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
標題 Re: [討論] 律師刻意幫罪犯辯護算是伸張正義嗎?
時間 Thu Sep  7 12:34:24 2023


首先要先說前提 決定判有罪無罪或判入監多久那是法官的事,請不要拿來討論律師的職責
,這樣才能聚焦,謝謝


進入正題

有個概念是這樣的

「犯罪不等於犯這個罪」

舉個鄉民多半比較有興趣的栗子

比方說跟滿14歲但未滿16歲的女生做愛

刑法227條第三項: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認識了個高中女生,女生差一個月滿16歲,你們在七夕去摩鐵開房間做愛,之後吵架分手

,女生去警局報案告你在七夕當天去摩鐵強姦她

在這個例子裡

你有沒有跟未滿16歲的女生做愛?有

你有沒有強制性交這個女生?沒有

警察問你是以你犯什麼罪問你?強制性交案跟未滿16歲女生做愛案

你有犯罪嗎?強制性交沒有,但是跟未滿16歲性交要看你知不知道女生幾歲。

所以

那你需不需要請律師來幫你在這個程序裡跟警察檢察官甚至是法官說明你沒有強姦那個女生
,你們是情侶開房間,是合意的呢?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

那麼這就是正義



刑事案件的律師叫做「辯護人」而不是「代理人」

是有其意義在的

曾經聽過一個故事

有個刑事法官在法庭上很囂張頤指氣使權力又大

結果某次他自己因為有些案件受到刑事偵審

他自己坐在下面才知道原來被告壓力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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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yniori 2023-09-07 12: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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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cDaGG: 不愧是上站5000多次的前輩 很懂鄉民的嗜好1F 09/07 12:46
belmontc: 你們法律人都在為被告開脫犯罪,強姦就是強姦啦幹
什麼辯護?犯罪還需要辯護嗎
那叫做狡辯!
16歲心智未成熟,思慮未明,如何合意?你這明明就是誘騙少女誒2F 09/07 12:50
goldman0204: 還在吵唷@@"我都吃飽飯看完下午報告了...加油!7F 09/07 12:54
Landius: 所以我不理解律政劇總是有那種一次告一堆結果是破口做給人輸掉的警檢...8F 09/07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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