甚至提到了必須「為了保障237F 11/04 21:30
kerry0496x: 他那種講法就是為了表達挺二創,寧願胡說八道238F 11/04 21:30
w40w40w40w40: 人類整體知識發展的利益,以此為前提必須保障知識創239F 11/04 21:31
kerry0496x: 而且要挺二創,這年頭還有逗內240F 11/04 21:31
w40w40w40w40: 作者的私人利益......」 直接把人打成是在護航中國241F 11/04 21:31
kerry0496x: 首先最沒有爭議的就是不營利的二創,P網一大票242F 11/04 21:31
w40w40w40w40: 山寨 未免也太偏激了吧?243F 11/04 21:31
aa091811004: 他的言論最大的問題點就是,目前討論的二創基本沒有244F 11/04 21:33
kerry0496x: 爭議點在於營利與否的時候,逗內某種程度上可以規避245F 11/04 21:33
aa091811004: 作者授權,而這其實已經侵害到作者的私人利益,所以246F 11/04 21:33
aa091811004: 他的言論放在這篇文章下才會讓人無法接受
kerry0496x: 因為逗內不是直接以二創品當作交易標的248F 11/04 21:33
w40w40w40w40: 我能夠理解"二創"不等於"人類整體知識發展" 但要說249F 11/04 21:34
w40w40w40w40: 二創跟此毫無出入也不正確吧?
kerry0496x: 反正他要挺二創,不該把智慧財產權講成重心是在251F 11/04 21:35
kerry0496x: 保障二創權益,而且判例上對他也是不利的
kerry0496x: 可以去Google有人把《飄》(亂世佳人的原著小說)
kerry0496x: 給二創為《飆》,試圖二創原著小說黑人角色他觀點
kerry0496x: 法院最後叛他敗,你要表達黑人在那時代的觀點,
kerry0496x: 不該直接拿別人的作品角色來二創。
kerry0496x: 所以聽他那意見,我真的火大
kerry0496x: 一看就知道完全沒在關注二創相關的判例。
kerry0496x: 而我的確是不該一直指責他會挺山寨,這我錯
kerry0496x: 我一開始只是想要他轉移心力,後面再罵一次的時候
kerry0496x: 完全是在亂罵人。
kerry0496x: 他要找對二創有利的判例,該去找網路meme,但那與
kerry0496x: 本本二創、文學二創是完全的案例。
kerry0496x: 完全不同的判例,原因在於公開影片的使用權。
kerry0496x: 我自己再去google飄的二創,現在想起來了,真的是個
kerry0496x: 哈佛畢業的黑人女作家亂寫,而且即使她宣傳主要目的
kerry0496x: 不是為了營利,法院最後仍判她敗。
kerry0496x: (因為飄的著作權還沒有過期,也是主因之一)
kaltu: 哈佛的判例就是法律仍然不夠完備的例子269F 11/05 00:31
kaltu: 縱使我們制定了這麼多但書來確保個人私利不會凌駕於公共利
kaltu: 益
kaltu: 將著作權尚未過期的文本改寫成為了黑人人權進步的文本,這
kaltu: 種對人類文明有助益的應用依然被依法行政的司法認為違法,
kaltu: 可見法律訂立之始保護整體公共利益的最高目的失敗了
kaltu: 我們應該討論的是如何使得這種失敗更少發生,而非倒因為果
kaltu: 認為這種失敗的例子是私利必須凌駕於公利的支持證據
kaltu: 至於我到底是不是在把智財保護辯成二創保護,事實上我每天
kaltu: 都在做未經授權的二次創作
kaltu: 怎麼說呢?我每天都在做研究工作,我所使用的任何素材沒有
kaltu: 一個是我主動聯繫作者取得授權的
kaltu: 你說我的二創違反智財保護嗎?不,我的二創被明確地寫在智
kaltu: 財保護的不適用但書上「學術研究」
kaltu: 但難道真的只有學術研究的二創是公共利益嗎?娛樂的二創難
kaltu: 道不會推進人類文明的發展嗎?娛樂產業的二創,其中的創新
kaltu: 與推展並不少於我每天在做的學術工作,難道這些勞動的成果
kaltu: 只能跟剽竊和盜版相提並論嗎?
