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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5-21 10:49:2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KB (制約與誓言)
標題 Re: [新聞]「是我一手策畫的!」超商落跑店員竟大有
時間 Fri May 20 22:19:21 2016

※ 引述《windswiff (阿卡)》之銘言:
: 不過事後北市勞動局解釋,雖然勞基法第36條規定上7天要休假1天,但只要第一個禮拜第
: 一天和第二個禮拜最後一天休假,就符合規定,因此超商沒有違反規定。
: 幫QQ

(日)(一)(二)(三)(四)(五)(六)

  01   02   03    04    05    06    07

(日)(一)(二)(三)(四)(五)(六)

  08   09   10    11    12    13    14

(日)(一)(二)(三)(四)(五)(六)

  15   16   17    18    19    20    21

(日)(一)(二)(三)(四)(五)(六)

  22   23   24    25    26    27    28


幹林北逮灣郎,勞工局說的北京寶寶話我聽不太懂

意思是像我畫的表那樣,只要1號跟14號有休幹到

2號到13號都沒休假也不違法??工三小??

ps.版友來信14號休假後,下次休假就是27惹.......
   這樣也沒違法,我的媽拜託大家每天回文幫高調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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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95.88
※ 文章代碼(AID): #1NFnpjK4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3753965.A.504.html
a1122334424: 平均七天有休一點阿1F 05/20 22:19
kana0228: XD2F 05/20 22:20
CCNK: 好啦,笑惹3F 05/20 22:20
k1400: 一切合法4F 05/20 22:20
w76530: 第一天住台灣?5F 05/20 22:20
CharleneTsai: 一切合法 洩洩指教6F 05/20 22:21
uhmeiouramu 
uhmeiouramu: XDDDDDDD7F 05/20 22:21
psku: 微罪不舉8F 05/20 22:22
hwsbetty: 你現在才知道?9F 05/20 22:22
flysonics: 勞基法第30條之110F 05/20 22:22
san009: 未來的休假都準備好了11F 05/20 22:22
scedbo412: 幹拎鬼島12F 05/20 22:23
flysonics: 幹 到底是哪個神立委立出30條之1這種神漏洞的?13F 05/20 22:23
Austin00: 夫妻平均有一顆睪丸14F 05/20 22:23
medama: 一切合法 謝謝指教15F 05/20 22:23
GAIEGAIE: 是啊 沒工作過?16F 05/20 22:23
oqq4123: 抵制統二 讓大夜工讀生連八天上班17F 05/20 22:23
Mradult: 不知是我中文沒學好,還是中文如此博大精深18F 05/20 22:23
mattiswe098: 那先連續讓你工作7年再給你放一年假也沒違法嗎?19F 05/20 22:24
yu80408: 這到底殺小解釋20F 05/20 22:24
tisen: 自己看30條之一 ,三、二週內至少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21F 05/20 22:24
tisen: 不受第三十六條之限制。
riker729: 應該修法成: 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天 (最高條款)23F 05/20 22:25
On1y: 幹 修法啦24F 05/20 22:25
ZhouGongJin: 栗尾看到了嗎?這法修不修?25F 05/20 22:25
now99: 台灣人過勞都這種資方局在惡搞的26F 05/20 22:25
