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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5-26 08:44:0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e52155 (玳鱗官洛音)
標題 Re: [新聞] 柯執政5年半 遊說資料都沒登錄
時間 Mon May 25 11:07:57 2020


大概發完這篇又會被當白粉,
小魯被冠上白色綠色藍色過,
只剩下紅色還沒被提過了,
不過不重要。

這篇的備註其實很故意,
因為遊說法的登錄跟認同卡的登錄是兩回事,
柯沒登錄行程是他的問題,
沒有什麼討論空間,
就是沒做到自己說的事情。

但遊說法的登錄是法規,
跟這個是兩件事情,
如果有錯就再麻煩回文指正,
但我目前看來,
沒有登記跟政府真的無關,
要不就改法條吧。

小魯特別去查了一下遊說法的規定,
在內政部的網站有專區介紹,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看。

遊說的定義是對總統、副總統,
或是民意代表跟市長副市長,
還有鄉公所長副所長,
跟局長或以上等級的人,
針對「法令」、「政策」、「議案」這三個項目,
進行非申請、請願、陳情、陳述意見的動作。

但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遊說法的規定是先申請才能遊說,
這是什麼意思?

就是,
不是遊說後去登錄被遊說的報告,
而是要遊說的人先申請後,
才會有登錄的動作。

就算是先被遊說,
也是要求遊說者登錄。

最後做個總結,
評論什麼的,
每個人有自己的立場,
不提。


結論:
遊說法不是政府單位登記被遊說,
是遊說的人要自己去登記申請要遊說人,
最多也就是通知遊說人去登記,
從來都沒有「政府」登記「被遊說」這件事。


※ 引述《KouChouChing (20分鐘)》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
: 2.記者署名:
: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柯執政5年半 遊說資料都沒登錄
: 4.完整新聞內文:
: 2020-05-25
: 台北市長柯文哲自認公開透明,但台北市政府政風處日前至議會工作報告,被議員邱威傑
: 抓包,沒執行遊說法所規定登錄企業老闆、人民團體遊說官員,柯上任五年半一筆資料都
: 沒有;政風處長沈鳳樑卻回應,市長沒有登錄過,所以不曉得有沒有遊說者。議員簡舒培
: 酸說,她要具體檢舉,大巨蛋案都有遊說者遠雄、被遊說者柯文哲,但政風處根本在把風
: !
: 沈鳳樑表示,確實北市府至內政部登錄遊說紀錄只有四筆,而且是柯文哲上任前過去市長
: 所登錄,柯沒有登錄過,全國各地方都是如此。
: 邱威傑不滿說,可以依法行政嗎?法律有明文規定,柯文哲也說要依法行政,不要拿大家
: 都沒做當藉口,現在不做,下任市長永遠也不會做,台北不開始做,其他縣市也不會做;
: 他相信即便公開登錄,也很難百分之百做到,有些密室商談也不敢登錄,但過去五年多沒
: 有任何利益團體跟柯或副市長遊說嗎?不可能吧!
: 沈鳳樑卻說,「這我不知道很抱歉,因為市長沒有登錄,我不曉得有沒有碰過這狀況」;
: 他未來會在北市府內加強推動宣導。至於過去五年有無遊說者登記?沈也說沒有,通常被
: 遊說機關如建管處、都發局會指定窗口受理,但過去無登記資料。
: 簡舒培酸說,她要檢舉大巨蛋案,有遊說者、被遊說者,而去年大巨蛋專案報告,不少議
: 員也提出遊說法要落實執行,但迄今市府沒有作為,遠雄也未依照遊說法規定提出財務報
: 告。
: 沈鳳樑卻回說,遊說標的是政策、法律、議案,大巨蛋應該是個案,屬於關說或請託範疇
: 。簡舒培說,大巨蛋復工當然就是政策啊!政風處卻重新界定執法方式,根本是「把風處
: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m.ltn.com.tw/news/life/paper/1374971
: 6.備註:
: 柯CF認同卡有一項,首長行程需上網登錄
: https://i.imgur.com/8nE4Y15.jpg
: 阿CF沒簽柯CF認同卡啦 不算啦叭叭
: https://i.imgur.com/P0N7T1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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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130.200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opQFiI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0376079.A.B12.html
greensaru: 白粉,蟑螂,中共同路人,大概是這樣1F 05/25 11:10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1:10:53
senma: 所以有哪個廠商會自己登錄?2F 05/25 11:11
puma20055: A了一下你的文 都要先起手式 結果都在護航柯 當柯糞很3F 05/25 11:11
我是不知道你看到哪篇有起手式啦,
我每一篇不是舉例子,
就是提法條,
你要說我護航柯,
不如說說以前我都在幫陳菊講話的事情如何?
我的寫法都一樣,
把我知道的真實內容寫出來,
但我想你們也沒辦法接受真實啦。
muci: 柯p早就被抹紅了,所以你發了這篇也會被變成中共同路人喔4F 05/25 11:11
好吧,
那我加個小紅好了~
puma20055: 丟臉嗎?不解5F 05/25 11:11
bluenan 
bluenan: 解釋的真清楚,不曉得對其他陣營,有沒有這麼用功且寬容6F 05/25 11:12
我都是有用功啦,
但就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用功過就是了。
Szss: 所以疼雄跟壁爐吃飯,誰是主揪???7F 05/25 11:12
那個屬於關說,
跟遊說無關。
louiskwleo: 歡迎加入中共同路人8F 05/25 11:12
FlashMan: 綠共可以去查查看哪些利益人有申請過遊說台北市啊9F 05/25 11:14
bluenan 
bluenan: 柯糞還真愛當中共同路人,既然自己都認了,就當你是囉!10F 05/25 11:14
好喔~
play714: 感謝指出盲點11F 05/25 11:14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1:18:54
virginleo: 推12F 05/25 11:14
antonny: 講那麼多,懶得看,直接給你冠紅的,成就達成!讚讚13F 05/25 11:15
Szss: 不登錄就不算遊說啦~14F 05/25 11:16
h321123aa: 這法條怎麼會這樣設,那誰會登記阿15F 05/25 11:16
muci: 這篇講的那麼清楚,還是有人要來打迷糊戰亂抹,唉16F 05/25 11:16
puma20055: 現在柯族群都不演了 也是拉 這麼明顯還演甚麼 共畜柯群17F 05/25 11:17
chyou2003: 就算是柯粉,難道不能澄清?呵呵18F 05/25 11:17
dra7763: 這遊說法法條當初是哪個黨立的阿 名目清白實際一堆漏洞19F 05/25 11:18
strabber: 你講這麼清楚,菸韓糞還是看不懂XD20F 05/25 11:18
forsakesheep: 笑死綠畜被打臉就開始狂噓囉21F 05/25 11:19
lostsky93: 柯沒登錄行程是他的問題--輕輕放過柯CF耶.....22F 05/25 11:19
啊不然是我的問題喔?
他沒做到他說的事情不是他的問題?
講是他的問題就是輕輕放過,
啊不然我應該說什麼?
垃圾柯屁說到沒做到,
跟那些說要退出政壇還跟神明發誓卻沒做到的人一樣,
這樣嗎?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1:21:57
chenchuhao: 現在蟑螂都不演了嗎?整個樓沒一個說得出這個解釋哪23F 05/25 11:20
chenchuhao: 裡錯...拜託找點強的來好嗎,要混錢賺也不是這樣的
FlashMan: 蔡菸文經常接見商界名流請託法案修改 吱障可以示範總統25F 05/25 11:21
FlashMan: 府怎麼登錄遊說嗎
pandajohn: 原po是五毛柯賴昌瓜吉粉27F 05/25 11:21
雖然我沒當過五毛,
但看來要被潑紅了,
不過我真的沒當過賴粉XD
但我是呱吉粉,
看看那個女裝!
dream77125: 蟑螂快來出征28F 05/25 11:23
fday: 這就是八卦版 堵藍大本營29F 05/25 11:24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1:25:23
JamesForrest: 澄清事實就是那些胡說八道隨地拉屎工讀生的解藥30F 05/25 11:24
phina005: 菸糞真的夠白痴,如果這個法真的這樣定義的話啦31F 05/25 11:25
bluenan 
bluenan: 柯糞抹人蟑螂起手式又來了,有沒有新一點的說法,看多了32F 05/25 11:26
bluenan: 柯糞抹人蟑螂起手式又來了,有沒有新一點的說法,看多了
bluenan: 很膩耶
欸等等,
這篇哪裡說別人蟑螂?
OpenGoodHate: 過去五年半都沒接受遊說,因為沒記錄,阿北政績+135F 05/25 11:26
你還是沒看懂,
不是沒紀錄,
是沒有人去申請遊說。
phina005: 估計是隔壁串振興卷太白痴想找個出口36F 05/25 11:26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1:28:32
muci: 認真查證就是該推,不要被亂抹的低調了37F 05/25 11:27
[圖]
 
