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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1-26 17:04:5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kyofyours (搗蛋是我的天職)
標題 Re: [新聞] CPR按15分鐘最新對話曝!病公主舅求情:
時間 Thu Nov 26 09:29:12 2020


有很多人說法院告不成,這邊直接貼法院判決書給大家看看: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簡字第407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4月26日

判決: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直接截取重點給大家:未曾受過專業之人工心肺復甦術(CPR)訓練,貿然對告訴人施以不當之救護,造成告訴人受有右胸肋骨骨折之傷害,實有不該


大家都認為CPR本來就有可能造成肋骨受傷,現在法官告訴你,斷了就是不應該

當然可能本案件中當事人沒有相關的執照,但今天好心救人被反咬,法院還判你有罪,你各位以後路上要不要救人自己衡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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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40.97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lmJgWI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6354154.A.812.html
RRADA: 我是不會救啦  給這些有$熱$血$的人去救就好1F 11/26 09:30
sanpf: 法官沒出過社會,正常發揮2F 11/26 09:30
dustree: 不要救3F 11/26 09:31
ananan1414: ok,不報警,不救護,快離開4F 11/26 09:31
syldsk: 這個沒受過訓練的,另一個有證照捏,難道要說有證照更不5F 11/26 09:31
syldsk: 該受傷?
belucky: 法官正常發揮7F 11/26 09:32
jimmy885: 這法匠就講明了,普通人不要救人8F 11/26 09:32
dustree: 以後在旁邊唸心經送他一程就好9F 11/26 09:32
xlaws: 除了家人 其他人就讓他躺著聽天命就好了10F 11/26 09:32
qep: 你貼的這則是沒證照,跟新聞裡的案例不該混為一談11F 11/26 09:32
vowpool: 這個好像有證照 會不會因此被判更重阿12F 11/26 09:33
kissa0924307: 法官:去看A片包青天啦 法盲!13F 11/26 09:33
lucifier: 我看你有證照法官會說沒善盡專業知能導致傷害14F 11/26 09:33
qep: 有證照的法律有保護15F 11/26 09:33
lucifier: 最後你還是要賠錢16F 11/26 09:33
xlaws: 有證照還傷到肋骨 不就更不應該了17F 11/26 09:34
Dorae5566: 我是不會救啦,報警是因為靠太進沒報警也會被告而已18F 11/26 09:34
okichan: 除了家人我才不救19F 11/26 09:34
qep: lu大,除非你能提供判例,否則建議別亂臆測20F 11/26 09:34
okichan: 被家人吉也認了QQ21F 11/26 09:34
ABA0525: 高調,很明顯法官說不要救阿22F 11/26 09:35
ABA0525: 反正社會冷漠,不要靠腰。 法官立委政府自己搞
ESL63: 有證照的更慘 會被要求更高24F 11/26 09:37
cccone: 我只敢也只能救自己家人25F 11/26 09:37
macocu: 法官邏輯,沒證照救人不應該,應該放生。26F 11/26 09:38
denyy555: 鍵盤法官:有證照仍未注意,判刑一年27F 11/26 09:38
Kurisu: 法官意思就是在旁邊誦經等往生吧28F 11/26 09:38
gameboy666: 在台灣想救人,先摸摸口袋裡有沒有錢吧,幫叫救護車就29F 11/26 09:40
gameboy666: 不錯了
myyalga: 你是不識字嗎?新聞不是說朱女有EMT!31F 11/26 09:41
tsaibing: 本件爭點:以右手握拳搥擊及旋轉病患右胸部方式施以救護32F 11/26 09:41
syldsk: 這個是檢察官起訴的,可能也要問問看起訴怎麼會成立,不33F 11/26 09:41
syldsk: 然應該檢察官那邊就擋住了
Behind4: 不要亂救人 聽不懂嗎???35F 11/26 09:42
Behind4: 這篇應該高調 提醒大家不要違法
cs09312: 反正我是不會救路人啦 其他人不怕麻煩就加油吧37F 11/26 09:43
cck525: ...38F 11/26 09:44
loveapple33: 可是不是有修法,路人進行施救是免責的,但如果是專39F 11/26 09:44
loveapple33: 業人士反倒有事!
