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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8-29 11:47:5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iern (jiern)
標題 Re: [FB] 謝淑薇:弟弟,你是不是給人下藥了?
時間 Tue Aug 29 00:16:41 2017



所以這則新聞寫錯?
如果是新聞寫錯 我跟你道歉
也支持你提告
看是要我告 還是告這位記者
順便告謝淑薇
因為一定有人說謊


新聞連結
http://sports.ltn.com.tw/m/news/breakingnews/841903
台北世大運 謝淑薇樂義務代言 - 自由體育
[圖]
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22日)下午會見剛奪下今年溫布頓網球公開賽女雙冠軍的網球好手謝淑薇,勉勵她的成就同時鼓勵她繼續努力。對於日前傳出台北市只願意出低價,邀請謝淑 ...

 


台北世大運 謝淑薇樂義務代言

2013/07/22 自由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22日)下午會見剛奪下今年溫布頓網球公
開賽女雙冠軍的網球好手謝淑薇,勉勵她的成就同時鼓勵她繼續努力。對於日前傳出台北
市只願意出低價,邀請謝淑薇擔任2017年世大運代言人一事,謝淑薇澄清,能夠擔任這麼
盛大的國際賽事代言人是很大的榮幸,她認為自己有義務,同時也非常樂意無酬擔任世大
運的代言人。


 日前自稱是謝淑薇「義務」經紀人的楊蕙如,在謝淑薇奪冠後大動作的召開記者會批評
台北市政府,只願意提供1年新台幣30到50萬元的代言費,邀謝淑薇擔任2017年世大運代
言人。對此,謝淑薇表示,當時因為還沒回國,自己根本不知道這件事,也是事後回國才
知道的。她表示,雖然確實有委託楊蕙如代為向台北市政府接洽世大運代言一事,但只是
抱持隨緣、不強求的態度。


 謝淑薇表示,擔任代言人對於推廣網球運動和國際行銷有很大的幫助,對自己或對別人
都是很有幫助的,就算義務去代言也是應該的。郝龍斌也表示,市政府處理世大運代言人
一事要遵循市議會的指導原則,未來將會依序邀請今年世大運獲獎選手,也非常歡迎謝淑
薇替世大運代言。



※ 引述《slow (可以反省不可以放棄)》之銘言:
: ※ 引述《jiern (jiern)》之銘言:
: : 謝淑薇現在 正在幹嘛呢?
: : 在紐約跟男友爽 爽爽的放閃
: : http://i.imgur.com/VSCAfcj.jpg
[圖]
 
: : http://i.imgur.com/PB34r3V.jpg
[圖]
 
: : 你要批詹如何 好歹等世大運結束
: : 或者先問過當事人(弟弟)再po
: : 現在沒證沒據亂放炮 又不敢指名
: : 謝淑薇大小姐當初還接代言人
: : 代言2017台北世大運
: : 發新聞宣稱樂意“義務”代言世大運
: : http://i.imgur.com/xeXvIQU.jpg
[圖]
 
: : 結果被捉到 仍收47萬代言費
: : http://i.imgur.com/wWzCkqJ.jpg
[圖]
 
: : 順便提一下
: : 謝淑薇當時經紀人是找卡神擔任
:         ^^^^^^^^^^我備份起來了
:   謝謝
: : 真是一對絕配
: 扯我幹什麼? 莫名其妙
: 他拿贊助的時候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
: 你們要炒盡量去吵
: 你不刪文道歉  我明天直接提告
: 本人這次紛爭不想捲入  請不要牽拖我
: : 很
: : 棄
: : 前
: : 上
: : 的
: : 肉
: : 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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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225.91
※ 文章代碼(AID): #1Pf47ifv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3937004.A.A79.html
badbadook:      懶覺會養的概念1F 08/29 00:17
sbmylife: XDDDDD2F 08/29 00:17
Zuleta 
Zuleta: 奇怪 怎麼卡神本人說他沒關係呢3F 08/29 00:17
medama: 推4F 08/29 00:17
The5F: 可以退掉?5F 08/29 00:17
kuninaka: 推責任喔,怕就好6F 08/29 00:18
DustToDust: 妳幹嘛這樣啊7F 08/29 00:18
我才覺得莫名其妙
回文喊要告我 卻回文不附信給我