喔喔喔喔感謝!
可以麻煩回一篇文嗎?
我看的是內政部的遊說法專區內容,
https://www.ey.gov.tw/Page/C363923E4CD6A028
他有一個總整理,
關於這部分他提的是,
被遊說的人,(有申請後)
而如果是沒申請就遊說,
要由被遊說人通知遊說人去申請。
chyou2003: 說你五毛柯賴昌瓜吉粉是反諷小粉綠啦39F 05/25 11:27
[圖]
 
oooiooo: 推說明41F 05/25 11:27
funwing: 硬要抹42F 05/25 11:28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1:31:55
mortleo: 解釋一下第16條與第23條第三項43F 05/25 11:29
在我給的網站上,
選遊說法規及遊說法簡介,
第一個問答手冊,
你貼的條款在第24頁第34項,(PDF 14頁)
沒有申請的話,
寫在第27頁第41項最後一行,(PDF15頁)
給您參考。
flybirdy: 原來如此不付錢就不算嫖啦 柯學又上了一課44F 05/25 11:30
jamescrw: 想問 遊說人 怎麼會想去登錄呢? 這制度是不是怪怪的45F 05/25 11:32
arvin605: 所以這法條應該是地圖砲,全中啊?46F 05/25 11:32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1:35:46
h321123aa: 法條看起來遊說人不去登記也只能罰錢,其實不算多痛47F 05/25 11:33
jamescrw: 也就是說 沒申請遊說的 要由被遊說人去登陸?48F 05/25 11:33
dra7763: 看起來最後就會說 因遊說者從未申請 便從未進入遊說程序49F 05/25 11:34
jamescrw: 但這樣不就代表 雙方都不要去登錄不就相安無事?50F 05/25 11:34
dra7763: 最後就變成道德問題而不是違法問題51F 05/25 11:34
i90186: 查證給推,但是一樣被抹成中共同路人52F 05/25 11:34
duduchiau: 全台都沒登記?53F 05/25 11:35
dra7763: 所以要改變這種事 需要立法委員動起來去修法54F 05/25 11:35
jamescrw: 那北市府五年半內都沒人來進行遊說 有人會信嗎?55F 05/25 11:35
信不信一回事,
但沒人申請是事實,
政府也沒有補登記的義務,
最多就是通知對方要申請,
對方不申請也不知道怎麼證實來開罰就是了。
Kazmier: 瓜吉說過他思考當下次 揮拳 要怎麼樣才能達到效果56F 05/25 11:36
我很喜歡呱吉的問政,
畢竟是真的有在做功課,
只是偶爾會被其它人挪用來做奇怪的事情。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1:38:53
dra7763: 樓上j大 你覺得這法只適用台北市而不是全中華民國對吧?57F 05/25 11:37
jamescrw: 但柯自詡新政治不是應該先從目前的制度開始登錄嗎..  然58F 05/25 11:37
jamescrw: 後提案要求改進不是? 為何又要叫其他立委改
呃,
除非改地方自治條例啦,
不然這是中央法規,
懲罰是移送監察院的,
我不覺得地方政府有能力推動,
而且我還真的不知道不請立委改法條,
還要請誰改?
ooolllddd: 查證被抹同路人,我也是笑了60F 05/25 11:37
alex10282: 小粉綠張口就要抹中共同路人,笑死61F 05/25 11:37
j2222222229: 蟑螂每天帶風向,不意外62F 05/25 11:38
jamescrw: 我懂 但現在質詢的是台北市 我覺得其他縣市也應該比照63F 05/25 11:38
forsakesheep: https://i.imgur.com/h3ezfWW.jpg 全國23年來的遊64F 05/25 11:38
[圖]
 
forsakesheep: 說登記,呵呵65F 05/25 11:38
forsakesheep: 就是政府集體性的擺爛,連主管機關內政部都擺爛
居然還有這種資料,
看來我查證的不夠多,
感謝~
gusser: 推 八卦需要理性的文 而不是蟑螂67F 05/25 11:39
jamescrw: 我是覺得 台北市如果帶頭登記就真的是新政治 在那邊比68F 05/25 11:39
jamescrw: 爛 其實沒意義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1:42:00
forsakesheep: 就你擺爛我擺爛大家都擺爛啊,政風真的只是個領錢70F 05/25 11:40
forsakesheep: 不做事的單位耶
miecowbai: 原文推文長知識72F 05/25 11:41
h321123aa: 除非北市府有行政手段可以突破法規強制遊說者進行登記73F 05/25 11:42
h321123aa: ,不然是白費力氣
[圖]
 
[圖]
 