scott032: 資方局:對,就是照你說的,一切合法27F 05/20 22:26
www8787: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ㄟ 幹 去問小學生這是幾天28F 05/20 22:26
oidkk: 這就是鬼島29F 05/20 22:26
vergilmir: 就鬼扯阿 那一條是七天 不是一週 這種用法是一週30F 05/20 22:26
tisen: 因為是每週為單位,看得懂嗎?每週,每週,每週。31F 05/20 22:26
orfan: 下午討論過了 就真的是這樣~ 唉32F 05/20 22:26
Taidalmc: 不然要出走喔33F 05/20 22:26
riker729: 鬼島立法的特性就是法條用字要精簡 保留模糊空間34F 05/20 22:26
k1400: matt你的例子好爛 又不好笑35F 05/20 22:27
vergilmir: 北市勞工局嘛對不對36F 05/20 22:27
tisen: 法規規定是每週,不是規定七天。37F 05/20 22:27
abram:   中國國家社會主義勞工黨 vs 統二   狗咬狗一嘴毛38F 05/20 22:27
oqq4123: 12天這太硬才休,合法但不合理,誰可以這樣上班39F 05/20 22:27
h5566: 因為是每週 行政單位依法行事,所以只能修法40F 05/20 22:28
vergilmir: 什麼時後是每週 我GOOGLE出來的36條就是7天41F 05/20 22:29
ABA0525: 7天就不行了 還連續12天 血汗42F 05/20 22:29
KKB: 感覺只有找 Freedy 立委才有行動力修法43F 05/20 22:30
k1400: 不是我講的嘛 是中華民國首都勞工局官員跟全國說合法啊44F 05/20 22:30
vergilmir: 第 36 條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45F 05/20 22:30
thefire2000: 改單周40小時就有類似情形 一樣沒寫明每"周"休兩"天"46F 05/20 22:30
vergilmir: 法條明明就是定七天 每週的是哪一條給個傳送門好嗎47F 05/20 22:30
RevanKai: 去看法務部的才準,別亂GOOGLE48F 05/20 22:31
flysonics: 30之1就是開漏洞啊 你只要遵守30之1就可以無視36條 懂?49F 05/20 22:31
eric61446: 要加入 不得連續吧50F 05/20 22:31
CharleneTsai: V大請看第30-1條 第三項51F 05/20 22:32
RevanKai: 是這條法該修,大家應該要支持修法52F 05/20 22:32
CharleneTsai: 一整個bug的概念53F 05/20 22:32
tisen: 三十之一條第三項,先看懂這條再來檢舉。54F 05/20 22:33
angelwu: 該修法了啦55F 05/20 22:33
Peteroo: 偉哉鬼島  只差沒累死人56F 05/20 22:33
KKB: 大家幫個忙多回文高調吧 不搞大輿論 沒人理社會怎會進步57F 05/20 22:34
hikaru77613: 所以...保全做12小時連12天也沒違法了?58F 05/20 22:34
k1400: 誰修?? 覺得台灣勞工假放太多的人會修嗎????????????59F 05/20 22:34
RevanKai: 前幾天公宅DPP還沒半個人出來開記者會道歉咧= =61F 05/20 22:35
fang314: 這樣太不合理了62F 05/20 22:35
jauruyu: 對 這就是勞工局的立場 資方立場 有夠猛63F 05/20 22:35
thefire2000: 不只這一項 沒有明定多長時間"內"多久連續"假"都該修64F 05/20 22:35
gmoz: 資動部 幹65F 05/20 22:35
Mradult: 懂了,36條可以廢了,無意義的法條66F 05/20 22:36
pftmax: 看台灣資方這麼囂張就歸藍趴火67F 05/20 22:36
babyMclaren: ...68F 05/20 22:36
akway: 臺北市勞動局真的很扯 還可以這樣解釋喔69F 05/20 22:36
Teng0615: 這條太神了XDDDDD 13-2=7 台灣的數學公式70F 05/20 22:36
se2422: 一切合法 謝謝指教71F 05/20 22:36
