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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10141013 (阿凱)
標題 [爆卦] 黃智賢FB
時間 Tue Mar 31 00:32:39 2015


黃智賢世界
22分鐘 ·  編輯紀錄 ·

農委會無力可回天之森林法15條 ( 民進黨立委陳瑩的演出 )
林務局沒錯, 警察局沒錯。
高嘉瑜至今不道歉, 陳其邁還跑出來插花挺高嘉瑜。
綠色政論節目可以完全不顧事實, 胡扯亂掰, 只為挺柯文哲和高嘉瑜。
我只好浪費時間, 把真相找出來。
保護珍貴木材,高嘉瑜和陳其邁該去問同黨的陳瑩,也該問問自己。
民國93年,立法院經過一番政治角力,幾次朝野協商以後,國民黨和民進黨終於達成協議
,定出風災後, 當地政府沒有在1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的,當地居民可以自由撿拾。
自由撿拾的意思, 當然就是不限木種, 不限大小。
林務局為了保護珍貴木種,定了一個嚴格的注意事項,不准人民撿珍貴木種。這樣的作法
, 其實是違反森林法15條母法的。
所以陸續有人因為撿拾珍貴木種,被起訴甚至判刑。
於是當然就會有人跟立委陳情, 說農委會拾在太過分了, 怎能為了保護珍貴木種,而違
法濫權, 入人於罪。
因為撿拾珍貴木種,而被起訴的人,有很多是原住民。
所以,民國99年, 民進黨立委陳瑩,是這樣質詢並痛斥農委會主委陳武雄的。 ( 立法院
公報,99卷 45期 ) :
陳瑩:
依母法的規定, 自由撿拾漂流木是當地居民的權益。不用經同意即可自由撿拾。在母法
沒有授權的情況下, 你們自行訂定 " 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注意事項 " 中的規定,根本
違反母法。

.............................................
陳瑩:
連主委都無法分辨, 你們當初訂這個辦法,要求當地居民去分辨, 可是現在連主委都無
法分辨的一級木頭,你覺得這樣的規定合理嗎?
陳武雄:
依森林法的規定, 為保護國家財產, 所以, 他們要去做註記。
陳瑩:
難道要保護國家財產, 就可以陷人民於犯罪的情況嗎?
陳武雄:
依規定林務機關要做註記, 註記完即可以做開放。
陳瑩:
你們開放以後, 有人還是被抓, 針對這些不合理的地方,本席問過主委,你答不出來,
你說, 你無法分辨這些木頭。
陳武雄:
開放以後就不會被抓了。
....................................................................
陳瑩:
本席要求刪除森林法沒有授權的規定,立刻廢止 " 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注意事項 " 。
這完全不合理。
陳武雄:
我們可以檢討, 因為森林法有規定。
本席稍後要提出提案。,,,,,,,,
於是民進黨陳瑩跟國民黨的孔文吉主導,凍結農委會預算。不斷的協商之後,立法院終於
通過農委會的預算。
立法院當然附帶了一個主決議, 內容是:
「政府未能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便有自由撿拾未註記漂流木之『權利』,
且法律未明文授權主管機關訂定行政命令來限制當地居民自由撿拾權,請農委會檢討修正
『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

