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uwo (想不到名字)
標題 Re: [新聞] 藍委牛煦庭提案「試用期8成薪」被民眾罵
時間 Wed May  1 18:39:02 2024


大多數中小企業的做法通常是從薪資結構下手
假設談好45,000的月薪
那薪資結構就是
本薪30,000
職務津貼9,000
交通津貼3,000
伙食津貼3,000
試用期只有本薪沒有津貼,
只要本薪不低於最低工資完全合法,
按照上面的舉例,只有66%
我相信依台灣的現況,應該多數都是這樣的情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67.145 (臺灣)
※ 作者: puwo 2024-05-01 18:39:02
※ 文章代碼(AID): #1cCXl8kM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4559944.A.B96.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藍委牛煦庭提案「試用期8成薪」被民眾罵
05-01 18:39 puwo
t00012: 中南部的玩法是依公司規定試用期不給薪水1F 49.215.90.91 台灣 05/01 18:40
mrschiu: 都用下去了哪有什麼試不試的問題...
有用就要付錢...天經地義...2F 36.229.108.88 台灣 05/01 18:41
samonella: 一樓再講啥?試用期不給薪水直接違法4F 101.10.115.104 台灣 05/01 18:43
Anvec: 這是理想化啦 但很多不是即戰力5F 36.231.153.250 台灣 05/01 18:43
kaube: 我們公司談好的薪水是一進來的薪資,三個月後考核過再加個3-40006F 180.218.85.202 台灣 05/01 18:44
tingstart: 你不做還有其他人想做,這就是南部8F 1.173.77.94 台灣 05/01 18:44
samonella: 哪家公司有這種規定講來聽聽?9F 101.10.115.104 台灣 05/01 18:44
trywish: 公司不能講,公務員可以講吧。實際上公務員受訓期領的比較少。普通不會叫試用期啦10F 218.166.137.223 台灣 05/01 18:45
Anvec: 試用期還是要有薪水 沒薪水違法12F 36.231.153.250 台灣 05/01 18:46
yurikim: 確實蠻多是說通過考核加錢  就是想佔便宜13F 39.10.25.217 台灣 05/01 18:47
bbo9527: 支那中南部吧14F 180.217.210.212 台灣 05/01 18:47
Anvec: 網路上找很多 告公司一定贏 但每年網路上15F 36.231.153.250 台灣 05/01 18:49

--
作者 puwo 的最新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