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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5-06 10:39:3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標題 Re: [新聞] 檢舉魔人太多! 北市認同:已申請限制項目
時間 Wed May  6 09:37:15 2020



這次我要幹譙台北市政府了 你他媽的智障 什麼叫作檢舉違規太多 同意限縮檢舉項目

如果一件事情很多人違規 有問題的是人 還是 法規

檢舉達人提出檢舉 照這新聞的說法 有70%會成案 那表示不是浮濫檢舉阿

那是不是違規的人太沒有守法意識 還是 法律跟規定有需要被檢討呢

如果是太沒有守法意識 應該是想怎麼加強宣導 甚至 提出更重的罰則遏止

如果是法律跟規定需要檢討 應該是要想怎麼修正規定或是 加強公共設施設置減少違規

最腦殘的就是 "限縮檢舉項目" 限縮人民檢舉違規的措施

那等於告訴市民大眾 某些違規是市政府可以容忍的 大家盡量違規沒關係

有違規 公務員就是該取締違法 人力有所不足 市民提出檢舉 協助公務員糾舉違法行為

但台灣社會就是那麼鄉愿 容忍民代幫人民關說違法 要公務員不要執法

他媽的市議員如果你覺得 違規被檢舉那麼多是錯的 你根本上應該檢討的是 規範有沒有錯

或是 市府有沒有可以減少違規的配套方案 結果是叫市政府對付檢舉達人^^


檢舉達人是執法嗎 不是吧 人家是依法對違規提出檢舉而已 你覺得他錯要的是修法

不是解決會提出檢舉的人嗎

台灣果然是人治社會  要走向法治看來還是很遠 北市府腦殘跟著市議員起舞

要是我 不但會更加獎勵檢舉達人 甚至會公開表揚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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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51.98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iXJDoW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729037.A.CA0.html
Kenshin0707: 公開一定會出事啦1F 05/06 09:38
kent: 比較想知道什麼時候要開始掃蕩騎樓和攤販 警察路過都不開單2F 05/06 09:38
kent: 該執法的不執法 還不讓民眾檢舉
proletariat: 這次推紅酒大師4F 05/06 09:38
ding2599: 去問 柯文哲5F 05/06 09:38
F93935: 其實台北早就有交通助理員這個職務了,成效不彰真的該檢討6F 05/06 09:38
kent: 並排停車也是 警察巡邏經過就當沒看到7F 05/06 09:38
rickey1270: 垃圾違規8F 05/06 09:39
STi2011: 之前紅線 不是改晚上能停 真扯9F 05/06 09:39
aa1052026 
aa1052026: 還不是抄我桃園太子燦哥 人家老早就對檢舉魔人開嗆了10F 05/06 09:39
aa1052026: 柯現在才學真的廢
piyobearman: 我說一年7-80萬獎金根本超划算 比養公職CP值高幾十倍12F 05/06 09:39
walife: 遇到桃園 這文就轉彎了13F 05/06 09:40
johnhmj: 其他地方政府對各方面檢舉是否選擇性辦案?這也是疑問。14F 05/06 09:41
weworld1984: 其實把民眾可向交通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檢舉改成,向15F 05/06 09:41
weworld1984: 交通主管機關就好了
citizen5566: 開放檢舉獎金檢舉到沒人敢開車騎車吧!馬路都空空的17F 05/06 09:41
onion1990: 他們的思維:檢舉多,案件多=社會不安;檢舉少,案件18F 05/06 09:41
onion1990: 少=天下太平
weworld1984: 現在問題在,警察人力也是有限,主管交通裁罰為監理20F 05/06 09:42
weworld1984: 站,現在大多靠警察幫忙舉發,過多案件只會把人力耗
weworld1984: 盡
kinghtt: 沒啥好幹的,這議題上個月就有利委質詢交通部要求縮限23F 05/06 09:43
quite: 公開表揚會被人拖去打吧  獎勵就好24F 05/06 09:43
ben3003neb: 推25F 05/06 09:44
kinghtt: 當時就沒人要出聲反對,八卦推不到半天就靜悄悄26F 05/06 09:44
alienjj: 他說可研議而已 看到北市就很急27F 05/06 09:44
