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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5-20 14:45:1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onundrum (Hi~)
標題 Re: [新聞] 絕無合意性行為!傳林奕含父母備妥「
時間 Fri May 19 20:46:16 2017


[原文恕刪]  文長慎入,若不是對此案有高度興趣,請左轉~謝謝~~

Re.5/18 Vicky1016 [新聞] 絕無合意性行為!傳林奕含父母備妥「這

首先,非常謝謝你發表的文章,讓我有回文的動力
我想針對你提出的「憂鬱症」的個人經驗及「無罪推定原則」的個人看
法做相關討論.


關於「憂鬱症」
就你所描述的經驗我認為你是一位非常有自覺的憂鬱症患者,但是下面
我會舉個例子,也有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和憂鬱
症,而且更會讓身邊的親友完全摸不著頭緒.

-----------------------------------------------
以下為真人真事,無改編:
曾經在感情上受創,有一些朋友知道,已經過了將近6~7年的時間,我的
所有家人至今仍然不知道當初發生什麼事.從事發開始,我和朋友出門的
頻率增加了,為了散心;無法吃東西,在家人面前我吞食,為了讓身體活
下去;養成跑步習慣,可是總是失眠;看電影時,我無法讀簡體字了,我
原本能讀的,而且還讀得很好;工作更為努力,獲得老闆稱讚.可是不管
如何累,一天卻只能睡三小時,長達半年,家人知道我失眠嗎?沒有,因
為我一樣時間起床,一樣時間出門,一樣時間回家.失眠時想什麼?無限
的為什麼(對方的行為和語言接不上的困惑)、無限的自我檢討、無限的
憤怒、無限的天使與惡魔,沒有眼淚,只想好好睡覺.過了那半年,我以
為我很好,生活積極,開始能說說笑笑,只是開始身體不舒服,說不上怎
麼個不舒服,日子一樣照過,直到莫名其妙掛急診的那天,急診醫生把我
視為應第一時間處置的病人,做了精密的檢查,查不出病因,後續看了門
診,換了醫院,找不到病因,日子變得黑暗頹廢,但是父母不解,他們急
,面對我的頹廢也只憤怒地說:「你怎麼會變成這樣子?!」當時只是傷
心,但我自己也不知道原因,持續一段時間後,到了某醫學大學家醫科診
斷,相關檢查確定生理健康後,便往心理諮商方向進行,後續就醫都由我
獨自前往,我不讓家人、朋友參與,第一次填寫壓力量表,從第一題開始
掉淚,正面背面滿是淚水,我知道那是壓力爆表,即使表上沒有提及任何
讓我傷痛的字眼,我突然意會是的,是那件事情的結.後續安排幾次諮商
,配合短期少量藥物治療,因為我受的傷不重,很謝謝醫生救了我,雖然
某些生理機制,一旦開了便關不了,不過沒關係,我的困擾不嚴重,我還
能活,我也仍相信善良,我諒解父母當時的不解,但是我至今仍不會諒解
那個人的惡.

-----------------------------------------------

提供這個例子是讓鄉民知道,人的性格是很多樣的,每個人遭遇創傷後壓
力症候群和憂鬱症產生出來的反應是有很多面貌的,有的人選擇外放,有
人選擇內化,有人選擇配合演出,有人反應在生理健康上,內化不成就可
能重傷或毀滅.不是單一的人出來說自己的經驗就能解釋得了他人的遭遇
或事件.


我認為林父提供的精神科就診紀錄是能幫助說明案情的,因為我認為林女
和她的醫生都知道他嚴重病發的原因和那件事的時間點,對於原PO說精
神疾病不像皮肉傷,很難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的,這點我不認同.至於報
導中林父知道的時間點是什麼時候我則認為還有待查證,若是高二發生,
高三就診時林父才知情高二所發生的事情,一切就能說得通,因為也有可
能林女經過一段時間糾結之後才爆掉,家裡才知情;至於如果是事發當時
就已經知道,為何後續還沒有處理,這點我也會覺得疑惑,不過這就等相
關證據釐清.國高中的青少女仍在自我認同及對於愛與性的成型階段,尤
其是女校學生更為複雜,是許多自我認同和自我懷疑的交錯的時期,也是
對於性與愛矇懞懂懂的時期,若他自身無法合理解釋對方的語言和行為,
的確有可能會造成很大的傷害.而目前大家看到的小說也好,網誌也好,
那已經是林自己經過幾年來漸漸理出來的脈絡,而當時的十六七八歲的他
的如果對於發生的情感與性產生懷疑、困惑、矛盾、受創,很容易深陷、
崩解,大家都當過青少年、青少女,應該不會很難理解吧.我坦言我個人
是比較相信林女說法的,而對於陳的說法我則沒有任何依據可以信他.




關於「無罪推定原則」
其實這正是版上兩派人馬爭論的焦點,但是我發現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爭
什麼或是認為雙方為何總是各說各話無法溝通,所以針對這點幫助大家釐
清自己的立場.關於「無罪推定原則」請先閱讀聯晟法網-法學補給站中
的「無罪推定原則」一文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7281

「無罪推定原則」我認為是個老話題了,而原PO所舉的例子,徐自強案
發生的時間點在民國84年,而中華民國是92年才開始明文規定表彰「無罪
推定原則」,我相信徐自強也是因為「無罪推定原則」之後才得以被無罪
釋放,這也顯示了,在表彰「無罪推定原則」之後,法官應重視原告和被
告雙方所提證據.原PO用二十幾年前的這個案例來舉例,我認為支撐力
道有點弱了.

----------------------------------------------------
根據剛才所貼的聯晟法網-法學補給站中的「無罪推定原則」一文所解釋:

所謂「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其中包括了不
少內涵。首先,無罪推定原則僅適用在審判程序,不包括偵查程序,偵查
中檢察官雖然也有中立義務(刑事訴訟法第2條),但是畢竟檢察官站在被
告的對立面,所以往往著重於調查對被告不利的證據。現行刑事訴訟法採
取「修正的當事人進行主義」,強調藉由雙方當事人,也就是原告(也就
是檢察官)和被告(有時包括辯護人)進行訴訟活動,而法官站在中立第
三人的立場,藉由觀察檢察官和被告的攻擊防禦,而作成判決。因此,無
罪推定原則,是要求法官在審判程序中,保持公正的態度,去檢視整個訴
訟流程。無罪推定原則,也要求負責國家刑罰權追訴的檢察官,負擔起證
明被告犯罪的責任,這是因為檢察官是國家刑罰權的發動者,具有強大的
國家資源作為其後盾。也就是說,被告在刑事訴訟程序中,並沒有被要求
提出證明自己無罪的責任(無自證無罪之義務),並且也可以行使刑事訴
訟法第95條的緘默權。

  因此若檢察官無法提出堅強證據,讓法官達到毫無合理懷疑的確信心
證,則法官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應該給予被告無罪的判決。所以,無罪推
定原則,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一方面要求法官保持公正
不偏袒的立場,去傾聽檢察官和被告的陳述,另一方面,也要求檢察官,
必須舉證證明讓法官無合理懷疑的確信被告是有罪的,這樣檢察官才完成
其舉證責任,法官也才能判決被告有罪,否則法官必須判決被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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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嗎?「無罪推定原則僅適用在審判程序,不包括偵查程序」於是審
判時法官有法官的責任,偵查時檢察官有檢察官的責任,所以請不要那麼
緊張好嗎?