還覺得奇怪
為何自己文章有人推文喊看戲
一搜尋才知道有人回文喊告
※ 編輯: jiern (223.141.225.91), 08/29/2017 00:20:04
mmax: 自稱8F 08/29 00:18
zainc: 來追夢人FB當面對質阿不就真相大白9F 08/29 00:18
plusonezero: 翻開覆蓋的陷阱卡!10F 08/29 00:18
Rrrxddd 
Rrrxddd: 記帳小本本11F 08/29 00:19
yanli2: 帥喔!有來有往 精彩程度+9912F 08/29 00:19
manfree: slow可能告不成了...jiern厲害喔13F 08/29 00:19
kfactor: 這啥沒跟到14F 08/29 00:19
GSHARP: #演哪齣15F 08/29 00:19
NSKB: 嘴砲吉吉怕怕了16F 08/29 00:19
purplebfly: 你講那一句道歉,不就讓她有下台階,不告人當沒事發生了17F 08/29 00:20
沒看我後面接一句“看是要我告”
※ 編輯: jiern (223.141.225.91), 08/29/2017 00:21:00
purplebfly: 嗎??應該叫她快點告啊18F 08/29 00:20
CS5566: 這篇新聞  記者是誰?  好像沒有署名耶?19F 08/29 00:20
manfree: jiern怎麼看都勝算100%..幫你按個讚20F 08/29 00:20
ray90910: 委託人家有答應嗎?尼瑪幫幫忙,我看文言文真的不能刪,21F 08/29 00:21
ray90910: 看字看不懂意思的真的可笑
silentence: 換自由要被告了嗎...XDDDD23F 08/29 00:21
slow: 新聞寫的時候是~ 後來本人無福無能就幫不了了~24F 08/29 00:21
xx60824xx: 有來有往25F 08/29 00:21
m12870598: 嘻嘻26F 08/29 00:21
hotmimi: 求卡神幫我說明 #1HseMFmr 這篇的意思是什麼27F 08/29 00:21
slow: 你說得可是簽代言約的時候  不要拿不同的時間亂打一通28F 08/29 00:21
更正
剛查有收到站內信
第一時間沒收到是我自己問題
關於沒附信給我一事 是我自己弄錯
這點向你道歉
※ 編輯: jiern (223.141.225.91), 08/29/2017 00:23:27
j31404: 他可以告你但告不成,但你要拿這篇去跟警察或檢察官解釋29F 08/29 00:22
dixieland999: 這不難懂啦...可能就是隨口問問,謝就說好啊你去談30F 08/29 00:22
adm123: 其實是都可以告啦。舉個例,大話新聞還有CALL-IN時,有觀31F 08/29 00:22
slow: 你拿其它事情來酸來罵我沒意見~ 記得要罵對酸對話題ok?32F 08/29 00:22
CREA 
CREA: 自稱義務經紀人 就表示不是正牌的嘛 所以她說不是謝的經紀人33F 08/29 00:22
purplebfly: 還不快告一告,口氣別越講越軟啊34F 08/29 00:22
NSKB: 你贏了!35F 08/29 00:22
after0214: 詹謝一般黑36F 08/29 00:22
rriver:  支持slow37F 08/29 00:22
CREA 
CREA: 也沒錯啊38F 08/29 00:22
dixieland999: 如果今天誰誰誰問我說三星如果花一千萬找你拍廣告39F 08/29 00:23
slow: 不道歉我一定告40F 08/29 00:23
manfree: 有來有往,slow抓到一點點時間差...41F 08/29 00:23
dixieland999: 你要不要? 我當然也說好啊那你先談談看...XDD42F 08/29 00:23
adm123: 眾打進來罵鄭弘儀有做違法的話,這觀眾說他是看新聞的,但43F 08/29 00:23
xolucifer: 卡位看戲44F 08/29 00:23
yanli2: 這場對決我很看好你!不要讓我失望R 加油GoGoGo45F 08/29 00:23
hotmimi: 這次到底是吵什麼 (舉手)46F 08/29 00:23
adm123: 鄭弘儀還是說要告這觀眾。47F 08/29 00:23
manfree: 因為當簽47萬時不是slow..沒簽時才是slow48F 08/29 00:24
hotmimi: wow ~ 所以卡神是簽約前的義務經紀 但簽約時 卡神已不是?49F 08/29 00:24
gnemail183: 真的是給他台階下 可惜你了50F 08/29 00:25
ni60705: 這告不成51F 08/29 00:25
purplebfly: 明天一定要告,順道告訴大家你想要告什麼?我有唸過八堂52F 08/29 00:25
NSKB: 樓下剎堵兩隻香腸,不敢吉53F 08/29 00:25
dixieland999: 如果slow今天發瘋自己去幫謝拉到1千萬的廣告代言54F 08/29 00:25
wenge321: 吉吉復吉吉55F 08/29 00:25
hcw: 檢察官就依職權不起訴了!吃飽太閒56F 08/29 00:25
purplebfly: 法律課,勝文還坐我隔壁57F 08/29 00:25
dixieland999: 告訴謝之後謝也答應了,她又能瞬間變成義務經紀人了58F 08/29 00:25
night0805: 感覺是一個和解的節奏59F 08/29 00:26
nik351235: 新聞寫的時候是 啊你怎麼發文說跟你沒關係 還要人家刪60F 08/29 00:26
nik351235: 文道歉不然提告嘞
a4077116: j大這回合完勝 (先來兩杯大冰奶)62F 08/29 00:27
ss910126: XDDDDDD                雞排一份謝謝63F 08/29 00:27
Dcwei: 說出口的話就別收回去了 快吉64F 08/29 00:27
slow: 我想你去問問看謝淑薇簽約的時候跟我有沒有關吧~ 掰掰~65F 08/29 00:28
Orzer: 吉的成喔,冏惹,新聞只"自稱",你卻肯定說是"當時"經紀人66F 08/29 00:29
yanli2: 喔喔喔喔 感覺目前這回合 卡神又多了兩分。原PO快出招67F 08/29 00:29
dixieland999: 義務經紀人本來就是很奇妙的東西...68F 08/29 00:29
ray90910: slow po一個詳細時間軸ㄚ69F 08/29 00:29
purplebfly: 快點告啦,我最喜歡弄那些愛放話放到自己下不了台,記得70F 08/29 00:30
gummybear01: 你還是老老實實道歉比較好啦 這沒有很超過也不會漏氣71F 08/29 00:30
purplebfly: 一定要告贏啊72F 08/29 00:30
gummybear01:   卡神就這麼明確說他自己那時沒有當經紀人了 你不道73F 08/29 00:30
j31404: 吉不吉得成不知道  重點是原PO要去跟檢察官解釋說明74F 08/29 00:30
gummybear01: 歉難不成要跑司法程序75F 08/29 00:30
slow: 他要造謠就要拿合約舉證,我的東西在法院出來就好哇哈哈!!76F 08/29 00:30
奇怪 我都不急了 為什麼某些人比我還急
一直要我道歉
再說我原文那段話有指出
謝的47萬代言費是你簽來的
請你指出來?

hotmimi: 剛剛查了一下 代言費 曾315 謝47 許4077F 08/29 00:30
※ 編輯: jiern (223.141.225.91), 08/29/2017 00:34:27
NSKB: 縮了縮了,不吉惹,哈哈哈78F 08/29 00:30
eatyourshit: 新聞當下有 屎漏這句一出 是能告個屁啊 順便說:噓屁79F 08/29 00:31
Maiar: 到底要不要吉啊XD80F 08/29 00:32
adm123: 整理個「時間軸」會比較好。這篇新聞跟J大文中講的「當時81F 08/29 00:32
slow: 不刪文道歉就一定吉~ 老娘現在吃雞排看文章中82F 08/29 00:32
adm123: 」,是同一個時間點嗎?83F 08/29 00:33
j31404: 先說提告是會受理的  會不會起訴就要看檢察官84F 08/29 00:33
slow: 造謠的人自己要來舉證   盡量去查證吧!! 我沒在怕的啦!!85F 08/29 00:33
dixieland999: 要告只能告誹謗之類的...但說卡神當時是謝的經紀人,86F 08/29 00:33
dixieland999: 即便不是事實...要造成名譽上的損失嗎? XDD
simata: 強…有準備…吉嚇不到你88F 08/29 00:34
k04121226: 誰說要告一定要贏  浪費你時間跑一趟最爽89F 08/29 00:34
yanli2: 卡神戰鬥力目前破百了 原PO快出招啊啊啊啊RR90F 08/29 00:34
dxc669: 很好奇這是能告甚麼  沒有任何毀謗的意圖阿91F 08/29 00:34
NSKB: 按按電鈴試試功能嗎?92F 08/29 00:35
Dcwei: 好奇問一下法律常識  如果告輸了 原PO能反告誣告嗎?93F 08/29 00:35
s2678132: 會怕?94F 08/29 00:35
Orzer: 經紀約跟代言人這種都有責任啊,沒有說成有,真的有損失95F 08/29 00:35
dixieland999: 不行,誣告構成條件很嚴格96F 08/29 00:36
nexus9: 哎喲這不是台南板風向王嗎97F 08/29 00:36
slow: 我等著你繼續拿資料阿? 有沒有合約阿? 新聞阿? 時間點要不要98F 08/29 00:36
我什麼時候有說要再拿出資料
請找出來 我什麼有說過

