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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11-15 21:32:1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YaTSe (假小配胖)
標題 Re: [爆卦] 現在起一般民眾將無法出海釣魚
時間 Mon Nov 14 19:50:24 2016



身為漁業系畢業,過去工作環境也經常接觸漁民漁會、地方政府、漁業署等相關人員,

甚至也跟波特船業者合作過,看到這篇覺得不得不回一下。


先說結論:會有不得以無船籍小船出海釣魚的問題,是因為台灣目前對於搭乘非船舶型

     載具進行休閒海釣沒有法令可規範,導致守法釣客想申請卻沒有管道,

     但海上的載具又造成漁民困擾,漁業署站在漁民立場先行文海巡署請求

     協助取締而引起爭議,因此重點是呼籲政府重視並立法規範非船舶型載具

          的海釣行為。

這幾年來聽到過不少漁民跟地方政府主管在討論或是抱怨"保麗龍船"的問題,

保麗龍船在海況難以捉摸的海面上打著小燈釣魚,自己危險是一回事,


因為魚群都集中在特定海域,對於漁民在作業時也會產生衝突,

夜晚釣魚大海漆黑一片,若在船舶航道沒有特別注意的話,也會造成雙方危險。

以下的新聞連結有點出漁民跟管理單位的考量: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94282
〈中部〉保麗龍筏玩海釣 無「法」管惹怨 - 地方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有漁民反映,加裝馬達當動力的泡棉筏、保麗龍筏在嘉縣沿海橫行,甚至開抵離東石漁人碼頭約十四公里遠的外傘頂洲,海巡署、縣府都明瞭這類浮具的安全性差,嘉雲交界海域曾有翻覆喪生案例,但各機關單位都稱無法源可管理,讓人大感不可思議。漁民:闖入漁船航道 ...

 

所以會有漁業署行文請求海巡署取締不是沒有原因的,只是不該一杆子打翻一群人。
學學國外申請休閒釣魚權,順便收收規費還能管理海洋生物資源不是很好?
相對來說,原PO文章只說明或擷取對自己有利的內容,有點偏頗
不過原PO本來就是自駕波特船出海釣魚的釣客,想來這裡帶帶風向也是很正常的。

※ 引述《dearaquarius (亂青春)》之銘言:
: 台灣四面環海 漁業署禁止民眾休閒釣魚
從標題開始就帶風向,漁業署禁止的是搭非船舶型載具在海上釣魚,標題殺人法!?

: 你能想像嗎? 現在起一般民眾將無法出海釣魚, 竟然只允許漁民出海捕撈!
: 台灣四面環海, 民眾乘坐免船籍的小船如獨木舟、小風帆、sup
: 等等浮具出海休閒,只要帶根釣竿釣魚就違法, 可罰款3-30萬元。
其實漁業署行文給海巡署是要求取締坐在保麗龍船(就是一塊很大的保麗龍)、

輪胎內胎(這樣也行我也是fu了you)、橡皮艇跟波特船(所謂的摺疊船),

不知道為什麼原PO不說上面這些,反而要把獨木舟、風帆跟SUP拉進來加入戰場?

: 2016年七月漁業署公告禁止無漁業船牌的船隻或浮具出海釣魚。
公告跟行文是不一樣的

: 即使一般民眾所駕駛出去的船隻與浮具都符合船舶法第四條規定
: (法條於文章底附錄)
船舶法是說上述那些非船舶型載具因為不具夠強大動力馬達而不屬船舶法規範,

但要搭這些小船出海其適航性跟安全性確實是有疑慮的,需要新的法規來規範

: 而漁業署卻將釣魚等休閒活動擴大解釋成漁業行為。
: (法條於文章底附錄)
這確實是漁業署具爭議的地方,下面提及該法規時再解釋

: 此一舉動不只限制民眾從事正當海上垂釣, 也將台灣四周海域限定身分, 圖利漁民。
: 但更可笑的是, 此一命令不只與法規有所牴觸, 自家官署公告都自打嘴巴!
: (公告於文章底附錄)
又變成命令了,命令跟公告跟行文都不一樣

: 民眾繳稅興建漁港, 漁民捕到魚販賣給民眾不需要納稅, 不只如此還享有許多補助等等。
漁民捕魚販賣不用繳稅???你以為漁業牌照、在港口拍賣跟產銷等等不用申請嗎?