有很多鄉民很擔心沒性侵卻被仙人跳當性侵怎麼辦?無罪推定明文表彰之
後,司法講求人權,我們可以看到不少性侵案例都是因為提告方證據不足
而判無罪,但是從另一個面向來看,「無罪推定論」卻是強迫被害人舉證
,這點也是現今司法檢討的其中一部分,


^^^^^^^^^^^^^^^^^^^^^^^^^^^^^^^^^^^^^^^^^^^^^^^^^^^^^^^^^^^^^^
((在加拿大,在性侵案件上已改由
嫌犯舉證「我沒性侵對方」,所以當某些鄉民提議說應該由嫌犯舉證的說
法,就別笑了,因為的確是有些國家是這麼辦的.))
^^^^^^^^^^^^^^^^^^^^^^^^^^^^^^^^^^^^^^^^^^^^^^^^^^^^^^^^^^^^^^
特別註記:有版友反應此段不實,我是看新聞報導寫的,我會再深入研究
^^^^^^^^^^^^^^^^^^^^^^^^^^^^^^^^^^^^^^^^^^^^^^^^^^^^^^^^^^^^^^

一段正常的關係中,雙方之間的情感認同彼此需要一點時間,尤其是初戀
的雙方,當時間不足或溝通不足都有可能造成不好的結果,與其擔心被當
性侵犯,不如認認真真地去多瞭解女方的心情,加強兩性相關知識,你可
能會說,這麼麻煩我吃洨阿?對啊就是這麼麻煩,你愛他就是會這麼麻煩
,不然你以為這麼簡單啊?!尤其面對突然來的,無緣無故出現的,與其
幻想那是老天安排,幻想浪漫之前,還是多想一想這一切到底奇不奇怪.

還有一點我們必須知道的,讓人更為緊張的,其實也是近幾年來性侵案件
的一個重大議題,便是「被害者在性侵害舉證上的困難」.性侵害,哪怕

是只有一次對方的不願意,就構成性侵害(性侵害的定義請自行查閱法條)

,如果是典型的性侵害呢?也許大多數人大概知道舉證的SOP,那麼如果
不是那麼典型的呢?拿口交的例子來說好了,被害人要怎麼證明被強迫口
交?在模糊地帶的呢?如果性侵加害人懂得滅證呢?如果性侵加害人懂得
操弄人心呢?如果目前的法條無法將鑽法律漏洞的惡人定罪怎麼辦?這是
法律上「新的困難」,有多少被害人因為證據不足得不到正義支持呢?

我們害怕真實的被害得不到正義的聲張,這其實跟「無罪推定論」有點相
似,我們也害怕無罪者被誤判,得不到正義支持.法律或社會制度如何能
更完善支持被害人呢?法官要怎麼辨正證據能否支持呢?一般民眾如何注
意性侵慣犯或是狼師慣犯呢?目前性侵犯的再犯率高,應該如何懲治呢?
甚至更有被害人又受同一加害人侵犯的例子,該如何保護被害人呢?

有同樣遭遇的被害人如何被串連呢?我們還有許多需要檢討的制度面

大家都認同醫學有其極限,光是憂鬱症用藥,有多少人用藥也起步了反應?
而法律是由人制定的,更是有其極限,那些不符合現今社會的法條,甚至
漏洞百出的法條都是存在的,一方面要保障人權,同時要懲處惡人,尤其
是當惡人懂得為自己的惡行避險的時候,這時候就只能仰賴修法來規範未
來,每個人心中有一把道德的尺,對的錯的,善的惡的,我的價值觀中認
為惡人即使沒犯法仍不能說他又沒犯法就開脫,只不過目前的法規也許無
法定罪而已,法規能怎麼修怎麼規範又是另個議題了.


林女的案子時間久遠,案件本身也非常複雜,目前大家也不知道雙方各提
出什麼證據,其實大部分的人在一開始就已經認為此案要定罪有困難,但
是我個人仍抱持期望他是一個破例,我說的破例並不是違反法律,而是打
破前例,畢竟法律條文能有不同的解釋方式,又更有些條文甚至前人很少

用到的,前例是參考,但不會是絕對,每個案情的人事時地物都是獨立的.


在法庭上,法官的判決是看兩造雙方所提的證據說服力
在社會上,民眾的道德認同看的也是雙方的說服力
很多人說林是惹錯人了,但我認為陳也是惹錯人了


理性時間結束,以下非理性時間~~



回覆說別人小說、網誌辦案的鄉民啊!
你這是在笑別人在八卦版講八卦嗎?這裡是法庭嗎?你是法官嗎?
八卦版不能講八卦嗎?能不能當證據,證據足不足夠是檢察官和
法官的事情好嗎?那麼想判就去考法官啊

回覆說騙砲犯法嗎的鄉民啊!
“如果”只是騙砲的話當然不犯法啊,
就算是同齡的朋友被騙砲或騙砲別人,那我用道德的尺量他不行嗎?
我是不知道你的道德的尺有沒有30公分啦

回覆說是民粹的鄉民啊!
我用道德的尺量他不行嗎?道德的尺量他算定罪嗎?歹勢,我不是法官喔!
都不能說不能討論嗎?你衛福部嗎?共產黨嗎?

回覆一直跳針該案很難定罪的鄉民啊!
他媽的就你知道很難啊?很難要你一直說嗎?誰不知道很難啊!
大家都知道的事情還一直說,每天跳針不覺得自己白目嗎?
如果開會的時候推行一個草案,你不提應該怎麼辦就算了,
只會在旁邊一直說很難很難,老是覺得別人都不知道很難,

一直說這裡很難那裡很難,知道別人會多~~~討厭你嗎?蛤!


回覆精神病的話不可信的鄉民啊!
說真的,有的人連得了精神病都還比你聰明,比你有邏輯,
你叫我怎麼騙得了我自己去相信你?

回覆說林女通姦除罪化的鄉民!
支持通姦除罪化很奇怪嗎?我也很支持,身邊也很多人支持

回覆林女父母教育問題的鄉民啊!
啊陳的父母有把他教得很好?好棒棒

回覆口無遮攔的幹話鄉民啊!
幹!低級鄉民真是他媽的殘暴啊!!

回覆工讀生
請拿出你的工作態度好嗎?



最後,我想跟林小姐道歉
我是那種國文段考拒絕背書,默寫空白的傢伙,
文學書這輩子我還看不到十本,
就在你離世的前兩週,我曾自豪地向家人說:
「我覺得文學根本沒有什麼用,我都不看文學書的.」
但!一個巧合讓我看到你的消息
因為你,我發現我說錯了,我應該用更開放的心去觀察這個世界.