唉 你不是喊我不道歉就要告
我沒必要道歉 也找出了 來源給你看

即然你覺得新聞是寫錯
個人支持你提告找出真相
我順便上庭提出
記者及謝淑薇一起出來對質
反正一定有人說謊

j31404: 誣告構成條件很嚴格99F 08/29 00:36
slow: 看清楚阿?  哇哈哈哈!!! 我現在就是在吃雞排等你阿!!!100F 08/29 00:36
night0805: 白熱化了,兩邊都加油101F 08/29 00:37
ray90910: 卡神戰力破萬,原po趕快變成超級賽亞人阿102F 08/29 00:37
dixieland999: 名譽上的損失真的是法官自由心證吧...何況slow是103F 08/29 00:37
Jameshunter: 吉吉複吉吉104F 08/29 00:37
yanli2: 雞排的圖勒?105F 08/29 00:37
Orzer: 重點是原PO說"當時"經紀人這一點吧,變成原PO要拿出證據惹106F 08/29 00:37
plusonezero: 原po可以說他聲稱的「當時」是新聞當時而非簽約當時107F 08/29 00:37
plusonezero: 啊?
zzing: 比較不解幹嘛要自稱是別人經紀人阿109F 08/29 00:37
adm123: 誣告很難成立。這件事slow真的告的話,應該就是看法官怎麼110F 08/29 00:38
dixieland999: 公眾人物...還多一條"可公評之事"可以用XD111F 08/29 00:38
adm123: 判。112F 08/29 00:38
ray90910: 說他沒有做的事很難用可公評之事吧113F 08/29 00:39
yanli2: 抓著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這點,slow戰鬥力可以破萬114F 08/29 00:39
adm123: plusonezero,那原PO也還沒講你講的這句話吧115F 08/29 00:39
dxc669: 原po挺住不要怕116F 08/29 00:39
purplebfly: 到不了法官那裡啦,她想要"告什麼"呢??別被她滿嘴告人117F 08/29 00:39
NSKB: 自稱……黑人問號???118F 08/29 00:39
purplebfly: 給唬了119F 08/29 00:39
dixieland999: 不管"當時"是不是,好像對名譽的損失都無關吧??120F 08/29 00:39
j31404: 只能說提告的話 原PO就要去跟檢察官解釋  好好想想121F 08/29 00:39
plusonezero: 所以我說「可以」啊?122F 08/29 00:39
ray90910: 告人不在輸贏,鬧你就是爽123F 08/29 00:40
slow: 我今天晚上太閒了~ 慢慢等原PO拿資料阿!!124F 08/29 00:40
acln0816: 自己自稱是謝經紀人 又說謝有找楊接洽代言 新聞都寫成這125F 08/29 00:40
acln0816: 樣 原po不用怕啦 告也不會贏的
L1ON: 你大概不知道轉述也構成ㄅ127F 08/29 00:40
boogieman: 你的推論有時間陷阱啊 這種事只要法院找問謝淑X就一翻128F 08/29 00:40
※ 編輯: jiern (223.141.225.91), 08/29/2017 00:42:12
boogieman: 兩瞪眼了129F 08/29 00:40
adm123: 就整篇文章的文意,我個人是認為足以進到法官裡面去判130F 08/29 00:40
dxc669: 原PO我介紹你一個ptt名人  叫蘇甚麼的  他可以當你的策士131F 08/29 00:40
L1ON: 去跟檢察官解釋吧你132F 08/29 00:40
apple7685: 你們直接上法院就好了不要在這邊筆戰133F 08/29 00:40
eatyourshit: 不用怕送棍啦134F 08/29 00:41
je321654: 機吉幾記!135F 08/29 00:41
yanli2: 原po挺住啊!我很看好你! 快出大招136F 08/29 00:41
manfree: 老實說,如果是我這樣寫的話,我會道歉啦..:~137F 08/29 00:41
nik351235: 有這新聞 告一定告不成的 原原po講的事情在時間線的確138F 08/29 00:41
zzing: 所以自稱的經紀人是啥 到底卡神有沒有當過謝的經紀人阿???139F 08/29 00:41
lX: slow要告什麼啊? 看不懂140F 08/29 00:41
dxc669: 原po先高舉雙手  專心使出元氣玉141F 08/29 00:41
eatyourshit: 檢察官:吃飽太閒逆142F 08/29 00:41
CharlotteX: 吉吉復吉吉143F 08/29 00:41
zzing: 不就新聞自己說是別人的經紀人了嗎 結果又不是 到底是怎樣144F 08/29 00:42
nik351235: 發生過啊145F 08/29 00:42
NSKB: 不要再逼他們惹,嘴砲打打而已,洗洗睡146F 08/29 00:42
dixieland999: 卡神氣度大一點,回文澄清一下也沒什麼,一開口就告147F 08/29 00:42
Dcwei: 要不要開賭盤148F 08/29 00:42
Orzer: 講人家有當經紀人,就是指涉別人的連帶責任啊,有點危險啊149F 08/29 00:42
dixieland999: 反而弄得更難看...150F 08/29 00:42
dxc669: 卡神 得饒人處且饒人  一山還有一山高151F 08/29 00:42
plusonezero: 我賭870p不會起訴152F 08/29 00:42
purplebfly: 自己下不台了,本來就很黑了,又放話要告作死自己153F 08/29 00:43
gummybear01: 好吧 原po你不要道歉了 我支持你 看起來你似乎想清楚154F 08/29 00:43
zzing: 說不想牽拖 結果告下去牽拖更深 XD155F 08/29 00:43
gummybear01: 了真男人 寧願不道歉也要撐下去 加油 絕對不要道歉156F 08/29 00:43
manfree: 但卡神當初也真是有趣,去被自由寫成什麼"自稱"157F 08/29 00:43
acln0816: 這篇新聞拿出來 我賭1000p不會起訴158F 08/29 00:43
※ 編輯: jiern (223.141.225.91), 08/29/2017 00:44:52
gummybear01: 一定要走這一遭159F 08/29 00:43
GSHARP: #有時候覺得檢察官滿可憐160F 08/29 00:43
dixieland999: 我也可以說我是雞排妹的義務經紀人啊,只是沒在做事161F 08/29 00:44
dxc669: 檢察官現在應該也在看文章  準備明天的資料162F 08/29 00:44
zzing: 不過自稱經紀人到底是真的有當過還是沒當過啊?163F 08/29 00:44
shisheia: 又是你這個姓巫的 別在秀下限了164F 08/29 00:44
j31404: 不會被起訴 但你要拿這篇報導去跟檢察官解釋165F 08/29 00:44
adm123: slow不是說新聞寫錯吧。是說時間點不同吧166F 08/29 00:44
wolfking623: 我也賭不起訴167F 08/29 00:44
lX: 新聞有報導就夠了 不是嗎?168F 08/29 00:44
zzing: 我也搞不太懂時間點的差別是啥 求解釋169F 08/29 00:44
ray90910: 支持告,矯正隨便嘴砲的風氣170F 08/29 00:45
eDrifter: 我猜會起訴 但原PO不會輸 看戲171F 08/29 00:45
manfree: dixieland999說的也是,卡神就澄清一下,和氣生財囉172F 08/29 00:45
plusonezero: 有當過吧,她推文不是承認了新聞當時是謝的經紀人嗎173F 08/29 00:45
adm123: 重點還是在原原PO爆料時,文章「呈現」的「當時」兩字174F 08/29 00:45
zzing: 一個是簽代言 所以新聞的自稱時期是哪個時期阿?175F 08/29 00:45
yanli2: 原Po贏面也很大 我賭10000P 不起訴。5000P樂捐176F 08/29 00:45
adm123: 「當時」的這兩字給讀者的解讀是「時間軸上的何時」才是重177F 08/29 00:46
tkfc5566: …一來一往…超有趣178F 08/29 00:46
zzing: 所以新聞時的時間點是啥?原po寫得當時又是指啥...?179F 08/29 00:46
dxc669: 原PO你如果不起訴  就在ptt一戰成名了180F 08/29 00:46
dixieland999: 時間軸就是,slow發新聞稿說郝市府只願出50萬找謝181F 08/29 00:46
adm123: 點。其實推文大部份的人也都清楚吧(攤手)182F 08/29 00:46
applehpsh: 卡神意思就是說簽約當下跟她無關吧183F 08/29 00:46
dixieland999: 代言,當時自稱義務經紀人,之後謝就說她的經紀人184F 08/29 00:46
deadchild: 原po先想想 法院要如何定義何謂經紀人吧185F 08/29 00:47
adm123: 都清楚「爭點」是在這裡186F 08/29 00:47
dixieland999: 只有她爸,然後整件事不了了之。之後謝說義務代言,187F 08/29 00:47
ray90910: 不是阿,當時是義務經紀人,但是簽代言的又不一定是他,188F 08/29 00:47
ray90910: 而且新聞也說到有委託,誰說委託就一定是他簽的,我覺得
ray90910: 是這樣喇
manfree: 請問一下,如果當時簽47萬不是slow..slow被誤指能告什麼191F 08/29 00:47
dixieland999: 然後又變有拿錢,都貌似不甘slow的事了192F 08/29 00:47
qscNERO: 支持原Po193F 08/29 00:47
applehpsh: 但其實你實際上當過 而且也沒人知道時間軸 這篇新聞又194F 08/29 00:48
applehpsh: 沒錯 誰會知道不甘你的事?
purplebfly: 這篇文章留下來,自然有人會被自己的話打臉196F 08/29 00:48
adm123: 「47萬代言費」是在「當時」那句的上面幾行,如果一起讀的197F 08/29 00:48
slow: 證據就法院見啦不用講太多~ 反正輸贏交給法官~ 呵呵198F 08/29 00:48
adm123: 的話............嗯。199F 08/29 00:49
Dcwei: 整天把吉人掛嘴上 看到有力證據還在抗辯 真的很難看200F 08/29 00:49
gummybear01: 跑法律程序很麻煩的 光查證就要至少一趟+ po覺得這樣201F 08/29 00:49
gummybear01: 值得的話 我們也是樂得看戲
manfree: 但jiern明白的寫著簽47萬當下是slow當經紀人203F 08/29 00:49
acln0816: 連法官都看不到吧 看到檢察官就差不多了204F 08/29 00:49
adm123: 所以我才一直講說,重點在你文章是要「整體」一起看,還是205F 08/29 00:49
dxc669: 原po你還是刪文加道歉好了  除非你能使出萬佛朝宗206F 08/29 00:49
adm123: 獨獨把「當時」的那句,單獨抽出來看。207F 08/29 00:50
j31404: 先不管告不告得成 跑法律流程是一定的208F 08/29 00:50
ray90910: 新聞寫的並沒有直指slow當時幫謝簽代言,但是原po直接寫209F 08/29 00:50
ray90910: slow當時幫謝簽47萬代言,大概就是這點ㄅ
deadchild: 如果 義務經紀人只有非書面的口頭承諾 那原po更不利了211F 08/29 00:51
applehpsh: 看不到法官啦 檢察官會先叫你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然後不212F 08/29 00:51
plusonezero: 沒有啊,人家可以聲稱他說的「當時」是新聞「當時」213F 08/29 00:51
applehpsh: 起訴214F 08/29 00:51
plusonezero: 啊,「順便提一下」不就是附註嗎?附註有規定一定要215F 08/29 00:51
plusonezero: 跟最後一句話有關聯?
acln0816: 新聞有寫謝有找楊接洽代言啊217F 08/29 00:51
dixieland999: 重點是即便說簽47萬時,slow是經紀人,這對slow的218F 08/29 00:51
WKC1799: 你自己發文在公眾討論區 難道不用求證跟查證嗎219F 08/29 00:52
tokinosituji: 即使有誤有查證過,應該不成立,只是做筆錄偵查費時220F 08/29 00:52
applehpsh: 是啊 所以就說告不成啊221F 08/29 00:52
manfree: 他先寫了收47萬當代言費,當時經紀人是slow222F 08/29 00:52
ray90910: 不論原po當時是民國幾年,slow就是沒幫謝簽過這個47萬代223F 08/29 00:52
dixieland999: 名譽有造成損失嗎? 能告的就那幾條,散布謊言沒有罪224F 08/29 00:52
抱歉 打斷一下

