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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5-05 22:22:2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unny821210 (Vancomycin)
標題 [爆卦] 立委提案交通檢舉 警察製單時間縮為7天
時間 Tue May  5 20:45:47 2020


https://imgur.com/4geCrU8.jpg
[圖]
 

為避免民眾遭少數惡意檢舉者鑽法律漏洞而連續受罰長達3個月,故修正為逾7日不舉發

提案人:劉櫂豪

連署人:賴惠員 趙正宇 羅美玲 邱議瑩 王美惠
       林俊憲 陳素月 湯蕙禎 何欣純 邱志偉
       許智傑 林宜瑾 伍麗華 陳柏惟 鍾佳賓


在警察人數沒有增加的情況下

如果法條通過

未來要嘛警察加班處理到死

要嘛警察7天內處理不完 將有大量交通檢舉案件因過期而無法成立

連續違規的人沒有錯 是連續檢舉別人的人太惡意了

台灣的立委真的很會幫交通違規的人想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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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33.75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iM077q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682759.A.1F4.html
crazypeo45: 陳柏惟 LUL1F 05/05 20:46
smfy: 太扯..2F 05/05 20:46
xx60824xx: 不過分3F 05/05 20:46
LOVEMS: 台灣價值4F 05/05 20:47
felixden: 選了一堆低能出來5F 05/05 20:47
denyy555: 綠委就是爛6F 05/05 20:47
msekili: 又有3Q  呵呵7F 05/05 20:47
Green23: 優質德政 哈哈8F 05/05 20:47
hugh509: 肏你媽9F 05/05 20:47
qaz223gy: 提這法案的立委是腦袋有問題嗎?10F 05/05 20:47
start9963: 太過份啦 警方製單3個月已經很多了 縮短到7天?11F 05/05 20:47
leoz69927: 惡意檢舉者???12F 05/05 20:47
sammy98: 建議2年建檔就可以了13F 05/05 20:47
kabuasua: 幫忙上色一下 謝謝14F 05/05 20:48
xianfen 
xianfen: 有些低能亂檢舉的15F 05/05 20:48
hugh509: 惡意檢舉哩,連續違法連續開單有何不對?16F 05/05 20:48
tchialen: DPP用心良苦17F 05/05 20:48
coyoteY: 是湯蕙禎,不是楊蕙禎18F 05/05 20:48
bamama56: 3q智障?19F 05/05 20:48
smfy: 可以第6天再送件 那警察就是要一天內處理完? 噗20F 05/05 20:48
qaz223gy: 處罰就是為了牠下次不要再違規 結果提這種法案?21F 05/05 20:48
sammy98: 連續開罰2年在收到罰單 爽22F 05/05 20:48
※ 編輯: Sunny821210 (218.173.33.75 臺灣), 05/05/2020 20:49:21
downgoon: 立委又在幫違規仔解套了23F 05/05 20:49
arren202: 當過法官的就是屌24F 05/05 20:50
fulongb210f: 天才 立委真的天才,看哪有洞就補哪25F 05/05 20:50
qaz223gy: 可以連續被罰三個月不就表示牠是惡意違規26F 05/05 20:50
yyc1217: 可以 這很DPP 這樣就算違規也不用怕了27F 05/05 20:51
cfl511: 這種法條就修很快。礦業法為什麼不修?28F 05/05 20:51
cfl511: 華航&護照正名為什麼不修
nakayamayyt: 這條通過 以後就是卯起來檢舉各種檢舉讓警察癱瘓30F 05/05 20:51
Cwren: 爛死 惡意違規不先弄31F 05/05 20:52
yyc1217: 這種法案就不用凝聚社會共識32F 05/05 20:52
cfl511: 不是才說要幫警察討公道。這就是DDP討公道的方法?33F 05/05 20:52
poeoe: ……34F 05/05 20:52
clover1211: 違規橫行就是有一堆立委在撐腰啊 以前關說 現在沒辦法35F 05/05 20:53
nakayamayyt: 鄭文燦表示欣慰 檢舉達人沒辦法當地下市長惹36F 05/05 20:53
cfl511: 劉大立委和署名的諸公到底是收到多少罰單要這樣搞警察37F 05/05 20:53