你不是廢物!你的文學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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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yourshit 
allyourshit: 證據拿出來 該進去關的就會進去關 很難懂?1F 05/19 20:48
allyourshit: 難怪是神經病
你說的每一句話我都很難懂all your shit
arrenwu: 你說你相信林女的說法,可是林女沒有什麼說法啊3F 05/19 20:50
你自己去看吧~這是一段被誘姦者愛上強暴犯的故事
byzzy: 討論一下錯了嗎4F 05/19 20:50
roro1984: 用心給推5F 05/19 20:50
berryc: 遇到精神病人只能算你衰.  這社會就是這樣,精神病最大6F 05/19 20:50
精神病沒有最大啊,很多人完全不相信精神病說的話
SteelALC: 懇切且詳盡的文章,值得細細一讀7F 05/19 20:51
謝謝!
※ 編輯: conundrum (114.44.191.122), 05/19/2017 20:52:34
berryc: 我是覺得各個團體甚至政府單位這十多年來都一直不斷宣導8F 05/19 20:51
DataMaster: 剛剛看新聞 陳星把林逸涵曾經寫的情書交給檢調了XDDD9F 05/19 20:52
你以為可以嚇到我?這我不意外,故事裡面原本就說了她有愛,陳目前提證據對他
自己來說是最重要的,所以他拿出來也是應該的,對我來說他是不是長期用這種
手段欺負少女們才是最重要的
berryc: 女性要保護自己, 被欺負要站出來.  從各大媒體不知砸多少10F 05/19 20:52
事發時是幾年前?
DataMaster: XDDDD  呵呵 根本是交往 還誣賴成強姦11F 05/19 20:52
開始時是不是性侵也很重要喔!
wei121: 推,好文12F 05/19 20:52
berryc: 錢, 不自助的人還是不自助, 說真的法律保護有錢人,保護懂13F 05/19 20:52
pttworld: 鋼彈駕駛員精神力都很強14F 05/19 20:52
berryc: 法的人, 保護敢出來面對的人.  有一種人保護不了, 就是自15F 05/19 20:53
aCCQ: 真的想好好討論就不要有後面那些發洩情緒的話語 建議刪掉16F 05/19 20:53
請接受人都是有情緒低~
※ 編輯: conundrum (114.44.191.122), 05/19/2017 21:03:00
berryc: 己都不幫自己的人   能怪誰?17F 05/19 20:53
arrenwu: 我是真心看不懂你所謂 林女的說法 指的是什麼18F 05/19 20:53
你的意思是說林女已往生,所以對該案沒有說法?這樣嗎?
還是說對林女作品、網誌所表達的內容不懂?
wei121: 工讀生看到這篇一擁而上19F 05/19 20:53
ggttoo: 幫補血因為工讀生會秒噓20F 05/19 20:54
arrenwu: 你如果是說你相信鄉民的臆測,根本也不用解釋啥21F 05/19 20:54
berryc: 人死了反正死無對證, 就利用人死為大無限上綱..可笑22F 05/19 20:54
其實也沒有死無對證,因為陳還活著
也沒有無限上綱,因為林女已經把他要說的都說完了
arrenwu: "相信"這件事情,你只要說出你覺得有可能的理由就好23F 05/19 20:54
我沒有相信誰的臆測,第一時間我是在沒有看其他評論狀態下閱讀林女的作品、
網誌、發表會之後所產生的想法,任何人產生自己的想法都滿正常的
berryc: 感情的結解不開, 跳樓燒碳上吊每天都在上演... 死了就能把24F 05/19 20:55
pauljet: 馬幼興衰到爆 被唐少萱誣陷 司法雖然還他清白 他的人生也25F 05/19 20:55
berryc: 責任丟給曾經交往過的人???  這就是正義喔? 噗26F 05/19 20:55
其實我不太知道林女為何輕生,所以他輕生的問題我不認為100%因為陳
感情的結,我認為他已經解開了,因為他已經很清楚地解析房思琪和李國華的關係
pauljet: 被毀了27F 05/19 20:57
berryc: 精神病真的最大, 哪天再來第二個鄭捷..被抓到就說自己有病28F 05/19 20:57
berryc: 殺人不是出於自願, 而是被外星人控制
berryc: 大家都來這一套, 做事情都不用負責任啦
精神病有很多種,你這樣歸納有點怪怪的吧?
況且那是法官經過精神科醫師的診斷書所做的判決,
你要討論這個可能要再開一個話題
pauljet: 唐少萱當年在電視上聲討馬幼興 你看過嗎?31F 05/19 20:58
老實說我沒看過,我知道這件事情時是馬幼興被判無罪
你要用這個案子來說此案的話,我也可以用別的案子來說此案
我比較傾向用獨立的方式討論此案
berryc: 晨腥是誰我不認識, 但站在理性的角度, 我寧可選擇相信他32F 05/19 20:58
silentsand: 大家覺得李國華是到了50幾歲才初登板吃林這一案而已嗎33F 05/19 20:59
silentsand: 補教狼師們很緊張,超怕被揪出來的齁
berryc: 也不會相信一個有精神病的人的說詞...還用自殺來控訴?35F 05/19 20:59
你要相信陳也是OK的,知道自己的立場就行了
至於你認爲自己是理性,別人就是不理性這點我可能沒辦法認同
其實說林女用自殺來控訴都是別人在說的
林女的遺書甚至連陳都沒提到呢
silentsand: 光叫的動衛福部發公文就很有鬼了,別再躲學生不上課了36F 05/19 20:59
berryc: 就算要用自殺來指控人, 也該在遺書裡交待清楚37F 05/19 20:59
我覺得你應該看一下林女的訪談,他說了這不是一本憤怒的書
我不覺得他的自縊是控訴啦
silentsand: 檢調明查,李國華光衛福部公文就很有鬼了,查關係人通聯38F 05/19 20:59
pauljet: 多麼無辜 性侵犯就算還沒定罪也罪該萬死 對吧?39F 05/19 20:59
我沒說要他去死喔  誤會我了
CGZB: 畜牲就是該被譴責 沒什麼好講的,不譴責就是縱放40F 05/19 21:00
silentsand: 陳的爸媽怎麼教出這種男人,這種錯比林的爸媽大多了41F 05/19 21:00
arrenwu: 我猜這不是陳第一次看這種事情42F 05/19 21:00
silentsand: 若要檢討林的父母,狼師們的父母錯遠比小女生的錯43F 05/19 21:00
silentsand: 還要大
arrenwu: 但也因此我覺得這案件是性侵的機會很低45F 05/19 21:00
silentsand: 一切只要狼師管好下半身就不會發生46F 05/19 21:00
arrenwu: 因為如果他常吃,更是沒理由搞性侵47F 05/19 21:00
我覺得很難說,如果常吃就知道怎麼吃最好呀
silentsand: 如果李國華只有在林高中畢業後交往2個月,何必躲成這48F 05/19 21:00
silentsand: 樣,連補習班都第一時間停課還讓衛福部發關於性侵公
silentsand: 文,神隱又如同鄭捷家長般堵不到,也太厲害
silentsand: 通姦罪廢除但書,就給了其他受害者出面的誘因,林
arrenwu: 因為師生戀是醜聞啊  最佳處理作法是冷處理52F 05/19 21:01
是醜聞嗎?我覺得好像很多人覺得沒什麼
silentsand: 家堅持下去不是只為林,同時也是為了阻止下一個思琪53F 05/19 21:01
silentsand: 受害,阻止下一個受害的家庭別再被已婚狼師們利用這
arrenwu: 對抗任何醜聞,除非有必要,不然一般來說不出面是最好的55F 05/19 21:01
silentsand: 個漏洞傷害別人56F 05/19 21:01
pauljet: 馬幼興在這期間完全沒戲演沒收入 社會應該這樣對他嗎?57F 05/19 21:01
還好陳應該沒有這個困擾
berryc: 晨腥絕對不只吃過林啦...戰績可能不下宗瑞哥58F 05/19 21:02
waitwind: 推~,不過文章前後段的語氣也相差太大,害我笑出來XD59F 05/19 21:02
娛樂一下
pauljet: 如果他拿不出證據證明自己無辜 他的人生就真的救不回來60F 05/19 21:02
berryc: 然後呢?  都是強暴??  到今天有哪個被害者拿證據出來指控?61F 05/19 21:03
berryc: 宗瑞哥真的是影片害死自己, 也救了自己
如果覺得很好用的招應該會一直用下去吧
pauljet: 無罪推定 是待人的原則63F 05/19 21:03
人權呀
arrenwu: 痾 我知道小說內容 但是林從來沒指控過陳強暴她64F 05/19 21:03
如果房就是林的話,口交就是性侵害
berryc: 影片流出來, 成為他迷奸人的證據. 但也因為有影片,讓一堆65F 05/19 21:04
arrenwu: 目前對陳的指控,全部都不是出自林本人66F 05/19 21:04
berryc: 噁心母豬現形, 要不是有那證據我看宗瑞哥大概要被判1,2百67F 05/19 21:04
berryc: 年啦
arrenwu: 小說內容當然是一個被右肩的女學生愛上加害者的故事69F 05/19 21:05
arrenwu: 你相信的並不是所謂的林的說法,而是鄉民的臆測
arrenwu: 話如果講不清楚,文章打得長逝沒用的
他訪談裡面有說啊,功課做一下
deepdish: 小說解釋新聞是怎麼去脈絡化幫出軌的老公護航+老婆原諒72F 05/19 21:05
arrenwu: 這些全部都是鄉民的推測不是嗎?XD73F 05/19 21:07
deepdish: 這種事情美國也有 http://blog.udn.com/TaiwanK/847145674F 05/19 21:07
紀錄片:The Invisible War 揭露美國軍中駭人聽聞的強姦文化 - 台灣老K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
[圖]
影片(內建中文字幕),載點如下:The Invisible War (如果瀏覽器有安裝adblock,下載時請暫時關閉) 本片請到多位曾經在服役期間,遭受軍中同袍性侵犯的美國女兵(加上一位男兵)現身說... ...

