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zbali.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10-25 11:50:2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annocps (拍劭)
標題 Re: [新聞] 遭警盤查不爽大罵警 被上銬大喊救命
時間 Fri Oct 21 19:24:27 2016


※ 引述《brkx (誰跟你中國人)》之銘言:
: 看底下一堆人嘴警察就難過
: 北車出入人士本來就複雜,今天警察巡邏發現有人一直在翻行李箱
: 他們走過去問一下,職責所在很過份嗎?
: 還是偉大尊貴不凡酸民們覺得,警察不該多關閒事,路過當鄉民就好?
: 被問的話一開始好好講,後面不就不會沒這麼多事?
: 你說人家態度不好,是能有多差?
: 問你身分證前先問候你家長?
: 一把年紀了連EQ都管不好,還上來討拍拍
: 頗呵
: 先猜等等還是有仇警酸民在底下崩潰啦~
: 不要那天在外面行李被偷被翻的時候還去找警察哦~
: 記住你們很度爛盤查這行為
: 我要是想偷東西,警察不來多管閒事,我樂的勒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M9u.

我不知道你最近有沒有去轉運站啦

事情發生的前幾天都有事去搭車

不要說翻行李啦,背著背包手上拿著票準備搭電梯搭車也被要求查身分。

今天ott個案事實並不清楚,只想提供實務上的判斷。

盤查有兩種,第一是偵查的盤查。例如陳進興案。

知道線報人在附近,路口都封起來,每一個人過去都得查。

這種類型實務上比較寬鬆,畢竟已經超出合理懷疑很多(針對嫌犯在附近)

第二種是例行性的盤查,比較著重在犯罪的預防。但有高度侵犯人身自由的疑慮。

畢竟人民還沒犯罪,所以才有合理懷疑的要件。

所以前面有人在討論要不要廢盤查。我只想說很多事不是一體兩面。

而什麼是合理懷疑必須看個案,沒有類型化的可能。人事時都有可能。

典型的案例是,除夕夜,騎機車,在陸上搖搖晃晃,合理懷疑酒駕等。

而符合了此要件之後,警察還要出示身分證件,告知盤查理由才行。


如果拒絕則帶到警局查明身分。查完了只能立即放人。

今天的案例看來警察都有做到,爭議在合理懷疑上。看敘述不清楚不好評論。

但從後續的處理上,可以看出警察是得知有犯罪嫌疑的偵查,不然毋須開庭,自己有權限
放人。

實務上告贏警察違法的少,畢竟依法令阻卻違法。法官尊重行政的裁量權限。

但另外很少的原因要不就是和解。

要不就是違法盤查的證據不得使用。就算ott真的想偷也一樣。(我只是假設)

有人會說真的想偷也不能查?

這裡要回到為什麼我們要限制公權力?

自己沒犯錯,我心安理得。

看到今年以前的冤案,可以知道,無論他們是不是真的有犯案。

程序的不正義,會讓我們看不清事實是什麼,量變導致質變。

違法的證據不能用,像羈押獲判無罪的賠償一樣。

都是制度選擇下的代價,在犯罪的預防跟人權中間取得平衡。為了不讓冤案發生。

回到本案,不知道鄉民對於隱私權的想像是什麼。

我覺得我沒錯,警察也說不出我哪裡可疑時,互相配合一下不好嗎?

那換發身分證一律蓋指紋呢?

晶片身分證,裡面資料應有盡有呢?

每戶人家都裝竊聽器,每天錄,保存幾天沒事就洗掉呢?

有感覺到什麼嗎?

不是沒犯罪為何不敢配合國家的控制?

倒果為因,就是沒犯罪,你憑什麼管,至少給個理由啊?證明我犯罪啊

就跟你問情侶房事一樣,什麼時候做,做了多久。問一下又不會少塊肉。

對方就是拒絕回答,還要給你理由嗎?因為這是他的"自由"好嗎?

隱私是讓我們能自由的活在這世界上的要素之一。

當然這也不是在仇警什麼的,畢竟會去盤查的,反而都是認真辛苦的好警察。

只是當犯罪預防與人民的權利衝突時,難免會有警民衝突的緊張關係。

這時候落實真正的依法行政,不要管面不面子的問題。

不但有助於緩和雙方的緊張,而且再將來受到質疑時也站的住腳,並受到所有人的尊敬。


來回顧一下釋字535的事實,好幾年前的事了。

有一個人好端端的走在路上,只因為他是在半夜行走,而且還一個人。

警方追上去查,他認為他又沒錯,這時警察直接搜他身,他掙扎(被判妨礙公務)

罵了警察叫他們不要亂來(被判公然侮辱)

設身處地想想。每個人民聲請釋憲的背後都是血淚的故事。

必須要忍住一口氣,忍著一路上的敗訴到定讞,還要相信自己是沒錯,清白的。

真的很不容易。

警察真的很辛苦我們知道,不過不就是經歷過威權的痛我們才走到今天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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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a0308: 文太長,沒人理你0.01F 10/21 19:28
kai91: 樓下提美國警察2F 10/21 19:30
ro40198: 警察著制服不用出示證件3F 10/21 19:31
ro40198: 等補推
ro40198: 推推,用心
hkt0857: 用心推,不過還是看不出原po立場到底支持什麼6F 10/21 19:38
a8521abcd: 制服代表證件那也是很寬鬆的標準來看7F 10/21 19:41
hannocps: 我只是提供資訊,立場因為個案事實不明我不想妄斷8F 10/21 19:42
cerberi: 推9F 10/21 19:53
herikocat: 推,難以想像八卦有這種文10F 10/21 19:54
tzunghan: 推11F 10/21 19:54
adway: 推12F 10/21 19:54
otaku5566: 推13F 10/21 19:55
※ 編輯: hannocps (223.136.131.251), 10/21/2016 20:01:00
ga652206: 可以打短一點嗎14F 10/21 20:00
sorry,文組壞習慣...
※ 編輯: hannocps (223.136.131.251), 10/21/2016 20:04:08
proletariat: 好文章15F 10/21 20:30
tgyhum: 這是要是發生在美國等於中樂透隨便有個律師都可以把警察告16F 10/21 20:34
tgyhum: 到脫褲
B6star: 推18F 10/21 20:41
student380: good19F 10/21 23:39
student380: 台灣有民主的制度,公民素養有些還停留在威權時代
sggs: 警察依法也不可以看機車置物箱,要有搜索票,但是警察大人會21F 10/22 00:16
sggs: "勸說"到你自願開給他看。警察壓迫民眾配合,還自稱守法kuku
ubcs: 推 之前楊律師有一系列文23F 10/22 00:28
Kosmosinsel: 戒嚴都廢除了盤查法不廢真的奇怪24F 10/22 00:31
Chengzer: 置物箱,背包都是不能搜索的。違法搜索要明確拒絕25F 10/22 04:33
sharkimage: 推26F 10/22 05:51
ienari: 推這篇27F 10/22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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