jamescrw: 那你被遊說者可以登記啊? 不過這個法真的爛 這誰敢登記77F 05/25 11:43
dra7763: mo大 依法規而言:遊說者未申請就不算遊說78F 05/25 11:43
a195732684: 有蟑螂狂噓耶79F 05/25 11:44
dra7763: 以現行公家機關思維 沒人申請就不成案80F 05/25 11:45
ga652206: 老實講議員沒講還真不知道有這東西81F 05/25 11:45
dra7763: 沒成案卻突然有人來申請 沒地方可以登記資料82F 05/25 11:45
dra7763: 沒成案卻突然有人來登記
strabber: 蟑螂繼續洗阿,馬的不用腦看文84F 05/25 11:47
forsakesheep: 沒申請就不算是什麼狗屁定義法...85F 05/25 11:47
liyard: 台灣一堆定了沒人遵守也沒開罰的法規 習慣了86F 05/25 11:47
h321123aa: 你遊說方式跟地點都是被動給遊說人紀錄,光這裡沒有強87F 05/25 11:47
h321123aa: 制性可以注定幾乎不會成案,了不起就是懸掛一個遊說人
spector66: 幫補血  但蟑螂都是文盲啦89F 05/25 11:48
h321123aa: 在那邊90F 05/25 11:48
shinkiro: 推起來,有種改革法案嘻嘻91F 05/25 11:49
ntujokeking: 推92F 05/25 11:49
mortleo: 未申請就不算遊說的說法那裡來的?93F 05/25 11:51
我是不是不該期待你會看我給的內政部資料?
我連連結要點什麼,
看哪一頁哪一項都寫了耶,
傷心。
Kelvinchen: 原來如此,推94F 05/25 11:52
bruce1119: 蟑螂亂竄大家小心95F 05/25 11:53
Aquatics: 推96F 05/25 11:53
richjf: 立委修法條都放後門的  不然哪來的灰色空間可下手97F 05/25 11:53
airyptt: 給推,不過綠圾智障哪會懂?98F 05/25 11:56
dra7763: 台北市這次應該行文給內政部詢問未申請的遊說該如何登記99F 05/25 11:57
dra7763: 然後內政部怎麼回就怎麼做
jasonpig: 如果法規就是這樣那哪裡來的護航?101F 05/25 11:58
jasonpig: 蟑螂真的有夠噁心
zxcasd848: 補血 八掛板需要這樣的理性文章103F 05/25 11:59
joke3547: 執政黨不嘴,整天嘴新政治,笑死104F 05/25 11:59
jasonpig: 現在連真實的法條內容都不能講,講了就是幫柯護航105F 05/25 11:59
jasonpig: 一定要無條件相信蟑螂亂抹的版本才不是護航
Chaser1482: 推理性107F 05/25 12:01
liiiiiiiio: 整天拿錯誤擺出的新政治來笑舊政治108F 05/25 12:02
Jeff911: 你這樣蟑螂又要想新梗帶風向了 很不方便109F 05/25 12:02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2:04:04
victoryman: 推110F 05/25 12:03
she801231: 綠畜被打臉111F 05/25 12:03
kenwillians: 幫補血112F 05/25 12:03
she801231: 綠畜怎麼打就是會一直湧上來 無恥到極點113F 05/25 12:05
LOVEMS: 執政黨快點修法呀114F 05/25 12:05
Shawn5689: 那麼問題來了 沒登錄為什麼可以遊說?115F 05/25 12:05
mortleo: 你有看我後面再貼的嗎?Q35、Q41116F 05/25 12:05
gugugaga: 解釋推117F 05/25 12:06
rkb84: 檢討柯師傅沒登錄行程,會被打成綠共轉移焦點118F 05/25 12:06
cksuck: 蟑螂滿天飛119F 05/25 12:07
mortleo: Q34。120F 05/25 12:07
gigiii1134: 推查證121F 05/25 12:08
RAY1203: 一堆蟑螂根本可悲122F 05/25 12:08
Kurisu: 會查證的當然是中共同路人 好洗腦的才有台灣價值123F 05/25 12:11
Shawn5689: 結果m大貼的才是正確的 這篇根本誤導 欠噓124F 05/25 12:12
Matsuyama: 推法令解釋125F 05/25 12:13
mickeyyaya: 推126F 05/25 12:13
Matsuyama: 樓上某s你講的m大那篇是哪篇 meredith嗎 搞笑嗎127F 05/25 12:15
rochiou28: 被抹黑澄清=柯粉,這很綠共128F 05/25 12:15
drinkmuffin: 所以想要遊說政治人物是需要事先申請,沒有申請的話129F 05/25 12:16
drinkmuffin: ,也不可能會有紀錄
h321123aa: 遊說相關內容都是行政機關自己填寫,那不就球員兼裁判131F 05/25 12:16
Shawn5689: 推文的圖 拉上去看好嗎 不要那麼懶132F 05/25 12:16
我附的內政部資料也拜託看一下,
不要那麼懶~
mortleo: 你提的第41,請問未申請又未拒絕的遊說是否存在?若存在133F 05/25 12:17
mortleo: 被遊說者該登錄?
內政部文字寫那麼清楚,
如果未申請來不及拒絕,
被遊說者要通知遊說者申請,
哪個字詞有問題呢?

你貼的是:
申請成功後的遊說者,
在遊說完後,
被遊說者要在七天內登錄報告。

然後你說的是,
沒有申請的人,
遊說完後被遊說者要登錄,
但人家內政部就寫了,
要遊說者去登記,
罰則也是對有申請沒登記的進行,
沒有申請的在問答集也說了,
都不受理。


所以問題是什麼?
就是這法條無論如何都要遊說者申請,
政府單位沒有義務登記,
因為根本沒有案件可以登記報告。

dra7763: mo大貼的圖也不全對啦 他貼的回答是在有申請的情況下成立135F 05/25 12:18
dra7763: 現在檯面上資料並沒有說明未申請的遊說
mortleo: 有接受遊說就成立137F 05/25 12:18
funwing: 全台都這樣?!不管 先檢討柯文哲138F 05/25 12:19
jarry011: 蟑螂氣死139F 05/25 12:19
srena: 這種規定,難怪沒有人/團體去登錄XDD140F 05/25 12:19
dra7763: 台北市政府應該發函請內政部函釋141F 05/25 12:19
TT123458: 有查證就推~142F 05/25 12:20
sonicguy: 我先幫補143F 05/25 12:20
JoJoSonic: 幫補血兼高調144F 05/25 12:20
weiber29 
weiber29: [url=https://imgur.com/Bd8RZaO]https://i.imgur.com/Bd8RZaO.jpg[/url]145F 05/25 12:21
mortleo: 法條跟問答都貼給你了,跟我說不一定對。被遊說人登錄條146F 05/25 12:22
mortleo: 件那裡有說有申請才成立?
weiber29 
weiber29: 很純喔,這批白粉148F 05/25 12:22
jiayuan: 北七的法149F 05/25 12:22
Aquatics: 幫補150F 05/25 12:23
amd7356: 蟑螂就是群害蟲 天氣熱就到處跑151F 05/25 12:23
Jwfsm: 那篇就黑名單蟑螂發的阿 意外嗎 後面回文好幾篇也幾乎黑名152F 05/25 12:24
Jwfsm: 單
joy12191222: 菸粉下去154F 05/25 12:24
Jwfsm: 蟑螂產業鏈很發達的155F 05/25 12:24
tryik: 補血,等等又有東西要傾巢而出156F 05/25 12:24
princeyu: 推157F 05/25 12:24
MasCat: 歡迎加入中共同路人行列158F 05/25 12:25
OEC100: 原來如此,遊說和關說還是有差159F 05/25 12:25
※ 編輯: e52155 (42.77.52.181 臺灣), 05/25/2020 12:32:19
good310118: 來了 垃圾蟑螂要來了160F 05/25 12:26
knightwww: 認真給推161F 05/25 12:27
iamnotme: 先幫補162F 05/25 12:27
rahim03: 結果被打臉 笑死 然後打臉那篇沒什麼人推163F 05/25 12:27
[圖]
 
[圖]
 
[圖]
 
zuan: 護航被打臉167F 05/25 12:30
Matsuyama: 一堆智障法盲  就沒有「遊說者登記成案」 程序根本沒168F 05/25 12:30
Matsuyama: 有發動 是要被遊說者登記什麼
theedge: 菸粉真的很可笑 人家拿出法規 你有意見你也拿啊170F 05/25 12:31
sleepsnow: 你會被噓,先幫推171F 05/25 12:32
kobeday: 顏色不對 說什麼都不對172F 05/25 12:32
LOVEMS: 台灣價值173F 05/25 12:33
KyLin13th: 聖光術先 蟑螂真多 快放點蟑愛呷!!174F 05/25 12:33
pilgrim: 現在就是有點風吹草動的模糊表象就會被蟑螂先搶來亂搞175F 05/25 12:35
pilgrim: 連個清楚說明文綠共都要出征,是有沒有這麼怕潑屎失敗?
mortleo: 沒有拒絕就是接受。我貼的你到底有沒有看?被遊說者的登177F 05/25 12:36
mortleo: 錄義務成立條件是有申請還是有接受?
沒有申請的就是拒絕掉,
這點我們都有共識,
法規也這樣寫無誤。

內政部要求,
來不及拒絕,
就要對方去申請,
申請之後呢?