 
arrenwu: 我其實只是希望你們別在說啥 相信林女的說法 的話了75F 05/19 21:07
你看過訪談了?
※ 編輯: conundrum (114.44.191.122), 05/19/2017 21:39:19
arrenwu: 因為林目前公開的文章根本就沒有指控過誰76F 05/19 21:08
snio2427: 推77F 05/19 21:08
berryc: 鄉民不是最愛拿三國志打臉演義嗎 XDD 說都是小說把諸葛亮78F 05/19 21:08
berryc: 給神化了...現在怎麼又覺得小說都是真的
arrenwu: 我是覺得你們自己要怎麼猜都沒差 別說這是林的說法呀80F 05/19 21:09
真心推薦你看訪談~~拜託啦~看一下
deepdish: 不是文學沒用 而是升學主義 讓你失去追求文學的胃口81F 05/19 21:09
berryc: 小說的情節拿來辦案更扯    人死了就可以這樣亂搞 XD82F 05/19 21:10
其實不是小說辦案
而是用小說去理解一個人或一些人
deepdish: 哈哈 可是美國紀錄影片難道都是造假嗎? 這不就是人性?83F 05/19 21:12
arrenwu: 我不太懂的是你怎麼會拿 紀錄片 跟 小說 比較就是84F 05/19 21:13
deepdish: 我是不太懂明明世界上就有類似的事情 但可以當作看不到85F 05/19 21:14
silentsand: 宗睿哥堵的到,李國華堵不到,權勢啊權勢86F 05/19 21:15
arrenwu: 李國華在小說裡面 你當然堵不到啊87F 05/19 21:16
simple30: 謝分享 沒經歷過很難體會其中感受 (不過排版一下會比88F 05/19 21:16
simple30: 較好閱讀)
抱歉,我排版有點差
arrenwu: 你講100遍,小說仍然是小說,不是紀錄片90F 05/19 21:16
silentsand: berry你說腥哥戰績不下宗睿,難道他年資久到列名人堂嗎91F 05/19 21:17
piliwu: 我不想活在自證己無罪的國家,白色恐怖一次已經太多92F 05/19 21:17
不要害怕,目前採無罪推定原則
silentsand: 這形容也太神93F 05/19 21:17
ymuit: 推用心,某些樓不要急著來證明..請等事後再說..馬案不等於94F 05/19 21:18
deepdish: 你都忘記2014年還沒有小說的時候你推文推什麼嗎95F 05/19 21:18
silentsand: piliwu我認同你此言,興哥快學吳笛出來面對且繼續上課96F 05/19 21:19
arrenwu: 推什麼啊? 2014年我推過太多聞了97F 05/19 21:19
ymuit: 林案好嗎...98F 05/19 21:19
arrenwu: 不知道你在講啥99F 05/19 21:19
Noveman: 推 我自己也是患者 所以能理解那種感受 是一種無助,無奈100F 05/19 21:19
piliwu: 另外檢察官沒有無罪推定問題不是只有你知道,但起訴需要101F 05/19 21:19
piliwu: 證據你大概不是很了解
arrenwu: 晨星現在不可能出來上課啦  因為師生戀是醜聞103F 05/19 21:20
piliwu: 我又不需要補習誰要不要出來關我屁事104F 05/19 21:21
deepdish: 來來來好好回憶一下:https://goo.gl/P8u1nV105F 05/19 21:21
arrenwu: 74團相關文章讀到現在如果還只能講這種 乖乖等新事證吧106F 05/19 21:21
silentsand: 吳笛被指控就出來澄清且上課,腥哥為何不可以出來上課?107F 05/19 21:22
o5486: 這種案子,證人證詞就變得相對重要..108F 05/19 21:22
piliwu: 高中以下課程那麼容易,我沒補習聯考數學也是滿分109F 05/19 21:22
llamymy: 寫得很好,看到好戰的鄉民嗎也發現有同理心的人好少110F 05/19 21:22
piliwu: 去補那些的人也太弱了111F 05/19 21:23
arrenwu: 啊 吳荻沒有跟女學生在一起的話 她是有啥問題?112F 05/19 21:23
arrenwu: @deepdish 你貼的文章跟這案子的關係是?
kylie720: 挺腥哥派,永遠那麼努力第一時間趕到。是有裝警報器涅!114F 05/19 21:24
kissross: 理性又有感性的文~推115F 05/19 21:25
deepdish: 案子的關係還不清楚? 那可以自己google阿哈哈116F 05/19 21:25
arrenwu: 所以你講不出來?117F 05/19 21:25
SeekTheBest: 感謝分享~118F 05/19 21:26
silentsand: 數學游濤當年也跟學生在一起,人家還是繼續教啊119F 05/19 21:26
arrenwu: 這兩者關係如果你一行推文講不出來 貼這文章幹嘛?120F 05/19 21:26
deepdish: 2014沒有小說所以你覺得很無聊又沒八卦不是嗎?121F 05/19 21:27
arrenwu: 這案子的女學生自殺了呀 找陳出來教會吃屎吧122F 05/19 21:27
piliwu: 跟學生在一起又怎樣?那不是重點123F 05/19 21:27
piliwu: 我老婆台大研究所同學去教補習班也跟學生在一起五年
arrenwu: 我現在看 還是很無聊啊125F 05/19 21:28
xzp436: 太長126F 05/19 21:28
arrenwu: 女學生被老師拐這案例早就出現過了127F 05/19 21:28
piliwu: 所以你覺得應該拆散他們才是正義?128F 05/19 21:28
arrenwu: 更何況那篇文章裡面透露的是她自己也喜歡老師 怪誰?129F 05/19 21:28
deepdish: 對齁 無聊到整天都看得到你的id幫忙護航轉移話題130F 05/19 21:29
s6525480: 事實就是都市的流浪狗比鄉下少 不會閃車就再見131F 05/19 21:29
ymuit: piliwu 喔....您應該是對自己很緊張的人,應該不要來涉及到132F 05/19 21:29
arrenwu: 轉移話題? 我從來不玩轉移話題啊133F 05/19 21:29
piliwu: 或者你認為高中生禁止談戀愛 違反都抓去關134F 05/19 21:30
ymuit: 別人的自由...以後遇到任何事不必推或噓文好了135F 05/19 21:30
pauljet: 你知道日本電車性騷擾案都是採用有罪推定嗎?136F 05/19 21:30
silentsand: 不用拆散,為師的腥哥當初管好自己就不會這樣137F 05/19 21:30
arrenwu: 林這個案例有意思的點在於可能是性侵案件138F 05/19 21:30
piliwu: 你們最大的問題是根本沒有焦點也沒有中心思想139F 05/19 21:31
arrenwu: 如果不是性侵,這案子也是無聊140F 05/19 21:31
No No No 如果一個人長期因為有機會接觸青少女,而玩弄一堆青少女
這也是很嚴重的喔,我們國家未來的優秀主人翁耶,國家如何強盛,唉
也不要只說青少女啦,說不定也有優秀的青少年的黑數
deepdish: p你想想看阿 你認識的人有強暴別人嗎?141F 05/19 21:31
pauljet: 有些女高中生就利用這點誣告人 轉錢 還公開在網上142F 05/19 21:31
manpow: 一堆自以為懂法律的鄉民以為自己是法官還得意的。推143F 05/19 21:32
ymuit: piliwu您老婆那對是談戀愛 未婚 算是很合理..但林案卻不是144F 05/19 21:32
pauljet: 日本上班族跳軌事件 都是被指控電車癡漢145F 05/19 21:32
s6525480: 誰沒情緒 就你有哦 揹了黑鍋別人笑一笑 就他壯壯剛好146F 05/19 21:32
ymuit: piliwu 麻煩請不要用正常的例子和林案這特殊的例子做比較147F 05/19 21:33
pauljet: 事實上是誰摸的 不確定148F 05/19 21:33
deepdish: 2014年沒小說說無聊沒八卦 現在有小說又笑人家小說辦案149F 05/19 21:33
pauljet: 但站在那附近 就完了150F 05/19 21:33
sbw0115: 推151F 05/19 21:34
piliwu: 如果是性侵,已婚與否都不重要,如果婚外情兩人都有責任152F 05/19 21:34
s6525480: 在那邊鼻鼻貓貓 別人挺著情緒工作為人群出力153F 05/19 21:34
arrenwu: 你現在問我我會跟你說 那文章真的是無聊154F 05/19 21:34
arrenwu: 要指控,就不要寫些XYZW,不然就不要寫
sading7: 所以按你邏輯沒證據也沒關係 反正先把人搞臭就對了156F 05/19 21:34
Hi~你不是那個自己搞不清楚自己是相信陳說法的那個人嗎?
我之前推文跟你討教過,還記得嗎?
winterss: 感謝分享~~157F 05/19 21:35
arrenwu: 更不要寫些什麼老師欺騙你感情 因為這跟8+9欺騙感情一樣158F 05/19 21:35
ymuit: piliwu 唉...覺得....您周圍的人如果看到您的推文內容 覺得159F 05/19 21:35
silentsand: piliwu這句我認同,但是常吃16-18歲的狼師大家得多小心160F 05/19 21:35
sading7: 馬幼興承受的痛苦 阿翰被肉搜、被公幹 誰來補償他們?161F 05/19 21:35
我是沒肉搜別人啦
arrenwu: 更何況老師本來就有家室,妳還去買他擔 自找的162F 05/19 21:35
sading7: 這些人受到的損失 都是沒有必要的163F 05/19 21:35
所有被害人受到的損失都是沒有必要的,問題是怎知誰是被害人?
Albert666: 推164F 05/19 21:35
pauljet: 社會風氣如果也有罪推定 那就是重回白色恐怖時代165F 05/19 21:35
您言重了一點,知道白色恐怖嗎?