aa091811004: 等等,二創為啥會跟學術研究扯上關係287F 11/05 00:47
aa091811004: 上面那個問題純粹好奇,再來,我覺得觀念很重要,錯
aa091811004: 誤的事情不會因為他可能在某部分帶來正面的影響而變
aa091811004: 成正確的,所以麻煩不要總用這種說話方式來敘述事情
aa091811004: ,只要踩到了作者的不開放的部分,他就是不對的,跟
aa091811004: 他能不能帶來什麼有的沒的發展沒有任何關係
lee28119: 到底智慧財產權在這裡被怎麼看待啊?難怪設計業在台灣293F 11/05 02:39
lee28119: 這麼慘 苦思的成果別人想用就用 不付費還想跟你搶市場
lee28119: 照各位大德的看法 藥廠專利根本是阻止人類生存的惡魔
stvn2567: 看哪方面吧?有些作品倒是蓄意推動或保留二創的空間,296F 11/05 07:05
stvn2567: 讓風氣蔓延並回收名利(遊戲、動漫及部分虛擬人物)
kaltu: 為什麼跟學術研究扯上關係?因為我的學術研究,或者就我所298F 11/05 07:52
kaltu: 知所有的學術研究,都是在二次創作啊
kaltu: 除了腦洞大開劃時代的天才寫的那種半頁論文,大家是東抄西
kaltu: 抄(參考引用)然後修改一點加個自己的東西就發表了
kaltu: 學術的進步就是這樣龜速但是聚沙成塔一點一滴往前邁(蠕)進(
kaltu: 動)的,除了世紀天才之外沒有人在跟你玩原創的
kaltu: 至於錯誤的事情會不會因為他有益就變成正確的,這種二元分
kaltu: 類法需要很小心的去檢驗「為什麼那些事情會被認為是錯誤的
kaltu: ,誰、為什麼、從什麼時候開始、怎麼它被認為是錯誤的」以
kaltu: 及更meta一點的「這些理由是對的嗎?」
kaltu: 特別是面對矛盾的時候,例如很明顯的,一件有益的事情被認
kaltu: 為是錯誤的,那麼我們應該反過來思考這個錯誤的定義是否有
kaltu: 缺失,而非將這個「錯誤」視為不變的真理然後指稱有益的事
kaltu: 情錯誤
kaltu: 拿智財的例子來說
kaltu: 「只要踩到了作者不開放的部分,那他就是不對的」
kaltu: 這項推論就算是現行的智財法律也不支持
kaltu: 作者的智慧財產是因為社會認為你如果能保有你的智慧勞動成
kaltu: 果會對社會有益才允許你持有的
kaltu: 若是你為了私利而不開放因而危及了公利,那麼你能持有這項
kaltu: 智財的權利自然就不被賦予了
kaltu: 明顯的例子就是智財法律一定會有的「合理使用」但書
kaltu: 並不會因為作者不開放就不對,很多時候作者不開放反而才是
kaltu: 不對的
kaltu: 實務上例如負面引用,負面引用是幾乎所有作者為了私利都會
kaltu: 選擇「不開放」和「不授權」的,人性是不會拿石頭砸自己的
kaltu: 腳的
kaltu: 然而為了公共利益,這種不開放反而是錯誤的
kaltu: 實際的案例,2008年荷蘭奈梅亨大學的數位安全研究發表了對
kaltu: 於MIFARE電子票證(悠遊卡和一卡通使用的技術)安全漏洞和詳
kaltu: 細資料的檔案,恩智浦半導體(NXP)立即以這些文件侵犯其智慧
kaltu: 財產權為由試圖阻止這些檔案被公布,理所當然這些侵權文件
kaltu: 被法官認為合法,以NXP敗訴定讞
kaltu: 所以,針對娛樂方面的二創,我覺得該討論的是,二創對於人
kaltu: 類文明進步的潛在貢獻性,以及賦予作者禁止二創的權利是否
kaltu: 真的會對社會帶來公眾利益
aa091811004: 你說的合理使用就是開放的範圍啊= =334F 11/05 09:17
kerry0496x: 你這種論點,我還是認為你會很容易偏向保護山寨335F 11/05 09:34
aa091811004: 還有,別總拿公眾利益來說話,不為了社會公益開放自336F 11/05 09:38
aa091811004: 身的權利絕對不能說是錯誤的
kerry0496x: 保護私有財產才是民主社會最該走的道路,濫用338F 11/05 09:43
