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89051236 (HarryPC)
標題 [請益] 房屋買賣稅務問題
時間 Thu Dec 14 20:52:10 2023


目前與一位手足打算合買母親名下的透天(各一半產權),預計用現金1000萬元買下(各
付500萬),三人名下無其他房產。
隔壁相同物件今年賣了3000萬(市價),但他的屋齡大概年輕50年XD。
因家有不肖子孫,故目前不打算走繼承。

房屋資訊:
母親於民國97年購入,當時的買價約950萬,地坪33坪左右,目前的屋齡約60、70多年。
當時有在玉山銀行貸房貸,約在民國100年時已繳清。
我看了今年的地價稅單,地坪104平方公尺,公告地價130萬,稅率10%,總繳金額1.3萬。
房屋稅只知道今年共繳600元,房子有租人且有做營業登記(房客是非營利事業組織),
用3%稅率回推,房屋現值大約2萬。


目前遇到以下問題:
1.母親的買入價認定問題:
母親已找不到當時的買賣合約及銀行清償證明等文件。
今天有去玉山銀行問過,但銀行表示因為已清償完畢,故不會留存相關文件,且因為之前
已有申請過清償證明,因此再申請一次也只會有已清償等字眼,而不會有金額等資訊。
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方法能證明當初的買入價為何?

2.如果真的找不到任何購入價的合約,那賣房的稅應如何計算呢?
(依母親的購入時間應該屬於舊制)

(1).土地增值稅:依購入及賣出的土地現值差額,乘上指定稅率得到應交稅額。
=》應該用不到當時的買入合約。

(2).財產交易所得稅:
土地所得免稅。
房屋所得,如果真的找不到買入合約,是否變成要用買入時的土地及房屋現值作為成本?
不過買入時,房子已經50、60年了,現值應該也不高了,再加上目前房屋現值僅剩2萬(
如果我沒算錯的話)。

那房屋所得稅是否其實也很少?

3.目前會想用買賣方式購入母親名下的房子,主因為怕未來如果要轉賣的話(目前不打算
賣,只是以防萬一)我的購入成本會變成母親買房時的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導致有高額
利得所導致的高額稅要繳。

但目前有查到資料,受贈舊制取得的房屋,則受贈者賣房時,一樣適用舊制。
如果依第2點計算,主要要繳的稅只有土增稅(如果房子沒有重蓋),那麼用母親每年244
萬的免稅額分割不動產產權並贈與給我的話,是否也是可考量的作法?
但風險可能就是未來租稅制度又變了,或重蓋房子,導致房屋現值增加至使房屋利得增加


再麻煩大家幫忙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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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89051236 2023-12-14 20: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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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65432112: 終於發對地方了,CFP房屋方面幫不了,這裡高手雲集1F 12/14 21:13
licochen:2F 12/14 21:42
prostar: 舊制的算法稅很低。併入所得計算。母親應該不用繳稅
土地增值稅要繳。可以用一生一次減少3F 12/14 21:59
a765432112: 這不就兩篇專業回答了5F 12/15 08:03
s874140725: 1.通常找不到買入價的話, 會選擇用房屋評定現值乘上比率(各區域不同要查),然後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的財產交易所得計算。
2的話同1 因為舊制房地產 土地免稅,只有房屋課稅,所以可能變成所得金額不會太高
3.受贈取得的房屋 我記得是要夫妻受贈才有適用,一般長輩贈與給小孩子的,會直接轉變成新制 非常不划算,所以如果考慮到您說的有不肖子孫 不考慮以遺產的形式的話,您就只能做買賣的方式,如果價金沒有很高,頭期可以以免稅贈與的形式處理,後續再跟銀行借貸,這樣子房地合一稅的部分 成本就不會偏低
補充一下好了 舊制土地不課所得稅 是因為有土增稅先課徵了 所以嚴格來說舊制房地產交易 是土增稅加上房屋的交易稅6F 12/15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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