oqq4123: 沒工會經勞資會議同意,這點是怎麼解釋72F 05/20 22:37
foolfighter 
foolfighter: 每七休一變成每十四休二,幹你娘咧73F 05/20 22:37
chocoball: 就跟當兵一樣阿 積假...然後連1X天不休74F 05/20 22:37
j68345517: XDDD75F 05/20 22:37
KKB: 誰知當初這條法誰提案的阿? 比陳文茜還屌 中文有夠博大精深76F 05/20 22:37
flysonics: 勞資會議這點喔 資方通知你你不反對就是經過勞資會議啦77F 05/20 22:38
tsukasaxx: 還有人覺得這合情合理,根本資方走狗!!!78F 05/20 22:39
xantheholic: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79F 05/20 22:39
RevanKai: 可憐耶tsukasaxx,你看不懂中文嗎?你覺得這條法沒問題??80F 05/20 22:40
Mradult: 魔鬼藏在細節裡,36條是寫給勞工看,30-1才是真的81F 05/20 22:40
RevanKai: 所以你不支持修改這項有問題的勞基法嗎???82F 05/20 22:40
umano: XDDDDDDD83F 05/20 22:41
king22649: 幹 哪個智障定的法= =84F 05/20 22:43
green0953: 勞工的鬼島85F 05/20 22:43
tsukasaxx: RevanKai 你戰錯對像了吧,我明明就覺得不合理86F 05/20 22:43
RevanKai: 你不合理你要做的是要求修法吧??87F 05/20 22:44
RevanKai: 法條白紙黑字就這樣寫啊,這條法確實有問題啊
RevanKai: 不是他們覺得合情合理,是不得不承認法律是這樣寫的
ruokcnn: 幹你娘三小 當兵都沒那麼坎 幹90F 05/20 22:45
tsukasaxx: 所以我從頭到尾都不支持這法條,你戰我幹嘛?91F 05/20 22:45
RevanKai: 所以不爽這件事的,大家一起來要求"修法"吧92F 05/20 22:45
gmoz: tsu真衰 被亂戰93F 05/20 22:46
color1152: 鬼島的玩法咩!慣員工麥該不排除出走94F 05/20 22:46
tsukasaxx: 搞的這文好像我po的一樣?莫名奇妙啊~95F 05/20 22:46
RevanKai: 我如果用法律的方面來看,這條法在這事項他就沒錯了啊96F 05/20 22:46
RevanKai: 那我不就變資方走狗了??
twhphili: 這就是法條有問題 要改阿 又不是小學生玩文字遊戲98F 05/20 22:48
newPipe: 血汗局99F 05/20 22:48
karose48: 簡單來說不就是不能連做七天嗎…100F 05/20 22:48
albb0920: 神解釋101F 05/20 22:49
gmoz: 他應該是來幫忙衝人氣的102F 05/20 22:49
oldpighead: 可是假是主席自己排的103F 05/20 22:51
hy1221: 鬼島有鬼島的玩法104F 05/20 22:52
chungyiju: 這真的合法 勞基法是很恐怖的105F 05/20 22:53
juneyabbi: 資方化的勞動局106F 05/20 22:54
EFPTT: 正解107F 05/20 22:54
orfan: 真正恐怖的...是你以為一堆法律都是在保障人民的時候108F 05/20 22:55
c7683fh6: 資動部: 我說合法就合法 由不得你109F 05/20 22:56
silentence: 這條真的很爛  周休二日根本無法正常實施110F 05/20 22:57
jevin: 勞動局故意曲解法律111F 05/20 22:57
KKB: 賴香伶私底下的反應是怎樣? 當官只能照字面玩112F 05/20 22:57
jevin: 規定7天要休1天 不是每週要休1天 勞動局的解釋不對113F 05/20 22:59
elle: 但事實上不是勞動局先如此解釋 小七全家或更多資方如此解釋114F 05/20 23:01
elle: 如果資方不先如此解釋 那八天怎麼來的
dian9: @@116F 05/20 23:02
eddie1212: 我們有我們的玩法XDD117F 05/20 23:03
a856445: 勞動局在工殺小,自己亂解釋?118F 05/20 23:04
tomokazu: 其實這篇有個小錯誤 就是一週的第一天是禮拜天 從這禮拜119F 05/20 23:05