cck525: 我覺得這個還好耶 啊你不要不會裝會啊 朱女是有執照的41F 11/26 09:45
coffee112: 以後大家都負責打電話看戲就好42F 11/26 09:45
newland: 這篇要高調啦,不要救就不會被告了,台灣法官很有自己的43F 11/26 09:46
newland: 一套啊。
huabandd: 法官都告訴你啊,不要救45F 11/26 09:47
huabandd: 跟你非親非故的人,離他遠點
kronioel: 他有證照 不一樣。 醫療行為本來就不能亂施 但跟這次有47F 11/26 09:47
kronioel: 照 不一樣
darkdeacon: 不要救 建議醫院對具法律背景人員 能不救就不要救49F 11/26 09:47
kronioel: 當然沒照路人就打電話吧 ㄏㄏ50F 11/26 09:48
chenglihao: 優文必m啦.法官想怎麼判.跟有沒有證照沒有直接關係XD51F 11/26 09:48
afiend0927: 有證照會不一樣?天真三小?消防隊的EMT被告是家常便52F 11/26 09:48
afiend0927: 飯好嗎?
syldsk: 找到起訴書了,她用拳頭尻54F 11/26 09:49
kobe30418: 他有證照 然後沒斷 看文好不好55F 11/26 09:49
wylscott: 醫護人員CPR都有可能被告了 沒證照被告意外嗎?56F 11/26 09:49
shinkiro: 相信政府,司法改革57F 11/26 09:49
syldsk: 臺中地檢署107年度偵字第33849號58F 11/26 09:50
[圖]
sunnydragon7: 法官的問題…2012就有免責條文,法官還是判有罪60F 11/26 09:51
galaxiehuang: 這條是假的嗎?61F 11/26 09:51
syldsk: 當時告訴人是蹲著暈倒,被告看到就靠過來,然後右手用拳62F 11/26 09:51
syldsk: 頭,搥告訴人右胸口,再帶旋轉下壓,這樣打了大概3到5下
syldsk: ,而且力道蠻大的。
gn00063172: 「未曾受過訓練」標一下65F 11/26 09:51
z80520xx: 建議給法官自己救66F 11/26 09:51
mjonask: 已有免責條文67F 11/26 09:52
syldsk: 只看判決書就被說法匠,法官也是衰68F 11/26 09:52
deamo0708: 都會貼判決書了內容看一下很難嗎?這案例是用拳頭啊!69F 11/26 09:53
deamo0708: 連cpr都稱不上好嗎
ch333: 謝謝法官教會我 路上看到女警昏倒也不要去救喔 誰叫你沒受71F 11/26 09:53
ch333: 到專業訓練
qqwwaass: 有證照的被告死更快...旁邊打打電話就好73F 11/26 09:53
Tattoo: 恐龍法官74F 11/26 09:53
lulocke: 有證照 多年未練習 法官會不會說等於無照 ?75F 11/26 09:53
galaxiehuang: 如果是syl大寫的,被告真的亂來啊!這哪是CPR76F 11/26 09:53
Everyeeeee: ok我不救77F 11/26 09:55
amare1015: 如果是巨乳正妹按 我可以喔78F 11/26 09:56
skyofyours: 重點是造成骨折這點,今天正常的CPR骨折基本上就是家79F 11/26 09:56
skyofyours: 常便飯,用拳頭打其實效果根本不大,真的在按力道絕對
skyofyours: 比用拳頭更大力。
idlewolf: 所以說沒事別理了 不是親友也別管了82F 11/26 09:56
syldsk: 啊這個就不是因為造成骨折就被判啊,被看到亂做又受傷,83F 11/26 09:57
syldsk: 當然告啊
c780412: 就說了看到有人倒在路邊最多幫他打電話就好85F 11/26 09:57
keita220: 本案施實人有受專業訓練跟證照86F 11/26 09:58
samonella: 就電影看太多,以為CPR是用捶的。但重點是如果他當時是87F 11/26 09:59
samonella: 以救人為出發,而傷者不救會死的情況下,應可以適用緊
s9234032: 會被檢察官起訴/法官判刑的,有那麼簡單?89F 11/26 09:59
samonella: 急避難。90F 11/26 09:59
Messerschmit: 很簡單,沒證照就別救,頂多叫救護車91F 11/26 10:00
