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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7-23 01:10:2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er230059 (CQH)
標題 Re: [問卦] 歐美人看到車禍會幫忙,台灣人卻冷漠??
時間 Mon Jul 22 22:57:44 2013


緊急醫療救護法 (民國 102 年 01 月 16 日修正)

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
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今年修正的 至少今年好像還沒看過有智障法官判救人的有罪

我相信智障家屬應該比良心家屬少才對

至少現在有法律保障(如果沒出現智障法官來亂的話) 就 放心救吧 被告還可以搬出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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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128.196
Dia149:所以不會被告過失殺人1F 07/22 22:58
ktan:你確定?2F 07/22 22:59
kopiayu:問題是你幫了被告你要跑地檢署跑法院啊,又不是每個人時間3F 07/22 23:00
kopiayu:都那麼多
ifish2007:問題是會有智障家屬說人是你殺的,之前不是才有個消防5F 07/22 23:00
ifish2007:隊員停車救人結果被誣賴說是他害受傷的人出車禍?
rockon15:所以你這魯蛇是去幫了沒  還是先上ppt問卦7F 07/22 23:05
cospergod:這是保護你急救措施,不是保護你不變加害人 還是自保吧8F 07/22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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