tomokazu: 一一路上到下禮拜五才不違法 我啥我知道因為我們公司也
tomokazu: 常常這樣玩 人資單位已經請示過勞動部
silentence: 真奇怪  七天得休一天  他這樣搞叫做十三天才休一天欸122F 05/20 23:07
kaworu0612: 我也常常連上十幾天才給休 開始生病就辭了去休養身體123F 05/20 23:09
kaworu0612: 勞動局真的很廢
itachi0609: 洩洩指教125F 05/20 23:12
sunny21333: 幹勞動局廢物126F 05/20 23:14
Franceros: 唉127F 05/20 23:14
Mybook: 我的看法不同每七天 就是你畫的 09那日也要休才對128F 05/20 23:15
Moratti: 推129F 05/20 23:16
gncn: 要罵就罵立委叫他們去修法阿  現在法律就這樣  罵勞工局衝三130F 05/20 23:17
sunny21333: 勞動局這樣解釋根本殘害百姓131F 05/20 23:17
gncn: 小132F 05/20 23:17
sunny21333: 勞動局這種解釋有人認為是對的?133F 05/20 23:18
gncn: 還在勞工局解釋方式   推文完整爬一次再出來屁很難嗎134F 05/20 23:18
APC: 全世界每個人平均有一顆睪丸135F 05/20 23:18
j68345517: 扯136F 05/20 23:19
o760823: 資基法...鬼島!!!137F 05/20 23:19
gncn: 鄉民真的對DPP很友善   完全執政了修掉30-1小事吧138F 05/20 23:19
p1227426: 有bug 那麼久 k黨不修 難怪選不上139F 05/20 23:19
jevin: "每7天"的意思就是不超過8天 超過8天就是違法 不然幹嘛規定140F 05/20 23:20
jevin: 7天
gncn: 樓上請再爬一次推文謝謝142F 05/20 23:20
PeikangShin: 神經病,每七日不就是指任意的七個日子嗎~勞動局腦殘143F 05/20 23:20
PeikangShin: 補充說明:任意的七個連續日
onetti: every 7 days才對!勞動部根本資方打手。145F 05/20 23:21
c902112: 不是還有雙週工時84小時的規定?146F 05/20 23:21
manabi: 這條也太誇張了...147F 05/20 23:23
olympus0326: 扯翻,推,鬼島勞基法真的要修!148F 05/20 23:23
error123: 北京寶寶話XD149F 05/20 23:25
rickyhoney: 有夠天才!!鬼島玩法150F 05/20 23:26
gncn: 冤有頭債有主,這次不是解釋的問題,你要不要更新一下?151F 05/20 23:26
gncn: 算了   我看你也不好意思去吵完全執政的立委們
ohkokusa: 哪個智障定的法153F 05/20 23:27
appoo: 時代力量的立委加油啊154F 05/20 23:28
fj73309: 明明就違法,這樣洗就沒事了?155F 05/20 23:29
jaguars33: 你是慣老闆吧156F 05/20 23:30
gncn: 又再違法  不懂懶得查至少爬一下推文   好像真的很難?157F 05/20 23:31
gncn: 施壓的方向不是失言不是解釋不當,是有惡法該修好嗎?
after1: 你說對了  勞工局說這樣合法159F 05/20 23:33
yyyk: 馬的,真的是資動部160F 05/20 23:33
after1: 這不只是立法院的問題. 更大問題是勞動部曲解條文161F 05/20 23:34
after1: 解釋條文應該要探究立法原意. 而不是鑽漏洞玩文字遊戲
gncn: 原來30-1是勞動部修的   長知識了謝謝163F 05/20 23:35
YuenYang5566: ...164F 05/20 23:35
YuenYang5566: 七日就七日 自己解釋成一個禮拜是三小
gncn: 又一個不爬推文的   唉   民眾哪166F 05/20 23:36
terry910333: 原PO改一下 是日~六 不是一~日 這法條存在超久的 爛167F 05/20 23:39
R6SSI: 這想法有問題ㄚ168F 05/20 23:39
tisen: 哈哈民眾哈哈169F 05/20 23:41
totogood: 高調170F 05/20 23:41
StarRoad: 十四休二這個要勞資方協商過才行實施,最好是有協商過?171F 05/20 23:42