申請之後按照流程就是再遊說一次,
還是你覺得是,
我遊說,
你登記,
我申請後就不用再遊說?
那如果我申請那次被拒絕,
我前面的遊說是直接變違法遊說,
開罰嗎?

正常的流程應該是,
我遊說,
你要我去申請,
申請後依照法規你要安排相關機關人員,
另外排時間來聽我遊說,
然後登記在案。

所以內政部才會是寫,
要對方去申請,
因為申請後流程還是要走,
哪有我先遊說你登記,
之後我申請就不用跑流程的?
如果申請過了就算了,
申請被拒絕,
你那個登記在案的遊說紀錄是什麼?
違法犯紀,
直接莫名其妙被開罰耶。
dreamyello: 好啦 中共同路人確定 檳榔確定179F 05/25 12:36
jctron: 這樣這條有甚麼意義..誰會去登錄180F 05/25 12:36
dreamyello: 把綠粉當小粉紅看 一切就合理了181F 05/25 12:37
※ 編輯: e52155 (42.77.52.181 臺灣), 05/25/2020 12:44:07
dreamyello: 戰術跟腦袋思路都是一樣的182F 05/25 12:37
steven24205: 不管 柯p下台183F 05/25 12:37
mortleo: 哪來的都不受理,是應拒絕。但還有來不及拒絕的。184F 05/25 12:37
dra7763: 繼續檢討下去就要檢討政府的公文系統了185F 05/25 12:37
dreamyello: 信黨 攻擊黨的敵人 看黨媒186F 05/25 12:38
mrlinwng: 第二段柯粉就愛避重救輕。你們最愛說的監督呢?187F 05/25 12:38
dra7763: 這個遊說者登記系統我不知道 但是財稅登記系統188F 05/25 12:38
dra7763: 在沒有登記申報人的狀況下 你什麼都沒辦法紀錄
dra7763: 我相信內政部那邊的系統裡 沒有申請的案件是根本沒法
dra7763: 由被遊說人去做任何登記的 因為根本沒有案可以登
dra7763: 當然如果可以未成案登記被遊說 麻煩提證明打臉我
dra7763: 我會跟你一起罵柯P跟所有沒登記的
ljm87: 嗯 你是白粉194F 05/25 12:42
xu4fu4vu4: 當白粉真的很可悲195F 05/25 12:44
xu4fu4vu4: 白粉起手式都是 我不是白粉
virusDA: 當綠粉也一樣 半斤八兩 還好我都不是197F 05/25 12:45
inmatao: 超越=比爛;公開透明=被抓到再說;新政治=造謠抹黑198F 05/25 12:45
xu4fu4vu4: a一下每一篇幾乎都有我不是柯粉199F 05/25 12:46
xu4fu4vu4: 我不是白粉
你到底A到誰?
我上一篇在問紓困如果要追討,
誰負責,
那個字寫我是什麼粉,
不是什麼粉?
上上一篇我在嘴中央不想負責,
丟給地方決定,
哪個字寫我是什麼粉,
不是什麼粉?
上上上一篇我在發廢文,
問宜蘭外海的大圈圈,
上上上上一篇我在嘴八卦版整天滑坡,
哪個字寫我是什麼粉,
不是什麼粉?
啊不對,
難道你是每篇都腦補我有寫,
抱歉,
你腦中的文章我看不到,
可以截一下圖嗎?
beinggood: 推解說201F 05/25 12:46
※ 編輯: e52155 (42.77.52.181 臺灣), 05/25/2020 12:53:47
mortleo: 為什麼要去查內政部?縣市政府是內政部所屬機關喔?202F 05/25 12:49
中央法規,
內政部開一個專門說明的專區,
你不看是不是不給中央內政部面子,
還是地方政府獨立了,
可以自己解釋法律?
k23: 蟑螂氣噗噗203F 05/25 12:49
Leon0810 
Leon0810: 超越=比爛;公開透明=被抓到再說;新政治=造謠抹黑204F 05/25 12:49
alex90236: 無腦噓真可悲205F 05/25 12:49
h321123aa: m大現在意思是說地方機關可以不理中央法規就對了206F 05/25 12:50
mortleo: 拒絕後才請對方再申請遊說一次,受理後請對方補申請才合207F 05/25 12:52
mortleo: 邏輯吧。你都受理了還什麼再遊說一次...受理了就是七日
tfyzgmf: 推,長知識209F 05/25 12:53
mortleo: 內登錄,沒有什麼要申請才能登錄的前提條件。210F 05/25 12:53
ads80531: 別指望菸糞會理你 他們抹完屎就跑了211F 05/25 12:54
mortleo: h32,聽不懂你指哪樁212F 05/25 12:54
你的意思是,
遊說法接受不用申請,
就可以受理,
受理後你再補申請就可以,
你的邏輯是不是卡彈了?

不用申請就可以受理,
受理後要你補申請,
那你說,
申請被拒絕,
我前面的受理怎麼辦?
照辦就違法,
變更也要申請,
啊可是這個案子沒有申請成功,
辦理不了變更,
怎麼辦?
※ 編輯: e52155 (42.77.52.181 臺灣), 05/25/2020 12:58:04
xu4fu4vu4: 八卦很有趣 每次都會有我不是韓粉 我不是柯粉213F 05/25 12:55
xu4fu4vu4: 沒幾篇有我不是菸粉
所以你A誰?
不是A我的話關我屁事,
有啦我好像說過,
在很久很久以前,
我好像寫過一篇說我不是綠粉,
庫存資料可能有啦。