arrenwu: 然後小說辦案好笑的點,跟2014那篇文章也沒有關係166F 05/19 21:35
ymuit: 很驚訝,請您好好保重..有些事是不對..才是終生是錯誤167F 05/19 21:36
silentsand: 沒人願意花錢送女兒到補習班給狼師選妃啊168F 05/19 21:36
deepdish: 這裡是八卦版阿 討論八卦也不行?沒證據事情八卦一堆阿169F 05/19 21:36
arrenwu: 那就不要送女兒去同心就好啦170F 05/19 21:36
arrenwu: 我有說你們不能討論八卦嗎XD
arrenwu: 我是不知道你轉那文章想表達什麼而已
soscoco: 推173F 05/19 21:37
arrenwu: 現在有小說 我推文內容一樣不會變174F 05/19 21:37
silentsand: 陳很清白的話,補習班覺對力挺,他可是補習班賺錢機器啊175F 05/19 21:37
arrenwu: 啊就不是那麼清白啊  都承認跟學生交往了176F 05/19 21:37
silentsand: 問題是狼師不是只有同心一家,最近還會爆不少掛吧177F 05/19 21:38
s6525480: 搜證任務艱鉅 耗時七年 反正我是性了178F 05/19 21:38
那你幹嘛噓我
有些人有些事在幾年之後才會看清
你如果遇到就知道了
arrenwu: 那我太期待狼師被爆料了XD179F 05/19 21:38
deepdish: 2014不是一堆人都先入為主認為是小三的錯嗎?180F 05/19 21:38
chinhan1216: 要定人家罪 就要讓對方死得明白 不是一堆廢話181F 05/19 21:39
定罪是法官的事喔
arrenwu: 比較正確的說法是 小三不是啥被害人182F 05/19 21:39
s6525480: 拍無間道啊?183F 05/19 21:39
allyourshit 
allyourshit: 你先去修法改成誘姦有罪吧 連強姦都不敢講184F 05/19 21:39
我又不是立法委員,我不想跟你講話啦,走開all your shit
arrenwu: 更不用強調什麼「沒有人不會動搖」 自找的185F 05/19 21:39
beryll: 支那黨工讀生186F 05/19 21:40
arrenwu: 從小到大絕對有超過20個人跟你說不要當小三187F 05/19 21:40
s6525480: 反正有人就是非把別人一點同情都要激光 不挺林就挺陳?188F 05/19 21:40
silentsand: "小三不是啥被害人"也許對,但常吃小三的捕教狼師很壞189F 05/19 21:40
arrenwu: 也會告訴你腳踏兩條船的人不是好人190F 05/19 21:40
deepdish: 所以你2014不是公審人家小三一定有錯嗎?也是被社會影響191F 05/19 21:40
allyourshit 
allyourshit: 你就堅持一下女方是被強姦不就好了 強姦有罪普世皆知192F 05/19 21:41
kylie720: 不能為腥師定罪,但牠們能為林同學定罪。193F 05/19 21:41
silentsand: 不顧自己家庭,常常吃16-18的補教狼師們則是更壞194F 05/19 21:41
arrenwu: 痾 我的說法是 小三自找的 我不知道這算不算 小三有錯195F 05/19 21:41
amy93:196F 05/19 21:41
alan0204: 很好啊 不用證據就有罪 可以搬過去對岸住更好啊197F 05/19 21:41
s6525480: 選不選妃不知道 父母花錢買課後補習 是叫你去搜證嗎198F 05/19 21:41
arrenwu: 我也沒有公審小三 我直接告訴你 那小三自找的199F 05/19 21:42
deepdish: 來來來 小三自找的 我推敲一下 小三活該對吧?200F 05/19 21:43
s6525480: 怎麼當年補習我就聽課 聽完回家 就有人要摸來摸去201F 05/19 21:43
※ 編輯: conundrum (114.44.191.122), 05/19/2017 22:01:40
silentsand: 我倒是認為,補習班裡16-18的學生小三不會全是自找的202F 05/19 21:44
allyourshit 
allyourshit: 現行法律小三是有罪的 愛上強姦犯怪我嗎?203F 05/19 21:44
silentsand: 狼師不拉下拉鍊,難道彈出來的會自己進去(天生神力?)204F 05/19 21:45
allyourshit 
allyourshit: 快稟持林女遺志一起來推動通姦除罪化吧205F 05/19 21:45
allyourshit: 你總該知道林女婚禮上喊了些什麼吧
arrenwu: 除非老師要強暴啦  不然妳不給幹 那還真的是不會被幹207F 05/19 21:46
silentsand: 通姦除罪化,a大 腿了嗎?208F 05/19 21:46
deepdish: 所以你現在不就承認2014和你現在認知的確是有差距?209F 05/19 21:46
allyourshit 
allyourshit: 林女支持通姦除罪化啊210F 05/19 21:47
s6525480: 蒐證一次不夠 拚了命蒐了七年 你相信這種使命感我不信211F 05/19 21:47
simpleplanya:212F 05/19 21:48
arrenwu: 不好意思 可以用小學生都聽得懂的話跟我講你想表達啥嗎?213F 05/19 21:48
deepdish: 不好意思我不是小學生 這就代表當時很多人無法理解214F 05/19 21:48
arrenwu: 我真的看不懂妳拐彎抹角地想表達三小215F 05/19 21:48
silentsand: 不給幹不會被幹,那為何性侵的黑數一般都估很高?216F 05/19 21:49
arrenwu: 我不是前面講了嗎? 除非老師要強暴啦217F 05/19 21:50
deepdish: 對 可是2014年有幾個人覺得應該是老師強暴?218F 05/19 21:51
silentsand: 你這樣說我就了219F 05/19 21:51
arrenwu: 那文章寫得有夠清楚的 就她喜歡老師啊  看不懂是????220F 05/19 21:51
arrenwu: 那文章哪裡寫說老師強暴她了?
silentsand: 這代表不給幹照樣會被幹且不敢或沒證據報案的黑數很多222F 05/19 21:52
youngzi: 推清楚說明223F 05/19 21:52
silentsand: 所以a大認為林喜歡陳?還是兩人有互相喜歡,還是陳騙砲?224F 05/19 21:53
op2lm3: 推225F 05/19 21:53
deepdish: 如果2014那篇文章說的清楚就不會沉惹兩三年好嗎?226F 05/19 21:54
e04man: gj227F 05/19 21:54
arrenwu: 我自己的猜測是陳騙砲228F 05/19 21:55
arrenwu: 2014那篇文章是誰寫的目前都還不清楚不是嗎?
silentsand: 我也是(握手)230F 05/19 21:55
adarkair: 老師真心喜愛怎不學李坤城?231F 05/19 21:55
no1361: 推。一堆廢物都不會思考232F 05/19 21:57
silentsand: 李坤成:找我有事嗎?233F 05/19 21:58
deepdish: 所以現在有寫更清楚的小說出來 卻被大家嘲笑小說辦案?234F 05/19 21:58
arrenwu: 更清楚的小說? 在講什麼東西啊 XDDD235F 05/19 21:58
arrenwu: 你這講法完全是第一時間就認定陳有性侵事實了
adarkair: 怎不登記結婚、在FB曬恩愛阿237F 05/19 21:58
deepdish: 呵呵 不要釣魚齁 更清楚的小說可以討論八卦阿 238F 05/19 22:00
ciao1205: 推239F 05/19 22:01
arrenwu: 林的小說 她想怎麼寫是她的自由 沒啥好干涉的240F 05/19 22:01
deepdish: 事實交給檢察官和法官認定 但不要在八卦版阻止討論八卦241F 05/19 22:02
arrenwu: 沒有人偉大到可以在八卦版阻止討論八卦的242F 05/19 22:03
rayxg: 你文組的嗎?243F 05/19 22:05
我是文組的啊,因為我不背默寫所以噓我嗎?
january31: 推,認真文!! 憂鬱症真的有很多種方式,唉244F 05/19 22:05
BwithU: 推245F 05/19 22:06
kimgordon: 我覺得你無需認真回文 雖不乏智障但更多人是故意的246F 05/19 22:07
沒關係~遇到那種的當沒看見就可以了
weitin7011: 原po給你個讚247F 05/19 22:07
收到!感恩~
guguguuu: 推這篇 上面有人剛說完神經病最大就馬上改口說不相信神248F 05/19 22:07
guguguuu: 經病說的話 還真的非常理智呢!
Freezebreeze: 推250F 05/19 22:09
gm023347599: 我祝福工讀生全家不得好死~251F 05/19 22:09
有話好好說
※ 編輯: conundrum (114.44.191.122), 05/19/2017 22:20:34
NoNuclear: 立場明顯252F 05/19 22:11
立場明顯也要被噓,覺得桑心QQ
lovetina:                     祝為虎作倀的工讀生~下19層地獄!!!253F 05/19 22:12
冷靜冷靜
silentsand: gm023347599到底是誰派來的?https://goo.gl/0ZWDNU254F 05/19 22:13
Re: [新聞] 「每次都想強暴妳」補教狼師判賠80萬 - 看板 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間 : 騎車載她回中和區住家發生4次性關係,事後被依與少女性交罪判刑1年確定,民事部分 新 : 北地院審酌當時女學生筆記寫道「能不能等到不相愛時再分開」,陳師還送她「哇係北 鼻
 
