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UB5566 (理由伯)
標題 [問卦] 法官會採納吃便當很快所以無罪的說法嗎
時間 Sat May 11 11:17:22 2024




小弟弟我朋友最近被告了

什麼涉嫌貪污還是詐騙之類的

但我這個朋友雖然我跟他不熟

也才一起工作不到一年

但每次跟他吃便當都發現他吃很快

便當吃很快的人怎麼會犯罪==

對啊

如果我去跟法官作證我朋友吃便當都很快

肯定不會去犯法

法官會採納嗎?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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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17.227 (臺灣)
※ 作者: LUB5566 2024-05-11 11: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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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Doctor: 公三小1F 42.79.251.252 台灣 05/11 11:17
kairi5217: …關聯性在哪???2F 27.242.228.169 台灣 05/11 11:18
vig077: 標準很低3F 36.229.249.106 台灣 05/11 11:19
bignoob: 我不許你批評藍國昌4F 42.76.128.39 台灣 05/11 11:19
chunglee: 可以5F 116.241.208.34 台灣 05/11 11:20
fonzae: 所以你朋友被告了嗎? 還是偵查列他字中?連程序都不知,帶一個奇怪的範例
老實講我不太懂你要表達的意義
所以他跟法官作證內容是他吃便當很快?
還是連傳喚都沒必要,因為非相關人士6F 220.135.102.91 台灣 05/11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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