還是綠粉已經不等同於菸粉了?
farnorth: 綠共崩潰,本來就是兩件事不用登錄215F 05/25 12:56
smpian: 有差嗎,八卦版早就是垃圾白糞的天下啦216F 05/25 12:57
※ 編輯: e52155 (42.77.52.181 臺灣), 05/25/2020 12:59:47
Shawn5689: 原po腦袋484打結了XDD 你要不要重看一次217F 05/25 12:59
modulation: 推218F 05/25 13:00
mortleo: 就違法阿。未申請而遊說。應補申請而屆期未補。申請不通219F 05/25 13:00
mortleo: 過就看不通過的原因何在。遊說違法跟被遊說者違法事項被
mortleo: 你參在一起講。
Nano: 支持中央修法222F 05/25 13:01
Googletime: 還想帶風向啊?送你下樓223F 05/25 13:02
reexamor: 希望柯P能早日找回從政初衷,說到做到!224F 05/25 13:02
mortleo: 遊說申請不通過是遊說者的問題。接受遊說而未登錄是被遊225F 05/25 13:02
mortleo: 說者的問題。沒有一邊成立另一邊才成立。
comecomebro: 綠蟑螂慣用手法 先抹屎再說227F 05/25 13:03
thekinginsid: 推228F 05/25 13:04
ILYY: 蟑螂又崩潰了229F 05/25 13:04
sharkimage: 有這個東西喔@@230F 05/25 13:07
mortleo: 受理未申請遊說,被遊說者登錄,通知遊說者補登記。遊說231F 05/25 13:08
mortleo: 者申請不通過。被遊說者違什麼法?
billybbb: 搞半天不是政府要去登錄的?邱大議員跟簡七段回應一下啊233F 05/25 13:10
laytomall: 輕輕放下就好 不然要...234F 05/25 13:13
mortleo: 中央法規,被遊說者是登錄於所屬機關的指定專責單位,不235F 05/25 13:17
mortleo: 是內政部喔。
mayshun: 中共同路人又+1237F 05/25 13:18
mortleo: 我這邊是回dra,說被遊說人要在內政部系統登錄的推文238F 05/25 13:19
catvsdog: 無腦噓的可憐啊239F 05/25 13:21
homerun2005: 色違韓粉哭暈在廁所240F 05/25 13:21
JJJZZs: 你是護航白蟑螂241F 05/25 13:22
adairchang: 噓的真勤勞242F 05/25 13:26
startiger 
startiger: [url=https://imgur.com/PqKtWBz]https://imgur.com/PqKtWBz.jpg[/url]243F 05/25 13:27
startiger 
startiger: [url=https://imgur.com/FbQ5S0p]https://imgur.com/FbQ5S0p.jpg[/url]244F 05/25 13:27
startiger 
startiger: 柯到處吃飯都沒問題?245F 05/25 13:27
你不用吃飯,
你吃飯跟這個有什麼關係?
mortleo: A要請特休,事出突然來不及送假單,主管口頭准假,但在人246F 05/25 13:27
mortleo: 事系統記註並要求補送假單。A補送假單。然後呢?A再放一
mortleo: 天假?!A的假單被更高主管或人事駁回,那就改事假或曠
mortleo: 職。關主管的記註什麼事,為什麼要變更?
Shawn5689: 原PO已脫離戰場 柯憐哪250F 05/25 13:36
欸不是,
好像我要整天掛在PTT上面一直回一樣?
acegikmp: 現在的八卦,發這種風向不對的解說文還要先自清,有夠悲251F 05/25 13:38
acegikmp: 哀,幾個固定白痴就是先問立場,然後真的蟑螂就一起偷噓
acegikmp: 不然就是無視。可悲
VVinSaber: 笑死www當大家不會a你id一樣254F 05/25 13:41
所以你A完有看到我在這篇之前說過我是什麼粉?
不是什麼粉?
dra7763: mo大 可能我對政府公務單位垂直整合太有自信255F 05/25 13:41
dra7763: 我是以為這個登記是內政部弄一個公文網站給各級單位登記
dra7763: 不然各自為政各登各的 內政部要統計時不是太過麻煩了嗎?
dra7763: 若我的猜測是錯的那就當我檢討錯內政部了吧
這邊統一回覆一下,
MO大講完後我回去看了法規跟細則,
順便花點時間研究了一下申請,
所有遊說資料都是登記在內政部的系統,
內政部給出了幾個有趣的問答,
1. 不登記就遊說的話
不可以,遊說者應逐案備具申請書,
在進行遊說前向被遊說者所屬機關申請登記。
https://www.moi.gov.tw/lobby/faq_content.asp?id=28

2. 被遊說者接受遊說的義務
被遊說者應該在接受遊說後7天內,
通知所屬機關指定的專責單位或人員,
將「遊說者」、「遊說時間、地點及方式」及「遊說之內容」等事項予以登記。
https://www.moi.gov.tw/lobby/faq_content.asp?id=34

3.有關得遊說而未依法登記的遊說,被遊說者及其所屬機關應如何處理?
依遊說法第15條第2項規定,被遊說者應拒絕遊說者的遊說。
但來不及拒絕時,被遊說者或其所屬機關,應通知遊說者在一定期限內補行登記。
https://www.moi.gov.tw/lobby/faq_content.asp?id=41

這三個就是我們在爭論的部分,
我覺得最大的問題在於,
「接受遊說」這個接受,
是指有人遊說就叫做「接受」遊說,
還是認為這個遊說是合理的所以「接受」遊說。

如果你在專區看一下就會發現,
只有在受理遊說的遊說者登記項目,
才會有被遊說者的登記項目,
也就是只有遊說者有申請受理的情況下,
被遊說者才需要登記。

如果是來不及拒絕的話,
就要通知遊說者補申請登記,
被遊說者才有登記這件事情。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4:03:27
kuijun228: 只要是跟柯有關的新聞都在那邊打針 好像怕人不知道你不259F 05/25 13:44
kuijun228: 是
raxjimmy: 覺得議員有些建議不錯 還是應該虛心接受好好改進261F 05/25 13:45
JosephLuke: 奇怪,呱吉就是在問遠雄等財團為什麼都沒登記啊!262F 05/25 13:47
問的是簡,
然後那屬於關說,
不是遊說。
mikemiao1492: 什麼你幫花媽講過話,不管就是同路人263F 05/25 13:50
kids1991: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264F 05/25 13:51
a455095s: 現在八卦板就是一堆人只敢躲在推文底下噓立場阿265F 05/25 13:53
a455095s: 根本不敢針對內容自己回一篇文
mortleo: dra你應該先查法條的。法規中有明文。267F 05/25 14:00
dra7763: 負責登錄是被陳情所屬單位 內政部以下裁罰單位都是內政部268F 05/25 14:03
dra7763: 法規中只了說負責登錄單位 可沒說登在那個系統
不過新聞有說,
是內政部的系統中沒有登錄,
也就是要登錄的是內政部的系統。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4:08:16
dra7763: 既然內政部負責裁罰 裁罰界限理當由內政部決定270F 05/25 14:07
besttim: 呵呵271F 05/25 14:13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4:14:58
macrophager: 越描越黑272F 05/25 14:22
monkey6: 蟑螂噓很急耶 嘻嘻273F 05/25 14:24
bingreen: 你這樣綠共蟑怎麼洗一個星期274F 05/25 14:25
mortleo: 接受遊說的定義應為被遊說者與遊說者接觸,並聽完遊說內275F 05/25 14:26
mortleo: 容。也就是你有接收到資訊了。
mortleo: 哪裡有受理遊說者登記項目,才會有被遊說者登記項目?
應為?
被遊說者接受到資訊了,
那他要怎麼登記進系統?
目前看專案裡面的情況,
能判斷的就是遊說者有申請過後會有登記項目,
被登記者要去填寫那個項目內容。