立法院這樣明明白白的要求, 做成決議,農委會於是心不甘情不願的,在100年6月27日
, 修訂注意辦法, 全面放寬撿拾珍貴木種, 包括紅檜, 扁柏等。
這就是這個漂流木的真相。
因為森林法已經全面放寬了,只要是漂流木,就通通都可以撿。
還是在民進黨陳瑩的要求下, 全面放寬的。
你還要警察怎麼辦? 你要林務局怎麼辦?
所以只要林務局鑑定是漂流木,就是合法的。
警察又要怎麼違法扣人扣木呢?
若還要扯要驗木頭DNA的, 那已經屬於來亂的了, 根本毫無意義。
今天, 高嘉瑜竟然在三立說: " 林務局沒有搞清楚,問題的重點, 已經不是漂流木了,
 而是國土,,, ," 。
我的天, 高嘉瑜可不可以誠實的出來跟林務局和警察道歉?
還是你已經拗到拗無可拗, 還是要拗了?
PS: 林務局屬於農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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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vpdirk712: 沒空啦1F 03/31 00:33
hugh509: 少在那邊靠杯拉2F 03/31 00:33
nepenthes7: 閉嘴啦人渣3F 03/31 00:33
a1122334424: 無線硬凹 不遺餘力4F 03/31 00:33
lovetina: 他誰? 亂爆卦!!5F 03/31 00:33
BingBaKing: 沒空 滾6F 03/31 00:33
azt911231: ☺☺☺☺☺☺☺☺☺☺☺☺☺☺☺☺☺☺☺☺☺☺☺☺☺7F 03/31 00:33
omoideomoi: 黃偉哲委員把你妹帶回家好嗎8F 03/31 00:33
crash1209: 沒空9F 03/31 00:33
jeneaqa1: 沒空10F 03/31 00:33
io45for222: 惦惦啦11F 03/31 00:33
IDaHoo: 整天扮女人12F 03/31 00:33
pengjoker: 破麻13F 03/31 00:34
holioholio: 還在漂流木...14F 03/31 00:34
hank11235813: 你甚麼東西?15F 03/31 00:34
chawer: 是林智賢吧?16F 03/31 00:34
sangi: 鬼話17F 03/31 00:34
soria: 你沒辦法證明木頭是那時撿的,有那張公文也沒屁用,蠢貨18F 03/31 00:35
Depersonaliz: 真希望偉哲沒有妹妹19F 03/31 00:35
beek 
beek: dpp只匯豐狗亂咬而已 咬錯了 609還是挺風狗20F 03/31 00:35
badkidXD: 閉嘴啦 吵死了 還在吵這種無聊事21F 03/31 00:35
p71113: 鬼扯22F 03/31 00:36
acergame5: 攻殺笅23F 03/31 00:36
soria: 那張公文寫殘枝,最好那幾根木頭是他媽的殘枝啦24F 03/31 00:36
j0928875963: 新戰場都開了你還在漂流木 幹25F 03/31 00:36
amovie: 違法還有理由  真是厲害26F 03/31 00:36
soria: 為什麼有人的邏輯就是這麼爛,根本沒有正常人類的水準27F 03/31 00:37
molunptt: 還在漂流木 幹白癡28F 03/31 00:37
coffee777: 她要崩潰到什麼時候?29F 03/31 00:38
azt911231: 黃智障吧30F 03/31 00:39
ericeric91: 神經病31F 03/31 00:39
shiang28: 鴿子封包喔  都在打新副本了 還在漂流木32F 03/31 00:43
a80518520: 漂啥啦 沒空33F 03/31 00:44
GJman: 為何不改名叫智障呢34F 03/31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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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smallfish, tkgw, h123654782 說瞎!
1樓 時間: 2015-03-31 03:29:24 (台灣)
  03-31 03:29 TW
智障就是智障
2樓 時間: 2015-03-31 03:37:57 (台灣)
     (編輯過) TW
不用理他啦 違法就是違法 那張公文無法證明當時那批木頭就是這批木頭好嗎?
更不用說那張公文上面有寫 不得撿時具有標售價值的木頭 &要請示當地當地林務局
那張公文寫殘枝,最好那幾根木頭是他媽的殘枝啦+1這句也加1
3樓 時間: 2015-03-31 04:50:45 (台灣)
  03-31 04:50 TW
跟腦殘吵架會被傳染的
4樓 時間: 2015-03-31 06:18:12 (台灣)
  03-31 06:18 TW
於是當然就會有人跟立委陳情, 說農委會拾在太過分了, 怎能為了保護珍貴木種,而違法濫權, 入人於罪。
法律這樣定說"違法濫權"怎麼不說擴大解釋??
第 十五 條國有林林產物年度採伐計畫,依各該事業區之經營計畫。 國有林林產物之採取,應依年度採伐計畫及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辦理。 國有林林產物之種類、處分方式與條件、林產物採取、搬運、轉讓、繳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處分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5樓 時間: 2015-03-31 06:38:50 (台灣)
  03-31 06:38 TW
怎能為了保護珍貴木種,而違法濫權, 入人於罪。>>講的一副樹不重要
6樓 時間: 2015-03-31 07:52:05 (台灣)
  03-31 07:52 TW
頗呵   果然是智商有問題
7樓 時間: 2015-03-31 09:37:13 (台灣)
  03-31 09:37 TW
唬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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