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imabc (耗電不是缺電)
標題 Re: [問卦] 現在京華城有無違法都不知 圖利要件滿足?
時間 Sun Sep  8 02:54:03 2024


我想談談京華城案關於圖利的部分

八卦板先前大部分在吵的是容積率,但是檢調想朝向圖利罪嫌偵辦
所以我認為要指控柯P貪污之前,要先搞清楚何謂圖利

讓我們來看看何謂圖利

圖利在中華民國法律中存在於
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6-1-4)
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
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6-1-5)
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
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在拿京華城案討論之前,關於圖利罪已有前例可參考,同時最高法院還因此案特別解釋兩
條文差異之處。
前例就是014貪污案以及大巨蛋案。

先簡短回顧014貪污案:
國民黨前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於2010年間擔任立委時,當時地勇公司為了取得中鋼公司子公
司的契約,說要給林益世新臺幣6300萬元,林益世為地勇公司在立法院、經濟部、中鋼公
司及中聯公司進行關說、施壓等行為,又在於地勇公司第一次未得標時,對於中鋼公司施
壓,威脅撤換中聯公司承辦人副總經理,使中鋼公司高層因而屈從而修改標準重新評分,
讓地勇公司順利取得合約。


本案在一審時法官採「法定職權說」,認定林益世收受6300萬元是「喬事費」,處理民間
公司合約並非立法委員職務,不成立貪污罪,僅以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機會犯恐嚇取財罪
判刑。二審高等法院則採「實質影響力說」,認為林益世利用立委的權力恐嚇中鋼、中聯
公司,而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為收賄罪」重判12年。高院更一審又改採一審
見解,經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歷次審理法院的法律見解有歧異,所以提案至大法
庭統一見解。


大法庭於112年3月2日做出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217號裁定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821474-072ba-1.html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各法院新聞-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217號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新聞稿(112-刑大01)
[圖]
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217號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新聞稿(112-刑大01)-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各法院新聞 ...

 

(裁定前文省略)
本件法律爭議有二項:
1. 立委對行政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為關說、請託或施壓等行為,是否屬其「職務上之行
為」?是否即所謂「實質影響力說」作為認定之標準?

2. 立委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2條禁止假借職權圖利之規定,是否該當貪污治罪條
例第6條第1項第5款圖利罪所稱「明知違背法律以及其他規定命令且對多數不特定人民發
生法律效果」之要件?

這裡直接看法律爭議2,就是本文要討論的部份。

6-1-4 是規定主管或監督圖利罪,主管就是對於自己所主掌範圍內之事務而言,監督則是
指有權監察督導之權責範圍內事項,6-1-5 則是非主管或監督圖利罪。範圍反之

大法庭認為,6-1-4按公務員執行職務給予人民利益本是正常之事,而圖利行為之處罰,係在規範公務員圖利
私人不法利益之行為,惟有具體指明執行職務違反法令,方能進一步判斷是否有給予不法
利益之意圖。

圖利罪過去因為違背法令的定義不明,所以修法時增訂「明知違背法令」為構成要件,並
將「違背法令」定明為「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
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所以6-1-4的定罪範圍限定有直接指揮監督的事務,要先確定公務員知道在直接職權範圍
內的事務已違反法令仍舊行之,才能判斷是否有給予不法利益的意圖。
否則,公務員執行職務,完全依法令規定為之,而使人民獲得利益者,將均有觸犯圖利罪
之虞

公務員讓你能夠登記房屋土地所有權狀 讓你獲得房產利益 所以公務員圖利你是犯罪?
公務員讓你能夠申請政府補助,從政府那邊獲得金錢利益,也是在圖利你,所以犯罪?

所以大法院才說「明知違法」是必要要件
公務員照法規辦事圖利你讓你獲得權狀獲得補助
是依法行事 沒有明知違法的要件 所以圖利罪不成立。

6-1-5 是非主管或監督圖利罪,其主體為第4款主管或監督事務者以外之人,
本身無與案件執行有關之任何主監事務,是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而圖利。
就像中鋼跟廠商簽署合約不關014的職權,但014利用立委職權影響力對中鋼施壓關說打電話
,也觸犯了公務員行為規定。
所以6-1-5 所謂「違背法令」,尚及於所有公務員所應遵守之基本規範,並非僅指與
執行該項職務有關之法令(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故對非主管監督之事務,如有違反其他公
務員應遵守之法令或義務者,仍屬「違背法令」。
可以看作6-1-5對於圖利的解釋範圍比較廣

好,法律解釋很抽象,我也不是法律專業會看得霧煞煞,總之以014案來看,可適用6-1-5
非主管監督事務但卻利用立委影響力讓中鋼修改規定讓地勇公司獲得標案。

至於6-1-4,可以參考綠媒最愛指控柯P的另一大案:大巨蛋案
此案被起訴判決有罪的是馬英九的愛將李述德和新北議員周勝考等人,到所以底干柯P屁
事啊XDD
(BTW周勝考一審被判有罪10年是在2022年地方選舉前發生,結果1個月後的選舉卻還能夠
選上議員,你就知道他背景有多硬了。)

