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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10-28 12:37:06
看板 Boy-Girl
作者 ShiuanRefuel (寧寧是我的寶貝)
標題 Re: [分享] 怎麼叫小姐(後續)
時間 Thu Oct 28 08:38:31 2021


我一樣用iphone
因為看了你的文特地開定位來看
發現iphone定位根本爛到不行
定位我去每天去富邦銀行
但我根本沒去過那間銀行
仔細一想根本是上班地點
但我上班地點離富邦
用走的可能要5分鐘吧
重點是中間還有很多
比富邦更大更重要的地標
不標那些地標標個小分行
根本是莫名其妙
幸好它是標富邦
若是某旅館我看我也完了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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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165.109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XUV4A69 (Boy-Gir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35381514.A.189.html
※ 編輯: ShiuanRefuel (118.161.165.109 臺灣), 10/28/2021 08:41:10
naideath: 對方思維如果是"不是我要證明你有去 是你要證明你沒去"1F 10/28 08:53
naideath: 那真的是完了 XD
anlick: 只能說原原po很會說故事 先打造叫小姐的氛圍3F 10/28 09:01
anlick: 因受盡委屈而分手 還一堆觀眾相信打抱不平 精彩絕倫
marktak: 南部有定位功能?5F 10/28 09:13
Freeven: 我也有想過萬一定位不準怎麼辦XD6F 10/28 09:31
PECVD: 沒怎麼辦, 就換一個就好了7F 10/28 09:36
gjiiiiii: 換一個唉鳳還是oppo還是sony 誤8F 10/28 09:46
watson8132: 我sony XA1p 定位超準,可以從士林夜市定位到寧夏9F 10/28 09:56
bndan: 原文那個叫不叫小姐跟本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們未來期望就不同10F 10/28 09:57
bndan: 這種不分 擺著跟本浪費時間 而版上集中在罵叫小姐 這也只是
bndan: 一面舉著正義大旗去譴責劈腿(物理)的"渣男" 另一面想再度強
bndan: 化"嫖客"就是髒的價值觀 對大眾進行指定價值觀的羞辱策略
bndan: 至於是不是事實? 呵呵 重要嗎 XD 當然不少人擺明那種 說你
bndan: 是就是 大人砍了他的態度 也讓人不敢茍同就是了 (攤手)
PECVD: 我喜歡樓上的戰略高度 !16F 10/28 10:05
anlick: 我以為成年人分手不會到處說 至少不是和共同朋友17F 10/28 10:11
anlick: 沒憑沒據上網公審 真不知是... 前面刪文說怕朋友
anlick: 認出 進度更新就毫無顧慮了
anlick: 原文可怕的一點 明明偷看不對 可以用各種藉口合理化
PECVD: 因為心理上還沒成年. 很普遍的狀況 XD21F 10/28 10:11
PECVD: "能把你寵成像小孩的, 才是對的人 !" 哈哈 !
humaisme: 分了也好啦  替男生感到高興  如果結婚後 整個人生就去23F 10/28 10:13
humaisme: 了了
luckysmallsu: 原原po就是有罪推定啊…她私底下偷清查男友手機電25F 10/28 10:42
luckysmallsu: 腦所有紀錄都找不到任何證據但就是一口咬定對方有
luckysmallsu: 喝茶還能說什麼…
saiya: 1F讓我想到這張照片 https://i.imgur.com/HnN2KIY.jpeg28F 10/28 10:48
[圖]
cici950630: 推上面bn,那種沒安全感的通常早就找好後路了。照原po29F 10/28 10:50
cici950630: 那個性想分手不想找理由而已, 嫖妓很嚴重控制狂無視^
cici950630: ^,我女生我都覺得不齒怎會有臉敢上來單方面說法公審
cici950630: 男方
anlick: 原原文根本奇文 持不同意見的被人身攻擊33F 10/28 10:53
anlick: 男方留在公司幫忙 推文建議炒了他 不認罪等於說謊
anlick: 比電影還精彩 沒有邏輯可言
luckysmallsu: 要對方認罪可以啊但要拿出一刀斃命的證據…36F 10/28 10:54
重點是就算真的劈腿好了也是不犯法
而嫖妓也是違反社維法罰鍰而已
而女生偷看男生手機
可是觸犯了妨害秘密罪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315條之1,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
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這可是有刑責的!!!
一來不確定有沒有做二來就算做了
嚴重程度和女方比起來不可同日而語
結果卻是風向這樣吹 其實真的很好笑

好比懷疑一個人偷東西
就把他給打死 然後遊街示眾
結果一堆鄉民說打得好 誰叫他看起來很可疑
PECVD: 就說是感受腦了, 怎麼會期待邏輯呢 ?37F 10/28 10:55
PECVD: 你可以仔細觀察一下板上的發言, 邏輯這東西很珍貴的 !
anlick: 佩服男生可以忍5年 恭喜他終於重生39F 10/28 10:57
naideath: 這件事我也想恭喜男方 他應該有終於解脫了的感覺 XD40F 10/28 11:01
我是男方我就直接提告 刑事併民事訴訟
讓她被判刑+拿賠償金
anlick: 打死就算 還遊街示眾 群眾還叫好41F 10/28 11:06
感謝你的提議 故事修改了
luckysmallsu: 原po你太認真了女生應該沒有任何一丁點程序正義的42F 10/28 11:09
luckysmallsu: 概念吧XD
pirrysal: 同意這篇,女方真的恐怖情人加有罪推定真的很噁44F 10/28 11:11
pirrysal: 根本中世紀獵巫活動兼地圖炮男性都瓢蟲真的很噁心
VoV: 重點是下面還有一堆女權仇男阿姨跟著喊瓢蟲渣男,真的法盲XD46F 10/28 11:14
watson8132: 那阿童在他們眼中算瓢蟲噁男嗎?47F 10/28 11:17
dream7: 我女 也無法苟同控制狂 要查就要查到東西 不然就不要找麻48F 10/28 11:28
dream7: 煩
dream7: 查成這樣 什麼都沒發現 也不相信….非要抓到什麼才甘願 ?
dream7: ??
dream7: 可以不相信 就直接分手啊 到底要鬧什麼
除非在男方同意你觀看手機的情況
否則是連查都不能查
上面有寫了
偷看別人手機可是妨害秘密罪有刑責的!!