我的原文還在 各位可以去看一下


“謝淑薇大小姐當初還接代言人 代言2017台北世大運 發新聞宣稱樂意“義務”代言世大


結果被捉到 仍收47萬代言費

順便提一下 謝淑薇當時經紀人是找卡神擔任 真是一對絕配 ”



最後一段“謝淑薇當時經紀人是找卡神擔任” 這樣寫 是看新聞寫謝有委託卡神
卡神也有自稱經紀人

這樣就直接升100級 無限上綱到
我講這份合約是卡神簽來的?
※ 編輯: jiern (223.141.225.91), 08/29/2017 00:57:41
ray90910: 言ㄚ225F 08/29 00:52
adon0313: 柯文哲好像對slow也很感冒226F 08/29 00:52
berice152233: 要告就快告,這種的你連法院都不用去227F 08/29 00:52
WKC1799: 新聞說什麼就寫什麼貼什麼 公眾討論區也是要負法律責任228F 08/29 00:52
adm123: 人家可以聲稱,對呵,你就是要到檢察官、法官去跟他們講啊229F 08/29 00:52
dixieland999: 只有散佈謊言造成名譽損失,才會有罪230F 08/29 00:53
zzing: 義務的定義不是"必須或應該的行動"嗎?231F 08/29 00:53
adm123: 至於要不要採信你的說法也是檢察官跟法官主觀看法而已232F 08/29 00:53
WKC1799: 就算自由時報寫錯 你就可以散佈謠言嗎233F 08/29 00:53
manfree: 他如果寫收47萬當代言費,經紀人是slow.這樣就比較有趣234F 08/29 00:53
shisheia: 會怕就好235F 08/29 00:53
loveseawind: 我覺得你在硬凹 雖然你沒明指 但就那個意思啊236F 08/29 00:53
ray90910: 義務不就是免費ㄇ237F 08/29 00:53
sue5566: 一起吉238F 08/29 00:54
ray90910: 都吉239F 08/29 00:54
acln0816: 1.楊自稱是謝義務經紀人240F 08/29 00:54
slow: 大吉大利  吉羊如意241F 08/29 00:54
acln0816: 2.謝說有找楊接洽代言世大運242F 08/29 00:55
TWN5566: 原PO可以去跟檢察官解釋比較快243F 08/29 00:55
acln0816: 就算事實上不是楊負責的 這樣的查證程度才不會構成妨害244F 08/29 00:55
allyourshit 
allyourshit: 自由有沒有寫錯去檢察官那裡說啊 快告快告245F 08/29 00:55
acln0816: 名譽勒246F 08/29 00:55
adm123: 「順便提一下」+「當時」,那就不是附註了啦...247F 08/29 00:55
adm123: 「當時」兩字當然連接上面講過的人事時地物。
guest8888: 我說呀 整件事根本沒人看得懂249F 08/29 00:56
nexus9: 你還是賣掉你的南鐵路段房子準備當賠償金吧250F 08/29 00:56
WKC1799: 你自己聽信謠言在先 未經求證 就直接上網散佈251F 08/29 00:56
WKC1799: 人家現在給你機會公開道歉 給你台階下
adm123: 不然你的「當時」是在「當哪個時」?253F 08/29 00:56
yanli2: 這個賠償金應該還能負擔啦 原PO挺住254F 08/29 00:56
dixieland999: 其實根本雞毛蒜皮的事...255F 08/29 00:56
otis1713: 卡位 另外原po如果沒證據能證明這件事,那真的有被吉成256F 08/29 00:56
otis1713: 的可能
shisheia: 原po是陳亭妃的頭號粉絲 全部文章都是陳亭妃258F 08/29 00:57
acln0816: 又不是所述非真實就一定構成妨害名譽....259F 08/29 00:57
adm123: 上面是回plusonezero260F 08/29 00:57
gummybear01: 挺住阿 千萬不要道歉261F 08/29 00:57
jay0215: 卡位262F 08/29 00:57
silentence: 賭一把  去認證一下而已263F 08/29 00:57
dixieland999: 這件事有沒有發生過根本不重要,重點是有沒有對264F 08/29 00:57
ray90910: 不管告成與否,都該讓原po去檢察官那邊反省一下網路上不265F 08/29 00:57
ray90910: 該嘴砲
otis1713: 然後很可能被一拖拖一年讓原po得常常跑法院267F 08/29 00:58
taker627: 記者:幹  你們要告別拖我下水啊268F 08/29 00:58
neverli: 推阿269F 08/29 00:58
lX: 選戰開打了?270F 08/29 00:58
mnbv0416: slow說吉是真的會吉的,雖然司法程序最終結果如何未知,271F 08/29 00:58
dixieland999: 原告的名譽造成損害...不過這也是法官心證啦272F 08/29 00:58
acln0816: 這種查證程度夠了啦 何況楊是公眾人物 難啦 檢察署大門273F 08/29 00:58
acln0816: 都出不了吧...
shisheia: 是有多愛陳亭妃275F 08/29 00:58
mnbv0416: 原po自己思考吧。276F 08/29 00:58
GbmanOGC: 我覺得告不成,就算告的成賠償的程度也有限277F 08/29 00:58
manfree: 請問一下,這樣告成的話,大約會賠多少錢278F 08/29 00:58
slow: 你說我簽約"當時"是她的經紀人的證據在哪阿?279F 08/29 00:58
gummybear01: 第一時間不道歉 現在道歉就漏氣了 支持原po堅持說法280F 08/29 00:59
Allen0315:     呵呵,訟棍!281F 08/29 00:59
gummybear01: 撐下去 加油 看有無有機會找謝 卡神 記者三人一起上282F 08/29 00:59
gummybear01: 公堂
dixieland999: 告得成賠多少也沒差,重點是就有前科了284F 08/29 00:59
yanli2: 目的應該不是告贏或輸 光是讓對方感受流程就划算了285F 08/29 00:59
njpbjp6: 奇怪欸,台灣人真的很不服輸,就說被報導影響,對不起誤286F 08/29 00:59
njpbjp6: 會了不就好了,硬要在那邊扯一堆543,自以為很會辯論、縱
njpbjp6: 橫家是嗎?給你臺階下還非要登台當主角。
zzing: 頂多幾千塊吧289F 08/29 00:59
otis1713: 當然如果原po不覺的麻煩,那可以去法院跟卡神耗,然後290F 08/29 01:00
cup18: 哈哈又是你291F 08/29 01:00
otis1713: 燒香祈禱檢察官不起訴292F 08/29 01:00
dixieland999: 不過這種最多最多緩刑,好像也沒差293F 08/29 01:00
cup18: 等著被吉吧哈哈哈哈哈294F 08/29 01:00
manfree: 其實沒有的事就道個歉就好了...以後再來找slow的毛病XD295F 08/29 01:00
devin0329: 這樣屎漏姐妳告不成了。一介草民只是被記者誤導296F 08/29 01:00
symeng: 說錯了道個歉也就沒事了 就算真的上偵查庭說不定檢察官還297F 08/29 01:01
symeng: 會幫你說話
manfree: 這小事走法院還要收有的沒的信,真的很討厭299F 08/29 01:01
adm123: 看到原PO的解釋了。但重點還是在「當時」那句話是接在47萬300F 08/29 01:01
plusonezero: 點名我哦?我不是說了嗎?原po可以主張他的當時是指301F 08/29 01:01