abobstar: 不是親人的話就別理了 趕快叫救護車比較實在92F 11/26 10:01
samonella: 如果在不作為的情況下,傷者會有不可逆死亡的風險,我93F 11/26 10:01
samonella: 覺得還是要給施救的人保障。
abobstar: 台灣這種風氣不管有沒有救回來 都可能惹禍上身95F 11/26 10:02
Cruel2: 新聞事主有證照又沒斷肋骨,要告什麼?96F 11/26 10:02
hohohoha: 等救護車直接腦死嘛?97F 11/26 10:02
botnet: 他是有照的耶,拿無照的案例來比?98F 11/26 10:03
volts1549: 幫低調 根本亂截判決書99F 11/26 10:05
uminoko: 不是啊這篇應該要標一下不是朱女那則的案例吧100F 11/26 10:05
uminoko: 沒頭沒尾的就貼判決書 然後一堆人鬼打牆
revise: 嗯嗯 下次路邊看到記得閃遠一點102F 11/26 10:07
gene51604: 用拳頭打到骨折你說是CPR骨折?103F 11/26 10:08
asdatp: 你媽知道你在這放假消息嗎?104F 11/26 10:09
linesa: 恩我也是不會救,頂多幫忙叫救護車,避免自找麻煩105F 11/26 10:09
mortleo: 未經過專業訓練的前提怎麼不標?106F 11/26 10:09
gginin007: 看來有人不識字喔107F 11/26 10:11
southernwood: 重點是施予不當救護。不是施行正確的CPR108F 11/26 10:11
theshape87: 哪有用拳頭的109F 11/26 10:11
skyofyours: 覺得不會有事的人還是可以救啊,本案當事人施救方式或110F 11/26 10:12
skyofyours: 許不當,但是否可以適用緊急條款?如果施救方式有誤,
skyofyours: 但卻實有效是否一樣不應該?
brian910615: 重點不是讓人斷肋骨不應該 是沒有證照 不會CPR亂做害113F 11/26 10:12
brian910615: 人斷肋骨才不應該吧?
H23324216: 希望下賤司法抽搐昏迷時沒人救,這就樣去死115F 11/26 10:13
yoher: 有照的告不成啦116F 11/26 10:13
Yanpos: 但此案當事人有EMT唷117F 11/26 10:14
guenhwyvar: 哪國CPR是用拳頭毆擊?真的不是故意打人硬凹是CPR脫罪118F 11/26 10:15
guenhwyvar: ?
wosopu: 帶風向?120F 11/26 10:15
emtfires: 朱女是鳳凰志工。你是不看新聞嗎?121F 11/26 10:15
jerrygini: 了解122F 11/26 10:16
mstar: 帶風向123F 11/26 10:16
ryosuke234: 你擷取的重點跟你個人解讀得重點不一樣吧 差很多耶124F 11/26 10:17
imwaiting: 重點劃得真是莫名其妙125F 11/26 10:17
Tochter: 帶風向廢文126F 11/26 10:17
ohfly: 我覺得台灣法官最喜歡不照民意來判決了127F 11/26 10:17
pastmory: 別亂帶風向 智障?128F 11/26 10:17
chrome: 法官是社會冷漠的幫兇129F 11/26 10:18
p597fg: 靠北 有照正常都會斷,等等法匠又說你有執照不應該弄斷130F 11/26 10:18
jojomickey2: 國考仔:法盲131F 11/26 10:18
maxwells: 你各位再多管閑事啊132F 11/26 10:18
galaxiehuang: 噓你一個133F 11/26 10:19
Behind4: 就很簡單 不要救 也不要拿證照 絕對不犯法134F 11/26 10:19
mstar: 斷章取義135F 11/26 10:19
Leeba: 沒百分百正確別救家人外的人136F 11/26 10:19
xiaoxiao: 原來是來亂帶風向的亂源喔137F 11/26 10:21
realmd: 笑死,不當之救護就告訴真的要救要保證完好無缺138F 11/26 10:22
l11111111: 法官:有證照還受傷!加重判刑139F 11/26 10:22
vovo0938: 口屋140F 11/26 10:23
realmd: 以後要救人要怗怗自已斤兩,不當救護在等著你141F 11/26 10:24