※ 編輯: ShiuanRefuel (118.161.165.109 臺灣), 10/28/2021 11:30:50
dream7: 想當初我可是一刀斃命 碰都沒碰過對方手機跟電腦53F 10/28 11:29
dream7: 我從來不看另一半手機 給我我也一時不知道要看什麼
dream7: 查也不一定要自己查手機 套路對方也是方法 我覺得女生最神
dream7: 的地方 真的是需要的時候 都會變成福爾摩斯~XD
Sanish: 男方不是孤狗地圖搜尋紀錄有該旅館嗎…57F 10/28 11:37
snowish: 原PO有說他們是同意雙方查看手機的喔58F 10/28 11:38
snowish: 定位是有可能出錯,但剛好忙(?)到電話30通不接、有導航查
snowish: 詢紀錄、在定位點待1.5小時,還什麼都不解釋?先不論清
snowish: 不清白,應對的態度就不行了吧?如果是清白的,總說得出
snowish: 什麼不在場證明替自己辯駁吧?
現在給你看
不代表未來"永遠" "每一次"
你都可以不經過同意隨意看
這種事除非有白紙黑字明確授權
否則根本是自找麻煩
你還要舉證有經過對方同意
只要對方說我是上次你要看我同意
但我沒同意你往後不用問我就可以隨意看
你就麻煩大了
dream7: 沒別的意思 我真的覺得疑惑 雙方同意可以看手機 跟對方准63F 10/28 11:43
dream7: 許你私底下查他手機 是一樣的?個人覺得尊重跟信任程度不
dream7: 一樣
billybbb: 推你66F 10/28 11:44
dream7: *不一樣67F 10/28 11:45
anlick: 真的有人可以對單方面說辭照單全收68F 10/28 11:45
anlick: 男方回應「我已經說我沒有去,你相信就算,不相信就
anlick: 罷,我不想再過這樣的生活」
anlick: 護航的水準怎麼都....
billybbb: 男生EQ很好阿,受了不白之冤不吵不鬧尊重女生想分手的72F 10/28 11:48
billybbb: 意願,還繼續留在公司幫忙
snowish: 不然請男方提出說明?如果原原PO有說謊,鄉民也是不會客74F 10/28 11:48
snowish: 氣的
billybbb: 還沒追究相關法律責任,這胸懷讚76F 10/28 11:49
yachilo: 如果女方三不五時就搞這種,男的大概也覺得煩吧77F 10/28 11:51
naideath: 男方是那種人的話 公司應該會挺女方 男方也不好待下去78F 10/28 11:52
pirrysal: 公司就女方家的,當然挺女方啊 什麼叫做男生一定嫖啊79F 10/28 11:54
snowish: 沒有護航啥,男方無奈不想辯駁的角度的確是有可能啊,我80F 10/28 11:55
snowish: 個人經驗是身邊會偷吃的在被抓包時,這樣消極抵抗比較輕
snowish: 鬆,往往直接不了了之繼續爽。我們又不是男方哪知道真相
snowish: 是啥,所以重點是事主想怎麼面對對方這樣的態度,決定怎
snowish: 麼做也不干我們事
y800122155: BG板看多了啦,單方面寫的故事三分做參考就好了,誰知85F 10/28 11:55
y800122155: 道男方講了什麼沒被放上來,跟故事中100%一樣的人可能
y800122155: 根本不存在,替不存在的人辯解什麼根本沒意義
sopoor: 樓上專家?聽起來個人經驗豐富88F 10/28 11:56
sopoor: 應該說某樓
dream7: 樓上說我嗎XD 好說好說 我也只遇過一次 終生難忘啊 這麼有90F 10/28 12:00
dream7: 趣的場景 不是想遇就遇的到的
dream7: 以後可以拿出來說給孫子聽 (如果有的話
PECVD: 就閨蜜角度,敲敲邊鼓,說說閒話,反正又不是她們的人生93F 10/28 12:02
PECVD: 不過女生都很吃閨蜜這套XD
PECVD: 閒話聽多了,種子就會發芽,哈哈!
snowish: 真的有在偷吃的嘴巴通常都擦得很乾淨啦,尤其對方對你相96F 10/28 12:13
snowish: 當信任的狀態時更輕鬆躲過,厲害的沒24小時跟監幾乎不可
snowish: 能抓到證據,小到一般人沒想到的細節他們都會注意到,所
snowish: 以人家說睜隻眼閉隻眼不是沒道理,這樣過日子比較不難過
snowish: 哇,他們男女交往口頭授權還要講清楚是這次、下次、還是
snowish: 往後,那是不是許什麼承諾都要白紙黑字簽名畫押+錄音?這
snowish: 樣過日子也太累
我只是告訴大家保護自己不觸法的方法
你要看對方的手機不管是先生/男友
還是誰就是要對方同意
你不同意 你就按照你的方式做就好
※ 編輯: ShiuanRefuel (118.161.165.109 臺灣), 10/28/2021 12: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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