kerry0496x: 公眾利益的後果,已經有太多國家示範過了。
kerry0496x: 再來,你對於二創的定義實在太廣
kerry0496x: 給與靈感你也算在二創內,而已經抄襲、剽竊到超過的
kerry0496x: ,你也算成二創,學術圈明明就是把剽竊論文視為重罪
kerry0496x: 我再奉勸一次,不同類別的二創,請視為完全不同領域
kerry0496x: 的東西,例如meme二創屬於較無爭議,但直接用他人作
kerry0496x: 品進行二創又是另一回事
kerry0496x: 最後,說到貢獻社會,原創者對於社會的貢獻,更該
kerry0496x: 被尊重,原創者與二創者之間也存在互信與尊重,
kerry0496x: 你的講法卻像是兩者恆為對立,SAO與GGO外傳,兩位
kerry0496x: 作者不同人,但最後經過授權,寫出同世界觀但風格迥
kerry0496x: 異的作品,這在廣義上符合你定義的二創,
kerry0496x: 請嚴肅看待人與人之間的尊重與互信。
kerry0496x: 尤其是原創者與二創者之間的尊重與互信。
zero00072: 你自己原創開 CC 沒人會跟你吵二創啦。你原創嗎?353F 11/05 10:05
zero00072: 二創就低調,不爽原創可以不要吃,沒人叫你一定要吃。
kerry0496x: 我自己長年在看奧特曼(鹹蛋超人)的二創,營利與355F 11/05 10:30
kerry0496x: 非營利的都有,甚至二創者與三創者之間的互動,或者
kerry0496x: 二創者共用世界觀的互動,這些在P網都可以看到。
game147: 二創作者沒出來該過 這篇標題殺358F 11/05 10:30
kerry0496x: 推薦你先把這些創作者的互動搞清楚,看你會不會繼續359F 11/05 10:31
kerry0496x: 高舉公眾利益的大旗在那邊亂舉例。
DJRobin: 喊燒的大多是讀者,原PO先舉幾個嗆聲的二創作者出來吧361F 11/05 11:23
DJRobin: 不然根本是假議題,而且還標題殺人
iamcnc: 為了愛啊 為了愛願意被告363F 11/05 13:19
kaltu: 我覺得我表達地很明確,但是好像太長了所以容易誤解364F 11/05 17:18
kaltu: 跟學術領域一樣,剽竊跟盜用是絕對禁止的
kaltu: 二創也一樣,只要明確標明作者給予credit,並且沒有據為己
kaltu: 有的行為,不單純重製,而是有顯著比例的改作,為什麼原作
kaltu: 者有權禁止?
kaltu: 原創擁有禁止單純盜用、拷貝、抄襲重製的權利我認同,就跟
kaltu: 學術使用嚴格禁止抄襲一樣
kaltu: 但是二創改作呢?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卻不開放別人再踏在你身
kaltu: 上
kaltu: 我認為這是不公義(益)的事情
kaltu: 這也是自由軟體授權幾乎都有「傳染性」條款的基本思路
kaltu: 只要你使用了開源自由軟體,那麼你的產出也強制必須是開源
kaltu: 自由軟體
kaltu: 這些討論最終抵達了一個問題,我們的「合理使用」清單是不
kaltu: 是已經涵蓋了所有的可能性了?
kaltu: 甚至更激進的一點,為什麼有建設性的、有益的二次創作不在
kaltu: 「合理使用」的名單上
kaltu: 甚至假設性的,如果我們執行我們的立法義務,將二次創作納
kaltu: 入合理使用,那麼我們是否會面臨一個更加昌盛的創作生態圈
kaltu: ,或者像是許多人認為的一樣造成萎縮呢?
ernie1871: 等等 論文是拿別人的東西來改然後發表= =?384F 11/06 01:16
ernie1871: 論文引述其他人的發表是為了讓你的論文更有說服力吧
ernie1871: 這和二創沒什麼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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