cup18: 真的會怕就快道歉啦 巫先生302F 08/29 01:01
slow: 反正這兩天很閒~ 等你查資料303F 08/29 01:01
plusonezero: 新聞當時啊,而非簽約當時啊,「 順便提一下」本來就304F 08/29 01:01
GbmanOGC: 前科能吃嗎?305F 08/29 01:01
plusonezero: 是附註的意思,沒人規定附註要跟文章的上一句話要有306F 08/29 01:01
plusonezero: 關係吧?我是不認為會被起訴啦,當然,我認為跟檢察
j31404: 如果是我 我會道歉 光跑法律流程還要跟檢察官解釋一堆308F 08/29 01:01
plusonezero: 官認為是兩回事309F 08/29 01:01
adm123: 的後幾行,整個順下來看,會是連貫的....310F 08/29 01:01
otis1713: 然後如果別人要弄你,跑去台東或澎湖吉你會很慘311F 08/29 01:01
juenren11: 有好戲看囉312F 08/29 01:02
otis1713: 因為這通常不給換法院的313F 08/29 01:02
adm123: 因為有「當時」兩個字,所以就不是你講的「附註」314F 08/29 01:02
chiungonni: 一場誤會而已(挖鼻315F 08/29 01:02
ray90910: 順便提一下這個就是要讓人跟上文連結了吧?哪有人順帶一316F 08/29 01:02
ray90910: 提是獨立說法
Dcwei: 有時候真覺得自己是黃四郎那邊一直鼓吹六爺的垃圾318F 08/29 01:02
ray90910: 國文學成這樣天啊319F 08/29 01:03
adm123: 上面是回plusonezero320F 08/29 01:03
night0805: 原po先提到slow,人家才出來喊吉,說人訟棍也太過321F 08/29 01:03
dixieland999: 那要看卡神戶籍在哪裡囉...這種不是要當事人所在地?322F 08/29 01:03
j31404: 如果他去偏遠的警局提告 你還要去那邊解釋323F 08/29 01:03
mnbv0416: slow是行動派的,我都還記得當年亞錦賽。324F 08/29 01:03
hsieh2929: 不是要去被告的所在地才對嗎?325F 08/29 01:04
ray90910: 網路道歉一下是損失什麼,難道要花現實時間跑檢察官ㄇ,326F 08/29 01:04
otis1713: 我印象中要戶籍地,可是他只要遷過去就能弄死原PO了327F 08/29 01:04
ray90910: 衡量一下ㄅ328F 08/29 01:04
symeng: otis "通常"只要理由正當 會給換偵查庭的喔329F 08/29 01:05
manfree: 卡神的身家應該閒閒在家的過快樂生活..很有時間吧330F 08/29 01:05
ng860310: 我是看戲的,跑法院很煩,就算不起訴也要跑331F 08/29 01:05
plusonezero: 呃,難道你認為原po寫「順便提一下, 謝淑薇經紀人是332F 08/29 01:05
WKC1799: 說人家是絕配就在酸了 現在凹的這麼難看333F 08/29 01:05
plusonezero: 找卡神擔任」,少了當時兩字卡神就不會喊吉嗎?334F 08/29 01:05
skinny27: 超中二 我告告告335F 08/29 01:05
symeng: 刑事沒有以原就被喔336F 08/29 01:05
otis1713: 沒喔,網路因為是全國性的,檢察官通常不給換337F 08/29 01:06
gummybear01: 撐住啊 不要動搖不要怕338F 08/29 01:06
aaa123867: 覺得原po會贏,看敢不敢告339F 08/29 01:06
jevin: 我猜是這篇新聞曝光後 謝解除委託卡神去談 兩人翻臉了 卡340F 08/29 01:06
adm123: 沒「當時」兩個字,當然差很多341F 08/29 01:06
otis1713: 理由"正當"就是重點了,只前就有不給換的342F 08/29 01:06
dixieland999: 記得4X之前不就換過...哀...沒被告過不知道343F 08/29 01:06
njpbjp6: 天氣那麼熱,到時候要跑來跑去累都累死,「對不起被報導344F 08/29 01:06
njpbjp6: 影響誤會了,對卡神不好意思。」花個幾秒鐘就結束的東西
jevin: 神現在才會急切割346F 08/29 01:07
njpbjp6: ,哪個划算還要我教?347F 08/29 01:07
colaer: 我怎麼覺得這是說你沒錢的話我義務沒關係,但是你有錢啊348F 08/29 01:07
otis1713: 我被告過,就遇到不給換的349F 08/29 01:07
manfree: 反正slow又沒差,他就告下去,剩下勝負對他沒什麼影響:~350F 08/29 01:08
hsieh2929: 謝謝symeng 解惑!351F 08/29 01:08
WKC1799: 卡神也不是沒上過新聞 他告你就算不起訴也只是雙方打平352F 08/29 01:08
good5566good: 所以說謝跟卡神是一對絕配是在汙辱卡神嗎??353F 08/29 01:08
WKC1799: 如果他告贏了法院認證 你還有臉上ptt嗎你還要做人嗎354F 08/29 01:08
lX: 今天已經是po文時間的明天了  要告快告 不要再等這兩天355F 08/29 01:08
plusonezero: 這樣說好了,感覺得出原文是有意圖影射某些東西,但356F 08/29 01:09
manfree: 真的,就說不好意思,我誤會收47萬時你還是經紀人..sorry357F 08/29 01:09
plusonezero: 我認為有滿大的空間可以凹358F 08/29 01:09
ray90910: 重點不是在告不告得成,怎麼有人搞不懂359F 08/29 01:10
otis1713: 他不用告贏你,只要能一直讓你跑法庭,對他根本無傷,360F 08/29 01:10
adm123: 空間當然有。就看怎麼判361F 08/29 01:10
otis1713: 所以我是建議道歉(當然如果原po有錢有閒另當別論362F 08/29 01:10
dixieland999: 反正法律規則就是這樣,告不成的機率大就有本事凹363F 08/29 01:10
cheng399: 原po我支持你呀。快點吉364F 08/29 01:10
john2355: 換一個如何? 不然要進入獎金挑戰賽了哦!365F 08/29 01:10
symeng: 主張"事發地是在被告縣市" 聽說換成功的機率不低366F 08/29 01:12
otis1713: 然後這東西如果不幸起訴,那就很刺激了,台灣法官的自367F 08/29 01:13
otis1713: 由心證
xz35s8pq: 別硬拗啦,你那樣寫的意思就是卡神幫謝簽這合約的意思,369F 08/29 01:14
xz35s8pq: 當大家都國文不及格哦?
otis1713: 網路有全國性,所以沒有移到被告居住地的必要(這是個人371F 08/29 01:15
otis1713: 遇到的經驗)
rickey1270: 快點告373F 08/29 01:16
otis1713: 而且第一次通常得跑374F 08/29 01:16
yanli2: 說不定原PO超有實力啊......375F 08/29 01:16
iamhahahaha: 附上資料來源給推376F 08/29 01:17
njpbjp6: 沒錯,重點真的不是告不告的成,是卡神看到這種訊息他有377F 08/29 01:17
njpbjp6: 沒有去做處理,你還真的以為這社會有笑罵由人這種東西喔
njpbjp6: ?
j31404: 檢察官那邊可以移轉到被告居住地 之前4X貓有教學380F 08/29 01:17