: 令人氣憤的是部分不肖漁民在三海浬內使用拖網, 流刺網將台灣周邊生態破壞殆盡,
這個我同意

: 小船因為船體限制只能在近海從事休閒垂釣, 所以最痛恨漁船近海捕撈,
: 一旦發現使用破壞生態方式進行捕撈, 立刻拿起手機拍照檢舉!
這個我也舉雙手雙腳贊成

: 而現在漁業署正在剝奪民眾從事海上休閒活動, 此一禁制行為讓違法捕撈更肆無忌憚
: 漁業署說獨木舟小船出海帶根釣竿屬於漁業,這些人很多是親近海洋、倡導環保愛惜海洋
漁業署是說橡皮艇、保麗龍船、輪胎內胎(我真的覺得這個超猛)跟波特船啦

不過大決一放的結果就是獨木舟跟風帆船皆無法倖免於難

但據我所知,划獨木舟出去釣魚的少之又少,風帆跟SUP不知道原PO有沒有玩過,

在海上光是保持平衡就不容易了還可以釣魚大概是神人等級,先受小弟一拜
: 我們要大聲疾呼: 拿根釣竿是休閒不是漁業並非違法
: 之前熱心民眾發起一個連署活動 http://0rz.tw/165E6
: 增修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第3條 將釣魚 正式納入水域遊憩活動內
: 目前聯屬的人數還有一段距離 請幫幫忙請一起聯署,
: 以下整理民眾製作的打臉懶人包影片
: https://youtu.be/U8hGoFTXnKA
: https://youtu.be/itu5amTq7xQ
: ===== 官方打臉公告 =====
: △ 漁業署意見交流-當動力小船業者變成職業釣客 漁業署如何保障漁民?
:    網址: http://0rz.tw/hqpK3
:    縮圖: http://imgur.com/a/Qw8VY
[圖]
 
這個回應是說「為瞭解資源使用情形,會跟交通部航管局等單位研議,

將休閒海釣納入管理」,政策方向是對的,我不知道打臉在哪裡?

: △ 海巡署 104/07/02 公告-海域釣魚要注意,避免觸法樂趣多
:    網址: http://0rz.tw/6eTdG
:    縮圖: http://imgur.com/a/53bGO
[圖]
 
這個是說海巡署依據既有法規規範,進行休閒海釣時小心不要違反既有規定,

既然是既有規定又不是什麼新發布的法令,我不知道打臉在哪裡?

主要爭議還是漁業署對於漁業法第六條的延伸太廣

: △ 新北市100年將釣魚列為水域遊憩活動項目
:    縮圖:http://imgur.com/THNrxPX
[圖]
 
因為新北市訂定了一個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順便將釣魚納入,跟現在的爭議無關,

我不知道打臉在哪裡?

: ===== 漁業署扭曲法令條文 =====
: 船舶法第四條
: 第4條   在水面或水中供航行之船舶,應適用本法之規定。但下列船舶,不在此限:
: 一、軍事建制之艦艇。
: 二、龍舟、獨木舟及非動力帆船。
: 三、消防及救災機構岸置之公務小船。
: 四、推進動力未滿十二瓩之非漁業用動力小船。
: #小船浮具皆使用推進動力未滿十二瓩(15碼)以內引擎
但不代表上述那些非船舶型載具都是適航且安全的

: 漁業法第六條
: (經營漁業應經核准)
: 凡欲在公共水域及與公共水域相連之非公共水域經營漁業者,應經主管機
: 關核准並取得漁業證照後,始得為之。
: #一支釣竿休閒釣魚, 並無販賣銷售等行為, 豈能擴大解釋成經營漁業?
: 在港口、河邊、海岸邊磯釣也屬公共水域, 也屬經營漁業?
最後這個就是最大的爭議了,依據世界糧農組織對於漁業的定義:

Generally, a fishery is an activity leading to harvesting of fish. It may

involve capture of wild fish or raising of fish through aquaculture.

漁業是主要為了採集捕撈水生物的行為。

其中可能包括野生及透過水產養殖技術的水生物。


但因為我們在台灣,也不被聯合國承認,我們還是看看台灣自己的定義吧。

漁業法第3條:本法所稱漁業,係指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業,及其附屬之加工、運銷業