zetty099: 違規容易造成車禍38F 05/05 20:53
clover1211: 這麼直接就另闢蹊徑39F 05/05 20:54
DASHOCK: 怕....40F 05/05 20:54
Vassili242: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就對了 讚41F 05/05 20:54
gamania5972: 呵呵,最有水準的台灣人42F 05/05 20:54
ox1005: 讓違規罰不到就沒違規了,DPP掩耳盜鈴做上癮了43F 05/05 20:54
GooglePlus: 陳柏惟水準就這樣阿? 可悲啊44F 05/05 20:54
skywinner: 很好啊 反正未來如果交通違規因而增加害死親人 就恭喜45F 05/05 20:56
skywinner: 了 不然呢 你要賣台嗎
gtoamdk7: 中國航空要改名了沒47F 05/05 20:56
s844012: 有些檢舉本來就是檢舉的亂檢舉48F 05/05 20:56
Sunny821210: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5/05 20:57
ludoren: 警察自己拍超速罰單都不見得七天內可以弄完49F 05/05 21:00
rony98: 到時警察不爽不抓了 交通又變亂...車禍變更多50F 05/05 21:03
Gavatzky 
Gavatzky: 817最愛的優質綠委,不解決殺人犯,反而欺壓警察51F 05/05 21:04
Leon0810 
Leon0810: 覺得合理,單開出來太慢就無法快速遏止違規了,推52F 05/05 21:04
sean3378: 台灣價值3Q哥 太棒惹53F 05/05 21:04
sponge88: 不導正交通亂象反而檢討檢舉人,有這種優質民進黨立法54F 05/05 21:05
sponge88: 委員真的是台灣人的悲哀。
v5270: 有夠垃圾56F 05/05 21:09
ABA0525: 高調, 哈軟q 還有太陽花崩潰姐57F 05/05 21:10
dp44: 這些腦殘立委58F 05/05 21:11
NTJL: 三小...24小時key資料就飽啦59F 05/05 21:17
aleny: 這些腦殘利委!60F 05/05 21:27
ellcon: 我收過好幾次檢舉回函是警察晚上10點多在弄的,改7天是要61F 05/05 21:30
ellcon: 累死誰
hasnud46: 檢討守法的人,就是台灣價值63F 05/05 21:33
Rin5566:64F 05/05 21:39
DUCK5369: 以為是檢舉七天內要處理完畢 結果原來幫違停仔解套65F 05/05 21:43
EvilWind: 等等,這提案不是說要改民眾檢舉期限吧(你綠底標示部分66F 05/05 21:44
EvilWind: ),「檢舉限七日內」那是前一屆立委就改、早已實施的現
EvilWind: 行作法(後續警察製單有時則拖很久,兩三個月)。這案看
EvilWind: 來是要改警察自行舉發的期限,也縮成七天內。要討論的應
EvilWind: 該是1.這樣是否會導致警察覺得「這幾天好忙懶得舉發」而
EvilWind: 減少自行舉發量? 跟2.那民眾檢舉後警察原有三個月製單
EvilWind: 期限是否連帶受影響變7天就要完成?至於警察若接到民眾
EvilWind: 檢舉,可否放過7天期限就不舉發?應該不行?畢竟現行期
EvilWind: 限下,似乎沒聽過放三個月就不用開單的案例。
jerec: 怎麼不改成獎金10%給開單警察,講超久了75F 05/05 21:45
jerec: 七天內不處理完畢,警察會被處罰。趕時間的結果只會有全過/
jerec: 全不過
coober: 正確的修改 這一條本來就不合理78F 05/05 21:56
sharkimage: 民進黨是因為自己違停太多79F 05/05 21:58
neoa01 
neoa01: 鄭文燦表示欣慰(抱怨了一下馬上獲重視)80F 05/05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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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a0987789369, AyawayTaiwan 說讚! ( ̄︿ ̄)p Kirov 說瞎!
1樓 時間: 2020-05-05 22:34:56 (台灣)
  05-05 22:34 TW
可以
2樓 時間: 2020-05-05 23:14:05 (台灣)
  05-05 23:14 TW
他媽的一群民粹下賤的垃圾立委!
3樓 時間: 2020-05-06 00:48:12 (台灣)
  05-06 00:48 TW
很可以,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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