symeng: 刑事案件是以犯罪地為主或被告的地方為主381F 08/29 01:17
slow: 不要鼓勵他道歉啦~  他想打球其它人幹嘛澆水382F 08/29 01:17
j31404: 不過到警局說明案情 是沒辦法移轉到被告居住地383F 08/29 01:18
jay3u7218: 先拿個冠軍再來嘴砲 這樣只會讓台灣人討厭妳而已384F 08/29 01:18
bnnann: 千萬別道歉阿XDD385F 08/29 01:19
j31404: 所以很多人都是警局提告386F 08/29 01:19
foxey: 儲蓄險:你出錢給人去賭博,不管輸贏你就是分一點點紅387F 08/29 01:21
njpbjp6: 推文怎麼出現儲蓄險?388F 08/29 01:22
kaojet: 看到卡撐噓就要推389F 08/29 01:23
Dcwei: 六年的還可以啦 20年的根本騙白癡 還真有人上當390F 08/29 01:23
joewu8267: 原PO不妙391F 08/29 01:23
night0805: 新聞是2013年7月,餵狗後找到的資料>得標是11月。392F 08/29 01:24
njpbjp6: 他想打球但他不知道他的對手他坦不了,基於救人一命的概393F 08/29 01:24
njpbjp6: 念還是勸一下。
foxey: 推錯篇啊 還要我說w395F 08/29 01:24
njpbjp6: 最好笑的還有另一個也推錯文396F 08/29 01:25
PlayPtt: 馬XX有院級爭執調節權可阻卻,去借來用用吧.397F 08/29 01:26
onioncat13: 你的意思是卡神幫謝簽這合約的意思嗎?398F 08/29 01:26
mekiael: 其實自己站的住腳早就去吉了吧…拿資料不過是想抓更多把399F 08/29 01:27
mekiael: 柄,言多必失啊
joewu8267: 挺住嘿!道歉就好笑了~401F 08/29 01:29
j31404: 看來原PO真得不打算和解402F 08/29 01:30
jses0970085: 不就你造謠403F 08/29 01:31
WinRARdotrar: 楊小姐快告下去,我想看看N方對質wwww404F 08/29 01:33
erichang: 這跟原本的事件有相關嗎405F 08/29 01:33
otis1713: 反正勸過了,相信原po也是考量產認為有那個實力能跑法406F 08/29 01:33
otis1713: 院
NewPassat: 告不贏,放心。408F 08/29 01:34
jyekid: 她是真的會提告的啦409F 08/29 01:35
NewPassat: 開庭要選哪?原PO住很遠嗎?410F 08/29 01:35
andy2546: 我要吃雞排411F 08/29 01:36
joewu8267: 還輸贏咧~這個肯定沒辦法在檢察庭了結,跑法院就飽了412F 08/29 01:36
NewPassat: 引用新聞的話其實太多案例都是沒事~413F 08/29 01:37
aniz5566: 卡神淪落到網路訟棍了 令人鼻酸414F 08/29 01:37
njpbjp6: 問題是時間不對....415F 08/29 01:37
joewu8267: 鄉民真是單純的可笑,以為爭輸贏是輸贏416F 08/29 01:37
NewPassat: 說人訟棍這比原PO危險....417F 08/29 01:38
wewens: 推一個418F 08/29 01:39
dzshdavid: 哇 一堆人是這麼想出來打球喔!419F 08/29 01:40
boogieman: 對呀 說人訟棍的最好開始寫道歉文草稿吧420F 08/29 01:41
clark24428: 原po就是搞錯了 為什麼不肯道歉 訴訟很麻煩誒421F 08/29 01:41
joewu8267: 這樣太危險,飛太遠~422F 08/29 01:42
j31404: 之前有人因為那2個字被告過 還要去檢察官那邊解釋423F 08/29 01:43
jyekid: 5566要不要先想個道歉文....424F 08/29 01:43
eric791112: 水啦,卡神妳是要告什麼?不是很嗆明天要提告425F 08/29 01:43
cup18: 原po就愛亂開戰 活該踢鐵板426F 08/29 01:43
jyekid: 我是好心提醒 快跟你點名的人道歉 你這已經很直接了427F 08/29 01:43
cup18: 自以為戰神428F 08/29 01:43
cup18: 笑死我惹
jyekid: 等他去警局就知道他要告甚麼啦430F 08/29 01:43
nn70: 先告再吃雞排吧431F 08/29 01:44
joewu8267: 不要再說了,也許slow沒有發現5566說她訟棍呀432F 08/29 01:45
night0805: 姬家秘招猛虎落地式433F 08/29 01:45
dawnstars: 啊,這種小事需要上法院嗎434F 08/29 01:48
kruzin: 自己先提人家的,被惹到喊告不算訟棍吧435F 08/29 01:50
j31404: 不要以為小事 人家時間多心情不爽找你出來玩也是有可能的436F 08/29 01:53
yanli2: 某推文5566 說她是訟棍 感覺戰鬥力更高 是新戰場嗎?437F 08/29 01:55
aria0520: 快告快告 想看戲438F 08/29 01:57
gummybear01: 撐著呀原po真男人 到明天2000就ok了439F 08/29 01:57
dctmax: 5566好狂440F 08/29 01:58
dctmax: 感覺可以開始寫道歉文了
QNggInInDer: 不要再開戰場啦 XD 是真的要吉 吉 吉 都吉嗎442F 08/29 01:59
joewu8267: 我難過的是放棄你放棄愛...443F 08/29 02:00
yanli2: 不要再提 5566 說她是訟棍啦!說不定本人沒看到 賣相害444F 08/29 02:00
dctmax: 天氣熱 該道歉的趕快道歉啦 不然對兩方都沒什麼好處445F 08/29 02:01
HuntBear: 在推文裡道歉?這叫道歉?這麼沒誠意  乾脆不要446F 08/29 02:02
gummybear01: 原文推文作者都要撐著呀 加油鄉民鍵盤前支持你們447F 08/29 02:05
joewu8267: 樓上不要亂講,推文有怎樣嗎?你指哪個推文呀?448F 08/29 02:08
pennytwo: 沒事沒事 你覺得沒怎麼樣就好 只是我覺得卡神應該不會客449F 08/29 02:11
pennytwo: 氣 大家都辛苦了
sindy520: 這是要告蝦米碗糕?看不懂451F 08/29 02:15
JJJ09: 看不是很懂 但是好像很精彩452F 08/29 02:20
krem: 這告不成吧!453F 08/29 02:20
ms8706616: 所以到底卡神有沒幫牽線!而只是最後簽約時經紀人不是她454F 08/29 02:23
ms8706616: 我實在是看不是很懂??????
j31404: 告不告得成是其次 主要是找原PO出來解釋說明456F 08/29 02:25
wulaw5566: 幫加油457F 08/29 02:31
wtfconk: 支持被告啦,可以一次見到網壇跟卡壇兩大風雲人物也不枉458F 08/29 02:41
j31404: 到時會不會有記者去拍?? 有機會上新聞459F 08/29 02:42
Doracacazin: 幫你加油 不要畏縮啊!460F 08/29 02:43
yu76: 這有啥好告的..461F 08/29 02:44
ims531: 卡神也是個公眾人物 澄清一下就可以了 何必上法院呢462F 08/29 02:45
yu76: 原po加油 不會有事的463F 08/29 02:50
atqgwsx123: 為什麼這種事情能夠上法院...464F 08/29 02:56
 