empireisme: 沒辦法太多台女亂告性侵會害到別人255F 05/19 22:13
empireisme: 但我贊成你說的話,補推
empireisme: 樓下幫忙補推
亂告性侵是不對的
性侵別人的也是不對的
Spurious: 推258F 05/19 22:14
allyourshit 
allyourshit: 我就喜歡噓你這種74啊 廠廠259F 05/19 22:16
pencil: 推260F 05/19 22:18
JCS15: 阿瀚QQ261F 05/19 22:18
阿翰跟我什麼關係? 阿翰的事也是誰都說不清楚不是嗎?
deepdish: 重點李國華是老師 馬幼興並不是老師 陳珮騏也不是學生262F 05/19 22:18
deepdish: 阿瀚也不是老師 證據不足不起訴沒法院認證 真相羅生門
※ 編輯: conundrum (114.44.191.122), 05/19/2017 22:25:47
garrickhsu: 推 一堆酸民會有報應的264F 05/19 22:24
sloth17: 推265F 05/19 22:25
pojohn: 說的好..但這是PTT 工讀生是看不懂的..你高估了他們..266F 05/19 22:26
我已經請工讀生要拿出工作態度了
※ 編輯: conundrum (114.44.191.122), 05/19/2017 22:28:49
hsien918: 同意,說得好!!!267F 05/19 22:28
washltz: 推 說的好 八掛某些人已智缺到無法溝通 只適合用三字經268F 05/19 22:30
johnlin35: 工讀聲粗乃玩囉269F 05/19 22:32
kuoeight: 死小三一個 你真的很幫他270F 05/19 22:34
你講話這麼粗魯,真是嚇死寶寶了
canappeco: 推271F 05/19 22:35
VOLK11: 原波很有誠意思考和探討,推272F 05/19 22:40
vagus: 你好棒 我愛你 上了一課273F 05/19 22:43