s87269x: 嗯對,這個有證照還可能被告的案例,看誰以後佛心來的才142F 11/26 10:25
s87269x: 會去學CPR,不學做了被告,學了做了也可能被告,拉基亂判
s87269x: 。
asuknow: 有證照啦!但也不代表法官不會判無罪 法官自由心證最大145F 11/26 10:27
icexfox: 善良撒瑪利亞人法不適用?146F 11/26 10:27
boss88893:        法官要把台灣社會變成   功利社會嗎?147F 11/26 10:27
longsre: 謝謝分享判例,我也不會救,幫忙打119已盡道義,其他生死148F 11/26 10:28
longsre: 由命
loel1223: 我連119都不敢打,打了等一下被誣賴成肇事者150F 11/26 10:30
arlun: 我們就把自私最大化阿 救人是因為怕以後自己或自己的家人沒151F 11/26 10:30
arlun: 人要幫忙救
ophelia123: 法官重點是未受訓不要亂壓,請不要亂畫重點..153F 11/26 10:30
s891050: 斷章取義、亂帶風向,北七154F 11/26 10:31
danielchen: 喔   惡劣ㄟ你155F 11/26 10:32
anyanyaa: 鬼島法匠自助餐讚讚156F 11/26 10:33
quite: 法官就算爛  也不該被你這種斷章取義的文給抹黑157F 11/26 10:34
chilles: 唉唷,當記者的料喔158F 11/26 10:38
QhenQi: 反正這件事情就是誰給法官錢越多就勝訴159F 11/26 10:38
denniss: 朝胸口K他幾拳,然後說是在做CPR,這是正常人會做的事情160F 11/26 10:38
denniss: 嗎?不要亂發文好嗎?都有免則條款了,希望不要因此影響
denniss: 到民眾救人的心態,畢竟誰都不敢保證自己或親友會不會遇
denniss: 到...
qqq5890003: 鬼島法官正常發揮164F 11/26 10:38
konane: 很多都沒受過專業訓練啦,當大家對cpr那麼有興趣喔?人家165F 11/26 10:38
konane: 都願意出手相救了,而且對危難的避免多少也有因果關係,
konane: 結果今天這樣他媽的還被判有罪,以後路上昏倒或車禍受傷
arbteiff: 這篇誤導帶風向,不可信168F 11/26 10:38
konane: 誰敢相助,打119多省事啊,上次嘉義女警就是這樣被輾斃的169F 11/26 10:39
konane: 啦,40秒時間大家只敢打119,今天要是一個傢伙很雞婆很白
konane: 癡地快移動女警到路旁,女警可能現在還活著
chch2011: 貴算了吧幹嘛救 CPR斷肋骨就有罪誒172F 11/26 10:39
kimiboy: 報警是最後良心了173F 11/26 10:39
humannature: 這法官也太扯了吧,這樣以後誰敢幫忙啊!(紅色明顯174F 11/26 10:42
saimonwang3: 法官,真是調皮,總是讓人猜不透你啊?175F 11/26 10:43
Behind4: 嘉義看警察被車撞死 真的完全合法欸 XDDDDD176F 11/26 10:46
a4891257: 這叫CPR?177F 11/26 10:49
xeme1996: 法官:有證照還受傷,加重罰緩178F 11/26 10:52
azukinana: 我只看不起法官這職業179F 11/26 10:52
libur: 有這種法官誰要救人180F 11/26 10:55
Kazmier: 法官果然181F 11/26 10:55
blue500: 好險我一向都沒在救人的182F 11/26 10:56
GDN: 斷章取義 想帶什麼風向?183F 11/26 10:56
longsre: 說斷章取義的自己去看判例啊,就真的這樣判,原po沒寫錯184F 11/26 11:03
longsre: ,噓什麼
longsre: 緊急救護法免責規定早在這判例之前就有了,結果還不是被
longsre: 判過失傷害
longsre: 所以結論就是,沒學過CPR就是不要靠近,打119就好了
ab4daa: 你有受過CPR的專業訓練嗎189F 11/26 11:11
seven30: 法官正常發揮190F 11/26 11:12
kissa0924307: 你有受過專業移動警察訓練嗎? 怎麼知道女警醒了不191F 11/26 11:12
kissa0924307: 會告你 法官不會判刑?