pchion2002: 記得反告他誣告466F 08/29 03:25
lin793156: 卡神感覺這樣很硬坳,在耍賴的感覺...很難看467F 08/29 03:37
zeng50: 推你468F 08/29 03:53
bonnob: 支持雙方對質釐清,這樣原po也可替那些還在氣謝淑薇沒相忍469F 08/29 04:02
bonnob: 為國的人出口氣,不然這群人不善罷干休(?)呵呵
top111111111: 拉好板凳等開告 最好不要兩個人自己和解 我想看到結471F 08/29 04:08
top111111111: 果
cup18: 活該被告哈哈473F 08/29 04:29
wtfconk: 根本不會告的啦,一方的當事人又不是吃飽閒著,既然已經是474F 08/29 05:13
wtfconk: 商人了,腦袋思考邏輯對於做事所花的任何effort都會精算,
wtfconk: 告了就算勝訴好了又討不到什麼實質利益,是要告身體健康呀
wtfconk: ?更何況輸了只是被笑話而已,這樣一來一往計算,真的是吃太
wtfconk: 飽才會興訟,就像之前說要告抄他拍到柯劈跑步姿勢的那個記
wtfconk: 者,最後還不是自找臺階不了了之,現在一堆kuso運動員姿勢
wtfconk: 學柯劈還貼照片的,怎麼就不見那位記者出來7pupu了?之前ho
wtfconk: whow拍片也有用到那張圖啊,還用在宣傳盈利用途耶,怎麼就
wtfconk: 不見那位記者森77了?鍵盤告人比較快...
不管有沒有吃飽
從一開始就覺得這事莫名其妙
不告寫新聞的 不告向記者說明的人
結果n年後 講當時新聞內容的人 卻要被告

像這則有人出來開記者會
直接指卡神是謝淑薇經紀人
為何不向新聞中的人提告




謝淑薇臉書不認義務經紀人? 楊蕙如:臨時非正式

2013-07-09 ettoday
自稱是台灣網球好手謝淑薇「義務經紀人」的「卡神」楊蕙如,8日痛批北市府只願花1年
30至50萬元,邀請謝代言世大運,覺得根本是在羞辱人。不過,謝晚間卻在臉書聲明,父
親才是她在台經紀人,引發網友質疑楊的身分;對此,卡神回應,若對方否認是她的錯。

楊蕙如昨天是在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聖冠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爆料自己曾向北市府,推
薦謝淑薇和男網選手盧彥勳代言世大運,但對方卻只願意花1年50萬元的代言費,讓她覺
得很丟臉而未告知謝此事。

