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atog (...)
標題 Re: [討論] 一方吃紅單,一方賠引擎蓋?
時間 Sun May 21 20:42:50 2023


※ 引述《relaxcloud (蟬)》之銘言:
: 標題: [討論] 一方吃紅單,一方賠引擎蓋?
: 時間: Sun May 21 17:06: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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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youtu.be/IaeirDJwl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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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還蠻解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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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這樣要賠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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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變成一邊吃紅單一邊賠引擎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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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47.4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4659986.A.D69.html
: 推 YURIA       : 他這樣的行為沒有比違停高尚 因為說到底都是違法,   05/21 17:18
: → YURIA       : 社會上也不允許用違法手段去制裁違法,除非他以為所  05/21 17:18

有無違法還很難說,這應該沒有一定,你能找一個判決書來參考嗎?

: → YURIA       : 有人都會因為違停有錯在先就不敢提告賠償,不然早晚  05/21 17:18
: → YURIA       : 他會先踢到鐵板賠前賠到爽                          05/21 17:18

: → li04        : 直接走上汽車鈑金,有沒有搞錯,這裡是台灣,是像南  05/21 18:06
: → li04        : 非馬利剛果查德的台灣,不是像歐洲美國一樣都可以直  05/21 18:06
: → li04        : 接踩凹違停車輛的鈑金                              05/21 18:06

我去美國reddit搜尋了一下,基本上這種case也不常見(包含踏過停在人行道上的)
,這還是屬於勇者才會做的事情
普遍的輿論認為對車主sending a message比保護車主的property重要,這樣踏過汽車
的人會得到讚揚。

但美國有美國的文化,違規罰款重又會影響未來保險費。若車主叫警察來,先吃重罰後
可能還會得到警察的消極處理,因為美國很多大城市治安不佳,案件很多,在加州連
950美元以下的財物竊盜都不算重罪了,連破窗竊盜的人都抓不完了,警察會去鳥這種
違規在先才被人修理的asshole嗎?

就算車輛有損傷,還要打官司,曠日廢時搞不好還拿不回多少錢,罰款還更重。

: 推 JANYUJEN    : 走斑馬線哪裡違法了!?他整台車佔滿斑馬線耶,如果  05/21 18:39
: → JANYUJEN    : 要閃就只能違規過馬路了!                          05/21 18:39

: 噓 jackorz     : 自以為正義拍這種譁眾取寵的影片,違停拍照檢舉就    05/21 19:19
: → jackorz     : 好,藉著自己要*守法*走在斑馬線的藉口就去損害他    05/21 19:19
: → jackorz     : 人物品,那你開車看到不守法的行人就直接撞上去貫    05/21 19:19
: → jackorz     : 徹你所謂的正義啊                                  05/21 19:19

這就是你搞不清楚生命權、財產權的差別了
開車遇到違規行人絕不能撞是因為生命權遠在財產權和路權之上。
但今天相爭的是財產權和路權。

如果今天王男在引擎蓋上跳躍,那應該會成立毀損,因為那已經超過為了通行的所做的
必要行為。
但他沒有啊
法律有規定行人遇違規車輛必須避讓嗎? 為了保護私人財產,即使避讓會使行人違反
某一項交通規則也必須避讓嗎? 財產權有沒有大到這個程度? 我覺得還有爭議。

假設今天是汽車停在人行道上,行人若不踏過汽車就只能走下車道,此時交通繁忙,
行人還有義務犧牲人身安全,避讓違規車輛走下車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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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10.8 (臺灣)
※ 作者: vatog 2023-05-21 20: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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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一方吃紅單,一方賠引擎蓋?
05-21 20:42 vatog
foxbrush: 沒錯,在國外經驗asshole被教訓沒人會同情,他們文化偏向對的權益要自己爭取和捍衛1F 05/21 20:47
jackorz: 所以我說,最好的作法是拍照檢舉啊,但他選擇了偏激的做法去捍衛他所謂的正義3F 05/21 21:08
vatog: 權益本來就是爭取來的 激進不代表有違法5F 05/21 21:12
sazabijiang: 激進如果都不可取的話,前人努力消滅刑法100條是
為了什麼呢6F 05/21 21:23
sfking: 不用這麼認真講法律啦 鬼島鯛就是雙標而已啦
自己不會當浩克看到警察動私刑就說打得好
自己會違停就說 我違停你檢舉開我單就好
憑什麼用私刑以暴制暴8F 05/21 21:54
buyfood: 講白點呆丸人就是偽善,包容那些垃圾再來喊人情味12F 05/21 22:09
Seckel: 推樓上,台巴子只要事不關己都會站在道德高處裝聖人13F 05/21 22:50
yiyin330: 搞錯重點,他是要拍片,不搞事誰要看?14F 05/21 23:02
alen091918: 哎唷 那應該是為了流量set 好的吧15F 05/21 23:06
leesuewon: 認同 但仍稍有不妥16F 05/22 10:19
jack1218: 只要他為後續可能的賠償和懲罰負責
我認為毫無不妥17F 05/22 11:22
iamdead5566: 前面那篇一堆人說距離夠不讓 阿距離要多寬才算?
看到行人完全停下來等通過很難嗎? 如果今天是一個老人過馬路呢?19F 05/22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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