sidney509: 推文一堆不值得急救的文盲193F 11/26 11:14
longsre: 緊急救護法並、沒、有明文寫「必須是受過專業救護訓練的194F 11/26 11:22
longsre: 人才可以免責」,只有寫「救護人員以外的人實施緊急急救
longsre: 措施適用免責規定」到底是誰文盲www
longsre: 是法官在判例認定「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人隨便去急救別人
longsre: ,害人肋骨斷掉,就成立過失傷害罪」
hotmenjim: 當事人她EMT餒,偷換概念?_?199F 11/26 11:25
longsre: 所以結論就是「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人請不要隨便急救別人200F 11/26 11:26
longsre: 」,打119就好,其他聽天由命
quite: 喔 怎不提用"旋轉右胸部方式施以救護" 所以你救人都用轉的?202F 11/26 11:28
seazure2016: 還在跳針 他根本不是做CPR203F 11/26 11:30
a50202: 斷章取義欸204F 11/26 11:31
seazure2016: 這案例不是因為動作不夠標準 不夠專業而被罰欸 他根205F 11/26 11:31
seazure2016: 本就不是在做CPR
tom282f3: 推syldsk大207F 11/26 11:31
credits: 最近一次上CPR的課 老師說肋骨第一下就要壓給他斷欸208F 11/26 11:33
stanleyiane: 賠21000就該謝主隆恩啦~沒看過賠333萬的案例嗎??209F 11/26 11:35
kunkka: 你貼的這個過去判決和現在發生的新聞案例完全是不同兩件210F 11/26 11:36
kunkka: 事,能夠混一起討論?
p1227426: 有執照 不救 會不會被吉212F 11/26 11:39
linzero: 所以法官意思是沒證照,很緊急也不要救213F 11/26 11:40
tony011: 閱...不識字亂入、廢文214F 11/26 11:45
linbasohigh: 幹,這篇應該要加精華,這法官太警世了= =215F 11/26 11:50
Iceballz: 本來正當處理就是離3公尺念藥師經迴向給她就好了216F 11/26 11:58
yymeow: e04217F 11/26 12:05
sighmars: 這篇亂帶風向不可取218F 11/26 12:07
nh2238: 斷章取義219F 11/26 12:11
anendfox: 原來喔220F 11/26 12:15
[圖]
deep0723: 非親非故的打119就好222F 11/26 12:17
anthonyapple: 沒證照不該救 有證照只能完美救 法官邏輯?223F 11/26 12:22
zukidelko: 不要亂帶風向224F 11/26 12:22
anthonyapple: ㄜ 帶風向噓回來225F 11/26 12:23
truevill: 眼睛瞎了嗎?  未曾受過專業之人工心肺復甦術(CPR)訓226F 11/26 12:23
truevill: 被告是受過專業訓練的
cloud2015: 看到有人亂帶風向,這真的不進來噓一下不行!有人教過228F 11/26 12:26
cloud2015: 你用拳頭槌來施行CPR?你阿母知道你會把電影情節和現實
cloud2015: 混淆的問題嗎?