guepard: 三小172F 05/20 23:42
david54001: 垃圾勞工局173F 05/20 23:45
psypoorer: 看!盡是些資動部、資動局174F 05/20 23:47
akay08: 我們班表是絕不能連七耶,官員那是在工三小175F 05/20 23:48
sggs: 國會最大黨咧176F 05/20 23:49
azopper: 就是做12休2也合法177F 05/20 23:49
prkfcpr: 幹 這是誰出來說的,報上名來178F 05/20 23:52
amy6272000: 我真的這樣連上13過,還有一天是參加訓練課程沒算上班179F 05/20 23:54
amy6272000: ...所以只算上12
foolfighter 
foolfighter: 要工會同意或勞方代表過半才適用30-1181F 05/20 23:56
modjo: 你得到它了182F 05/20 23:57
foolfighter 
foolfighter: 資方不得片面採用或私下和個別勞工要求採彈性工時183F 05/20 23:57
ghost17612: 原文是腦殘嗎? 七天至少要休一天184F 05/20 23:59
yuiweq1999: 國軍也常常這樣啊..非常合理的鬼島邏輯= =185F 05/21 00:00
mikazeray: 鬼島有鬼島的玩法 還有這意思是1個月只讓你休4天也可以186F 05/21 00:06
comicboy37: 幹啥小法律!!!187F 05/21 00:07
lieney: 高調推188F 05/21 00:09
ShutODown: 中國的勞動合同都比台灣勞基法好了 這爛法不意外189F 05/21 00:12
catv: 幹拎涼勞基法改名資基法算了190F 05/21 00:18
DuFanSong:191F 05/21 00:24
aa708: 幹政府這種解釋真的正確嗎192F 05/21 00:25
jevin: 法律明定7休1 解釋成14休2 乾脆28休4好了193F 05/21 00:27
faxy:194F 05/21 00:31
toy111: 這種解釋.....我開始懷疑我的國文沒學好了.......195F 05/21 00:32
seasonyu: 唉唉196F 05/21 00:33
flourella:197F 05/21 00:33
lulocke: 我先要你上班300天再放你50天假 再要你上300天198F 05/21 00:35
lulocke: 撐不住就是年輕人抗壓性差
gekkojam: 支持修法200F 05/21 00:47
flme2: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201F 05/21 00:57
flme2: 幹0糧 資動部要不要重新回去讀小學 幹0糧幹
lingling0000: 官員其實腦袋很好誒 ~~203F 05/21 01:02
epyonwing: 幫高調 勞動局 狗屁不通204F 05/21 01:04
tisen: 一堆人沒看30之1條就在罵,好像自己很懂一樣XD205F 05/21 01:15
psl7634: 每二周要休二日  你四周只畫3天 還有一天跑去哪206F 05/21 01:26
rain150148: 根本壓榨勞方207F 05/21 01:30
ebinkuo: 資工局208F 05/21 01:38
onlyhuman:209F 05/21 01:56
penta: 智障勞工局210F 05/21 01:58
Fluff: 14號被重複計算欵..前後六天都拿他當假..完完全全不合理!211F 05/21 02:08
JONES0816: 好啦 不然 先罰300212F 05/21 02:11
tisen: 頗呵,根本算錯還沾沾自喜XD213F 05/21 02:19
從頭到尾看你沾沾自喜不想理你,不知道你在HIGH什麼
這麼想有人理你,看你邊緣人理你一下,幫曲解中文法條這麼爽喔
我根本不想算這鬼東西也不認為這鬼東西該是這樣認知
寫一篇文可以幹什麼,你算是聰明人也該清楚
何必當丑角刷存在感
jimmy5670: 瞬間體會到資動部是被哪種人滲透的214F 05/21 02:36
※ 編輯: KKB (49.159.95.88), 05/21/2016 02:43:15
psl7634: 你真的沒搞董215F 05/21 02:53
psl7634: 每7天算一個工作週期 二周要有休二日
psl7634: 但你不能把第14日當作下個工作週期第1日 少一天啦
psl7634: 而且  是勞工局用錯法條解釋