消息一出外界紛紛幫謝淑薇抱不平,但謝卻在臉書留言,「麻煩各位媒體的好朋友們,以
後如果需要東西,請直接連絡薇爸,因為所有的事務現在是小薇與父親自己處理。台灣暫
無任何其他經紀人。」

雖然這段留言隨後又刪除,卻也引發網友質疑楊蕙如義務經紀人的身分,楊昨晚和謝的父
親謝子龍,一起上三立《54新觀點》節目,當主持人陳斐娟介紹她出場時,楊則藉機澄清
,「我只有當過臨時的義務經紀人,並不是正式,但是就是偶爾幫她談一下事情。」

對此,謝子龍透過平面媒體談到,楊蕙如的確曾向他表示,願意免費幫謝淑薇尋求贊助,
當下並沒有拒絕。而針對謝淑薇的臉書留言,楊也回應,對方在台灣的「經紀人」,只有
她父親1人,「如果小薇否認的話,表示是我的錯。」

楊蕙如是否為謝淑薇義務經紀人,讓外界霧裡看花,謝今天凌晨又再度於臉書留言,談到
義務經紀人是經紀人或是本人有授權的人,就可以直接幫對方接洽任何指定與非指定事
項,直到事情談的差不多成了,經紀人與選手才會出現完成儀式。所以我們可以有很多義
務或是代理者,但經紀人數是一個,兩個三個的人也是有。」似乎在幫忙解套。

alphabear: 嘻嘻483F 08/29 05:22
g1898001: 現在人動不動就吉 也不是什麼大事484F 08/29 05:24
yangnana: 先買雞排485F 08/29 05:38
※ 編輯: jiern (223.138.113.63), 08/29/2017 06:48:23
※ 編輯: jiern (223.138.113.63), 08/29/2017 06:51:01
luxaky: 有新聞+非侮辱字眼 我覺得告不成486F 08/29 07:00
Maxhuge: 根本不用怕吧 被吉又不一定會輸487F 08/29 07:18
Mradult: 一早看戲推,睡前有想到不會又是義務經紀人這招吧XDD488F 08/29 07:36
Ga1axyNote7: 真實惡意都沒聽過 一堆法盲489F 08/29 07:53
Ahao: 其實我也想當三上悠亞的台灣非官方義務精繼人!490F 08/29 07:57
aa1052026 
aa1052026: 某些人就是這樣 狂噓+說要提告 認為這樣就會讓人怕到縮491F 08/29 07:58
piece1: 推你!怕他們幹嘛都嘛裝腔作勢而已492F 08/29 08:00
tokeep: 笑死了,這種等級還想學訟棍告人,在練個21小時吧493F 08/29 08:09
dicky0437: 自己愛惹是生非,不管告不告得成做筆錄應訊是免不了了494F 08/29 08:30
dicky0437: 自己先惹人家被告了再來想撇清,就不要遇到恐龍法官判
dicky0437: 你有罪。活該愛惹事的下場!
oliver81405: 坐等看好戲497F 08/29 08:43
isangxwbh: 請問義務經紀人能抽成分多少呢498F 08/29 08:48
gncn: 卡神一直跳針真難看   打算轉職靠官司賺錢了嗎??499F 08/29 08:51
ssd123698745: 講真的啦,雖然我也覺得告不成,但你不了解狀況就隨500F 08/29 08:52
ssd123698745: 便想拉一個名字來譁眾取寵本來就很沒品
z80520xx: 崩了崩了502F 08/29 09:00
airtsubasa: 現在新聞算謠言?!503F 08/29 09:01
gummybear01: 加油撐著快到2000了 照部分鄉民推文說法應該是告不成504F 08/29 09:07
gummybear01:  搞不好不起訴呢 頂
gummybear01: 多只有跑跑刑事流程而已
t13thbc: 告不起來啦 卡神只能告誹謗 哪有那麼好成立507F 08/29 09:12
blackk: 請問自稱經紀人是不是想沾光的意思?508F 08/29 09:22
ma4wanderer: 五十幾歲的女人講話跟國小生一樣弱智509F 08/29 09:28
ray90910: 重點就不是告贏,一堆人不懂510F 08/29 09:37
smallhan: 不要怕 我支持你511F 08/29 09:44
modernpkman: 笑死。沒事別亂放砲512F 08/29 09:45
kobekai: 樓上他就像吉人嚇人很難懂嗎……513F 08/29 09:46
xolucifer: 不要道歉 挺住rrrr514F 08/29 09:52
CenaC 
CenaC: 支持515F 08/29 09:54
cliff107: 這種不用太怕,可能不起訴就結束了,起訴最多一次開庭516F 08/29 09:59
cliff107: 根本也不會被麻煩到哪裡去,除非怕上法院
zenan321: 這    的經紀人區別在於功能性與酬勞的問題 專業有償518F 08/29 10:02
YaoFun5566: 賣驚  整天喊吉  笑死  刷存在感嚇人罷了519F 08/29 10:03
chiaofan: 挺住520F 08/29 10:08
zenan321: 簡言之 義務經紀人非經紀人521F 08/29 10:08
biglarge: 賣驚522F 08/29 10:11
princetamaki: 台灣的新聞算謠言XDDDDD523F 08/29 10:14
oldchang1205 
oldchang1205: 有豬油新聞 slow肯定是告不成了 100%不起訴524F 08/29 10:26
polypress: 卡神要是不告 這篇文會一直跟著她一輩子 一天到晚被鄉525F 08/29 10:26
polypress: 民拿出來說嘴,還是快告吧
oldchang1205 
oldchang1205: 告記者還有點機會527F 08/29 10:27
w9: 怎麼還有白__在講新聞? 都看不懂爭議點不是在那嗎528F 08/29 10:28
oldchang1205 
oldchang1205: 不好意思 不要以為空格我就不知道你在罵人 另外 爭529F 08/29 10:30
oldchang1205: 議點就是新聞 你中文要加強
oldchang1205: 某人憑著新聞內容批評slow slow覺得要告 當然爭議點
oldchang1205: 是新聞 很難懂?
diego99: 2013年的新聞...時間點好像不太對耶533F 08/29 10:36
w9: 呵呵 麻煩把文爬完吧 現在的點是新聞給的資訊不足供原PO做出這534F 08/29 10:37
w9: 些個人揣測,真的別來秀下限
w9: 重點就是 他聲稱憑著的新聞內容不符合他作的指控 還在那邊很難
w9: 懂? 笑死
chiaofan: 支持原PO538F 08/29 10:43
asd07633: 射惹ㄛ539F 08/29 11:00
lin793156: 卡神真是難看540F 08/29 11:04
njpbjp6: 唉,一直說不嚴重不會怎樣的,到時候有怎樣的你要出來坦541F 08/29 11:06
njpbjp6: 嗎?
njpbjp6: 這種東西就像我講的,動個手指頭發個文一下就沒事了,硬
njpbjp6: 要撐欸,還有旁邊喊加油的到底什麼心態....
otis1713: 痾 如果偵查庭不算出庭跑一次就夠了,如果偵查庭要算,545F 08/29 11:46
otis1713: 第一次會先問認不認罪,然後只要有一邊提一個事證就要
otis1713: 出一次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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