kinghtt: 現在換台北市議會質詢,交通隊長附和交通部意見而已28F 05/06 09:45
foolfighter 
foolfighter: 紅酒蟑螂29F 05/06 09:45
zong780405: 結論:臺灣人很多水準低落,連基本法規都無視30F 05/06 09:45
kinghtt: 這時候你就想到要跳出來幹譙台北市政府31F 05/06 09:45
cateyes: 推32F 05/06 09:46
zong780405: 建議 將所有交通法規廢除,一勞永逸33F 05/06 09:46
marunouchi: 垃圾太多,撤垃圾桶!34F 05/06 09:46
nnwa1680: 這真的有夠扯35F 05/06 09:47
ruokcnn: 北市府真他媽低能36F 05/06 09:47
ANCEE: 連柯粉都看不下去 XDD 要被1450了嗎37F 05/06 09:47
aponla: 我覺得他說的是有些舉證需要更嚴謹的要限縮啦 要不然一堆38F 05/06 09:47
aponla: 無效的檢舉最後只會把警察拖垮
ANCEE: 柯文哲把僅剩的嚴刑峻法 都拿掉 就什麼都沒了40F 05/06 09:48
damm: 幹拎量的雙標DPP41F 05/06 09:48
fuhaho: 你終於覺醒了42F 05/06 09:48
michaelwu: 洋蔥1990是不是在暗諷台灣蓋牌啊43F 05/06 09:49
eterbless: 八成是檢舉案多到公務員加班受不了 北市府有辦法自己更44F 05/06 09:49
ray08tw1: 沒人違規 誰會檢舉45F 05/06 09:49
letwind: 「交通部」擬設檢舉天花板46F 05/06 09:49
light20735: 超同意~一堆併排停車的垃圾47F 05/06 09:49
patentstm: 社會底層的邊緣人思維.....48F 05/06 09:50
eterbless: 動罰則那要他們嚴懲才有意義49F 05/06 09:50
kis28519: 柯P洗聲量又洗錯方向了50F 05/06 09:50
antonny: 該罵就是要罵 不像綠蟑螂香到底連尊嚴都不要 整個馬屁51F 05/06 09:51
v19791119: 台灣就不是法制社會,沒辦法的人才守法52F 05/06 09:51
mcgrady12336: 呵呵法治國家但人民守法觀念薄弱,法制度53F 05/06 09:52
shi0520: 上一篇柯粉還想把鍋甩給議員跟交通部 真噁54F 05/06 09:52
mcgrady12336: 定出來參考用的55F 05/06 09:52
mesomelas01: 推56F 05/06 09:53
O8sang: 明明就是違規魔人 檢舉魔人到底是三小用詞57F 05/06 09:53
lazycat5: 變相容許違法,在臺灣存在交通種姓制度,四輪有權無責58F 05/06 09:53
lazycat5: ,行人賤民
timaaa: 完全同意60F 05/06 09:53
qui0914: 說真的 處理那些才幾秒而已 = = 何況會檢舉的都是老手了61F 05/06 09:53
qui0914: 知道照片該拍到什麼 格式是什麼 蓋牌政策怒噓
asdf70044: 違規魔人怪東怪西==63F 05/06 09:54
flybirdy: 明明就中央法規的錯 1450鬧夠沒64F 05/06 09:54
Reborn0817: 推65F 05/06 09:54
ccufcc: 這太蠢了…66F 05/06 09:54
aponla: 這事不需甩鍋啦 我覺得交通部 北市府 議員都沒錯阿 檢舉如67F 05/06 09:54
davidturtle: 希望幕僚注意到這篇,平常那些智障亂黑就算了不用理68F 05/06 09:54
davidturtle: ,但是D大這篇說得很好,這處理方式很違背在我們心
aponla: 果太浮濫本來就要檢討 哪像蟑螂只想究責北市70F 05/06 09:54
davidturtle: 中台北市政府目前建立的形象71F 05/06 09:54
cisyong: 先噓你都忘了立法院可以針對違法的事立更嚴格的法,可惜72F 05/06 09:56
cisyong: 立法院一堆癈人
aponla: 今天檢舉如果9成命中 那的確不該限縮 那如果只有一兩成成74F 05/06 09:56
aponla: 立 那只會拖垮執法人員而已
colenken: 柯自己講的,法律是讓人民遵守,人民不遵守反而限制檢舉76F 05/06 09:56
CF661020: 看樣子 發文的應該是檢舉達人77F 05/06 09:56
Gram: 蟑螂是不是放棄針對你了,這篇披柯也沒看他們進來幫推78F 05/06 09:56
pcpcpcpcpcpc: 如果限縮檢舉項目,有民眾因為這些項目傷亡,可否79F 05/06 09:56
colenken: 那真的不能接受80F 05/06 09:57
pcpcpcpcpcpc: 針對市府提告?81F 05/06 09:57
chrisk0613: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啊 垃圾82F 05/06 09:57