bingreen: 勞基法不是老闆自動挑有利的219F 05/21 02:56
richard42: 大公司作12天沒休都合法阿 勞基法就是這樣規定 鬼島法220F 05/21 03:12
dumbo426: 解釋方法太多 不夠精確 該修法221F 05/21 03:58
dumbo426: 應該要解釋成 任意畫取七天內 都要有一個假日
tist: 勞工的鬼島223F 05/21 04:07
fujizaki: 簡直扯翻224F 05/21 04:24
eeveelugia2: X的 全世界大概只有台灣的勞工局是幫資方設想的225F 05/21 05:01
forbake1: 哈哈勞工局不意外226F 05/21 06:19
tisen: 被打臉就...呵呵XD227F 05/21 07:18
TellthEtRee: KMT壓榨勞工228F 05/21 07:25
Maninck: 如果是任意七天,那永遠別調假了==229F 05/21 07:42
windfox6705: 台灣勞基法跟垃圾一樣230F 05/21 07:56
tisen: 提案修法啊,最照顧勞工的民進黨國會多數欸231F 05/21 08:01
killerken: 高調232F 05/21 08:14
demoQ: ㄇㄉ怒推233F 05/21 08:21
xaviera467:234F 05/21 08:32
ElleYang: 要就修改勞基法,扯統二沒什麼意義235F 05/21 08:32
longkiss0618: 狂236F 05/21 08:43
honey0417: 高調237F 05/21 09:06
lovewsc: 原來如此238F 05/21 09:53
lyu0001: 推 這休假不合理239F 05/21 09:53
PaPaBearLin: 推240F 05/21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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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microken 說讚!
1樓 時間: 2016-05-20 23:37:45 (台灣)
     (編輯過) TW
···
原來是一周內至少要休假一天 而不是每七天需休假一天
2樓 時間: 2016-05-20 23:41:53 (台灣)
     (編輯過) TW
···
發文單位:內政部
發文字號:(75)台內勞字第 398001 號
發文日期:民國 75 年 05 月 17 日
原則上前後兩個例假日應間隔六個工作日
師爺給我翻譯翻譯
3樓 時間: 2016-05-20 23:44:41 (台灣)
+2 05-20 23:44 TW
勞動局啥時正名叫資動局
4樓 時間: 2016-05-20 23:51:19 (台灣)
  05-20 23:51 TW
這樣真的合法 真心不騙
5樓 時間: 2016-05-21 00:01:24 (台灣)
+1 05-21 00:01 TW
14號那天還可以重複使用 下次休假就是27號了
6樓 時間: 2016-05-21 00:31:58 (台灣)
  05-21 00:31 TW
真的啦~當兵都這樣看白爛學長被搞
7樓 時間: 2016-05-21 00:38:47 (台灣)
  05-21 00:38 TW
還是不懂 麻煩 先請勞工局做給我們看不就得了
8樓 時間: 2016-05-21 01:28:07 (台灣)
  05-21 01:28 TW
連做12天不是秘密XD
9樓 時間: 2016-05-21 08:13:56 (台灣)
+1 05-21 08:13 TW
是的,勞動局是資方的代表
10樓 時間: 2016-05-21 13:04:08 (台灣)
  05-21 13:04 TW
30-1條 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
資會議同意後,其工作時間得依下列原則變更:(略)..
"三、二週內至少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不受第三十六條之限制。"
11樓 時間: 2016-05-21 23:02:17 (日本)
  05-21 23:02 JP
你第一天認識勞委會跟勞動部嗎...這種解釋結果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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