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orie (pret)
標題 Re: [交換] 18天啤酒600ML換麥香奶茶*12
時間 Tue Jan 23 22:42:43 2024


有人推文在網路送酒換酒不是賣酒就沒事,是這樣嗎?

根據菸酒管理法,第四章產製、輸入及販賣

第 30 條

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

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

以上所述,不管是賣是送都觸法

在本版三不五時就會有人送酒賣酒換酒

很奇怪,難道這不是常識嗎?


※ 引述《jack141831 (楓)》之銘言:
: 物品名稱:
: 18天啤酒600ml玻璃罐*3
: 物品狀況:
: 未拆封
: 欲換物品:
: 麥香奶茶$10*12瓶
: 欲換地點:高雄新興區
: 聚餐點的沒喝完
: 帶回來家人也不喝
: 所以換麥香奶茶*12(小罐的)
: 需要的人請來信,謝謝
: https://i.imgur.com/tBIOVkM.jpg
: https://i.imgur.com/BXAr8oy.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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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5.10.28 (臺灣)
※ 作者: Horie 2024-01-23 22:42:43
※ 文章代碼(AID): #1bhz1byv (Kaohsiu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706020965.A.F39.html
nemohuang: 版主?好幾篇文章也都…..可能很忙1F 01/23 23:03
yao2197: 以物易物=交易,酒換酒就踩到版規2-12,沒有任何疑2F 01/23 23:08
sanshin: 無聊透頂,有夠正義的4F 01/23 23:23
tchialen: 善用置底檢舉區 這備份等於幫他幫廣告5F 01/24 00:32
Jamie: 無聊6F 01/24 00:34
raphael1994: 補血7F 01/24 03:10
mijh: 您人真好 還會提醒8F 01/24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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