KeiJan: 新政治嘛...我懂我懂83F 05/06 09:57
q123212: 鴕鳥心態 你們的政府84F 05/06 09:57
ywlocw: 還不是警察對違規視而不見85F 05/06 09:57
babosa633: 推86F 05/06 09:58
zhtw:  總統都能對法官判決放話了 本來就人治社會ㄚ87F 05/06 09:58
Timba: 擴建便宜的 公家停車場  搞不好就好了88F 05/06 09:59
shi0520: 新政治敢嘴 再嘴就搬乳酪理論出來89F 05/06 09:59
goldflower: 公開透明 讚讚讚90F 05/06 10:00
ramson: 他媽,柯文哲你做到這任,政治生命就結束了,等著看!91F 05/06 10:00
linceass: 希望市府不要隨議員起舞92F 05/06 10:00
felixden: 真的是沒一個政黨能打的93F 05/06 10:00
aponla: 我覺得重點在限制項目是什麼吧? 等看到不該限縮的限縮再94F 05/06 10:01
aponla: 來批吧
gs051233: 這真的該噓96F 05/06 10:01
Allen0315:     桃園也差不多 那個罵地下室長的地上市長違規魔人97F 05/06 10:01
frank00427: 違法的真的比較大聲98F 05/06 10:02
libaga: 推 莫名其妙99F 05/06 10:05
rul4ji3gp6: 和桃園一樣放縱違規魔人 民眾免費人力都幫你抓違規了100F 05/06 10:07
barcelona8: 推個,雖然支持柯,不過台灣真的要當法治國家。101F 05/06 10:07
ginsengwolf: 這樣比較簡單啊 公務員沒看過102F 05/06 10:08
rutw: 違法的人冠冕堂皇叫囂 把守法的人當低能白痴看 讚讚讚103F 05/06 10:09
teddyspice: 如果是柯市長,這就是對的,你不能質疑104F 05/06 10:10
cheetahspeed: 柯黑又來質疑阿北政績105F 05/06 10:10
piliwu: 警察的人力成本很貴的,不是所有違規都需要辦106F 05/06 10:11
deathtrap: 議員說的事情變成市政府的錯?這邏輯?很有台灣價值107F 05/06 10:11
wugi: 不罰喔那改成全勸導算了108F 05/06 10:11
oyaji5566: 你沒看路上垃圾桶都會被大媽塞自家垃圾嗎109F 05/06 10:11
piliwu: 執法本來就要有合理的成本概念110F 05/06 10:12
s891050: 推,限制案件真的很瞎,原文說限制獎勵金覺得還能討論看111F 05/06 10:12
s891050: 看
AlianF: 不要限制啦 媽的 違規仔乖乖下去113F 05/06 10:12
piliwu: 經濟學都有教過你們沒學到而已114F 05/06 10:13
zxsx811: 違規魔人大勝利 幹哩115F 05/06 10:13
rexyeah: 同意!我支持柯是因為他守法尊重專業,不會只看顏色,端116F 05/06 10:13
rexyeah: 看事實證據來判斷。如果今天帶頭違法我何必支持你?
shi0520: 呵呵 柯粉是沒看到台北市交通大隊官員也認同嗎?118F 05/06 10:14
DARKMS: 政府可以利用檢舉費用來多雇用人力119F 05/06 10:14
a23644910: 這知道有夠白癡 你不違規會被檢舉?120F 05/06 10:14
sharkimage: 推121F 05/06 10:14
nicetree: 推這篇~122F 05/06 10:15
joe2233344: 真的有夠低能==123F 05/06 10:16
farmoos: 在外國違規的被按喇叭 在台灣合法禮讓被按喇叭124F 05/06 10:16
tanby: 推  違法還怕被檢舉125F 05/06 10:16
MidoBanA: 推126F 05/06 10:16
wjp1003: 推此篇127F 05/06 10:17
AmabaNatsuki: 台北市怎麼變成這樣,可惡的廢物執政者128F 05/06 10:17
cclon543: 幹他媽垃圾違規 每次車道都從三條變一條129F 05/06 10:17
popcorn206: 柯p都說法定來守的下面卻縱放....130F 05/06 10:18
a19851106: 蟑螂快來推131F 05/06 10:19
dreamerV: 做這種發言 不管是桃園還是台北 都該罵132F 05/06 10:20
moonocean072: 我們處理有問題的人133F 05/06 10:20
kee5216: 好了啦檢舉魔人134F 05/06 10:20
meowgy: 我難得會推紅酒135F 05/06 10:21
kotomi: 推136F 05/06 10:21
LemonUrsus: 柯這點絕對要檢討137F 05/06 10:22
