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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9-10 20:08:44
看板 Boy-Girl
作者 lusti (已經知道的結果..)
標題 Re: [求助] 真的不能沒有性嗎?
時間 Thu Sep  6 23:08:51 2012


※ 引述《BoyGirl1 (男女板專用帳號1)》之銘言:
: 我和我男朋友是是從我大一的時後就開始交往了
: 交往至今也已經五年
: 他是我的初戀,對我也很好
: 但是我不懂的就是他一直很想和我發生關係
男性對女友有性衝動再合理不過 (反之亦然)
難不成你覺得他對妳的好友有想發生關係的念頭比較正常嗎@ @

: 雖然大概懂他會有性慾上的衝動
你會不懂是因為你不懂性欲是什麼..
所以不要覺得自己懂男人喔

: 可是我就真的不想發生肉體上的關係阿
以同為女孩子的立場 我絕對舉雙手贊成

: 每次他想把我的衣服脫掉的時後,我都會把他的手推開
: 然後他就會很悶
老實說5年了 他對妳依舊慾望不減是好事

: 難道情侶間一定要有性嗎?
當然不一定  不要有性也絕對是ok的
但是任何一方都不應該強加自己要/不要性的想法給對方

妳不希望有性  當然ok
但是絕對不可以要求他即使是這樣也不可以和你分手

更不要把希望交往有性的男人都當成禽獸
要/不要性行為  都是兩性的自由
同樣的事情反過來  也有男性不想要婚前性的
要不要有性行為都沒有錯
因為身體是自己的

在思考婚前性行為和戀愛時
同時也別把事情混為一談
他希望和你過夜=/=強硬的希望交往要有性行為
他希望和你做愛=/=不愛妳
你不希望和他做愛=/=不愛他

但是兩方因為這個問題而分手時..=/=不愛對方
相反的  不就是因為不想要心愛的另一半違背自己意願和自己上床才分手嗎?
當然你們不一定會分手  只是我想告訴你
會因為這樣子而分手的男生不一定是爛人

何況他今天沒有要和你分手
反而還已經忍了五年..

: 雖然這五年之中他都很尊重我的意願,沒有吃掉我
: 但是每次獨處他都會試探性的問我是不是願意嘗試看看,就覺得很煩
因為人的想法會變
他只是想知道你的想法什麼時候改變而已

: 最近也因為要安排出去玩有一些摩擦
: 他說十月一起請個特休出去玩
: 兩天一夜 或是三天兩夜之類的
: 但是我覺得這種不懷好意的邀約,怕他控制不住男性的獸性,所以就拒絕了他!
妳可以要求分房
並且請你父母親常常打電話關心你們的狀況

: 然後他就爆氣說:交往五年,沒有一次出遊是可以過夜的,每次都是要當天來回。
: 我會吃掉妳這五年之中早就吃了,到底哪裡我還要改進妳又說不出來。
他會這麼說我覺得他是把重點放在想和你出遊  當然試探能不能吃你八成也是附加啦
畢竟出去玩的行程  有過夜就是比沒過夜硬是多了很多的時間可以相處
可以逛夜市逛到很晚、可以到飯店外面數星星到深夜(白天看雲很傷眼睛阿)
可以一起走出飯店買早餐  可以一起早起到戶外看沾著露水的花(太陽出來後很快就沒了)
而分房打電話聊內線聊通宵也是旅行才有的樂趣(而且是分房才有的樂趣阿!!)

: 這就真的是感覺問題,難道保護自己也錯了嗎?
你沒有錯  保護自己絕對沒有錯
但是他希望發生性行為  也同樣沒有錯
你們都沒有錯
就是想法不同而已

: 為什麼之前可以接受當天來回的旅程,現在不可以?
: 難道男女朋友間沒性愛真的很困難嗎?
這兩句話不應該放在一起看喔
當天來回要上魔鐵也是檢簡單單
兩天一夜你也可以把自己保護的好好的
過夜=/=交往有性愛
不過夜=/=交往有性愛

總之
原po你要謹記:
不管鄉民怎麼說  身體都是你自己的
要怎麼用都不應該受他人左右 (除非今天你結婚了 才有義務屢行夫妻義務)