大巨蛋案一審判決李述德有罪,引用的就是貪污治罪條例6-1-4

下篇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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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jimabc 2024-09-08 02: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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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問卦] 現在京華城有無違法都不知 圖利要件滿足?
09-08 02:54 jimabc
dans: 講這些都沒用,只要一審硬幹過了,柯的政治生涯就結束了,誰還在乎後面怎麼更審怎麼定讞?1F 150.117.58.153 台灣 09/08 02:57
StylishTrade: 李述德很倒楣 巨蛋一直流標
當然要讓利 才有人標 這樣也犯法?4F 1.163.78.161 台灣 09/08 02:57
dans: 也確實京華城案沒有非常明確的法律授權,要硬幹柯「明知違背法令(地方自治條例)」真的是可以的,反正只要過一審就好6F 150.117.58.153 台灣 09/08 02:58
JasonC1985: 圖利已是客觀事實 現在是差有沒有收9F 106.64.184.34 台灣 09/08 02:58
StylishTrade: 沒讓利的話 巨蛋到現在還是一塊草原把巨蛋之父 抓去關 實在很可笑10F 1.163.78.161 台灣 09/08 02:59
ETTom: 講那麼多沒用法官會自由心證 高誣告是例子12F 123.194.23.197 台灣 09/08 03:08
catandman: 你再專業都拼不過硬幹13F 61.224.174.140 台灣 09/08 03:10
diyaworld 
diyaworld: 在寫ptt那麼多有屁用,你厲害就去指導14F 180.176.130.65 台灣 09/08 03:15
diyaworld: 柯屁那三個百萬辯護律師啊
takechance: 其實流標後讓利很常見,真要抓圖利那就抓不完,重點標案寫好,有公開招標沒綁標圍標其實就不應該算圖利吧16F 1.162.148.23 台灣 09/08 03:19
marc47: 法規寫的很模糊,才是最可怕的地方19F 220.135.199.65 台灣 09/08 03:20
takechance: 我對市府程序不懂,但容積率不是應該要開會集體決議嗎? 能夠一個人就決定嗎? 如果說圖利,那是開會的所有人都要用圖利辦嗎?20F 1.162.148.23 台灣 09/08 03:23
dans: 開發案不是採購案,很大條件只能因人而異,每個人都會提不一樣條件,談判方式也不同。講認真的,京華城案的威京那種談法真的很賴皮,看完我真覺得事後被修理很不意外24F 150.117.58.153 台灣 09/08 03:25
takechance: 開發案不用開會審議嗎?28F 1.162.148.23 台灣 09/08 03:28
JasonC1985: 小草到底是裝睡還是真傻白甜啊?29F 106.64.184.34 台灣 09/08 03:29
alex00089: 法官:蛤?30F 118.171.244.200 台灣 09/08 03:31
gbe5566: 怎麼沒人敢說那20%獎勵前提還有87.7億保證金 如果條件只要沒達到就充公尤其是那個耐震 光是最高等級的耐震材料比同樣建築要高好幾倍這叫圖利???31F 39.9.70.254 台灣 09/08 03:56
monkeytree: 柯文哲的政治生命在無保請回就已經沒了,有罪無罪差不多,柯文哲改變不了台灣政治,他不會是救世主,這需要很多人,時間,世代去改變,這個案件最大的問題是司法,真的太可笑
京華城卡關幾年?政府行政效率?即使合法卻卡關藉此收賄,或者財團為了更多利益得給更多紅包,京華城案都浪費這麼多時間,那其他我們不知道的案子呢?也一樣浪費許多時間和貪污收賄情形,台灣政治整個很病態,空轉惡鬥內耗,現在司法也整個攤開不演,醜態百35F 1.34.160.241 台灣 09/08 03:59
BaGaJohn5566: 帥過頭影片也有講  獎勵必須搭配保證金  條件沒達到  就會沒收給台北市府  這樣也叫圖利嗎48F 99.240.226.166 加拿大 09/08 04:09
Archiu: 不用再洗風向了啦,大家自己會判斷51F 223.136.89.34 台灣 09/08 04:14
peter98: 先說你有罪,再把他找出來就好了。52F 76.116.29.103 美國 09/08 04:15
Lindseyy: 簡稱合法的圖利53F 101.10.3.175 台灣 09/08 04:29
eemail: 第一次說不知道 第二次承認部分 這在網路認個錯沒事啦 但在法庭...這樣可以?54F 223.139.157.39 台灣 09/08 06:32
taiwan009 
taiwan009: 高案誣告罪成立,就可以看出北院法官56F 39.12.42.8 台灣 09/08 07:18
taiwan009: 根本不管犯罪構成要件,大剌剌的就給你
taiwan009: 枉法裁判,我看柯案大概也不妙,黨意
taiwan009: 勝於法律
taiwan009: 一般民眾不曉得圖利罪構成要件就算了,
taiwan009: 本案檢察官一定懂,必須先找出違背什
taiwan009: 麼法令、哪一條款,否則無法論以圖利罪
taiwan009: ,居然用監委那份調查報告結論,混充
taiwan009: 圖利罪的違背法令,沒想到北檢、北院這
taiwan009: 麼政治化,已經腐化到如此地步
taiwan009: 還有沈慶京和應曉薇有關4千多萬元的部
taiwan009: 分,對價關係也不明確,若真是用多間
taiwan009: 公司名義給財團法人或基金會,那大概就
taiwan009: 真的是捐款,而非行賄,可能用來申報
taiwan009: 企業捐款抵稅之用,每間公司所得10%上
taiwan009: 限可以申報
taiwan009: 檢方自己也心虛,所以才一直尋找該4000
taiwan009: 多萬有無流入到應曉薇口袋並作為私人
taiwan009: 用途的事證,若找不出來,三審無罪機率
taiwan009: 也很大
GamaloveVaca: 講那麼多有屁用?高虹安論文法官直接認定抄襲76F 220.132.230.246 台灣 09/08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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