urreed: 你寫得很好274F 05/19 22:43
mttm: 推,無罪推定也有其漏洞,在正義得到伸張前,只能靠有良知的275F 05/19 22:43
mttm: 人堵住這個洞
法律一直都有漏洞,歷史也有很多漏洞
Cezaill: 說得好 推277F 05/19 22:44
VOLK11: 個人也不想偏袒任何一方,都已經進入司法訴訟了278F 05/19 22:44
VOLK11: 目前想到的是說,就心理和精神層面,為何林獨介意陳
VOLK11: 她也有交往其他的對象。為何對陳看法特別負面
VOLK11: 到底是陳做了什麼,還是時間點剛好遇到某種效應?
VOLK11: 如果陳沒做。也不能去冤枉他,如果他有做啥事
VOLK11: 希望司法檢調偵訊的時候。要追究並問明白。勿枉勿縱。
NCKUbuddha: 陳佩騏也有八卦嗎284F 05/19 22:49
VOLK11: 原波是認真和用功的人。像你這樣的人試著去分析事理285F 05/19 22:49
NCKUbuddha: 不小心噓 等等補推286F 05/19 22:49
VOLK11: 未來人生一定更好,心無罣礙287F 05/19 22:49
非常感謝,大家憤怒之餘也可以試著去理解和自己相反方的想法
didi3789: 我跟作者情況有點像288F 05/19 22:50
你說林姓作家嗎?
thenorth: 認真文,寫的很好289F 05/19 22:50
NCKUbuddha: 推個290F 05/19 22:52
freefrog: !291F 05/19 22:53
nagisaK: へー292F 05/19 22:57
nagisaK: すごーい
感謝
Peter521: 被害者舉證都很困難了,你覺得加害者如果沒有不在場證294F 05/19 23:02
Peter521: 明能自清的機率是多少,紅明顯等補推
舉證真的是很傷腦筋的事情,總之就是兩造都要去說服法官就是了
markliao: 應該也要制定一個刑事案件兩造不得花錢聘雇寫手296F 05/19 23:03
markliao: 討論該案件。只有律師與本人才能具名寫文
我覺得討論歸討論,討論有時能激起好的火花,
只是大家都要注意語言表達的自我約束
像目前有很多法案和社會資源就趁勢成立了
VOLK11: 有時候男女交往,誰是誰非,外人很難論斷298F 05/19 23:04
rrrrr123: 推…299F 05/19 23:04
VOLK11: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300F 05/19 23:04
VOLK11: 但法律就事證和人證的層面,要釐清陳星是否有詐欺騙砲
fantasibear: 推302F 05/19 23:06
VOLK11: 還有,有沒有做出啥對當事人精神傷害的言語或行為303F 05/19 23:06
VOLK11: 問偶哦,偶不知道阿
牽扯到情字喔,難解
Peter521: 不過講到玩弄青少女,我覺得應該要順便提高青少女的判305F 05/19 23:06
Peter521: 斷能力,同時增加國家競爭力一舉兩得
少男少女兩性教育不能等,包括情感教育
VOLK11: 不能因為他年事高,政治立場又不討喜,就說他有阿307F 05/19 23:06
VOLK11: 那叫打草人,要先從沒有個人主觀情緒的客觀證據查起阿
※ 編輯: conundrum (114.44.191.122), 05/19/2017 23:31:55
VOLK11: 並且當事人和證人交叉訊問阿,總有矛盾和需要釐清的地方309F 05/19 23:08
Peter521: 樓上這樣講會被當成沒血沒淚工讀生310F 05/19 23:08
VOLK11: 那個拼圖會開始完整311F 05/19 23:09
Axis999: 加拿大沒有"要被告拿證據"喔 原po要不要改一下?312F 05/19 23:11
謝謝你的提醒,我已在原文加註,我是從新聞看來的,我會再深入研究
Peter521: 現在的狀況就是晨星有嚴重道德瑕疵,有沒有犯罪不知道313F 05/19 23:12
Peter521: ,兩邊證物都拼不齊或會自打臉,所以呼籲大家要討論ok
Peter521: 可是說誰有罪還言之過早
是的
salasaba: 推316F 05/19 23:12
Peter521: 接下來就,你女兒怎樣啊,去死阿,工讀生啊,各種話都317F 05/19 23:13
Peter521: 冒出來了,這葛叫有討論歐
對啦,討論的時候大家都要自我約束一下
VOLK11: 我們其他人又不是目擊證人,也不認識兩個當事人319F 05/19 23:14
kakotun: 會有什麼證據  當年不去驗傷啊  不去報案320F 05/19 23:14
kakotun: 搞不動啦   該退燒了
VOLK11: 其他相關關係人的證詞,就顯得讓案件觀點會比較明顯322F 05/19 23:14
diiky: 推喔323F 05/19 23:14
VOLK11: 林作者寫情書,不表示陳星沒有過當行為。324F 05/19 23:16
VOLK11: 但林作者的部落格和書。也不能說那就是陳星本人
VOLK11: 回到我剛的想點,我覺得為何陳星造成林作者這麼大陰影
VOLK11: 是他有做什麼?還是諸多巧合?還是另有隱情?
VOLK11: 也不能說那就是陳星本人,做一樣的事,但也不能完全排除
ifulita: 加拿大什麼時候改成性侵採有罪推定要由嫌犯舉證自己無罪?329F 05/19 23:19
ifulita: 你腦中的加拿大這麼改的嗎?還是說你有什麼證據能證明?
謝謝你的提醒,我已在原文加註,我是從新聞看來的,我會再深入研究
Joule: 我還以為你很厲害,浪費我的時間331F 05/19 23:21
自己要看,怪我囉?
raneshiran: 無罪推定不只是一種法律用語,而是「沒用證據就不要亂332F 05/19 23:22
raneshiran: 懷疑別人」這種事不是小學公民課就教過了嗎?
小學的事情我已經忘記了嘛,唉
ihsun: 推334F 05/19 23:23
raneshiran: 這樣的觀念不是只有在法庭上堅持,在日常生活中或在匿335F 05/19 23:24
raneshiran: 名的PTT上就做不到?
scoutking85: 推337F 05/19 23:26
raneshiran: 「證據足不足夠是法官的事」,在PTT不用管那麼多?你338F 05/19 23:27
raneshiran: 難到會教育自己的孩子說「你愛懷疑誰就懷疑誰,反正證
可不可以當這裡是菜市場?開玩笑的
我會教孩子,你要懷疑誰都是可以的,就算是老師也可以懷疑
但是你懷疑的時候記得要採證
cuteQcat: 推340F 05/19 23:27
raneshiran: 據這種東西是法官和檢察官的事」?341F 05/19 23:28
poorjoy: 還以爲:
: 還以爲是專業文,結果還是大爆走                         05/19 23:28
我又沒說我專業,你自己以為的,怪我囉?
lili300: 推342F 05/19 23:28
phoenixtwo: 寫了一堆 給我看結論是 我比較"相信"林  不相信 陳343F 05/19 23:30
舉完例子的第二段我就已經說了啊,又不是最後才說的
不然你也寫一篇嘛~奇怪
※ 編輯: conundrum (114.44.191.122), 05/19/2017 23:53:40
mamaes: QQ  加油!莫忘初衷344F 05/19 23:35
bluebugi: ru8 u.6345F 05/19 23:37
killeralee: 1346F 05/19 23:45
junynyi: 讚讚讚讚讚347F 05/19 23:45
ueu966: 推348F 05/19 23:50
g6m3kimo5566: ㄎㄎㄎㄎ349F 05/19 23:51
g6m3kimo5566: 仇女廚遇到社會新聞女性有罪推定原則 遇到狼師無罪
g6m3kimo5566: 推定 這又怎麼看呢 ㄎㄎ
darknight999: 推352F 05/19 23:52
yoida2: 推推,後面非理性部份看了真痛快!353F 05/19 23:55
siberia: 說的好354F 05/20 00:00
※ 編輯: conundrum (114.44.191.122), 05/20/2017 00:06:17
svegetable: 推..355F 05/20 00:03