而婚前有沒有性行為都各有風險與要考量的地方
這點是每個人都應該要好好去思考的地方
要或不要都有風險在  端看各人自己的衡量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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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4.108
※ 編輯: lusti           來自: 118.165.4.108        (09/06 23:10)
melomelomelo:推你1F 09/06 23:10
chienshu:推~當天來回 要吃掉你  把你推進摩鐵就好啦~2F 09/06 23:15
huuban:這篇最中肯3F 09/06 23:19
bismarcp:為了女友忍五年,真是佛心來著,比和尚還屌4F 09/06 23:20
bismarcp:和尚是清心寡慾,原原po男友是每天看著卻吃不到
其實我強烈的覺得他們應好好溝通
溝通不沒有結果就放彼此走..
何苦互相為難呢....
melomelomelo:他快比和尚還清心寡慾了6F 09/06 23:20
※ 編輯: lusti           來自: 118.165.4.108        (09/06 23:22)
bismarcp:不過也五年了...五年耶,奧林匹克都辦兩次了7F 09/06 23:22
aizawafff:推風險自負,但對有性慾的人說成是獸性,這帽子好大8F 09/06 23:23
azasibyl:同意,原PO請好好自己想清楚。9F 09/06 23:23
flexin:根本就互相折磨 還拖五年..早就該溝通了 拖這麼久系勒...10F 09/06 23:33
yourgirl:同意這篇 你可以不要性行為 但不能不與對方溝通 如果溝通11F 09/06 23:34
yourgirl:後 男方能接受就繼續交往 不能就分手吧 不須拖著彼此
color1008:推13F 09/06 23:37
plantqq:原原PO是處女無法體會(誤)14F 09/07 00:03
welb:某種程度上 我覺得這男的等於當了五年的新兵15F 09/07 00:20
sosokill:可以用≠  不要用=/=嗎?       囧>16F 09/07 00:27
luckii:這篇中肯17F 09/07 00:52
zebra7:中肯 一堆公狗和破麻 昏倒18F 09/07 01:34
ceowu:中肯19F 09/07 01:57
radown:只能推了20F 09/07 02:14
eliec:五年欸!!!!!!!!!!!!!!!!!!!!!121F 09/07 03:17
destroyfire:就算結婚有什麼夫妻義務?不要說刑法根本毫無規定,民22F 09/07 08:17
destroyfire:法也只規定夫妻要同居,根本沒有規定性行為
destroyfire:就算結婚以後也是毫無義務要求夫或妻進行性行為的
steven211:都不做 也可以要求離婚 你不知道嗎25F 09/07 09:42
destroyfire:樓上,法律並沒有規定都不做就可以離婚,只要對方仍26F 09/07 10:40
destroyfire:履行同居義務即可
destroyfire:性行為法律是無法要求的
Ilovecats:明明記得有因為夫妻之間沒有性行為而判離的 @@29F 09/07 10:47
Marxing:樓上  判例已經數不清了30F 09/07 11:24
Marxing:沒人想結婚 結果請了一座媽祖在家供奉  可以因為沒行房而
Marxing:訴離   沒讀法律也多看新聞吧
destroyfire:各種判例都有,請問單獨為了無性行為而判離的判例在哪33F 09/07 13:51
destroyfire:法官判准離婚還有一堆別的原因好嗎,請看清楚民法1052
destroyfire:條及其判例
destroyfire:只要不家暴不外遇一樣做家事,只是冷淡不性行為,1052
destroyfire:條根本無從適用
conan805:樓上 你是沒看過 法官 不履行夫妻義務 而判離的條例嗎38F 09/07 14:33
destroyfire:沒看過只因不行房而判離的案例^^,還有其他很多因素39F 09/07 16:27
嫌夫髒!包緊緊!雙腿夾緊不行房判離 @ 最強的12點 :: 痞客邦 PIXNET ::   壹蘋果網絡 2008/12/25新竹市一名從事科技業的林姓男子,與從事教職的陳姓女老師結婚2年8個月,婚前男方都尊重陳女不敢踰矩,但婚後至今,兩人有夫妻之名,卻無夫妻之實,因為陳女認為丈夫很髒 ...
 
steven211:如果你又要講成 那不是判離的主因 也隨便你 = =41F 09/07 17:07
destroyfire:你可以去問問看法官是不是判離的主因阿XD42F 09/08 17:33
papaliu:推!!! 原原PO太在意這個問題了。43F 09/09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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