你說的那種登記是紀錄,
記錄下我有被誰遊說,
遊說什麼,
但那不是登記系統的內容不是嗎?
seymour00368: 推278F 05/25 14:28
jayouch: 你跟那些智障認真幹嘛,他們有收錢你有嗎?279F 05/25 14:33
沒,
我還趁上班偷偷查資料,
還好比較閒一點,
可以趁機學習點知識。
Batou: 你得到一張「中共同路人卡」280F 05/25 14:37
Goog1e: 到底為什麼綠共這麼容易7pupu啊 好好討論都不行嗎281F 05/25 14:39
dra7763: mo大 遊說法中的遊說定義就跟你想的不同 當然你還是可以282F 05/25 14:42
dra7763: 持續堅持你的定義 也可以去遊說內政部接受你的定義
dra7763: 目前台北市政府是否違法是內政部說了算
dra7763: 不過我賭內政部會無視這個坑 不然滿地都是坑
KUMA2016: 推286F 05/25 14:50
cowardlyman: 同樣的id狂噓287F 05/25 14:56
mortleo: 我說的是「接受遊說」的定義,不是「遊說」的定義。288F 05/25 14:57
mortleo: 然後你也知道只有所屬機關的專責單位可以登錄,那沒有申
mortleo: 請案件,被遊說者無法登錄這說法的依據何來?
mortleo: 裁罰是內政部,但移送的是被遊說者所屬機關。
登錄是指有人申請過了,
系統上有案件,
他要去接受遊說,
聽完後讓專責單位上內政部的系統登錄內容。

如果是沒有申請的遊說,
就請對方去內政部的系統上申請,
所以統計資料才會只有,
申請、同意、駁回三個選項。
https://www.moi.gov.tw/lobby/download.asp?did=75

順便補充一下,
Q17、受委託遊說的自然人或營利法人申請備案,
經審核符合或不符合規定,內政部會如何處理?

經審核符合規定者,內政部應發給備案函,並登錄上網;
經審核不符規定者,內政部應敘明理由,不予備案;
其得補正者,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屆期未補正或經通知補正仍不符規定者,不予備案。
https://www.moi.gov.tw/lobby/faq_content.asp?id=17

依照這個備案跟登錄上網的情況,
我並不覺得會有被遊說就要登錄,
因為這不合備案登錄上網的規定。
anendfox: 都解釋了蟑螂還是要搞真的超共產292F 05/25 15:11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5:34:43
mortleo: 沒有說要向內政部登記喔。只有第四條第二項才需向主管機293F 05/25 15:16
mortleo: 關備案。
mortleo: 台北市政府的專責機關是政風處,政風處處長說市長沒有登
mortleo: 錄過。
sggs: 白粉 蓋章297F 05/25 15:19
tcboy: A了你的文章,每次都有相同起手式。298F 05/25 15:23
到底哪一篇有,
翻給我看好不好,
我都幫你找好我的庫存頁面了,
拜託,
找,
給,
我,
看!
https://pttweb.tw/user/e52155/gossiping/
e52155 (玳鱗官洛音)於gossiping看板發表的文章 | PTT Web
e52155總共發表了218篇文章,最近發表的文章:Re:[新聞]柯執政5年半遊說資料都沒登錄05/25,Re:[新聞]九千多件紓困案送中央陳時中:新北有點誤解了05/10,Re:[政治]磐石艦北市確診跑6地點足跡不明?網友怒翻出征柯文哲「04/20,[問卦]GOOGLE地圖中新屋外海奇怪的圓圈是什 ...

 
xhung: 不管啦 就是柯文哲負責 懂?299F 05/25 15:24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5:37:46
st86188go: 噓你中共同路人300F 05/25 15:36
curiouscat: 樓上tcboy抹黑耶,看你留言我也去A,沒有什麼起手式阿301F 05/25 15:36
mortleo: 只有第四條第二項才成立的備案,我是不知道怎麼套用到所302F 05/25 15:37
mortleo: 有案例然後影響被遊說人義務啦
沈鳳樑表示,確實北市府至內政部登錄遊說紀錄只有四筆,而
且是柯文哲上任前過去市長所登錄,柯沒有登錄過,全國各地方都是如此。

新聞不是說至內政部登記的只有四筆?
還是有我們不知道的系統,
Mo大願意幫我們找出來~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5:40:21
mortleo: 我覺得,你對新聞內容會錯意了。北市府至內政部登錄四筆304F 05/25 15:47
mortleo: ,不代表北市府都需對內政部登錄。不需備案的申請,登記
mortleo: 受理單位跟審核單位都是被遊說者所屬機關,台北市政府所
mortleo: 屬機關政風處說北市長沒有登錄,那就是連政風處都沒有紀
mortleo: 錄。
mortleo: 台北市長也不是自己向內政部登錄,而是想所屬機關專責單
mortleo: 位登記
mortleo: https://reurl.cc/3DyrMO 台北市議會
lovelock110: 蟑螂不管312F 05/25 16:00
mortleo: https://reurl.cc/b5e4er 總統府313F 05/25 16:01
左邊的流程圖中,
未依法進行登記而進行遊說是拒絕,
補行登記後,
才會通知專屬機關登記,
所以如果遊說人沒有去登記,
無論是在地還是內政部,
都不會有登記的動作不是?
http://www.tcc.gov.tw/Upload/UserFiles/images/newagenda.jpg
[圖]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6:06:37
[圖]
 
mortleo: 這條路那裡有需遊說者完成登記?315F 05/25 16:17
你的意思是,
第二個的通知限期補行登記,
就只是通知,
不用等遊說者補行登記,
被遊說者就要通知所屬機關登記?

那右邊的被遊說者所屬機關受理登記→
被遊說者接受遊說後通知所屬機關登記。
這個路線不就當白痴,
今天走正常流程的還要等登記才能開始遊說跟登記,
走異端流程的不用等,
通知一下所屬機關我就可以開始遊說跟登記了?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6:22:28
mortleo: 他只有通知,沒有規定完成登記。316F 05/25 16:18
nico78628: 推說明317F 05/25 16:21
tom00502: 推認真318F 05/25 16:22
GGL: 反正只要討論就先說你扣人中共同路人 這很柯粉319F 05/25 16:23
mortleo: 你要不要列一下不用等的先決條件什麼320F 05/25 16:27
你自己說那段只是通知對方去補登記,
沒有規定完成登記,
但右邊的路線是登記都受理了,
才有口頭或書面遊說。
同一格跟你說,
符合這兩邊擇一的條件被遊說後,
被遊說人就要通知所屬機關登記,
也就是你一直說的被遊說人接受遊說後,
七日內要通知所屬機關登記。

以你的邏輯,
左邊只是通知,
沒有規定完成登記,
也就是說走左邊路線的人不用完成登記,
就可以進行遊說不是?

回到最初的問題,
你說被遊說的人,
只要被接受到遊說的訊息就要登記,
可是你看看流程圖,
未依法登記但不及登記的限期要去補登記。

以你的說法,
我今天直接找市長遊說,
市長就要進行通知所屬機關登記。

中間是不是少了什麼?
少了通知補登記。

而你又說那只是通知,
所以就是我直接找市長,
市長就要找所屬機關登記,
我就躲掉了申請登記這件事情。

那這樣右邊的路線是太閒,
還要先跑完申請登記的流程,
才能去遊說?

kobe143: 補血321F 05/25 16:28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6:38:29
mortleo: 覺得走正常流程是白癡,走異常流程好輕鬆。應該向被遊說322F 05/25 16:29
mortleo: 者抗議才對吧。應拒絕而不拒絕。
mortleo: 比起正常流程,異常流程者多負擔被拒絕、限期補登,屆期
mortleo: 未補登10萬以上50萬以下罰鍰,可按次處罰。
很好,
回到重點了,
那在遊說都被拒絕的情況下,
流程圖左邊上面,
你哪裡看到拒絕後要登記?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6:40:01
mortleo: 你的理解挺怪的,你直接找市長。前提是你要先能找到市長326F 05/25 16:43
mortleo: 。就算給你攔轎申冤又沒被維安扛走,市長肯聽你說話好了
mortleo: 。說完話,市長就得登記。而市府要給你限期補登通知。你
mortleo: 還是要補登記,而且限期不補登要罰款,市長不登記,市長
mortleo: 也要罰款,市長登記是說完話七天內,與你是否完成補登無
mortleo: 關。
mortleo: 拒絕後沒有要登記,拒絕不是拒絕遊說內容,而是拒絕遊說
mortleo: 機會。不管是口頭或書面資訊都沒有獲得。
所以就是異端路線比較快,
頂多扛一個補登記,
那如果我補登記被拒絕,
是算我罰款嗎?