mamaes: 點一首,張學友的情書,給陳濕的元配.......356F 05/20 00:03
mamaes: 哦~~~ 可惜愛  不是幾滴眼淚  幾封情書 哦~~~~~
wmtsung: 林除了陳和她老公還有哪些交往對象?怎麼有人這麼清楚?358F 05/20 00:04
mamaes: 傷口清醒  要比昏迷  痛楚~~~359F 05/20 00:04
siberia: 推360F 05/20 00:14
Pictor: 說得好361F 05/20 00:17
siberia: 無罪推定是法官的事,不然洪仲丘怎麼來的362F 05/20 00:22
mamaes: 緊閉著雙眼 又拖著錯誤   真愛來臨時 妳才會都留不住....363F 05/20 00:22
ohashimiku: 推364F 05/20 00:22
lllkkkjjj: 的確有很多人誤解無罪推定365F 05/20 00:23
OAO5566: 感性不用打那麼多好嗎?  直接槓0糧就可以惹366F 05/20 00:35
damm: 你應該不懂法律367F 05/20 00:36
我市井小民,不懂法律
aceone: 推 不過是手抄歌詞 跟情書不一樣 那歌詞看起來是在埋怨啊368F 05/20 00:39
dirfox: 推369F 05/20 00:39
befly10015: 最後一段感人 推370F 05/20 00:42
fakeimage: 推 希望時間能讓真實浮現371F 05/20 00:58
sky85924: 推,希望台灣的法律不要再只是保護懂得鑽漏洞的垃圾372F 05/20 01:02
dluog: 推373F 05/20 01:09
Joey818:  讚賞你的熱心374F 05/20 01:13
iamdaho: 一個人好好的,會自殺當然都是被強姦啊,還需要什麼證據!375F 05/20 01:19
iamdaho: ?
嗯?你從哪裡看出來他好好的??他都說自己很不好了
TaishinBank: 無聊377F 05/20 01:22
你更無聊
wingdragon: 如果這麼缺乏證據都能定罪的話,那司法完蛋了!378F 05/20 01:22
連起訴都沒有,不要緊張
eterbless: 講八卦可以公審別人?379F 05/20 01:24
公審??
fifi0828: 好文380F 05/20 01:25
wajolihi: 推~~~XD381F 05/20 01:41
puorg: 廢文382F 05/20 01:59
廢噓
markban: 樓下自己證明自己沒有犯罪383F 05/20 02:06
這個id好眼熟,常常出現齁
oreosea: 推384F 05/20 02:13
kis28519: 推385F 05/20 02:14
dantic: 推這篇386F 05/20 02:15
zaqofi: 推您 誠懇的想法387F 05/20 02:21
sweety655633: 預設立場想希望陳星被定罪388F 05/20 02:28
sweety655633: 即使他沒犯罪
sweety655633: 這就是你要說的?
這個id也好眼熟喔~
錯錯錯,我是希望“有足夠的證據”出現
evilsura: 推,好文,好的分享,謝謝391F 05/20 02:33
simon0529: 你知道不自證己罪嗎?392F 05/20 02:35
知道
alphabear: 工讀生就是智障,說什麼也沒用393F 05/20 02:46
querencia 
querencia: 推394F 05/20 02:54
emily0103: 教育領域的相關人員都應該避免與高中以下的學生有性行395F 05/20 03:00
emily0103: 為,防止師生戀,讓青少年有足夠的時間成熟面對這些問
emily0103: 題。
vinsh: 嘿嘿  這篇某些ID又不遺餘力的出來解釋了398F 05/20 03:10
funfun789016: 推399F 05/20 03:11
vinsh: 怎麼之前有篇狼師假釋出來教音樂的沒出來護航一下呢400F 05/20 03:11
Lisedes: 推!總算有腦袋清楚的人了401F 05/20 03:19
jimkukky: 推402F 05/20 04:00
darkmaze: 哇 “高級鄉民”發文了403F 05/20 04:16
elibra01: 推404F 05/20 05:11
ETTom: 幫推一下405F 05/20 05:49
mylonite: 幫推406F 05/20 06:18
asparagus: 推!407F 05/20 06:31
didi3789: 推408F 05/20 06:52
super14: 其他受害者不出來很難贏 人都死了 陳星爽玩女學生 還沒409F 05/20 07:26
你這句話好多人講過了
S780122: 辛苦了410F 05/20 07:27
siberia: 推411F 05/20 07:36
siberia: 推
jovialguy: 人正真好 大家願意有同理心 特教集體性侵就呵呵413F 05/20 08:30
這之前版上有人討論過了,請爬文
jauruyu: 推 還在那邊無罪推定的根本智障414F 05/20 09:19
請息怒
anncesschen: 推415F 05/20 09:20
sanjan: 推416F 05/20 09:41
kiwibirds: 推417F 05/20 09:46
sun0906: 推勇敢公開自己的病418F 05/20 10:00
moonwoman: 推 也感謝您說文學有用 林女用文學紀錄了這件傷痛 讓419F 05/20 10:04
moonwoman: 更多的狼師無所遁形 真是太好了
說文學有用是我個人的自我反省,不用謝
cttw19: 仇女人士已經設定好女的就是母豬了421F 05/20 10:10
cttw19: 這有比較理性客觀嗎
在關注這個事情的人有百百種,不管哪一方都有這樣的人
※ 編輯: conundrum (114.44.191.122), 05/20/2017 10:27:06
※ 編輯: conundrum (114.44.191.122), 05/20/2017 10:33:52
sylviashy: 說的真好423F 05/20 10:34
zooeybones: 希望林奕含父母加油...  不讓小女孩再受害424F 05/20 10:56
covenant: 我覺得很多人在談一個知識或專業有沒有用的時候425F 05/20 10:57
covenant: 常常是以成就金錢來衡量,好像不能換成錢就沒有任何意義
tony5361627: 原來八卦版就是拿自己的道德尺去衡量別人的一個版,427F 05/20 10:58
tony5361627: 長知識了
tony5361627: 最後,補推 你的分享跟分析很棒
junior8858: ?430F 05/20 11:05
waschbaer: 認真文 推431F 05/20 11:08
susuqi: 媽的 前面風向帶這麼辛苦 假日加班不鼓勵一下嗎432F 05/20 11:12
godlike612: 推~但是這個排版用手機看...433F 05/20 11:21
Freezebreeze: 推434F 05/20 11:30
johnang: 推  有同感  國文默寫空白435F 05/20 11:32
curranmath: 做一個實驗,講合意性交的人,16,17歲被逼口交,看他436F 05/20 11:41
curranmath: 的內心多高尚
Justin890820: ?438F 05/20 12:04
debby6131: 推你,某些特定ID工讀生又要跳腳了439F 05/20 12:34
SHIU0315: 推440F 05/20 13:59
AbbeyJien: 推441F 05/20 14:14
iaco: 幹!目前為止戰力最強,反林派的也快點寫一篇來戰吧!442F 05/20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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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05-19 23:31:57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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