anthonyapple: 補噓231F 11/26 12:27
joshua830325: 不報警,不救護,不離開,沒有錯過任何精彩的時刻!232F 11/26 12:28
btpo: 翻譯:躺在路邊得 除非自己親人  放給牠死無誤這才是正確233F 11/26 12:29
shaochilee: 之前消防大隊來講習還說已經除罪...到底?234F 11/26 12:31
MyPetTankDie: 什麼爛法官235F 11/26 12:36
MyPetTankDie: 不過如果是上面推文用捶的其實是有點爭議沒錯XD
MyPetTankDie: 不過上面有人提無照反而不是重點,其實只要有知識做
MyPetTankDie: 了就算稍微不確實都是被保障的,像這個完全異常才不
MyPetTankDie: 對而已
MyPetTankDie: 看了一下確實不能說法官不好,對不起QQ
blackway0226: 所以救人有瑕疵,就有過失傷害的風險 好 我不救行了241F 11/26 12:46
blackway0226: 免責條款就是給沒照的人用的不是嗎
oliverroli: 重點不是未曾受過專業訓練?243F 11/26 12:52
sazdj: 日頭赤焰焰 隨人顧性命 見人倒下 裝沒事離開比較安全 只救244F 11/26 12:52
sazdj: 熟人
oliverroli: 起訴書貼一半 閱讀理解又差 原po呵呵246F 11/26 12:53
chenshing: 有證照救不活被告更慘。247F 11/26 13:00
blackway0226: 醫界推的法案 法官不領情248F 11/26 13:00
icq696969: 判決書寫的很清楚......不要亂說249F 11/26 13:02
kurva: 噓250F 11/26 13:02
volts1549: 低調 用拳頭做cpr被判刑=恐龍法官 cool251F 11/26 13:10
killerbbt: cpr正確壓胸肋骨沒斷才奇怪吧...252F 11/26 13:14
aa1052026 
aa1052026: 未曾受過專業之CPR訓練怎不上色?你拿沒受訓外行人跟有253F 11/26 13:15
aa1052026: 受訓過的比?
goodtaste: 亂截重點255F 11/26 13:27
kis16488: 現在一堆小朋友法官30幾歲的真的很爛256F 11/26 13:28
TPDC: 斷章取義257F 11/26 13:36
lazioliz: 依法判決 繼續教訓法盲258F 11/26 13:42
jh520109: … 兩件事狀況完全不一樣也能比259F 11/26 13:58
koy70163: cpr沒壓斷肋骨就不叫cpr了260F 11/26 14:13
hjshief: 斷章取義...判決書中未受訓的地方怎麼不上色..261F 11/26 14:16
ConflictRB: 帶風向262F 11/26 14:47
twhuang28: 聽法官的話263F 11/26 14:50
xiaotee: 斷章取義264F 11/26 15:10
yeyun: 到底是理解能力有問題還是眼睛不好啊265F 11/26 15:19
tn601374: 救了個賤人,只能怪自己運氣不好266F 11/26 15:21
lp2650056: 有證照本來就會有事,不是醫護相關一定沒事267F 11/26 15:22
sintryhao: 以後我會在旁邊大笑,哈哈你要死了喔268F 11/26 15:55
chiang2: 斷章取義呢呵呵269F 11/26 16:11
ATOLI: 帶風向270F 11/26 16:30
Timbug: 不對,他的意義是說台灣沒有好撒瑪利亞人法271F 11/26 16:31
Timbug: 我救人還要顧慮到無過失,或者是怕被告
Timbug: 因此我得回家翻10年前的急救員證書或20年前的紅十字會證書
Timbug: 才能希望我可以減低責任,那我寧可不要救陌生人
Timbug: 簡言之學這些技巧還是只能救家人
auxiliary11: 似乎不要救比較保險276F 11/26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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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6F 89推 67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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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jkyoe, Normi76 說瞎!
1樓 時間: 2020-11-26 10:18:42 (台灣)
  11-26 10:18 TW
社會會越來越冷漠,真的是環境造成的。祝福這判決的法官跟檢察官,還有當事人,以後不會有ohca。然後醫療人員在30分鐘遠的地方
2樓 時間: 2020-11-26 10:55:19 (台灣)
  11-26 10:55 TW
法匠就是社會亂源
3樓 時間: 2020-11-26 10:57:11 (台灣)
  11-26 10:57 TW
不要救+1
4樓 時間: 2020-11-26 11:16:10 (台灣)
  11-26 11:16 TW
不要救, 法官亂來有法不依
5樓 時間: 2020-11-26 11:56:38 (台灣)
     (編輯過) TW
路上救人 被當罪人怎麼辦?
https://tzungsen.pixnet.net/blog/post/165717529
6樓 時間: 2020-11-26 12:01:56 (台灣)
+1 11-26 12:01 TW
殺人犯無罪 救人有罪 這句話若成立,台灣真的要被這群智障害死
7樓 時間: 2020-11-26 16:38:56 (台灣)
  11-26 16:38 TW
法官認證不要救
8樓 時間: 2020-11-26 17:11:58 (台灣)
  11-26 17:11 TW
這東西有人找到原文連結嗎?
我看了108-04-26這天一直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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