我從來都沒有說拒絕遊說內容,
從一開始,
連同法條,
都是在講遊說機會不是?
你申請就有機會遊說,
你不符合硬要遊說,
就給你一個機會去補申請登記,
流程走完才會有「接受遊說」這件事情,
申請登記是必要條件。

你被拒絕了,
或是你沒有申請,
就沒有遊說這個流程,
沒有遊說,
就沒有登記,
跟你有沒有收到遊說資訊沒有關係。

所以才會是:
被遊說者應於「接受遊說」後七日內,
將下列事項通知所屬機關指定之專責單
位或人員予以登記:
一、遊說者。
二、遊說時間、地點及方式。
三、遊說之內容。

如果是遊說者硬要衝過去說,
被遊說者就要寫紀錄登記,
市長走一場演講我看就寫到手軟,
什麼事情都不用做了。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7:19:08
euudknrs: 如果要用檢視柯的標準來檢視綠共,我看台灣已經倒了334F 05/25 16:55
a731977: 蟑螂盡出 噁心335F 05/25 17:05
taikonkimo: 高調336F 05/25 17:08
jay1202: 推說明337F 05/25 17:09
lozupomelo: 推你這篇338F 05/25 17:13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7:20:02
mortleo: 你在講什麼?你申請就沒有機會遊說。為什麼沒有機會遊說339F 05/25 17:24
mortleo: 硬要衝過去說,你當維安是塑膠的喔
mortleo: 頂多抗一個補登記,怎麼我看是最少抗一個補登記。
mortleo: 你被拒絕了,或是沒有申請就沒有遊說這個流程?呃...遊
mortleo: 說是遊說者將遊說事項以口頭或書面資訊傳遞給被遊說者,
mortleo: 跟是否申請無關喔。兩情相悅是合意性交,兩情不悅是強姦
mortleo: 。沒有說不同意,就沒有性交流程這回事。
那個是錯字,
我剛已經先改好了,
不用衝過去說,
隨便一場邀請首長的活動,
台上只要講一次,
首長就等於被遊說一次,
要去記錄然後叫每個人去補登記?

你可以講你的,
首長決定接不接受你這個遊說的動作,
如果接受,
就要發文叫你去補申請登記,
補完了遊說才成立,
被遊說者才要請所屬機關紀錄。

如果依照MO大的說法,
這個法條根本垃圾,
每個人只要想辦法有機會口頭,
或用書面提送給市長或局長,
甚至總統副總統,
他們就得寫紀錄,
提送人也得補申請登記,
勞民傷財。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8:00:49
mortleo: 你的點很怪,事情發生了,但雙方都同意發生了,遊說者遊346F 05/25 17:36
mortleo: 說,被遊說者沒有拒絕,只沒有事先報備申請就不算有發生
mortleo: 而不用紀錄。
gto37513: 真繞口 推推349F 05/25 17:44
stinking: 幫補350F 05/25 17:47
mortleo: 沒有「申請登記」是「接受遊說」的必要條件這件事。351F 05/25 17:48
shadow77727: 推352F 05/25 17:58
突然遊說了,
遊說者沒有拒絕,
但是書面通知你記得補申請,
補申請後呢?

你不用再來遊說一次走完流程,
只要補申請就等於正常流程的遊說?

這個才奇怪吧,
補申請登記不就是為了正常遊說流程,
那如果這次遊說申請不過,
就從合法變非法遊說?

這樣的話,
每個人只說自己對政策改變的希望,(當面口頭或書面)
被遊說者無論在做什麼,
只要聽到覺得可行就要記錄下來,
然後發文要講的人補申請,
同時向所屬機關紀錄?

講的人不想提申請就被連續罰款,
忘了紀錄的首長也被罰款,
甚至申請之後,
遊說者還要公開自己所有的財務資料,
這倒底是什麼鬼法律,
整人?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8:16:25
OverInfinity: 沒看懂的是你353F 05/25 18:11
PianoChicken: 推,要改法就快修,這新聞根本只是搞政治操作而已354F 05/25 18:15
mortleo: 你的論點真的很怪,一直圍在未申請的遊說不算遊說。而忽355F 05/25 18:24
mortleo: 略了被遊說者本身的拒絕權是否行使。
mortleo: 為何要從頭再來一次?補申請是要正常化流程,不是重來一
mortleo: 次。補送假單不是要你再放一天。
如果未申請的遊說算遊說,
你知道那個範圍有多大嗎?
遊說人的身分可以是自然人,
也就是你只要有機會跟總統副總統或地方首長跟局長講到話,
隨時都會變成遊說。

隨便拿一個假設餐會好了,
市長去參加一場可能醫生聯誼晚會,
裡面只要有人說了希望政策變更,
就直接變成遊說,
這樣合理?

然後假單那個比喻真的微妙,
遊說的補申請是有可能被拒絕的,
也就是被遊說者被硬遊說的當下,
是沒有權責判斷遊說者是否符合標準。(要件、資格等。)

要說以請假來說,
假設你請假流程是:
寫申請表→請假理由符合條件→組長簽名→公司記錄你有請假

硬上的流程是:
跟組長說要請假→組長要你補申請→申請過了才算請假(不然是曠職)

第二個你沒申請通過,
就不算請假不是?

benothing: 這篇的公式真像,手法都一樣啊,雙重標準,拿法律的低359F 05/25 18:26
benothing: 標來混淆柯文哲的承諾。
呵呵你開心就好。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9:01:35
sonyabear 
sonyabear: 看來是立法的時候就把責任撇的是一清二楚,真不愧是資361F 05/25 18:27
sonyabear: 源回收黨
benothing: 對方不同意,就不要去就好了,柯文哲到底在貪什麼?363F 05/25 18:27
mortleo: 不想提申請被罰款跟忘了登記被罰款有什麼不對嗎?364F 05/25 18:29
mortleo: 現在是想把公開透明也否定掉了阿
wmtsung: 蟑螂綠粉真他媽噁心366F 05/25 18:30
wmtsung: 遊說法不知道是誰立的呢......
mortleo: 都給但書讓你可以先上車後補票了,還說前一次的不算,要368F 05/25 18:35
mortleo: 補完票後再上車一次才算...
你知道遊說法認定的條件,
自然人只要口頭或書面跟首長提出,
有關政策、法令等行政的改變,
都算遊說嗎?

如果加上你的條件,
每天每個首長都在被遊說,
甚至你開個記者會,
記者問錯問題也會變遊說。

再加上你說的只是通知,
首長還是要記錄,
就變成隨時隨地首長都有可能需要紀錄遊說資料,
這法律合理?