vivianqq30: 違規魔人不喜歡這篇文章138F 05/06 10:22
spector66: 真的搞不懂 警察局跟環保局應該更清楚說明理由139F 05/06 10:23
fleetindark: 好的不學,學逃元二太子限縮人民檢舉違規,劣140F 05/06 10:23
kerberoSun: 違規的真的擊敗141F 05/06 10:23
frankexs: 台灣的交通問題再怎麼檢舉都無解142F 05/06 10:23
sa8902063: 推143F 05/06 10:24
sugoi5566: 減少交通工具啊 捷運月票之類就是 或是強制買車要車位144F 05/06 10:27
sweetie196: 推 本末倒置 荒唐145F 05/06 10:27
JT0624: 真的是愚蠢的政策146F 05/06 10:28
chichung: 抄我新潮流二皇子政策怎麼可以噓147F 05/06 10:28
yzkeroro: 違規魔人真他媽社會敗類148F 05/06 10:28
jru: 鬼島做法就是每天早餐店前違停不處理 跑去停車場紅線開單149F 05/06 10:28
jru: 看到有人檢舉打到他不敢
vin850411: 交通部151F 05/06 10:29
Athanasius: 真的 自己先縮了怎會有法治精神152F 05/06 10:29
shukashu0816: 推153F 05/06 10:29
freshego: 阿杯不是最喜歡說照法律來嗎 現在不照法律了啥小?154F 05/06 10:30
aponla: 路政司長陳文瑞說道,當初鼓勵民眾自發檢舉用意,是希望可155F 05/06 10:30
aponla: 補警力的不足,只要不影響交通秩序、安全,可免舉發改用勸
sara09052: 小眼睛小鼻子只知拿放大鏡檢視別人157F 05/06 10:30
aponla: 導,若檢舉案件事證不明確或違規情況較輕微,可不處理,158F 05/06 10:30
aponla: 但葉宜津認為,警察機關接獲民眾舉報若不處理,恐會背上「
aponla: 吃案」罪名。
freshego: 今天警察沒辦法取締違規 民眾幫忙 現在嫌民眾檢舉太多?161F 05/06 10:31
aponla: 這應該是交通部和北市府想要檢討檢舉項目的原因吧162F 05/06 10:32
freshego: 你他媽的怎麼不檢討違規太多?163F 05/06 10:32
houjay: 你們不解決違規,路上意外死亡的人不會比錢櫃少啦164F 05/06 10:32
aponla: 感覺是政府覺得有些項目不需要檢舉165F 05/06 10:32
freshego: 不影響交通秩序、安全,可免舉發改用勸導? 你要不要直接166F 05/06 10:32
jason80021: 台灣人水準就是這樣,還自以爲比中國人多有水準167F 05/06 10:32
freshego: 改法條 反正這些違規項目不影響交通秩序、安全幹嘛規定?168F 05/06 10:33
CJhang: 高調169F 05/06 10:33
aponla: 像檢舉並排停車這種 我覺得應該不會限縮吧170F 05/06 10:33
AKAgg: 垃圾不意外171F 05/06 10:33
freshego: 是紅線就改成停車位 紅燈右轉不影響就開放 不要法條寫在172F 05/06 10:33
horb: 我也已經放棄掙扎。一起加入合法違規的行列。反正互相傷害嘛173F 05/06 10:33
Cyclo: 新政治174F 05/06 10:33
horb: 。遵守規矩是白癡175F 05/06 10:33
MRfridge: 笑死 到底安怎176F 05/06 10:34
freshego: 那裡然後說不影響就勸導 那很法規放在那邊當裝飾?177F 05/06 10:34
askey: 真的要通盤檢討178F 05/06 10:34
aponla: 要看地點阿 限縮又不是說違停都不能檢舉 應該吧? 如果違179F 05/06 10:34
aponla: 停都不該檢舉 那我覺得政府該罵
hareluya78: 推181F 05/06 10:35
fonzgou520: 不取締 不檢舉 交通自然就會好182F 05/06 10:35
aegisWIsL: 不就跟桃園學的183F 05/0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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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5-06 12:24:16 (台灣)
  05-06 12:24 TW
公務員能處理1萬件的話,檢舉10萬件處理不來也沒用
要回到法規上檢討,看議員委員敢不敢跟選票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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