因此,只要有採捕水產動植物的行為,就稱得上是漁撈行為,但是不是在經營漁業,

就要看有沒有規模性或營利行為。確實搭小船出去釣魚自用或休閒應該不算是經營漁業,

但很多人釣了之後私下拿去販賣也是事實,應該要有新的規範來管理這些新興載具的


申請及釣魚行為。


最後,我也是不太懂有些鄉民看了標題就急著推文說「政府憑什麼不給人釣魚」、

「正事不做管到釣魚上面來」。拜託您們稍微了解一下內容在講什麼,用腦袋想想

內容有哪些合理、那些不合理、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事情。


什麼都不瞭解就要跟著一起喊燒,難怪記者這麼喜歡用標題殺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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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3.45.215.70
※ 文章代碼(AID): #1OAQK2Jd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9124226.A.4E7.html
※ 編輯: YaTSe (133.45.215.70), 11/14/2016 19:52:46
gdm0037: 幫1F 11/14 19:51
net8762000: 推2F 11/14 19:52
dryada23548: 認真3F 11/14 19:52
mithralin: 推打臉文4F 11/14 19:52
dderfken: 推5F 11/14 19:53
sola78965321: ?????6F 11/14 19:55
a78012023: 推 前面po文明顯帶風向 一堆人沒接觸過這部分還傻傻隨7F 11/14 19:57
a78012023: 風起舞
solsol: 釣了之後拿去私下賣?   法律說:做了抓到再罰啊9F 11/14 20:00
c7683fh6: 推10F 11/14 20:00
zyxx: 推推11F 11/14 20:03
moonphase: 推 不照規矩還想搶漁民12F 11/14 20:29
powerair: 請問漁業系的大大 那些國家出海釣魚娛樂政府是要收規費?13F 11/14 20:34
抱歉我沒有餘力幫您找這些資料惹,跪求其他大大補充
s81048112: 你怎麼可以打斷蛆蛆高潮14F 11/14 20:37
will1118: 辛苦惹15F 11/14 20:41
chenchen0613: 專業推16F 11/14 20:42
thegod13: 達悟族人會被影響嗎17F 11/14 20:58
台東有公告飛魚漁業資源管理措施,特定時期3海浬內只能用無動力船捕抓飛魚
但老實說會不會被這個行文影響有待觀察
swimming5445: 專業推18F 11/14 21:03
sadmonkey: 推,連坐SUP出海釣魚都能拿來說嘴真的很無言19F 11/14 21:15
sadmonkey: 而且一般休閒可以去娛樂漁船海釣,重度休閒可以簡單去
sadmonkey: 考個漁民證有認識漁夫就能一起出海釣
a904472000: 推22F 11/14 21:26
pojicoffee: 現在漁民很多出海不是捕魚了,而是買魚跟賣油23F 11/14 21:26
elibra01: 推打臉24F 11/14 23:15
cca1109: 推25F 11/14 23:23
jkasc28s: 後兩篇打臉了%%%%%%%%%%%%%%%%%%%%%%%%%%%%%%% UCCU26F 11/15 00:12
※ 編輯: YaTSe (114.160.126.4), 11/15/2016 00:29:08
※ 編輯: YaTSe (114.160.126.4), 11/15/2016 00:29:45
※ 編輯: YaTSe (114.160.126.4), 11/15/2016 00:30:01
SHIU0315: @@27F 11/15 00:48
arishina: 公告跟行文不是命令?笑了               28F 11/15 00:49
我是說「命令跟行文跟公告都是不一樣的」,你能看錯我也是笑了
莫非我最後一段說的那個「有些鄉民」就是你!?
asas12348: 推29F 11/15 03:35
xangro: 推,想釣可以搭娛樂船或弄個漁民證30F 11/15 03:48
xangro: 隨便就讓人出海,海巡天天撈水餃就好了阿
nautasechs: 我去澎湖真的有看到一個老人坐在輪胎上在汪洋大海中32F 11/15 05:36
nautasechs: 間釣魚
linsintz: 所以....丞相.....起風了!?34F 11/15 07:29
qeye000: 多少人買得起船,你以為多便宜?獨木舟沒釣權?請搜尋kay35F 11/15 08:05
qeye000: ak fishing
我想你沒看懂我的重點,我從頭到尾就沒有反對波特船、獨木舟這兩種擁有釣權啊
※ 編輯: YaTSe (133.45.215.102), 11/15/2016 09:10:07
cyun1002: 打臉,推37F 11/15 12:47
Eudha: 推38F 11/1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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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Sifox, mimiger 說讚!
1樓 時間: 2016-11-15 23:09:01 (台灣)
  11-15 23:09 TW
打臉一堆人了
2樓 時間: 2016-11-16 09:44:37 (台灣)
  11-16 09:44 TW
前面幾個 沒看清楚內文就噓是??
打到你們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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