然後公開透明否定掉是三小,
有「接受遊說」就要記錄,
你「硬遊說」就去申請,
申請過了就記錄,
哪裡不公開透明?

其它都是被拒絕的啊,
還是你以為申請沒過的遊說還是算數?

或是你覺得政治人物都不可信,
那你要的不是遊說法,
不是這種登記,
而是24小時的政治人物監聽,
聽他都聽到什麼東西。
roso4258: 這樣沒台灣價值蟑螂會噴你370F 05/25 18:41
steven24205: 推371F 05/25 18:47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9:09:48
Shermie: 你柯糞 中共同路人372F 05/25 19:03
mortleo: 沒申請過就曠職,不然以事假扣薪啊373F 05/25 19:03
aegiss: 沒台灣價值就該死好嗎374F 05/25 19:04
mortleo: 這法案影響最大的是民代,現在打到某市長頭上到時開始喊375F 05/25 19:05
mortleo: 法案不公了。
mortleo: 隨時都可能變成遊說,阿是隨時都有餐會,餐會中不能行使
mortleo: 拒絕權,參加會議前不先確認會議主題,會議中沒有主持人
mortleo: 維持會議秩序喔。你舉例的也太多隨便了。
沒有今天的新聞,
你路上問人問的出遊說法?
管你打誰,
今天我也就對遊說法提問,
是你自己腦中覺得我為了柯才出來講話,
而且講白了,
他說一句沒人申請,
其它全部拒絕了,
那沒登記這件事情還能談什麼?

你的舉例才太隨便吧,
我一開始就說了,
拒絕的就沒有記錄問題,
首長覺得可以的,
就請對方補申請,
申請後才會被當作遊說。

而你的意思是,
首長覺得可以的,
就算遊說,
那個通知只是通知,
首長就已經要紀錄上去有遊說。

差一個申請過差很多好嗎。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9:23:29
mortleo: 沒申請通過為什麼不能算遊說?遊說的要件中那一條提到需380F 05/25 19:10
mortleo: 申請通過才算遊說?
runfive: 法條有問題就要修改怪依法行政的人?382F 05/25 19:13
mortleo: 申請沒通過的遊說為何不算遊說?我問你那點要件有提到又383F 05/25 19:27
mortleo: 不肯回答。沒得到同意的強姦就不算性交。
瞬間懂了,
原來你根本不是在討論遊說法,
也不是在討論新聞裡說的登記,
而是你自己心中的「登記」。

你覺得只要是被遊說就要記錄下來,
卻又引用遊說法法條的內容說就是這樣,
然後完全不管遊說法要求申請登記,
不然就拒絕遊說機會這件事情。

因為你根本不是在說遊說機會,
你才是你說的,
在談遊說,
你說的是遊說這件事情。

就跟你認為強制性交就是性交,
因為都是生殖器進入。

你眼中的遊說就是,
有人為自身相關的法案當面對首長提出改變的想法,
就是遊說,
就該被記錄下來。

而遊說法講的是你要遊說就要申請登記,
不然就拒絕。

差別是什麼?
就是你只是拿法條腦補自己心中想聽的罷了,
什麼叫做沒有申請就不算遊說,
你直接把整個遊說法的主旨當作耳邊風:
為使遊說遵循公開、透明之程序。
然後還要拿遊說法幫你的說法護航。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9:35:35
mortleo: 我沒有說拒絕的有紀錄問題啊。是沒拒絕的就該紀錄。385F 05/25 19:28
dra7763: mo大 我前面就說了 這是否有違法的認定就要內政部認定386F 05/25 19:29
dra7763: 不是我說不違法就不違 也不是你說違就違
mortleo: 什麼我的意思,你法條那邊找得到有申請通過的才算遊說。388F 05/25 19:30
dra7763: 是否成立遊說也是一樣 我們的定義一點意義都沒有389F 05/25 19:30
mortleo: 蛤?你是指是否算是遊說?還是是否接受遊說?390F 05/25 19:32
dra7763: 都是 這些正式認定都需要主管機關來認定391F 05/25 19:32
mortleo: 不是我們的定義意義一樣都沒有,是你們的定義一點意義都392F 05/25 19:34
startiger 
startiger: 林州民早示警柯與業者關係[url]https://i.imgur.com/20jeUTA[/url]393F 05/25 19:34
mortleo: 沒有。法規跟官方回答中,沒有任何可以佐證你們的論點,394F 05/25 19:34
mortleo: 也於理不合
MidoBanA: 推396F 05/25 19:34
startiger 
startiger: 林州民都懷疑柯萊爾接受關說了,柯糞還在裝睡397F 05/25 19:34
關說跟遊說法是兩件事情,
先去看完新聞再回來討論,
他關說你們就去告,
關我屁事。
※ 編輯: e52155 (59.125.130.200 臺灣), 05/25/2020 19:37:54
TarikBlack: 一堆白痴蟑螂湧出398F 05/25 19:38
mortleo: 你的論點就是我不懂你一定不懂,我們講什麼都沒有用,不399F 05/25 19:38
mortleo: 如不講。
mortleo: 我又沒提關說,討論遊說法討論到自己跳針
sharkimage: 據柯文哲選前擬定的「廉政透明公約」第三條規定,「市402F 05/25 19:42
dra7763: 他關說也不是在回答你啊 你何必答腔403F 05/25 19:42
sharkimage: 府政務首長行程一律登錄列管備查」,所有市府一級主管404F 05/25 19:42
sharkimage: 都已簽署(2015)
mortleo: 話說關你屁事你發什麼文章討論406F 05/25 19:45
mortleo: 什麼我眼中的遊說,你貼的內政部問答中有遊說說明啊
mortleo: 那點有提到要申請通過才算遊說?要申請通過才算接受遊說
mortleo: ?你舉出來啊
nihil2006: 沒開罰紀錄,代表市府根本沒在管吧?410F 05/25 20:01
leo761212: 推整理411F 05/25 20:30
ck901372: 他們有1450你沒有認真幹嘛412F 05/25 21:07
Tossdog: 先幫補  等等蟑螂會噓爆你413F 05/25 21:14
sharkimage: 本來那個約定就是只有要一級主管簽而已414F 05/25 21:34
NTUHandsome: 自己喜歡高標準檢討別人 不就是大家看膩了國民兩個415F 05/25 21:57
NTUHandsome: 爛黨才信你 結果一樣爛再雙手一攤
godbobo: 推417F 05/25 22:15
shi21: 推418F 05/25 22:29
drung1110: 正確419F 05/25 22:50
aa2425: 你這樣打臉高潮中的綠英毛好嗎 真爽420F 05/25 22:54
s3f4e9g6aa7: 1.市府根本沒在管 2.為了自清要求登記很難?公開透明421F 05/25 23:50
s3f4e9g6aa7: 呢?
jason486 
jason486: 綠畜不會看啦423F 05/26 00:28
sharkimage: 有趣的議題424F 05/26 04:21
startiger 
startiger: 林州民早示警柯與業者關係[url]https://i.imgur.com/20jeUTA[/url]425F 05/26 08:13
startiger 
startiger: [url=https://imgur.com/PqKtWBz]https://imgur.com/PqKtWBz.jpg[/url]426F 05/26 08:14
startiger 
startiger: 柯屁真實就有接受招待,跟接受關說嫌疑,不用釐清?427F 05/26 08:15
Zeldaman: 蟑螂領錢囉428F 05/26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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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5-25 16:14:14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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